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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欧阳友权:网络文艺学建构的理论逻辑与实践基础
来源:《杭州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欧阳友权  2026年09月21日08:55

多年来,文论界对网络文艺的研究多依附于传统文艺理论框架,以经典美学、文学理论范式解读数字媒介下的新型文艺现象,陷入“旧理论解释新现象”的阐释困境。随着网络文艺规模化、体系化、常态化发展,传统文艺学的理论边界、阐释维度与批评范式已无法适配当下文艺现实。基于此,建构独立而系统的网络文艺学的知识体系、话语体系和学科体系,就成为当代文艺理论创新、文艺学科转型与文艺实践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命题。

一、建构网络文艺学的历史必然性

网络文艺学的学科建构并非学界的理论空想,而是数字媒介革命、文艺形态迭代、学科发展困境共同催生的时代命题,其核心价值在于破解传统文艺理论的阐释失能、学科边界固化、实践指导缺失等现实问题,以实现文艺学学科的现代性转型。虽然传统文艺学积淀千年,但它是书写印刷媒介时代的产物,其理论体系建立在文本恒定、作者中心、审美自律的基础之上,形成了以经典文本阐释、精英审美评判、静态文本分析为核心的研究范式。而网络文艺作为数字媒介的艺术产物,打破了印刷媒介的时空限制与形态边界,呈现出区别于传统文艺的本质属性,催生了全新的文艺生态与审美体系,这让传统文艺理论的局限性日益凸显。

面对迅猛崛起的网络文艺,传统文艺理论阐释范式难以适配新文艺创作的本体特征。比如,既有的文艺学以完成态文本为研究对象,作者拥有绝对的创作主导权,审美评判依托精英话语体系,具有稳定性、封闭性与权威性特征,而网络文艺的生成性、互动性与开放性,使作品不再是静态固化的完成态,而是在作者创作、读者评论、弹幕互动、二次创作、版本迭代中生成的动态过程,形成了“产消合一”的新型文艺生产模式;读者也不再是被动的接受者,而是深度参与文本建构的创作者;作品的意义不再由作者单一赋予,而是在多元主体的互动对话中不断生成。网络文艺打破了文学、影视、动漫、音乐等传统文艺门类的边界,形成跨媒介融合的复合文艺形态。于是,传统文艺学单一的文本分析、体裁分类、审美评判范式等,已无法解读网络文艺的动态生成机制、多元互动逻辑与跨界融合特征,出现严重的“阐释失能”现象。由此可见,建构网络文艺学,是媒介迭代倒逼文艺研究范式转型的必然选择。20世纪90年代以来,互联网从传播工具逐步演变为社会生活的基础场景,网络文学、短视频、互动剧、数字艺术等新文艺形态层出不穷,传统文艺学以印刷文明为基础形成的“作者—作品—读者”线性研究框架,已难以解释网络场域中“产消者”的身份融合、算法对内容生产的介入以及跨媒介叙事的意义弥散等现象,学科扩容、理论创新已成为时代发展和文艺进步的必然要求,昔日的文艺学在数字时代需要拓展边界、创新内涵,网络文艺学研究对象需从狭义的网络文学拓展至所有依托数字媒介的新大众文艺。此时,网络文艺学的学科定位需始终紧扣两个核心锚点:一是坚守文艺研究的本质,聚焦审美规律、价值传递、人文表达等核心命题,避免陷入“技术至上”的误区;二是凸显网络属性,将媒介特性、传播机制、社群互动等维度纳入研究框架,实现“文艺本质”与“网络特性”的有机融合。

二、网络文艺学建构的理论逻辑

网络文艺学的学科建构并非对传统文艺学的简单修补与局部延伸,而是依托数字媒介变革、文艺本体重构、话语体系创新形成的系统性理论重构。这个建构过程,需始终遵循“传承—适配—创新”的三重逻辑,既延续文艺学的核心学术脉络,又针对网络语境完成理论的调适与生长。

