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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平:感受当代中国农村正发生着的动人心魄的变革 长篇报告文学《权力清单 三十六条》新近推出

来源:文学报 | 何晶  2018年09月07日07:24

2016年初春,上海作家简平来到浙江省宁波市所辖宁海县,开始了为期一年半的乡村采访活动。他来这里,是为了真实记录下宁海县在全国首创并推进的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三十六条”带给乡村的深刻变化,呈现中国社会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的一项开拓性工作。这是他作为一名作家,对于正在变革发展中的乡村进行的一次中国叙述。

“没有人怀疑,中国大地最辽阔的是农村,农村是中国最为深沉的基础层面,是中国社会的基石。”简平不愿只站在城市,回看乡村在现代化进程中的失落,他想做的,是深入到其肌理,探寻当下乡村的真实面貌。在新近推出的长篇报告文学《权力清单 三十六条》中,一个个真实、生动、鲜活的故事、细节,勾勒出“三十六条”的出台背景、具体操作和运行、以及实施效果,以文学的形式反映宁海县乡村政治体制改革、民主法治建设的创新举措,呈现被写入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的 “三十六条”对于当下乡村的意义。

记者:《权力清单 三十六条》可说是乡村田野调查的一种。你花费了近两年的时间,走访了宁海县的许多乡村,写下了这本书。作为一名作家,深入中国最广阔的基层,一定有着不一般的意义。

简平:从2016年初春到2017年秋天,我一直在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的乡村下生活,而接着在上海写作的半年多时间里,其实还继续做着不间断的采访,而且还数次返回宁海。为什么会这样?就是因为宁海村级小微权力清单三十六条的制度创新实践不断地在发展,在变化,在更新。的确,田野调查式的采访与写作,是一个动态的过程,这非但与当今社会生活所呈现的快速变化的频率和速度相一致,而且也表现出作家自身思想和认识的不断推进和纵深化。对于非虚构写作来说,这显然是带有挑战性的难度的,人们可以直接从你的作品中看出你是否勤勉,是否深入,是否怀有理想、情怀和悲悯,是否一直走在路上并且思考和探索。在这个意义上,这部作品对我个人来说具有不凡的意义。

我一直生活在大都市,与许多人一样,说起农村来好像什么都知道似的,其实都非常肤浅,似是而非,可以说对农村这个中国最为辽阔、最为深沉的基础层面相当陌生,说穿了,我们并不清楚乡村的真实面貌,不清楚农民们在想些什么,做些什么。我们很容易随大流地加入对现代化进程中乡村失落的合唱挽歌,很容易情绪化地加入对于发生在乡村里的各种阴暗、腐败、落后和愚昧的众声指斥,当然这都是无可厚非的,但是,应当承认,这不是今天中国农村的全部,我们对于农村的探知至少应是多侧面、多角度、多方位的,不然就会一叶障目,就会忽视很多极其重要的东西,甚至因无知、不解而导致哪怕是一点星火的熄灭,这对于中国农村的创新建设显然是无助的。

中国农村地域广阔,所以笼统地说农村问题至少是不全面、不完整的,而事实上正是不同的板块才构成了当今中国农村的完整版图,每一个板块都各具特性,观照不同,可又紧密联系,互相影响。就宁海县来说,它位于东部沿海发达地区,乡村在总体上较早地摆脱了贫困,长居全国百强县行列。那富裕起来的农民又有什么新的追求呢?如果我不去宁海,不深入乡村,我是不可能知道,更不可能相信宁海的农民今天已在追求更高的精神层面的东西,在做一件足以影响这个国家未来的事情——建设新的基层政治文明生态,有效施行法律规定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实现“为民做主”到人民群众“当家做主”的根本转型。确实,此次深入农村基层,使我有可能将对都市的关注延伸到对农村的关注,使我有可能将写作题材拓展到一个从未涉足过的新的领域,让我得以将关注现实生活,关注普通百姓、关注民族和国家的命运落到实处,对一个作家来说,能够藉此打开视野,打开胸怀,没有比这更有价值和意义的了。

