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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70后”作家乡土小说的伦理叙事
来源:《文艺风》 | 彭嘉凝  2026年10月20日14:45

“70后”作家群是作家代际研究的代表性对象。这一作家群的特殊之处在于,他们几乎与中国乡土社会的现代化历史进程同步,经历了中国的城市化进程。他们大多数人具有一定时期的乡土生活经历,后来通过升学或工作到城市定居,往往自创作开始就处于旅居城市、回望乡土的状态。“70后”作家属于“最后一代拥有‘乡村故乡’的作家”。乡村“未完成的现代性转型”还在继续,当下作家依然面临着城乡一体化、乡村振兴、新时代“山乡巨变”等一系列新的乡土社会现实。

中国乡村具有伦理特质,是梁漱溟说的“伦理亲情社会”,维系人际关系的不仅是法律条文,更是源于血缘亲情的家国情感结构。在乡土中国的变迁中,乡土社会的伦理也随之发生改变。乡土社会在集体化的组织下,农民的道德感较强,乡土社会和谐有序。“70后”作家的少年记忆中保留着亲善和睦的乡土伦理记忆。20世纪90年代在市场经济浪潮的影响下,物质主义、个人主义盛行,乡村伦理道德观念也发生遽变。“70后”作家刚好经历了这个乡村伦理转型时期,他们的乡土小说写作持续反映和参与建构了变革时代的伦理。

一、“70后”作家的乡土小说的伦理叙事的总体维度

“70后”作家这一代际命名最早出现在南京民间文学刊物《蓝黑》的封面上。

它并非限定或确指为出生于1970—1979年的作家,而是要在出生年份的基础上做出灵活处理和让步。同时从作家自身感受出发,强调具有共同时代记忆和感受,趋向于作家身份认同的定义。乡土是“70后”作家的重要创作资源。

这一代作家是在较长的时间段内分批出场的。第一批作家在20世纪90年代初期登上文坛,其中以乡土小说创作为主的有魏微、刘玉栋等;第二批作家在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逐步登上文坛,徐则臣、李骏虎、乔叶、李师江等都在乡土小说创作上发力较多;第三批作家在21世纪以后开始创作乡土小说,如鲁敏、盛可以、张惠雯、付秀莹、朱山坡、曹寇、常芳、叶炜、梁鸿、田耳、张楚、黄咏梅等。他们的作品都关注乡村伦理变迁和伦理问题,具有一定的典型性。

他们关注的伦理向度与主题,包括个人生存伦理、家庭伦理以及社会伦理。从乡土社会到城乡中国的转型过程中,不论是务工者还是留守者,尤其是乡村女性,她们的生存问题一直都是乡村底层叙事的隐疾。城乡流动频繁,当乡村女性从家庭走进城市、走入社会面临个体生存时,她们往往因无法确立自我价值而出现伦理混乱的道德危机,很多女性认为贩卖身体、供给物质生活是唯一的生存方式。付秀莹《陌上》、盛可以《青橘子》、张惠雯《如火的八月》、徐则臣的“花街系列”、叶弥《晚风轻拂落霞湖》、朱山坡《喂饱两匹马》等作品中都关注女性身体被消费化的现象,还原现实的女性困境。同样,乡村留守者默许进城人员的家庭缺位,无法对父母尽孝,忽视孩子的成长过程,不能满足夫妻的情感需求等传统伦理无法化解,甚至被理解为不道德的问题,但这些情感需求已然被更大的生存压力所压缩、稀释。

