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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玉斌:对待萧红,岂可如此“不着调”?
来源:《文学自由谈》 | 郭玉斌  2018年11月23日07:03

《文学自由谈》2018年第5期刊发了侯德云的《女神萧红的“不着调”》(以下称《“不着调”》),这是篇试图抹黑萧红的、充满严重偏见的“不着调”的文章。

有必要先解释一下他文题中的“不着调”,这是典型的东北方言,翻译成现在普通话的日常用语就是“不靠谱”,但它的贬义色彩要远超“不靠谱”。作为东北人用这样的东北方言来骂一位名满中华的东北作家,算你狠!

侯德云对萧红大加挞伐,他究竟什么来头?毫不费力地就知道了他的底细,因为他不止一次地在他的文章中炫耀自己的功夫了,那就是所谓的“全十三”,用侯德云自己的话说:“我读过(或精读或浏览)她的全集、十几种传记和三大册《萧红研究七十年》,大约五百万字的作品。”并信心满满地发表了三四篇关于萧红的文章。“五百万字”,挺吓人的!似乎读得不少,更何况还有读后感。但如果要全面、深入、正确地评价萧红,这些阅读够吗?

萧红也许是出全集版本最多的中国现代作家,迄今为止《萧红全集》已经出了七八个版本,但并不令人满意,无论是文本的校对、注释,还是其后所附的年谱、创作年表等,都有很大的提升空间。更何况侯德云应该只捡了其中的一个版本来读,如果作为普通读者,倒可以嘉奖;但如果作为研究者,未免有些孤陋。再说萧红传记,现在萧红传记作品也出了六七十种,特别是2011年萧红诞辰百年之后,萧红传记如雨后春笋般的涌现,在短短几年间其数量超过了此前的总和,但可观者极少。而考察侯德云的萧红“研究”履历,其阅读的传记仅仅是几十种中的十几种,而这十几种应该是近几年出的。至于三卷本的《萧红研究七十年》,我清楚地知道其成书过程,主编彭放先生在该书出版前邀我对书稿做了最后的审读,并由我写了后记。它算是厚重的萧红研究资料汇编,所选取的资料虽然很具代表性,但由于这方面资料的浩繁,编者也不得不忍痛割爱,把一些有价值的资料放入“选目”和“存目”当中。也就是说,即使侯德云读了《萧红研究七十年》,也仅仅是接触了冰山露出海面的那八分之一(甚至是八十分之一)部分,而海面以下的,侯德云当然“没得见”。侯德云在2015年发表的《萧红的真相》中称:“我对萧红的兴趣,由此(笔者注:指电影《黄金时代》)引发,欲罢不能。”侯德云够坦白,他的萧红“研究”是从2013年10月《黄金时代》的公映开始的。原来如此!也难怪他“前不久才知道,社会上有个‘萧红热’”。“三百千”(《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是儿童启蒙读物,而侯德云的“全十三”对于一个萧红研究者来说,也不过是刚入门的程度,但他却自视甚高地对萧红妄下结论,所以自然会闹出许多笑话。

且看《“不着调”》给萧红列的四大罪状:

罪状一:“谁宠她谁是好人,反之是敌人”。《“不着调”》说萧红在祖父的宠惯下成了张家的“害虫”,她怼祖母、怼生母、怼继母、怼舅舅、怼父亲……“跟阻碍她任性和神经质的所有人作对” 。让侯德云这么一说,好像萧红在家横踢马槽似的,好像萧红“怼”遍天下似的,其实完全不是那么回事儿。就说怼祖母的事儿吧:北方为御寒,家家户户糊窗纸。萧红三岁的时候很顽皮,只要把她往炕上一放,她就跑到炕里的窗前用小指头捅窗纸,她感到捅窗纸的“嘭嘭”声好听极了。祖母说她不听,便拿了针到外面等着,待萧红捅窗纸的时候,就用针刺她的手指。萧红说:“从此,我就记住了。我不喜欢她。虽然她也给我糖吃,她咳嗽时吃猪腰烧川贝母,也分给我猪腰,但是我吃了猪腰还是不喜欢她。”有一次,祖母一个人在屋里煎药,萧红悄悄走来,在板隔壁上咚咚敲了两拳就跑了,把祖母吓了一跳。萧红说:“我这样地吓唬祖母,也并不是向她报仇,那时我才五岁,是不晓得什么的。”萧红在自述的时候早已把它当作“童年趣事”来讲了,没想到的是,侯德云对孩子的“恶作剧”却不能释然,把孩子的自然属性上纲为“她跟祖母作对”,这未免小题大做了吧?小时候谁没搞过恶作剧?没搞过恶作剧的孩子那还是孩子吗?你一个成年人,和一个五岁的孩子(当时萧红的年龄)计较个什么?人要是较真起来可真没治了!