我在宁海的田野调查不是蜻蜓点水似的,也不是一蹴而就的,我必须安下心来,老老实实地下基层,下生活,而且作为作家,我必须坚持自己的独立观察和独立思考。我甚至认为,当我完成这项考察的时侯,我应该成为被当地认可的一个“宁海人”。下生活越是深入,越能和当地的人民群众心思相连。那天,我一走进湖头村就感觉不对劲,空气里有一股难闻的臭味。原来,这些天下雨,村里才铺设的污水管道却排污不畅,导致几处窨井污水满溢。不可思议的是,工程承包单位却要村里在工程验收合格单上签字。当然,这被村民们拒绝了。有人受请托来给时任村主任葛更槐送礼,葛更槐说,你们拿回去,不然我就交给纪委,你们甭想买通我,我要在村里待一辈子的,我不想因此永远被村民们指指戳戳。可那家承包单位整改措施都没好好落实,却又拿着工程验收合格单催促村里签字了。葛更槐依然理直气壮地予以拒绝,而有主人翁意识,有真实话语权的村民们则心齐一致地站在他一边。我与他们一处处地去踏勘,每一个有质量问题的地方都细致地记录下来,然后,和村民代表们一起去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很快,局面开始扭转。做这些事情的时候,我觉得自己已与村民们融为一体了。我回到上海后,有一天,忽然收到一份快递,打开之后,既惊讶也很惊喜,那是湖头村颁发给我的荣誉村民证书,这在我所获得的荣誉中是最特别的,也是我最珍惜的。

记者:在书中,你写到“三十六条”实施下的村干部、村民,以及更广层面上的人、事、权力单位,细节构成了全书的主体。我想,正是在细节中你剖析了“三十六条”层层推进的过程、效果和未来。

简平:这部非虚构的作品,其主题很容易在写作中流于空泛,虚浮,流于文件式或者报告式的枯燥乏味,所以我特别注重和强调其文学性,因为文学发展至今,就写作而言,无论打什么旗号,不管是最为传统的还是所谓先锋的,文本可以五花八门,炫技可以随心所欲,但细节却永远是不可或缺的。我认为,这部非虚构作品,如果文本自身能够站得住脚,能够吸引、打动、感染读者,能够成为一个范例而被重视、传播,甚至得到推广,这就得依靠事实,而事实有赖于真实的细节,只有真实的细节才有说服力,才有力量。

临去宁海前,我告诉几位朋友,我说,那个“三十六条”是一份权力清单,有了这份清单,所有的村干部再也不能为所欲为了,甚至可以说,他们已经没有权了,一切涉及权力的运作都受到村民瞪大眼睛的监督,不能自说自话,不能暗箱操作。他们听我说后,一个个都给了我笑倒的表情包,认为这是“天方夜谭”。我明白,我说的没有人相信,而事实上,我自己也将信将疑。所以,现在说起来,其实整个调查采访和写作的过程,既是发现的过程,我用自己的眼睛和大脑去探察、审视、判析,同时也是释疑的过程,一切都让事实来说话,让细节来说话。

我在宁海下生活时,以一个普通村民的姿态走家串户,常常坐在田头、屋檐下、大祠堂里与村干部和村民聊家常,倾心交谈,乃至直接参与到村务工作中,如果不是这样,那是无法与他们做朋友,取得他们的信任的,也就可能听不到或看不到最真实的情况,也就不可能占有无法任意想象和杜撰的细节。

记者:应该说,这一个个细节也加深了你个人对于“三十六条”的理解。哪个代表性的细节让你感触最深?

简平:书中用一个章节详细地写了一位执著地要求“政治待遇”的大陈村村民陈先良。陈先良是位七十多岁的退休中学老师,虽说他也是党员,但他认为从前在课堂上讲人民群众当家做主,其实自己也不相信,因为在村子里老百姓根本没有话语权,村里决策、监督的“政治待遇”向来不曾有过,村干部说了算已经成了“天经地义”,久而久之,村民也便“习以为常”,自动弃置了“主人”的地位。但“三十六条”实施后,他觉得可以理直气壮地要求这份“政治待遇”了。以前村里100亩海塘的招标都是暗箱操作,由谁承包、承包年限、承包费用,村民们一概不知,一切都是村干部说了算的,最低的时候,这100亩海塘一年的承包费只有每亩80元。现在,已将“三十六条”背了个滚瓜烂熟的陈先良和村民们把项目招标的所有程序都摸得一清二楚,因此,每一个步骤按规定公示时,他们都一一监督,一一追问,不留一点疑惑。他们凭什么可以这样做?就是因为“三十六条”赋予了每一个村民都有参与决策和监督的资格和权力。整个招标过程透明得如同清水,什么都放在了台面上,清清楚楚,如果有人胆大妄为,想在其中做些手脚,那真是连门都没有,稍有风吹草动,就会被村民像剥洋葱一般层层盘问。2014年,大陈村100亩海塘的招标最后以每亩3558元落下帷幕,这笔收益完全归村民所有,到时候会公开账目,并打入他们的银行卡中。现在的陈先良一改往昔的压抑,心情舒畅,每个月的第一个星期二早上,都会穿上他最正式的衣服,一丝不苟地扣好所有的纽扣,到村里的祠堂去过党的组织生活。我写这些细节时,心里是充满感触的,因为我能切身地体会到陈先良对我说的话:“现在我感到了从未有过的做人的尊严,重新发现了自己在村里的主人翁的地位。”