从家庭伦理来看,父子两代人的生存经验和人生规划与过去相比发生了变化,父亲顺天应时、系命于土的自然生存法则遭受了儿子们的集体围攻。换言之,“新逆子”们复制了“五四”“走出家庭”的口号,将其替换为“走向城市”而对保守的父亲们重新发出挑战。如李师江《福寿春》中三子细春宁可凑钱去外乡养殖蛏子,也不愿守在土地里经风历雨,父亲的农耕方式无人继承,守土在乡和离土离乡的价值分化形成新的代际沟壑。同样在婚姻关系里,新的自由主义风尚促使传统道德的压力得到释放,婚姻伦理试图满足个人主体的欲望、体验、思考和实际需求,这在“70后”作家的乡土小说创作中就反映为婚姻“自我”与“私人”的价值介入,尤其是以个人体验为主导。这种“自我”强调自我感受、情感、需求以及存在,其“私人”性质表现为拒绝公共伦理制约,具有去道为己的色彩。它们复活了传统伦理压制下人的潜在意识和情感诉求,在挑战既有规范的同时,也完成从内而外有关个人本体的思考,形成强调个人体验的新婚姻道德伦理。当“50后作家”“60后作家”将生育的价值提升到生命延续以及对死亡抗争的伦理意义,并以此赞颂生育时,“70后”作家盛可以则在《息壤》中提出“女性是不是拥有对于生育自主权”的时代命题,这是生育伦理中个体对于自我身体的现代性观照。新婚姻伦理对个人体验的强调还表现在“70后”作家对婚外情的道德体察上。这代作家对于婚外情的认知不再是不由分说地审判,而多了些“了解之同情”。魏微《大老郑的女人》中男女二人组成“临时夫妻”,女人半良半娼投靠大老郑以供养乡下的丈夫,独身的男人也暂时拥有“妻子”的陪伴。全新的“临时夫妻”的婚姻观念颠覆了传统的婚姻伦理,以一种更贴合人性需求、满足个人情感的新型关系运行着。

在社会伦理方面,“70后”作家的乡土文学书写肇始于市场化乡邻伦理的嬗变,相对完整地反映了互助友爱传统式微的过程。在前工业社会,乡邻情感的维系依靠民俗、节日、礼仪、习惯等共同文化和活动仪式,共同参与婚丧、嫁娶、祭祀等强化了村落共同体的精神情感纽带。20世纪90年代末乡村集体化生产模式逐渐被个人承包制取代,行政村乡邻间的联系从相似的生产、生活空间退居了出来,乡村社会也逐步变成贺雪峰提出的“半熟人社会”,随着熟人社会的礼治秩序和长老统治的分化和解体,原本在互相了解、传统习惯之下形成的友邻关系已经具有陌生感。刘玉栋《给马兰姑姑押车》、鲁敏《思无邪》、朱山坡《跟范宏大告别》、鲁敏《纸醉》等都对这种乡邻关系的变化进行了关照。同样,社会在对人们的经济活动进行治理,以及人们在经济活动中表现出来的道德观念和规范。西方市场经济的发展所依托的“契约精神”,也就是中国传统伦理的信义文化中,在乡土社会逐步向城乡社会新旧交替转型过程中,不稳定因素造成经济伦理出现真空地带,也就出现正义、诚信契约精神的悖理现象,这一代际作家表现出对于社会经济契约精神的倡导与守望。“70后”作家田耳创作的一系列作品关涉经济伦理问题,反映了乡土社会经济活动中唯利是图的思想。《到峡谷去》《韩先让的村庄》以旅游开发为核心,通过悲剧的乡村诗学触及乡村改革的伦理问题。总体而言,“70后”作家对于乡土伦理的主动选择和书写,反映出这一代际对伦理变化产生的普遍内心焦虑。作家在对过去及当下伦理道德变化的确证中,试图构建内心理想的伦理图景。这些作家试图用文学社会学的观察视野,履行作家对于乡土社会变迁的追踪和体认,并对乡村伦理叙事展现出不同向度的写作态度,借此对现实问题给予多角度的参照。

二、分化与浮动:“70后”作家的创作姿态

文学创作对于社会伦理事实的讲述,不仅取决于伦理本身是什么,还取决于作家的创作态度和情感立场。“70后”作家的创作姿态呈现出明显的分化趋向,总体可分为三种:第一种是部分作家陷于对20世纪60—70年代乡村伦理的追忆和怀恋,企图建构温馨诗意的伦理时空,以对抗现实伦理变革带来的撕裂感。第二种是面对乡村伦理变化表现出的困惑以及强烈的批判性,大部分“70后”作家展示出对传统伦理消解时心态上的焦虑。第三种集中在新世纪近期的乡土文学创作,表现为相对平和、释然的创作姿态。

(一)怀旧与感伤:想象的乌托邦之乡

较早关注到“70后”作家乡土小说具有怀旧倾向和感伤色彩的学者是贺仲明。他意识到“70后”作家在伦理叙事层面并没有完全聚焦于现实乡村状况的描写,而是强调“对往昔乡村伦理世界的怀恋和温情感受”。以乡土小说创作为主的“70后”作家,如魏微、刘玉栋、鲁敏、付秀莹、艾玛、徐则臣等聚焦于20世纪60—70年代的乡村世界。他们的创作有意识地回避现实,往往以童年视角介入,通过回忆来主观建构理想中的乡村伦理世界,以安抚当下乡村伦理断裂后的迷茫情绪。在“70后”作家笔下,20世纪60—70年代乡村伦理呈现出和谐友爱、互助有序的淳朴倾向。很多“70后”作家明确把自己的乡土写作和内心伦理诉求联系起来,正视自己的怀旧倾向并执着于此。

