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土、后乡土与新乡土
乡土文学作为中国现代文学以来最为重要的文学书写脉络已经得到了充分的论述。基于超稳定的“乡土中国”理论模型,“乡土”呈现出传统社会主体的静态化、社会空间的地方性与社会关系的熟悉性特征,尽管其中不乏乡土主体在特定历史情境中的被动与自发性流动,以及兼业现象,但总体来说,费孝通所勾勒的理想类型是适用的。在现代乡土文学书写当中,乡土或者作为启蒙、动员与改造的试验田,或者作为寄托希望的浪漫主义“希腊小庙”,它们或许蕴含着某种文化创造创新的潜能或者对于主流精英文化的替代性方案,但都是客体与对象化的存在。
因此,在讨论现代乡土文学“乡土性”的时候,人们往往会归纳出血缘、地缘、业缘共同体,人际的熟悉关系,情感与道义联系这样的特质。然而,这种情形在20世纪40年代后就有所改变,尽管某种根深蒂固的文化积淀依然存在,空间重组、人口与信息及技术的流动性已然到来。从解放区的土地革命开始到20世纪末,中国的乡土社会已经经历了革命、改造、改革与市场转型的四次历史变迁。这不能用“共同体”与“社会”的简单对立进行描述,而可以视之为乡土及乡土民众作为文化生产与创造的主动主体浮出了历史的水面。
社会主义革命过程中的土地革命,随着土地所有制的变化,乡土社会关系与结构发生了质的变化。“土”的性质决定了“乡”的转型,1949年到1956年的社会主义改造则变革了国家与乡村的关系,村落从地方性走向了公共性和政治性。20世纪80年代初在全国推广开来的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则在古老的乡土社会小农生产和社会主义早期集体所有制生产之间探索出了一种既有传统性又有计划性的家庭农业,乡土演变为亦工亦农的社会空间。市场经济体制改革进一步推动了略显封闭的乡土社会走向“大流动”时代,农民与政府、市场之间的关系成为乡村的主要生产关系,农民则游走在乡村与城市的多重空间。这就是陆益龙所说的“后乡土中国”。
作家与文学史的书写者身在“后乡土”的情境中,很少能窥破其间的真相,只是在一种朦胧的感知中描绘了农村的改革、城镇化进程、基层治理中的情感与人性变迁。当然,文学即便是现实主义取向的作品也未必一定要同外部世界亦步亦趋,然而关于“后乡土”的书写确实是滞后的,至少没有出现能体现时代精神的作品,21世纪后新农村建设与美丽中国的主导性话语也未能改变这一点。我曾经在《确定性的显隐:乡村叙述的嬗变与“三农”的再认识》一文中,试图采用“乡村叙述”来取代“乡土文学”“农村题材创作”“农村改革小说”之类表述,以区别于原先的话语——毕竞在“新时代”以来脱贫攻坚的国家行动与乡村振兴的语境中,中国的乡土已经呈现出其全然不同的能动性面目。
新时代中国乡村的发展,同时具有“全球共性”与“中国经验”的双重特点。“全球共性”不仅是指在物理现实和心理现实层面的交通、交往与交流,更是指中国乡土与世界上其他任何一个地方一样同处“乌卡”(VUCA)时代,充满变异(Vo1ati1ity)、不确定(Uncertainty)、复杂性(Com P1exity)、模糊性与含混性(Ambi8uity)。在流动的现代性中,乡土无法自外于这种弥散性的、共通的、乌卡特征环境,既充满了危机与风险,也不乏机遇与生长空间。
“中国经验”则是指区别于其他城乡分化、贫富割裂的国家,中国通过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脱贫攻坚,集中力量解决了乡村的绝对贫困问题。代表性的两种方式,一是区域联动的东西部协作,以解决区域性落差问题;二是个人和组织等各种形式的“结对子”扶贫。这个扶贫不仅仅是经济层面的,同时也是观念与精神层面的扶志和扶智,从而进入全面乡村振兴的新阶段,城乡一体化的进程不断推进,因而会有“城镇中国”的提法,也相应带来了新型的发展模式与文化形态。
乡村振兴的历史性变革体现为乡村的中国式现代化,它并没有跟从启蒙现代性的单一路径规行矩步,而是因地制宜地结合了中国乡土的实际,具体表现为农业的科技化、工业化和商业化,比如“互联网+”、文旅融合、农旅融合、碳抵消的环保合作等方式,实现发展的可持续性。比如说“碳抵消”,它允许发展途径和形态不同的企业、组织、地区,通过购买碳信用额度,来抵消他们在日常生活中或其产业运营中无法减少的温室气体排放。这在先发与后发地区的协调发展过程中会发挥重要作用,体现了全国一盘棋带来的活力,有利于保持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平衡。这就使得我们现在的乡村,不再只是传统文学作品中的“风景画”“风俗画”或“风情画”,而是呈现为折叠、开放、流动,充满各种可能性,展现出参差多样的风貌。为文学书写提出了新的挑战与资源。