我的整部作品涉及到 “三十六条”的产生背景,以及从制定到实施的完整过程,而这一切我都是用细节来作阐述的,真实而生动,有着很强的现场感。正因为这样,所以可以让读者真切地、强烈地感受到“三十六条”的重要价值,同时感受到它的可行性,可操作性,可复制性,从而热切地希望它能得到广泛的推广和实施。

记者:其实“三十六条”针对的是“小微权力”,你将其称为国家政策“最后一公里”最基层、最末端的运行单位。“三十六条”直面的是最广阔乡村以及生存在之上的人们,它是如何涉及到当下乡村中的核心问题的?

简平:长期以来,国家将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当作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推出了一系列解决“三农”问题的政策,但是我们在实际工作中看到,这些政策在下村途中却常常卡在了“最后一公里”。说起来,国家政策落实到农村的 “最后一公里”,需要由村干部来打通,村干部是一个非常关键的角色,起到将国家政策最后送达每一个村子、每一位村民的作用。但是,如果村干部没有一心一意服务村民的自觉意识,没有想为村民所想,没有心系村民,没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甚至出于私欲,胆大妄为,敢于跳过路障、越过雷池,将“最后一公里”走得随心所欲,走得歪歪斜斜,那么国家政策就会进不了村子,村民的利益也就得不到由国家提供的保障。“三十六条”则将国家政策清晰、明白地写入其中,像阳光一样照到每个角落,由此填平了国家政策下达与贯彻执行者之间的信息鸿沟,填平了村干部和村民群众之间的信息鸿沟,从而破除“中梗阻”,打通了政策下村的“最后一公里”。这样的努力,也实现了国家对农村由粗放式的松散管理向规范化精细管理的转变。

“三十六条”用村民的话说,就是“红绿灯”,是人人必须遵守的 “交通法规”。“三十六条”简明扼要,却涵盖了重大事项决策、项目招投标管理、资产资源处置等村级公共管理事项方面的19条权力,以及村民宅基地审批、困难补助申请、土地征用款分配等村级便民服务事项方面的17条权力,并且每一项都有详尽的一目了然的权力运行流程图。一句话,村干部哪些该做,哪些不该做,该做的怎么做,一清二楚。有了这份权力清单,那便真正做到了还权于民,权为民所用,村干部的权力因制度而被规范和制约,一切涉及权力的运作完全公开透明,都受到村民瞪大眼睛的监督,不能自说自话,不能暗箱操作。而可以真正行使参与决策、监督的权力,使村民们得以扬眉吐气,那人民群众当家做主便不再是一句空话了。

说起来,村干部手里拥有的只是“小微权力”,但在农村实际工作中,我们可以发现“小微权力”其实并不微小。村干部的身份虽然是农民,但不管是村民还是上级组织,都将他们当成是政府的干部,特别是很多地方,乡县政府还给村干部发报酬、下任务、定指标,这就更强化了干部的角色,甚至还成为党和政府的代言人。

由于村干部一方面通过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规民约等制度,掌握着村里公共事务的管理权,另一方面,来自上级政府大量的行政权力和服务需要通过村干部去落实,比如发放低保、宅基地分配、村里的修桥造路工程等等,形成委托授权,因此村干部在村里拥有很大的权威。所以,村干部的权力虽小,但在村民们的眼里,可能“大得摸不到边”。正因为这样,“三十六条”以制度对村干部权力的运行进行制约和监督,这正是“三十六条”的宗旨与核心。

记者:事实上,“三十六条”推行后展示了它的优越性。

简平:我一直在想,“三十六条”为什么能在宁海乡村如此深入人心,除了反映了人民群众对规范村干部的权力运行、反腐倡廉扑打 “苍蝇”、让人民群众得到尊严、用制度保障人民当家做主的强烈意愿之外,是否还根据农村实际,采用了人民群众能够接受、乐意接受的方式呢?