首先,这种怀旧姿态表现为对美好乡土人伦亲情和爱情的思慕眷恋。魏微的《流年》中的小蕙子与爷爷奶奶共处的美好回忆,是她远离父母暴力、安慰她心灵的温柔旧梦。付秀莹的《旧院》中“我”对姥姥大院子的回忆,承载着姨母们的苦乐年华,亲人间的亲近与人心的较量拉扯着“我”的童年岁月。其次,“70后”作家的怀旧姿态也表现在对日益消失的传统民风、民俗的牵念。鲁敏的《六月半》关注到乡村的婚俗伦理,认为送帖婚俗凝聚了传统乡土社会对男女结合的道德化体认。刘玉栋的《给马兰姑姑押车》写到女子出嫁、男孩押车的习俗,聚焦红兵押车因睡着而错失赏金后的辛酸、喜悦和自尊心受挫的微妙心理。最后,“70后”作家的怀旧带有某种精神寻觅特征,表现出对传统社会中乡民自然、自由生命状态的向往。李骏虎的《用镰刀割草的男孩》回忆了20世纪70年代的乡村,少年马开为了打个银戒指躬耕劳作,欲望单纯不含贪婪。徐则臣的《镜子与刀》中少年九果和穆鱼用镜子和刀反射太阳光传递友情,建立了精神向度的理解,作家怀念的是传统社会中弱小生命间的温暖关怀。

这些“70后”作家凭借怀旧、回忆创建的是远离当下现实的理想伦理世界,是由童年碎片生发出的乌托邦王国。魏微的微湖闸、鲁敏的东坝、付秀莹的芳村、徐则臣的花街等都是念兹在兹的怀旧疗愈空间,他们坚守传统伦理的高尚道德,营造远离现实的心灵阵地。“怀旧”曾被视为一种可以治愈的情感疾病,是人启动自我防御机制保护已损失的情感。在面对当下乡村伦理断裂的不稳定状态时,如鲍曼所说“过去成了值得信任的对象,人们逐渐放弃了选择那即将破产的希望和未来的自由,更不再为之而努力”。从这个层面来说,“70后”作家的伦理怀旧是一种对集体记忆和共同情感的渴望,也是面对未来乡村伦理不可控时的选择。

(二)焦虑与批判:传统裂变后的道德化反思

中国乡土社会在20世纪经历了巨大的伦理冲击和变革,最重要的原因是商品经济进入农村之后,物质、金钱等欲望侵蚀乡村的传统伦理文化,农民面对现代化生活方式和城市文化时内心的伦理秩序被打破。“文化传统在文化消费主义面前不堪一击。物质、欲望、享受成为一种可怕的‘新意识形态’,肆虐侵蚀着当代中国乡村人的心灵。”一大部分“70后”作家的乡土小说以批判为主,兼有强烈的省思倾向。代表作有李师江的《福寿春》、魏微的《异乡》《回家》、刘玉栋的《乡村夜》《回乡记》、梁鸿的“梁庄三部曲”、徐则臣的《还乡记》、乔叶的《盖楼记》《拆楼记》、常芳的《爱情史》、田耳的《到峡谷去》《韩先让的村庄》、曹寇的《到塘村打口棺材》、畀愚的《田园诗》、叶炜的《富矿》《后土》等。这部分“70后”作家直面乡村现实伦理问题,敢于触碰复杂多变的伦理困境,并且对裂变后的乡村伦理进行谴责,创作呈现出愤怒又无奈、焦虑又困惑的纠结情绪。

“70后”作家在书写20世纪90年代前后的乡土伦理时感到前所未有的经验匮乏,李云雷就感叹道:“当我们面对当前的农村时,便不能不感到陌生。”这也并不只是这一代际作家的独特感受,而是当代乡土作家的基本共识。“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中国乡土小说创作所面临的最大困惑,就是急遽转型中的乡土中国逸出乡土作家们既有的‘乡土经验’模式,曾经熟悉的乡村逐渐变得陌生起来。”这种陌生感很大程度上来源于乡村原有的稳定伦理秩序被打破和质朴的道德感丧失,拜金主义、物质主义盛行。部分“70后”作家对于这一伦理裂变,自然是否定和批判。