萧红若真的是蛮不讲理的“害虫”,也不会那么有人缘,赢得那么多中外人士的友情,这在萧红的家人、同学、朋友等众多回忆文章中都得到了证实。所谓的“害虫”说,几乎不值一驳。

罪状二:“换男人跟换水杯似的”。《“不着调”》列了八个与萧红“有染”的男人。八个是不是少了点儿呢?而若按侯德云的逻辑,我还可以把这名单继续开列下去。然而据我多年对萧红的关注,除了汪恩甲、萧军和端木蕻良之外,其余都是捕风捉影。什么“骆宾基很诡异。有迹象表明,他跟萧红的关系非同小可”,什么“萧红对萧军的朋友方未艾有过多次挑逗”,什么“经常‘含情’注释聂绀弩”……统统扯淡!好像萧红与所认识的男性都有一腿似的,赶上女版的宝玉了,“见一个爱一个”,只要对侯德云胃口的,听风便是雨,照单全收,根本不去甄别真假。侯德云说:“李洁吾这人,据端木赐香考证,早在1930年之前就认识萧红并发生恋情,或者关系更深一步也有可能。”萧红去北平之前就与李洁吾相识,这对于萧红研究者来说是个基本常识,李洁吾的文章《萧红在北京的时候》说得清清楚楚,而这样明摆着的事实竟需要端木赐香(为与“端木蕻良”区别,也为表示友好,以下简称“赐香”)来“考证”,笑死我也。李洁吾是萧红在北平生活最重要的见证人,他的《萧红在北京的时候》是研究萧红绕不过去的,许多版本的萧红资料文集都收入了该文,包括侯德云声称他看过的《萧红研究七十年》。由此可知,即使侯德云看《萧红研究七十年》,也不过是囫囵吞枣。对于这样的“专家”,你让我怎么信他?

早期萧红研究中,由于资料的缺乏和考察的不周,确实有人把萧红的表哥陆振舜(“陆哲舜”是错的)与李洁吾弄混了,说萧红与一个“李姓”青年来到了北平。这件事很快就被纠正了。而今侯德云再次“炒冷饭”,说他们“发生恋情”,根据呢?侯德云不敢说是自己“考证”来的,而说是赐香“考证”来的,但赐香的证据又何来呢?我“考证”萧红三十年了,在所有可靠的资料中,尚未“考证”出萧红与李洁吾“发生恋情”,真是惭愧啊!从中我们可以看到,骗人的人混淆是非、误导公众惯用的伎俩有二:一是“传谣”,充当二道贩子,就是“据××考证”,借别人的口,说自己心中的事;二是“造谣”,骗人的人往往不把话说死,比如“××与××的关系非同小可”“(××与××)或者关系更深一步也有可能”等等,这样既可以免责,又可以给人留下无限的想象空间,真聪明!

对萧红情感生活的不实指责,我已多次写文章做出驳斥了,但令人遗憾甚至沮丧的是,那些谣言还会改头换面,卷土重来。这不禁让我想起马克·吐温的一句话:“当真相还在穿鞋的时候,谎言就走遍了半个世界。”

罪状三:“把抱怨当流行歌曲来唱了”。侯德云说:“读萧红的文章和书信,你会读到很多抱怨。”接着质问道:“不知是谁赋予的权利”,接着语带讽刺地说:“我这个在红旗下长大的乡下人,对她被‘黑暗的旧社会’所团团包裹的童年,竟然羡慕得要命:占地七千平方米的大宅,占地两千平方米的后花园,即便在当代乡村,也是土豪级别,加上祖父的溺爱,你萧红还有什么不满意的?”瞧,这就是侯德云的“物质决定论”,只要有钱就快乐!这是何等的浅薄和不堪一击啊!据心理学家调查统计,幸福与种族、民族、性别、财富等并无必然的关联,各类人群的幸福指数是差不多的,并不是白种人的高于黑种人、男人高于女人、富人高于穷人。与之相映成趣的是,近来《华盛顿邮报》评选出十大“奢侈品”,竟然无一与金钱、物质有关:

1.生命的觉悟;

2.一颗自由,喜悦与充满爱的心;

3.走遍天下的气魄;

4.回归自然,有与大自然连接的能力;

5.安稳而平和的睡眠;

6.享受真正属于自己的空间与时间;

7.彼此深爱的灵魂伴侣;

