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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小词:没有力量的书写不足以表达自己,打动他人

来源:文学报 | 何晶  2018年04月16日07:38

宋小词

作家宋小词的文字里有一股野劲儿。文如其人,她自陈性格直率泼辣,快人快语,爱憎分明。评论家蔡家园对她的第一印象就是“又是说又是唱,噼里啪啦就像放鞭炮”。无疑,这是个生命力旺盛的作家,带着天然去雕饰的野性,和她的楚人祖先一样,任性地肆意生长,无拘无束,小说也像一株不畏荆棘、顽强向上的藤蔓,带着未冷却的热血,游蔓到眼前。

野性意味着有棱角,这种棱角有时候会刺痛人。无论是《血盆经》里因为不那么聪明被歧视的六儿、左胜、何旺子以及沦为生育工具、最后难产死去的翠儿,《直立行走》中在城市左冲右突、为嫁得一个当地人草率决定自己人生但最终却一无所有的杨双福,还是最新在《收获》杂志发表的《柑橘》中乡村的时代“失败者”苟大宝和被人欺凌的哑女,宋小词小说里有太多令人不太舒适的人物,他们在社会时代中似乎处在时间、空间双重维度上的尴尬之地,这些人物背后牵系着乡村、城市的种种变革,人类生存、精神的种种样态,这也正是她最想关注和反思的。

宋小词的精神“青春期”是在乡村中度过的,她在乡村生活了23年,生活的艰辛、环境恶劣、贫瘠、精神困顿让她看到了人类的疼痛,这也注定了她的小说更擅长书写这些疼痛。她写城市,也更多写的是城市里的乡村女性,因为她更能体察作为外乡人在城市生存各种幽微复杂的情感。因为疼痛,宋小词的笔触常常是锋利的,她的小说似乎不太绕弯、也没有复杂结构,故事直接、扎实,大约也唯有如此,才一针见血,直刺肌理。

宋小词有个爱好,唱京剧。“京剧的服装色彩艳丽,红的黄的绿的紫的,热烈而张扬,……表演也是一种抽象而又极具神似的表演,是对生活高度提炼的精粹,一招一式既富有美感又带着浓浓的生活气息。”她的小说也有点像她描述的京剧,唱念做打、热烈鲜猛,一招一式里都是人生的筋骨、生命的流动、生活的实质。

记者:你的小说比较集中在两个题材,一是乡村本土,如《血盆经》《声声慢》以及最新的《柑橘》,一是城市里的乡村者,尤其是女性,如《开屏》《直立行走》。这大概与你个人经历相关,他们是你最熟悉的领域,你也更能体察其中的人性、情感幽微处,你的思考、笔触自然会投注于此。其实“80后”写乡土或者乡土在城市的人,并不少见,但和前代作家相比已经大有不同,绝大部分更像是一种隔空打量。你有所不同,你更像是一个两地者,城市和乡村在你这里是交织融合着的。

宋小词:作为一个曾经在乡村生活目前又在城市生活的“80后”写作者,我们这一代人跟前辈是不一样的。前辈作家传统厚重,恪守着乡村的伦理道德,他们对乡村有着深深的眷恋,他们的城市生活也都带着浓厚的乡村传统的风格。而我们这一代虽然出生于乡村,童年青少年时代都受着乡村那一套说教长大,但孕育我们的乡村经过改革开放和分田到户,与前辈作家们曾生活的乡村也有了很大的不同,我们在城市的生活却比前辈们的城市生活更顺畅更适应,他们可能对城市还有一些排斥,而我们更多的是接受,是融入,虽然也有排斥,但排斥的很少。而且现在虽然说在城市里生活,但我每年也都会抽一个时间去乡村小住一些时日,基本上乡村那条情感血脉的纽带还没有断,乡村还在以独有的方式向我这个在城市里生活的人输送物质与精神。可能这也是一个原因。

记者:将这个问题更扩展开来,你小说的关注内容,乡村的女性、孤寡老人、傻瘫疯之人,由乡村去往城市的女性,除了由于对他们的熟悉之外,还因为何种原因你对他们一再叙写?你想经由他们表达些什么?