这首先表现在对道德滑坡、见利忘义的拒斥。李师江的《福寿春》展现了农村家庭内部的道德撕裂,儿子三春拒绝土地、不务正业却公开指责父亲、要求分得家产,在城市欲望的熏染下失去尊严和人性,作家用他的精神沦落批判乡村传统伦理的缺位。刘玉栋的《回乡记》中,乡村已成为城市化浪潮中被遗忘的存在,年轻人盲目效仿城市人染发,骑摩托甚至肇事逃逸,乡村“半熟人社会”结构面临解体。尽管城市化带来了生产力的提高,但“70后”作家并不鼓励以放弃传统的方式拥抱现代。其次,一些“70后”作家注意到农民面对伦理颠覆产生的强烈不适感和抉择的艰难。刘玉栋的《跟你说说话》中的姐姐为了挣钱进城卖身,她的疲惫和漠然反映了女性在权衡贞洁与物欲时的无奈,也表现了作家对乡民的同情和担忧。最后,一些“70后”作家面向自我,对乡村道德精神的衰落展开严肃质询。乔叶面对传统伦理的衰落,将愤怒和疑惑化为自我批判。在《盖楼记》《拆楼记》中,“我”作为乡村的叛逆者,成为帮助姐姐获取拆迁款的同谋。一方面,乡村城市化导致欲望滋长,金钱麻痹了诚信,农民为脱贫不择手段;另一方面,“我”作为知识分子却成为推波助澜者,作者毫不避讳地反思自己的精神脆弱和伦理迷失,这为“70后”作家的批判性立场添加了另一重维度。

福柯认为批判是“主体自己有权质疑真理的权力效果和权力的真理话语。将是自愿反抗的艺术,是充满倔强的反思艺术”。“70后”作家面对不容分说的现代化语境,这一语境以进步和革新的话语体系阻断了乡村保持原有伦理的能力和权力,故“70后”作家对于乡村伦理的批评是站在乡村和城市对位转换的关键节点上发出的代际之问。但他们并非拒绝社会的迭代更新,而是对于普遍快进和意义趋同保持谨慎,其目的在于帮助乡村改造、调适和重建,全面探索与时代相互适应的乡村伦理秩序。

(三)静观与展望:现代新伦理的重建

面对新时代中国乡土社会展现的前所未有的变革,一些“70后”作家显得平和、释然。最有代表性的当数付秀莹,她以静观的方式书写新的乡情乡土。她的“乡村三部曲”《陌上》《他乡》《野望》,以芳村为原点展演新的农村伦理图景。另一部分“70后”作家对乡村伦理抱持积极态度,对乡村伦理的重建充满希望。

付秀莹拒绝煽情以及私人化的议论倾向,主张还原真实的乡村伦理环境,包容所有的伦理选择,再现琐碎的民间本真生活。例如《陌上》中的妯娌关系由亲近到产生芥蒂,付秀莹并不写透,而是点到为止。她的乡土作品展现了乡村社会的重复性和日常生活的平庸感。付秀莹小说中的乡邻以一家一户为单位,彼此相互联结具有很强的重复性,无外乎夫妻关系、妯娌关系、情人关系、母女关系、婆媳关系等。《野望》沿用《陌上》的人物,以重复的关系映照出中国乡村的普遍伦理格局。付秀莹表现出对乡村风景的迷恋,在观望中赋予风景主体性,呈现出人与自然之间和谐共生的关系。很多学者认为当下的乡土书写身处“失去风景的时代”,或“严肃的社会主题冲淡了地域色彩的表现”。这源于对生态伦理的漠视,人类中心主义思维下的文学创作势必忽视对自然、风景的平等注视和描摹。在《陌上》里随处可见对于自然风景的描写,如在楔子中她以时令节序串联起芳村的景象,四季自然风景和风俗景观的变化营构的轮回感和秩序性,正贴合天人合一的思想。