首先,经典文艺理论的传承性逻辑。传统文艺的经典理论,历经长期学术积淀,凝练了文艺本质、审美规律、创作机理、批评范式等核心学理,是规制一切文艺形态的基础理论框架,为网络文艺研究提供了核心价值标尺与思维范式,依然具备阐释效力。中国古代文论从刘勰《文心雕龙》到王国维《人间词话》的文艺美学体系,从“兴观群怨”到“诗言志”再到“文以载道”的价值判断,均可用于支撑网络文艺学的学理内核;西方文论中的叙事学、接受美学等理论,也能为研究网络小说的叙事策略、读者的沉浸式参与提供基础工具。这种传承性确保了网络文艺学的学术合法性,避免其成为脱离学术根系的“无源之水”。网络文艺并未改变文艺的本质属性,其核心仍属于文艺创作与审美活动,并未脱离文艺的本质范畴。传承经典文艺理论,不是要机械照搬固有结论,而是继承其价值赋能、文本分析、审美评判的核心逻辑,沿用文艺学核心范畴,锚定网络文艺的文艺属性,避免其研究陷入唯技术化、泛娱乐化的误区。同时,传承也是理论创新的根基,唯有扎根传统学理体系,才能精准甄别网络文艺的新旧特质,实现传统理论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构建兼具学理根基与时代特质的网络文艺学理论体系。

其次,网络媒介特性的适配性逻辑。网络媒介的去中心化、交互性、数字化等特征,要求文艺学理论建构需完成适配性调整。比如,传统的“作者中心论”在网络语境中被弱化,在用户生成内容(UGC)模式下普通用户成为创作主体,粉丝群体通过同人创作、弹幕评论参与作品意义的生成,这就需要将“社群阐释”纳入意义生产的研究范畴。算法推荐机制改变了文艺作品的传播路径,作品的流行不再只取决于艺术质量,还受到算法分发逻辑、流量运营策略的影响。这就要求在研究框架中加入“技术中介”的维度,分析算法与审美、资本和文化的互动关系。传统媒介塑造了文艺的静态、固化、精英化特征,而数字媒介则以交互性、开放性、虚拟性、流动性为特质,从根本上重构了文艺的生产方式、存在形态、审美机制与意义生成方式,催生了区别于传统文艺的全新文艺本体。媒介变革带来的文艺本体重构,让网络文艺具备了独立的研究对象、本体特征与审美规律,为网络文艺学的独立建构提供本体依据,这是建构网络文艺学的理论前提。

最后,新文艺现实的实践逻辑。数字媒介的普及重塑了文艺生产、传播、接受的完整机制,催生了短视频文艺、网络短剧、互动叙事、AI创作等新型文艺形态,形成了大众化、交互化、碎片化、数字化的全新文艺现实,突破了传统文艺理论的阐释边界。比如互动剧的“多分支叙事”打破了传统文本的固定结构,读者的选择直接决定剧情走向,其审美体验的生成逻辑需要新的理论框架予以阐释;数字藏品、AI生成艺术等新形态,进一步模糊了创作与生产、原创与复制的边界,关于著作权归属、艺术价值判断的讨论,都需要网络文艺学提出针对性的理论回应,逐步形成具有本土性、时代性的理论话语体系。这就要求网络文艺学突破旧制,立足当代文艺新现象、新问题、新规律,创新理论范畴和研究范式,通过重构文艺主体、文本形态、审美价值与传播机制的相关理论,解答传统学理无法阐释的新问题。这种创新性逻辑并非背离文艺本质,而是立足时代现实完成理论扩容与升级,让网络文艺学真正贴合行业实践,具备解释现实、引领创作的学术价值。

三、网络文艺学建构的实践基础

网络文艺学的体系化建构并非纯粹的理论推演,而是建立在我国网络文艺发展实践、学术研究积累、行业生态优化、国家文化战略赋能的基础之上。经过20多年的发展,中国网络文艺学界积累了大量研究成果,行业形成了完善的运行机制,国家构建了完备的政策体系,它们为网络文艺学的体系建构、学科落地提供了充足的实践支撑。