宋小词:记得马尔克斯好像说过一句话,原话我记得不太清楚了,但大致意思是如此,他说,我只有在巴黎,才能理解我的家乡。这个观点我深深认同。我走出了乡村,生活在城市,才能更好地理解我的家乡。

我精神的“青春期”是在乡村度过的。我在乡村生活了23年,乡村的生活让我更多地看到了人类的疼痛,农民生活生存的艰辛,环境恶劣,贫瘠、精神困顿,这些我亲眼所见的苦难像烙铁一样烙在我心里。我的书写比较喜欢疼痛的东西,这是因为我的家乡给予我的,沉淀在我记忆中,令我反思反省的就是这些。我生活的家乡,残酷的现实给我的刺痛令我无法去书写那些轻快欢乐轻盈的文字,书写了就仿佛是一种背叛。我写不了风花雪月,我只能写风雪冰霜。对乡村人物给予的悲悯和关怀是我要坚持的东西。

记者:不得不提的一点是,读你的小说,常常会觉得有一点难受,或者说难以释怀,让人觉得活着实在是一件辛苦甚至痛苦的事,人性、生存、尊严,种种都让人左右支绌,举步维艰,这让我不禁有一种感觉,你的刀锋太锋利了,血液里似乎有一种愤怒,也有一点无奈(《声声慢》里,感觉到的柔情多一些)。想问的是,为什么你的小说大多都是这样的风格,尖锐而又有一些肆意?

宋小词:都说文如其人,这个大概跟写作者本身有很大的关系。我本身是一种直率泼辣,快人快语,爱憎分明,豪爽粗放的性格。我伶牙俐齿,路见不平,就总会拔刀相助,看到朋友受欺负,便会两肋插刀。我身边的朋友很多都有这样一种感觉,读我的小说就仿佛是活生生的我站在他们面前在跟他们说话一样。我的文字是从我的血液里流淌出来,她带着我的基因,我泼辣生猛,我的文字便也如此。我把你的尖锐理解成力量不知道算不算曲解你的意思。我觉得小说应该要充满力量,应该要筋骨刚硬,肌肉结实,没有力量的书写不足以表达我自己,没有力量不足以打动他人。

记者:这种风格的好处是,你的小说很有一种野气和生命力。蔡家园说你是野性,“说话噼里啪啦就像放鞭炮”,和或羞涩或沉静的淑女很不同。这和你的文字倒是很相似,你的文字也是野性的,不是那么循规蹈矩,加之方言的使用,文字里有一种热辣气、爽脆劲儿。这和你一直生长在湖北应该有关系。这样的语言是一开始就找寻到的吗?还是说也经过了什么样的变化?

宋小词:蔡家园老师的“野”字真的很能概括我,我成长生活的环境就是一片荒野,乡村相对城市来说就是一片荒野,我就是乡村的野孩子,我很着迷这种野性的东西,没有经过驯化和约束的东西会呈现自然的姿态。荒野能诞生最好的信仰,我写作的信仰也同样如此。另外说说我的方言。我生活在湖北乡村,从小是在这种语境中长大。我的写作就如同我在说话,所以我写作一开始就使用了方言,方言是一个地方特有的语言,把它带到写作中,会呈现一种鲜活的野趣和另一种味道。有些东西的表达还非得用方言来说才够味,才更能表现一种面貌,到了城市里跟来自五湖四海的朋友们在一起,憋普通话,有一段时间我都不知道该怎么说话,我觉得用普通话说话,很多事物表达不出内心的那种想法,很着急。我以前的写作使用的方言很频繁,但后来慢慢转变了,方言虽然好,但不能用滥,毕竟一个作品是面向读者的,要让人看懂很重要。所以现在写作时,方言的使用是经过甄选的,非得在这里要镶嵌一个方言才能出彩才能传神,才会使用,使用得很慎重。

记者:其实你的长篇很少,《声声慢》也更像一个小长篇,主要似乎都是中篇。这倒不是说长篇就优于中短篇,但还是会有一些疑问:为什么都专注在中篇上?既能完全表达思考又留有回味空间?

宋小词:哦,我的长篇确实不多,除了上大学时写的一个《所有梦想都开花》以外,再就是《声声慢》了,那个《所有梦想都开花》我一般都不提及,因为提起来会让我很羞涩,那是一个我个人看来很幼稚很不及格的作品。《声声慢》当时写完后很喜欢,现在随着时间的推移,随着自己的成长成熟,也不是特别满意了。长篇需要大量积累,长篇篇幅长,要把读者一直抓住读完,很需要一番心思和功夫。以后长篇肯定还是要写的,但我给自己定的目标是过了四十岁开始考虑写一部长篇。我也写过几个短篇,但均不理想。我个人还是喜欢写中篇,中篇不短也不长,空间又足够大,要足够的生活和足够的技巧,属于广阔天地大有作为的那种。而且中篇也很考验一个作家的智慧,读者也多。我很着迷中篇这个文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