中国农村社会向来具有浓厚的宗法色彩,以宗族为经纬编织社会关系,人情网庞大而坚固,因此,宗族在农村一直是社会治理的重要力量。一个家族讲究的是“家法”,一个村庄讲究的是“村法”,从某种意义上说,“家法”、“村法”甚至更具效用和权威。因此,宁海县积极引导全县所有的村(社)通过村民代表会议,将“三十六条”纳入村民自治章程,使“三十六条”成为有约束力的村内“行政法”,由此全面激发村干部和村民实施“三十六条”的热情,同时,也让农村社会最难过的“人情关”和“法治关”在最大程度上得以贯通起来。两千多年来,中国农村始终在探索如何治理,从农耕文明的乡坤治理、人民公社的政权进村到现在村民委会员建立后的村民自治,中国乡村治理正阔步跨入法治化的时代,而纳入“三十六条”的乡村民约,是乡风文明建设的有益尝试,吸收中国农村传统中的精华,被证明是更能得到村民群众的理解和拥护的。我想,或许这也是“三十六条”对于最广大农村的优越性之所在。

记者:这份调查,同时也是当下中国叙述的一种。关心时代的变革,发现当下中国最基础层面的内在肌理,如蝴蝶扇动翅膀般牵系起新时代中国的发展,应当是作家的责任。你的这本田野调查的非虚构作品也是一份答卷。

简平:我2016年初春去宁海县乡村下生活的时候,“三十六条”才刚刚实施两年,但我拿着这本巴掌大的可以装进口袋的只有32页的薄薄小册子,却感受到它的千钧重量。我非常敏感,也非常清晰地意识到这份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对于中国农村及至整个中国社会未来行进方向的特殊价值。

我在调查采写的过程中,越来越认识到“三十六条”这一“宁海经验”是继“后陈经验”、“枫桥经验”、“新仓经验”后,浙江在新时代向全国提供的又一项可复制、易操作、有着普适性和示范性的经验,它率先铲除了村干部滋生腐败的土壤,彻底改变了农村基层政治生态;率先突破了村级选举民主到治理民主的制度转变,彻底改变了农村普遍存在的只重民主选举轻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和民主管理的“半拉子民主”现象,保障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在农村的贯彻落实;率先实现了国家治理和村民自治的对接,彻底打通了公共政策下村的“最后一公里”。《三十六条》在全国首次推出了针对村级组织和村干部的小微权力清单,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让延伸到村民中间的权力受到制约和监督。作为深化农村改革的一次成功实践,“宁海经验”提供了中国社会基层民主政治的理想样本,为依法治国、实现基层治理现代化树立了典范。

这样的认识也是一种发现,而这种发现是体现一个作家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的。就在我深入生活进行采写工作的这段时间里,“三十六条”得到了越来越广泛的认同,也得到了中央领导的高度关注。2016年6月,《宁海县村级权力清单三十六条》被国家民政部授予“2015年度中国社区治理十大创新成果”;2017年年初,《宁海县村级权力清单三十六条》送达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4月,《宁波市推进农村“小微权力”清单制度》被列入改革情况交流通报;2018年2月4日,改革开放以来第20个、新世纪以来第15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发布,这份题为《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的文件,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行了全面部署,是谋划新时代乡村振兴的重要顶层设计,而宁海县首创的给村级小微权力拉清单的工作被写进了这份文件,文件确定,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加大基层小微权力腐败惩处力度。我觉得自己当初选择采写这个题材,的确是与时代,与人民群众相呼应的。现在,这部作品出版了,在中央决策全国农村普遍推广之后,如果我的这部作品能与之配合,为推广“宁海经验”提供一个可靠而详细的文本,那是令我欣慰的。

2020年,我国农村将终结贫困。在我看来,其实,贫困不仅仅只是物质层面的,也是精神层面的,精神的脱贫与物质的脱贫应齐头并进,可能这更为艰难,更为深远,也更有意义。可以想见,物质生活上脱贫后的农民必将有精神上的期待和追求,他们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对此,任何低估都是危险的,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只会不断地攀升、丰沛,不会止步于温饱的解决,如果精神上的期待和追求不能满足,那么,物质生活的返贫也不是危言耸听。2020年就在触手可及的前方,因此前瞻性的精神层面的开拓和提升已时不可待。美好生活的一个尤为重要的度量,那便是尊严,物质上不为贫穷拮据而折腰,精神上不为主人翁地位的缺损而抬不起头来。我对“宁海经验”的叙述,事实上也正是我自己的“中国叙述”,我真诚地希望人们能通过我的这部作品,感受到当代中国农村正发生着的动人心魄的变革,感受到当代中国农民最为热诚,最为深切,最为努力的追求和奋斗,并从中与我一样看到闪烁于人类高地的文明之光,理想之光,希望之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