海量成熟的网络文艺创作实践,构成学科建构的坚实载体。随着互联网日渐普及,中国网络文艺实现了从野蛮生长到品质提升的跨越式发展,形成了涵盖网络文学、网络短剧、数字动漫、互动影像、网络音乐、短视频文艺、虚拟数字文艺等多门类、全品类的文艺体系,它们是当代文艺创作最活跃的领域。从行业规模来看,我国网络文学用户规模超5.5亿,网络视频用户规模突破10亿,网络文艺不仅成为新大众文艺的主体,还形成了“网文IP分发—影视—动漫—游戏—演艺—有声—周边衍生”的全产业链开发模式,大量实践案例为理论研究提供了充足的样本,形成了全民创作、全员参与、联动社会的文艺生产格局。数十年网络文艺创作实践,积累了丰富的文艺现象、创作案例和审美经验,为网络文艺学提炼理论范畴、总结发展规律、构建审美体系提供了鲜活而丰厚的实践素材,它们是学科建构的现实根基。

持续积淀的学术研究成果,奠定了学科建构的学理基础。早在20世纪90年代,文艺学界就开始关注网络文学现象。此后随着网络文艺形态的不断丰富,研究范畴逐步拓展至网络影视、数字艺术等领域,形成了一批具有代表性的研究成果。从1991年至2021年,我国仅网络文学研究成果,就已发表学术期刊论文3623篇,报纸文章3670篇,以“网络文学”为选题的博士和硕士论文699篇(博士论文63篇,硕士论文636篇),全国性学术会议中网络文学论文534篇,理论评论著作415部。早期,学界聚焦网络文艺的媒介特征、传播模式、形态结构,完成了对网络文艺的基础认知,厘清了网络文艺区别于传统文艺的基本属性;中期,学界聚焦网络文艺的审美特征、叙事机制、文化内涵、产业模式,实现了从现象观察到理论阐释的进阶;近年来,学界开始聚焦网络文艺的学科建构、范式创新、话语体系、价值蕴含,涌现出大量关于网络文艺本体论、方法论、价值论、史论的研究成果,初步形成了网络文艺学的理论雏形。各大高校、科研院所陆续开设网络文艺研究课程,组建研究社团,设立研究课题,形成了专业化的研究队伍与常态化的学术交流机制,为学科体系的完善和理论建构的迭代提供了人才支撑与丰富的学术积累,让网络文艺学从零散的研究热点走向体系化的理论建构。

国家通过文化战略与政策赋能,筑牢了学科建构的制度基础。新时代以来,国家高度重视网络文艺建设,将网络文艺纳入社会主义文艺事业与文化强国建设全局,出台一系列政策文件推动网络文艺高质量发展。我国“十五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繁荣互联网条件下新大众文艺”,为网络文艺学的学科建构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与战略支撑。国家持续强调推动网络文艺精品创作,加强网络文艺评论建设,完善网络文艺治理体系,培育积极健康的网络文化。同时,教育与科研领域持续推进文艺学学科创新改革,鼓励新媒体文艺、数字文艺相关学科建设,支持网络文艺理论研究与人才培养。

网络文艺学的建构是数字时代文艺研究发展的必然趋势,其理论逻辑既植根于传统文艺理论的深厚积淀,又回应着网络媒介带来的范式变革;其发展基础既来自中国网络文艺丰富的产业实践,也得益于学界多年来的研究积累。未来网络文艺学的发展,需要进一步平衡理论传承与范式创新的关系,既坚守文艺研究的人文内核,又主动拥抱技术变革,最终形成能够有效阐释中国网络文艺实践、具备本土学术话语特色的学科体系,为推动中国文艺事业在数字时代的健康发展提供理论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