晚近这几年,在类似的共识中,中国文学批评话语提出了“新乡土”的说法,隐含了一种在中国式现代化视野中重新梳理并开拓关于乡土议题写作的意图。显然,这里的“乡土”不再局限于农村、农业与农民,而是具有某种文明论的内涵。《莽原》从2024年开设的“新乡土”栏目,可以视为一个标志。该刊对“乡土”做了文化意义上的重新阐释:“泛指乡邦故土,是以特定的地理、文化、风物、人情为标识的物理地域。它是我们的出处,是我们与世界发生关联的源头,是我们社会学上的故乡——包括但不限于农村。农村固然是乡土本有之义,城镇同样也不外于乡土表达,而对于去国远游、客居外邦的人,具有独特文化和特殊情感的祖国,就是根脉所系的乡土。”在这种“新乡土”视野中,曾经一度受陆地文化中心影响的乡土文学,也可以容纳城市文学、海洋文学与移民文学的内容。
至少到目前为止,在“山乡巨变”的文学设计和倡导中,怀旧的温情、乡土的挽歌与现实的素描依然是主流的书写语法。如何进行乡土书写的创变,靠近理想中的“新乡土文学”?我认为,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开拓。
第一,走出同质化的乡土想象,描摹有着不同地理环境、历史传统、生活习俗的乡村,写出各个地区的乡村的个性化发展之路。回顾文学史,我们发现,从延安文艺座谈会以来,在赵树理、柳青、周立波、丁玲、孙犁、浩然等作家的带动下,形成了乡土写作的不同群体和传统,如晋陕传统、潇湘传统、冀鲁传统。但总体来看,作家们对西南地区乡村的关注并不是特别多,或者说,没有形成一种真正有影响的书写范式。四川当然是一个例外,沙汀、周克芹、李一清、贺享雍、罗伟章、杜阳林也可以称为巴蜀传统。然而更多的西南地区,如广西、云南、福建、海南等地,它们的发展模式,和中原与北方有差异。这些地方的乡土大地也许有着多元的生计生活方式、文化遗产与生态资源,倡导生态立县、开放活县、文旅兴乡,然后才是工业富乡、商业富乡,实现城乡融合。在广袤的中国疆域中,存在着文化多样性与地区发展的不平衡。西北乡土的游牧民文化就有着截然不同于基于农耕稻作文化总结出来的乡土经验,而东北森林河流地带也有着渔猎文化的记忆和实践。这就要求我们的作家不能用某种单一模式来处理乡村经验,要深入基层之中,看到不同乡土的个性化、地域性、差异性。观察并书写乡土的多样风貌,是乡土题材与观念的增殖与扩容。
第二,塑造出不同于土地改革时代、合作化时代、改革开放时代的新农人形象,将其作为城市与乡村、农业与兼业、科技与人文相融合的新时代主体。“农民(牧民/渔民……)”从来不是一个固定的职业或身份,他们可以成为学生,成为公务员,成为商人,成为解放军战士,具有无穷的潜能。另外,随着人口的流动、空间的位移,农人的身份也变得愈加复杂化。比如,一个农民,可能随着中国企业“走出去”,在国外务工、远洋航行、修建铁路、开掘矿藏、经营企业。即便是待在乡村里的农民,他也可能从事农耕种植,但是使用科技化的手段来操作,甚至开办自己的企业,也可能从事电商与服务业。这需要作家去除掉对农民的刻板印象,将其视为人我无别的同时代人,而非时代的他者,看到乡村生产与生活的新形态。在这个意义上,农人是一种乡土基质,在农民形象的“变”与“不变”中才能真正意义上发现乡土文学的意义和价值。
第三,在生产生活方式中,刻绘新乡土的伦理道德、情感结构与感受方式的微妙细腻变革,在个性化中凸显出总体性的社会律动与时代精神。城乡互动与一体化进程形成了开放、动态而生机勃勃的乡土现实,强有力地扩展了乡村的经验领域、表述空间与认知理念:比如熟人共同体与陌生人社会的相互嵌入,离乡谋生与返乡之间的张力,人与土地的关系增添了人与金钱的关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等等。所有的一切都指向于,当代乡土不再是静止、凝滞、有待发现与改造的对象,而是流动、敞开、主动变革与更新的关系性场域,不仅是一种文化载体,更是一种新文明的创生。无论从生活方式、认知感受还是精神结构上,乡土都承载着中西古今一切文化与技术的成果,并且时刻不停、永无止息地在创造着自我与世界。正因为如此,我们的作家需要把眼光放开,保持心胸开阔,来真正面对新时代乡村的种种关系性、结构性变化,创作出更多真正属于这个时代的作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