“70后”作家对于传统乡土伦理并非只是解构,他们也在新时代背景下尝试建构新的伦理秩序。代表作家作品有乔叶《宝水》、盛可以《息壤》、叶炜《还乡记》、田耳《衣钵》、付秀莹《野望》、常芳《向南向北》等。首先,部分“70后”作家追踪乡村振兴的脚步,在作品集中呈现新型农民的精神状态变化。新一代农民突破了“生计第一”的传统认知,重新审视城乡和自我的关系,由对物质、经济利益的追求转移到对生活品质、精神境界的追求。乔叶《宝水》中的村民小曹选择居住地,不再看重谋生资源,而考虑身心和谐。其次,“70后”作家揭示了传统文化在当下乡村伦理建设中的生命力和影响力。田耳的《衣钵》中,中文系毕业的李可曾拒绝承接父亲的道士衣钵,父亲的死亡使他完成了对土地身份的认同。表面上大学教育构成的大传统具有不可抗拒的力量,但实际生活中人们遵循的却是乡村小传统留下的秩序。

“70后”作家面对乡土伦理的创作姿态是浮动的,很多作家能够兼容不同叙事立场,或在创作脉络上跳转姿态,具有衍变的能力。他们把前现代(农业文明)、现代(工业文明)和后现代(后工业文明)并置的乡村图景比较全面地呈现出来。

三、审美限度:体验的失落与情感郁结症

“70后”作家的乡土伦理写作,从不同角度展现了中国乡村社会的复杂面貌,但其乡土小说伦理叙事也有局限性。

(一)乡土经验限制下的概念化书写

文学创作需要拒绝概念化,但“70后”作家因其特殊的乡土经验,创作缺乏纵深探索,对乡土的理解囿于过去记忆。这一代人缺乏长期的乡村生活体验,创作主要依托经验和想象。因此,在进行回忆时,有的人将过去过度美化,隐去了乡村残酷真实的一面,建构的是想象的乌托邦。和“50后”“60后”作家的创作相比,“70后”作家面对生存苦难更倾向于和解,试图吞咽童年痛苦记忆而保留善与美的想象。这源于他们的乡土经验的限制促使他们做出片面想象。徐则臣感叹自己对乡土的陌生感:“我们融不进一个面目全非的故乡,缺少那种深刻的、终老一方的能力。”他们没有办法将自己的身心和乡土发生血肉联系,在由乡入城的浪潮中必须做出对过去生活的舍弃,以至于乡村仅仅成为符号里的故乡。

在面对乡村和城市时,“70后”作家往往表现出单一化的伦理立场,容易处理成二元对立关系。很多进城农民或厌恶乡村,或怀恋故乡。实际上,“城乡关系”凝结着中西、古今的多重历史,是复杂纠缠的问题。但在这一代际的文本中,或是农民渴望跻身城市,或是乡籍居民在乡村寻找心灵慰藉长期坚守乡村。乡土文学的伦理立场在清晰呈现的同时,也隐含着对城乡关系的简单化误读。曹寇从城市回到农村生活,其作品充满对当下村居的思考,但仍停留在广义的城乡对立思维中,如《大埂上》中的二子不喜欢乡村的隐私窥探,《穷人》中的魏明极度厌恶熟人社会。城市与乡村的界限日益模糊,面对当下的乡土现状,作家的伦理取位不能非此即彼,新的现实呼唤作家做出更深层和多向度的思考。

在作品主题方面,“70后”作家更倾向于普遍的伦理发现,而文学创作恰恰需要寻找时代中“这一个”的独特伦理价值。如在婆媳伦理描写上,付秀莹《陌上》、李骏虎《母系氏家》多表现为相互对立、斗争的关系。但实际上婆媳间不仅是对子和夫的争夺,还涉及同为女性如何共处的深层伦理。此外,“70后”作家在面对乡村振兴背景下的伦理叙事时,人物间的嫌隙最终往往和解,呈现大团圆倾向。《宝水》虽是书写时代乡村变化的力作,但因赋予普遍的圆满而缺乏一定批判性,这些都是值得反思的问题。

(二)耽湎乡村日常伦理的“小叙事”

所谓“小叙事”,是指对民间、个人、日常事件的书写。区别于对历史横截面的考察。陈晓明认为小叙事是“仅凭借文学叙述、修辞于故事本身来吸引人,来打动我们对生活的特殊体验”。聚焦到伦理问题上,“70后”作家重视日常生活的书写,其伦理书写多局限在家庭内部,涉及长幼、婚姻、情爱关系等,执迷于“日常伦理”。这样的叙事呈现了家常美感,但同时也回避了宏大的家国伦理、历史伦理等,弱化了知识分子的公共责任。

