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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平衡木上的人——宋煜诗歌的轻与重
来源:人物周报 | 童七  2026年10月09日11:44

有诗人指出,宋煜的诗歌有一种“轻”的特点,我也有同样的感受。宋煜的诗是“轻”的,这种“轻”既来自他平静的叙事风格,更来自他人到中年后所练就的浓缩与提炼之术。正如他在诗中所说“人至中年是难以/靠爱情活命的”(《洋葱》)。卡尔维诺在《新千年文学备忘录》中强调过“轻”的价值,他从小说写作出发,提到“我努力消除重量,有时是消除人的重量……我尤其努力消除故事结构的重量和语言的重量。”·这里所说的“消除”是作者自觉地为自己的写作“减负”。

《一个人的协奏曲》 宋煜著 河北教育出版社 2026 年 5 月

宋煜诗集《一个人的协奏曲》  河北教育出版社 2026年5月出版

“人至中年”的宋煜,在诗歌中同样对生活、生命之“重”与诗歌之“轻”进行了平衡。生活中的沉重并未被回避,也未被他生硬地搬进诗行,而是在反复的浓缩与提炼之后,转化为一种有分寸的表达。正是这种微妙的平衡感,让他笔下的诗句既不失现实的分量,又获得了一种轻盈之感。

诗歌之“轻”:笔意与场景的轻盈

宋煜诗歌之“轻”,植根于对现实题材的诗化减负。例如在爱情这一恒久的诗歌主题中,宋煜以轻灵的笔触写出了爱情消逝后的余味。诗歌《洋葱》“当我最终离开/并将你的落叶/从我心里的庭院/清扫出去/爱便消失无踪”,将一段感情的落幕化作一次对庭院落叶的清扫,没有撕扯的痛感,只有平静的收束,把爱情逝去的沉重写出了释然感。同样是描摹爱情,大卫的《荡漾》以“我爱你腹部的十万亩玫瑰/也爱你舌尖上小剂量的毒//百合不在的时辰/我就是暮色里的那个村庄/而孤独,不过是个只会摇着/拨浪鼓的小小货郎”尽显爱情的甜蜜与哀愁;宋煜则站在激情退潮之后,写出了爱情的苦涩以及恋人分别后的反省,将爱情抬升至更具普遍性的世俗高度:“爱的本质/它是一块最终的空地/可你依然需要它”。这句近乎鲁米式箴言的表达,剥去了繁复的修辞,以最凝练的语言直抵爱情本质,这份删繁就简的通透,正是其诗歌“轻”的核心来源。

在诗歌《我》中,他写到身体中有两个“我”,尚有野心的那个“我”因缺乏勇气和耐力,因此是“猛虎只在睡梦中奔跑”,但是“我还在坚持阅读和写下/我的黑夜和白天/我搬弄出内心的潮声/它们却绕我而行/像我的苍老绕过/我的年轻”。这些比喻生动地绕开了坚硬的现实但又写出了诗人内心的真实处境。言语落在虚处,抒发的情感却无比真实,虚与实的反差让诗歌呈现出了奇特的力量感,形成了区别于一众写实诗人的鲜明特质。

宋煜诗歌之“轻”还体现在诗歌的场景中。《在旅馆》《街边树》《夜宿腾格里沙漠》《十月之诗》等诗歌的场景都有一定的随机性,这决定了诗人无法长时间地与这个空间发生关联,因此更加考验诗人概括与发现的能力。