8.任何时候都有真正懂你的人;

9.身体健康,内心富有;

10.能感染并点燃他人的希望。

看来对物质“羡慕得要命”的侯德云,断不会坐拥上述“奢侈品”了,也正应了萧红所忧叹的:“在乡村永久不晓得,永久体验不到灵魂,只有物质来充实她们。”(《生死场》)没办法,这是价值取向决定的,是一个人的品位问题。

侯德云说:“史料显示,萧红……整天嘎嘣嘎嘣,无理也要取闹。”我不知道侯德云的“史料”是出自哪里?也不知道侯德云所谓的“史料”标准是什么?我看侯德云是“捡到筐里都是菜”,只要是自己用得着的文字材料都可以作为他的“史料”。之后侯德云恨恨地表示:“在上海期间萧军揍过她,原因在此。”在侯德云看来,萧红欠揍,萧军家暴有理。岂止家暴有理?恐怕就连萧军出轨也应该出得有理吧?因为这都是萧红的错,都是萧红自找的!什么是颠倒黑白指鹿为马?这就是!竟然赞同萧军对萧红的家暴,这已经不是品位的问题了,而是品行问题了。

罪状四:“住谁家谁烦,不住也烦。”《“不着调”》的这一部分把萧红写得尤其不堪,有些事情明摆着是无中生有。比如说萧红“在北京,住李洁吾家,弄得李妻撂了孩子躲出去,两口子间火星子乱灿”,其实,这是萧红刚到访李家时李妻误会所致,不久误会解除。并且萧红一开始并未住李家,误会解除后李洁吾与妻子一同将萧红由旅馆接到家中,萧红在李家住了一个星期左右。李洁吾记述道:“每天,我到学校去教书,她就和我妻子在家里聊天。后来又一同烧饭,上街,一起逛公园……竟建立起很真挚的友情。萧红走时,妻子还落了泪。”(《萧红在北京的时候》)这里何来“住谁家谁烦,不住也烦”呢?看来,侯德云并非“只知其一,不知其二”,而是有意地歪曲事实。这样捡鸡毛凑掸子来抹黑萧红,也颇花了些工夫的,但恕我直言,如果你只“研究”出这套东西,那你的“全十三”算白看了。+

《“不着调”》传递的信息不少,却很少提供相关的背景材料和细节。谎言,不需要证据。行了,借用侯德云的一句话:“我已经把自己说得很烦很烦,不想再说了。”换个话题,说一下侯德云倍加推崇的赐香。

侯德云已经预感到他和他的同类“很可能会激起‘粉红’们的强烈反弹,甚至爆发口水战也说不定。你把人家心中的‘女神’给‘妖魔化’了,人家不喷你喷谁呢?”好,我这就开“喷”——看来我是中招了?

《“不着调”》的起笔是说读了赐香有关萧红的新书,“读得极快,在37°C的高温里,两天半,读完。”然后放下赐香,大谈萧红。差不多是最后了,再捡起赐香:“读者若有兴趣,不妨买一本端木赐香的书来看,各种详细各种精彩都蕴含其中。”听着咋这么像广告呢?不过这广告做得实在不高明。此书若好,你却“读得极快”,不是暴殄天物吗?此书若差,你却来劝读者掏腰包,不太厚道吧?作为“红粉”(不是侯德云说的“粉红”),每有关于萧红的新书我都要备的,所以手头也有赐香的这本书,只是这段时间实在太忙,还没来及读呢;不过我觉得我应该比侯德云读得更快,或许只用个一天半天的吧,一方面因为侯德云卖力举荐,另一方面也因为看到了腰封、勒口、封底上的“文革”式的暴力语言。写人物传记,对传主要有起码的尊重,而不应随意抹黑,不能只为了卖。

赐香从2005年出道以来,以平均每年一本的速度出了十多本书。“作为史学中人”(侯语),赐香所著当然是以史书为主,而以这个速度著史,还是很令人担心的。上世纪80年代中后期,有一文学大咖在接受采访时,炫耀自己那一年发表了11部中篇小说。我听后,从此不读他的小说。一部中篇小说要3到10万字,11部要多少字?这是要把人掏空的节奏啊!后来事情的发展证明我的判断是正确的,那位徒有产量的大咖,很快就从人们的文学视野中淡出,后来他只能偶尔出来谈谈文化来刷存在感。小说尚如此,史书更甭提。我不大相信著史之人会所著等身,若真那样的话,几乎是可以肯定其卖了“注水肉”,其作品往往就是所谓的戏说、演义之类,这已经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史学著述了,当然这样的作者也就不该滥竽充数地被称作“史学中人”了。