“70后”作家的创作总给人一种生命匮乏感。他们致力于经营琐碎的日常生活,对宏大意义的获取意兴阑珊,导致其创作很难赋予伦理表达以崇高感和使命感。张惠雯早期乡土作品《古柳官河》《爱》《如火的八月》等,指向的是个人情感的心灵问题,以及贫穷带来的生存问题。艾玛的《人面桃花》《菊花枕》等把目光聚焦在新世纪前后小镇上的生存危机以及打工人的不易。日常生活的辛酸已经磨平了农村人的棱角,作品很难通向对高光生命的书写和礼赞。相比之下“50后”作家,如铁凝将生存的艰难和人的主体性结合起来,寻求更为深刻恒久的伦理意义。《麦秸垛》中的大芝娘被迫与丈夫离婚,却主动要求生下孩子自己养育,探寻了性别差异和赞颂了母爱。

另外,“70后”这一代作家由于过于关心个人、家庭内部向度的伦理问题,导致对社会公共伦理事件缺乏整体关照,具有凭个体经验心灵独语式的创作特质。个人化写作和公共性写作的关系一直以来都是备受争论的焦点。“70后”作家面对复杂多样的乡土社会转型过程,他们更为关注乡村变化对于个体生存意义的影响,而疏于从个人、家族的伦理视角出发,转而对民族历史、社会观念、政治意识做出解读,所以他们的作品中往往缺乏对重大事件的伦理判断,“历史在‘七十年代人’那里全面隐退,我们看到的是‘现在进行时’的非历史性的成长”。与前辈作家相比,莫言《天堂蒜薹之歌》通过群体事件批判官民伦理,阎连科《日光流年》将伦理异化与政治事件结合。“70后”作家并不善于从历史的思辨中考察伦理的变迁,过于聚焦自我,所以很多“70后”作家由乡土转向城市写作。乡土文学创作本身依托中华民族丰富的历史语境,缺乏对历史、时代的聚焦和关切,最终极易导向书写意义的匮乏。

(三)建构性、探索性的伦理叙事的匮乏

“70后”作家直接面对的是20世纪90年代市场经济转型的伦理危机。这一代人最深的记忆是传统被现代挑战和时代伦理的断裂。“‘70后作家’纠结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一瞬—那岂止是一个时间上的转变,还是价值观的崩塌,是人生观的断裂,是爱情观的变形,甚至,也是亲情扭曲的开始。”回忆怀旧的创作姿态只是伦理失守的聊以自慰,静观与展望也带有些许对未来不确定、不信任的勉为其难。“70后”作家这种“时代忧郁症结”体现在伦理问题处理上是情绪的过载,理性的缺乏和退守。这一代际并未给出伦理问题的出路,而是情绪化询问和向内自我安慰。在他们的乡土创作中,频频回顾逝去伦理,叠合对当下伦理的批驳,甚至呈现出对现代化非理性的排斥。城市发展成为乡土伦理转变的原罪,暴露和忧郁的伤痕表达凸显出心灵愈合的艰难。

“70后”作家的创作呈现出批判性的伦理叙事姿态,存在建构性、探索性叙述匮乏的问题。“70后”作家的乡村书写,即便是在抒情回忆性作品中,也流露出感伤和忧愁,缺乏轻盈的伦理想象和洒脱飞扬的理想。他们总是对于乡土社会现状表现出担忧和疑惑,对于道德退化充满省察失望,创作心境上若有所思、心事重重。叶炜的创作就被认为“显示出一种‘老成持重’的精神气质”。回顾作家在伦理叙事下的聚焦点:城乡文明冲突、人性欲望化、苦难命运挣扎、精神信仰跌落……土地天然带有的神圣和宽厚在伦理转型中被消解殆尽,而“加速社会”下人和土地能否重新融合是“70后”作家的世纪疑问。

四、结语

“70后”作家乡土小说中的伦理叙事意涵丰富,可进一步做出更为深入的探究。他们对乡土伦理的文学反映是努力呈现出时代伦理的变化过程,整体上过度聚焦在乡村伦理衰微的特质。将这一代际作家安放进历史时空中会发现,尽管他们也体恤到时代伦理的温情和平和,但在具体的伦理关系中建构的依然是矛盾和撕裂的乡村现实。这并非源自理解的片面,而恰恰需要归因于乡村社会转型的未完成。当乡土社会整体还处于乡村振兴、乡村伦理重建的进程中时,文学作品也容易呈现出一种未完成性和开放性。由于乡村伦理还处于变化和发展中,所以很难提炼出整体、稳定的新乡土伦理内涵,有待于在一定历史时期之后再对其创作进行观察和判断。

(作者单位:暨南大学文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