《在旅馆》写的是一个短暂的夜晚:“在这里,你将留下/死去的皮肤和爱/的灰烬/——如果你把它/定义为爱。那你一定/在感叹它不能持久”,这种写法延续了宋煜一贯的对外在事物洞穿式的看法。在全然随机的旅馆中,诗人仍旧想找到一种接近永恒的东西,将一切的转瞬即逝定格为一种接近永恒的象征。面对一张床,诗人联想到的是爱情,但这种爱并非实有,而是“爱的灰烬”。诗人在灰烬中住下,看到的一切是实在的事物:拖鞋、床单、吊灯、浴室、电视等。宋煜的特别,在于能把实有的东西写到虚处,而把虚的东西写实,轻与重便达成了巧妙的平衡,这是诗歌的内在构成。而语言构成的外在形态中,“短暂如一只梦的拖鞋”“形如空地的床单”等诗语又呈现出轻盈之态。《在旅馆》尚且是一个随机的固定空间,而《十月之诗》则是不依托具体空间的纯粹抒情,在写法上进一步往虚的方向走去:“我只爱人类如爱山中/一株沉默的冷杉”“我不再相信爱,它不会在人类的餐盘中/凭空产生,它的内核是苦和质疑”,这些诗语既是温暖的,也隐藏着诗人对爱的失望与苦涩。

诗歌之“重”:题材与思想的沉实

提倡写作之“轻”并不是否定生活之“重”的价值。相反,正因为有了“重量”,才能凸显“轻”的飘逸与超脱之美。生活带来的沉重之感,是同时代的很多诗人写作的源泉,他们写出了不同的“重”。比如王单单的《卖毛豆的女人》《叛逆的水》等诗歌均以不同的“重”出彩;张二棍《在乡下,神是朴素的》也写出了生的重量。生活之重并不只是当代诗人写作的经典素材,杜甫的《兵车行》等古代诗歌早已有了类似的表达。可以说,以生活之“重”入诗是诗歌写作的一大传统,而由“重”带来的个体性书写,正是诗人与自己所处时代的重要连接点。有的诗人在书写苦难时善于表现客体的悲惨,这种写法直击读者的心灵,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有的诗人“逆流而上”,有意识地在诗歌中削减生活之重带给诗语的负累,宋煜便是其中比较有特色的一位。

宋煜的“重”,重在题材与内容。比如《洋葱》写中年爱情,《我》写年龄增长带来的惆怅之感,《春日》和《街边树》写到死亡等,这些人生中最具重量的命题,始终是其写作的核心根基。宋煜的独特,在于他没有将这份重量直接倾泻为诗句的沉重。在他的诗中充斥着大量“务虚”的日常:“这个下午/我只做了一件事/那就是听着Joan Baez/一九七零年代的录音/捧着一本女诗人的诗集/而我得到了两种安慰/分别是眼睛和心灵”(《三月的某天》)。诗歌的结尾让整首诗完成了“轻”的书写与“务虚”的升华:“那这就是一个值得/被记住的下午:/天空穿着云朵的鞋子”。我们可以说这是一个诗人“无所事事”的下午,闲适带来的轻盈让诗歌定格了那个云朵是鞋子形状的下午。

《时间的末端》也是“务虚”的:“我想到罗伯特·梅普尔索普/他一生都在拍摄/人体、花卉、名人肖像,且不断去/寻找被遮蔽的本质的自己/他殁于42岁,葬于皇后区母亲的墓穴之中”,对历史人物的直接运用在一定程度上会削减诗意,但宋煜在处理时将材料诗化,“他是一小段时间的闭环”“他生命之树的落叶/依然在所有看到的眼睛里鲜活”。这种对生活本质的探求,让他的“务虚”并不空洞。

如卡尔维诺所说:“它愈是填满,就愈不可能飞翔。”生活之重与诗语之轻是宋煜诗歌的两个面向,在一众以“重”为特色的当代诗歌中,宋煜选择把现实的细枝末节“拿出去”,把思想轻盈地释放,其诗歌便呈现出“思想之诗”的特征,体现出对真理的追求,这种思想性在当今的诗歌中少见。或许我们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称宋煜如今的写作为中年写作,这里的中年并不是说诗人在年岁上的“长”,而是就个人诗语而言,其诗已经呈现出中年写作的风格化特征,这种风格化中,卡尔维诺式的“轻”是宋煜最为标志性的特色。在我看来,在同年龄段的诗人诗作中,很难再见宋煜式的“飞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