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关注的“反IP”现象
一
十年前,文化产业最激动人心的概念是“IP”。那时候,头部网络小说版权可以卖到千万。所有人都相信,只要手里攥住一个“大IP”,就相当于在文化产业的版图完成了“圈地运动”,这片土地是你的,地底下埋藏的矿藏和未来土地上所有的建筑,都是你的。
所谓“大IP”,我们不妨这样定义:以优质内容为根基,经过长期沉淀与多维度开发,形成强文化壁垒和跨代际影响力的高价值知识产权资产。“大IP”最经典的表现形态,是传统经典文学的影视改编,以及网络文学头部作品的跨媒介开发。其核心特征可以概括为三个词:长周期、高投入、强衍生。一部《甄嬛传》,从小说到电视剧再到文旅开发、周边联动,其生命周期绵延十余年而未见衰减;一部《鬼吹灯》,被反复改编成电影、网剧、网络电影、动画,这个“世界观”本身依然具有极强的吸金能力。
“大IP”信奉长期主义,是经济快速上行期催生的文化生产逻辑。市场上热钱涌动,资本愿意接受“低周转、高回报”的投资模型。在那个年代,“慢工出细活”是一种创作信念,也是一种理性的商业选择。
那是一个狂热但也耐心的年代。而耐心是一种奢侈,需要被一个乐观的、确定性的未来所喂养。
二
当未来的不确定性增加,市场热情冷却,文化产业的生产逻辑便悄然翻转。产业开始从追求超额回报,转向规避风险,追求现金流和确定性。于是,“大IP”那套长周期的开发模型,便显得笨重而充满风险。
取而代之的,是“轻IP”的登场。“轻IP”以“短平快”的生产模式为特征,依赖算法投流和即时情绪反馈,是追求极高资金周转效率的“快消型”文化产品。其典型的产品样式就是短视频和微短剧,代表作是《盛夏芬德拉》《一品布衣》等。
“轻IP”的生产逻辑,与“大IP”的内容生产不同。制作周期以周甚至天计算,内容高度模块化。一部微短剧上线后,先用少量资金投流测试数据,看点击率、留存率、付费转化率。数据达标,立刻追加投放;数据不及格,果断砍掉止损。一部微短剧的生命周期通常只有数天至数周,不追求长尾价值,只追求单位时间内的现金流回报。在这个逻辑下,眼前的“微小叙事”比远方的“宏大叙事”更有安全感,产业很难再有充沛的耐心去赌一个不确定的未来。
三
“轻IP”与“大IP”的分庭抗礼,构成了当下文化产业的基本格局。与此同时,笔者还关注到,另一种新的文化资源组织方式正在成形——“反IP”。
“反IP”,指向的是一种文化资源开放式、共享化、共创化的生产逻辑,拒绝将文化符号和叙事元素当作个人或企业的排他性财产,而将其视为一个可供所有创作者自由拆解、重组和再创造的“公共数据库”。“反IP”要反的是将内容资源当作“地皮”圈起来、按“产权”开采、按“所有者”命名的现代文化生产秩序。“反IP”拥有一个“老灵魂”,它渴望回到遥远的过去:那时候,故事属于所有人,谁都可以接着讲第一千零二夜的故事。
在如火如荼的新大众文艺当中,我们可以看到这一古老的文化生产逻辑的卷土重来。微短剧创作当中,“战神归来”“赘婿翻身”“千金落难”等模式,正在成为事实上的公共叙事资源。大量微短剧不再购买IP版权,而是直接雇佣熟悉“爽感机制”的网文作者。他们不“创作”新故事,而是“组装”故事。还有网络文学当中的“同人写作”。比如,知名网络作家江南引起法律纠纷的同人文《此间的少年》。这部小说挪用了金庸武侠小说中的几十个人物进行重新演绎,其法庭审判及结案的全过程,触及了“反IP”逻辑与现有法律框架之间的内在张力。
金庸笔下的人物是金庸的私有资源,还是通俗文学“数据库”中的公共资源?“公”与“私”的边界在哪里?这是创作者在文化生产实践当中面临的一个紧要问题。很多同人创作者、网络作家,早已将“四大名著”、金庸、古龙、漫威宇宙中的叙事元素,拆解成叙事零件,在各自的创作中自由拼装。他们并不认为自己在侵犯私有资源,而是认为自己在参与一个自由的、庞大的、由兴趣驱动而非利益逻辑驱动的公共叙事工程。
“大IP”“轻IP”“反IP”,形成了当代文化生产逻辑的三重面向。我们要关注“大IP”与“轻IP”的较量,也要关注“反IP”积蓄的文化创新创造动能,及其对现行文化生产秩序的挑战。
(作者系青年网络文学评论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