也不说赐香了,说多了等于变相地给她做广告,回头再说侯德云。

侯自称是“文学中人”,但奇怪的是《“不着调”》整篇文章多充斥着对萧红的人格攻击,很少谈及萧红的文学创作。就是谈,也仅仅“引经据典”似的把自己《萧红的真相》中的一段文字搬到《“不着调”》中。为了奇文共欣赏,让这片光彩照人的文字更加发扬光大,我也将这些文字引述过来,这或许正是侯德云所希望的:

在我看来,萧红只是一个“很有天赋”却没来得及把天赋完全发挥出来的作家,或者说是“可以有成就”却没来得及有成就的作家,她永远停留在一个成熟作家的“早期作品”阶段。以文学高度论,萧红是一棵小树,是比她自己的身高还要矮一些的小树。

不必拐弯抹角,啰里啰唆,这句话的意思就是:萧红是个不成熟的、没有成就的作家。

我不知道侯德云所指的“成熟”的、“有成就”的作家是什么样子,但我要“科普”一下侯德云以及与他处于同一个水平线上的“文学中人”。萧红的作品已经大量进入中小学语文教材,比如:小学课本选的《火烧云》,初中课本的《回忆鲁迅先生》,高中课本的《饿》等等,特别是《呼兰河传》,有《火烧云》《学诗》《我和祖父的园子》《小团圆媳妇之死》等四五篇文字被选入中小学语文教材了。一部作品有这么多片断被选人语文教材,这在现当代作家中是绝无仅有的。我们知道,中小学语文课文的编选是严格的,它必须符合“思想内容好”“语言文字美”与“适合教学”等条件,三者缺一不可,所以说这种选择就意味着评价,而且是很高的评价。可以说,萧红的作品正在滋养一代代的国人。但侯德云在他的《萧红的真相》一文中,不仅诋毁萧红,还贬低《呼兰河传》:

纯粹从文本角度来评价萧红的文学高度,我以为只要剖析一部《呼兰河传》就足够,这是她的“巅峰之作”嘛。我对《呼兰河传》的看法,它是排斥思想的,从思想性角度去解读,完全是生拉硬扯。……而且我还看到,《呼兰河传》中,文字的粗糙、不干净和“文法问题”,比比皆是。

瞧,这就是一个非理性的狂躁之人的文学高度!文学鉴赏本可以不同,但不能太离谱。太离谱就是出乖露丑了。

萧红作品究竟如何?从名家的评价中也可知一二。刘心武先生回忆说:“我曾对端木老说,他的《鴜鹭湖的忧郁》真好,他和蔼认真地指导我:‘《呼兰河传》才真好,要细读。’萧军老则对我说过:‘你写城市、写街,这街那街,没人写得过《商市街》!’”(见《萧红的魅力》,载《读者俱乐部》2008年12期)而林斤澜回忆道:“‘文革’下放农场,派到果园守夜,摸黑旧习复苏。我说三十年代的女作家文采萧红数一。有人斟酌,历数女作家。骆宾基大声喝问:男作家又怎样?气势仿佛兴师动众。”(见《生命的夜里的河流》,载《文学自由谈》2003年第1期)李健吾评价说:“萧红的才分远在她的同伴田军之上,你不要想在《八月的乡村》寻到十句有生命的词句,但是你会在《生死场》发见一片清丽的生涩的然而富有想象力的文字。”(《咀华记余——无题》)……好了,不举了,因为不胜枚举。我想问的是:侯德云的见识要比端木蕻良、萧军、骆宾基等萧红身边的作家高?要比刘心武、林斤澜、李健吾这样的杰出的作家、评论家高?要比中小学语文教材编写组的专家们高?萧红的文学创作得到高度、密集的认同,这是不争的事实。侯德云如此的违反基本常识和挑战文学共识,也不怕丢人现眼!然而他不自知,或明知故犯。若是不“反潮流”,怎能显出你的英雄本色呢?怎能体现你的存在价值呢?所以,就是要与众不同,就是要独树一帜。

对于侯德云的“反智”行为,其实也不必太认真,因为古今中外这样的人并不少见。想起杜甫的一首诗:“王杨卢骆当时体,轻薄为文哂未休。尔曹身与名俱灭,不废江河万古流。”侯德云自称是“文学中人”,可简称“文人”,而“轻薄”与否,他已经用实际行动证明了。不过,还是应给他点儿时间反省,十年后他再回头看时,也许会羞愧自己的文章该有多么的“不着调”。当然,也许他依然故我,改不了顽劣的本性,那可就真的“不着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