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登录投稿

中国作家协会主管

“孤质非文,浮艳亦非文也”
来源:光明日报 | 王彬彬  2026年07月29日11:01

【传统文论好句今读】

清代文学家刘熙载的《艺概》是我很喜爱的书,我把它放在书架上最容易拿到的地方,时常拿过来翻几页、读几段。有时到外地,也随身带上,一是因其轻便,二是因其精彩。火车上、飞机上,这本书是消磨时间的好东西。不过,要说都读懂了,那可不敢。

《艺概》中有许多精彩的论断,其中之一是:“孤质非文,浮艳亦非文也。”唐代的萧颖士说,写文章要向《谷梁传》学习简要,向《公羊传》学习峻刻。刘熙载认为这两点很好理解,但萧颖士说要写得像《左传》那样有文采,就容易引起误解,着重强调“孤质”和“浮艳”都是没有文采的表现,二者冰炭不可同器,却都是文采的对立面。刘熙载是推崇《左传》的,他说:“《春秋》文见于此,起义在彼。左氏窥此秘,故其文虚实互藏,两在不测。”《春秋》的叙事,往往声东击西、围魏救赵,时有言外之意、弦外之音。左丘明从《春秋》之中学到了这种手法,所以《左传》的叙事,虚中有实而实中藏虚。虚因有实而不至于虚无缥缈,实因藏虚而免于板滞枯涩。行文虚实相间,所以意蕴充盈、丰赡。

由此可知,刘熙载心目中的“文”,是叙述简要清通而又富有暗示性。有文采的叙述,在原初意义之外,还有丰富的附加意义和衍生意义,在显豁得人人都能理解的字面意义之外,还有渊邃、幽微的可能意义。有文采的叙述,应该给读者提供尽可能广阔的想象空间。“君家何处住?妾住在横塘。停船暂借问,或恐是同乡。”这是唐代崔颢的诗。汪曾祺以此为例,讲述文学语言的暗示性问题。这首诗,“看起来平平常常,明白如话,但是短短二十个字里写出了很多东西”。所以,宋人说这首诗“墨光四射,无字处皆有字”。有文采的语言,就是无字处皆有字的语言。诗歌是这样,叙事性语言也是这样。

所谓“孤”,就是意义单一,只有字面意义而没有附加和衍生意义,有字处有字而无字处无字。所谓“质”,是干瘪、呆板、枯燥。“孤”必然“质”,而“质”也一定“孤”。所以,“孤质非文”。所谓“浮艳”,是指遣词造句追求浮华、艳丽、妖冶,难免偏离准确。而失去准确,所谓文采也无从谈起。在《艺概》中,刘熙载又说:“文中用字,在当不在奇。”所谓“当”,便是准确。“孤质”和“浮艳”表面上是对立的两极,实则有着根本的一致性,那就是都属于套话,都是那种标准化、程式化的语言。

书面语言大抵可分为三类,其中包括实用性语言和文学性语言。实用性语言应该最大限度地做到意义单一、明确,没有模糊性,没有让人产生第二种理解的可能性。实用性语言如果有歧义,很容易出现麻烦,有时候麻烦还很大。而文学性语言则应该追求多义性,做到言有尽而意无穷。如果文学语言没有起码的暗示性,要么表现为“孤质”,要么表现为“浮艳”。

还有一种语言,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套话,其中就包括文学性套话。比如,一写到出汗就是“汗流浃背”,一写到美景就是“风景如画”,一写到健壮就是“虎背熊腰”……借用刘熙载的用语,文学性套话可以表现为孤质性或浮艳性。孤质性套话,是那种干巴巴的习惯性表达,味同嚼蜡的公共性话语。而浮艳性套话,则是那种花里胡哨的陈词滥调,装腔作势的老生常谈。如果说孤质套话是身体的骨瘦如柴,那浮艳性套话则是身体的浮肿、虚胖。这些都是病态,都是不健康的表现。读一部文学作品,遇上那种孤质性套话,一行又一行,一页又一页,会让人不断地皱眉。读浮艳性套话,我们可能不会时时皱眉,却可能汗毛直竖,浑身起鸡皮疙瘩。

然而,浮艳性套话却更具有文学上的欺骗性。孤质性套话是没有文采的表现,这是比较容易知晓的,就像满树枯枝意味着没有春意,是一清二楚、明明白白的事。但浮艳性套话,往往以高度文学性的面目出现,正如满树精心布置的假花,总以妖娆的姿态,竭力让人感受到春意盎然。刘熙载之所以特意强调“浮艳亦非文”,就是因为浮艳常常被误认为有文采,甚至于以为只有做到了浮艳,才算是有了文采。破衣烂衫、捉襟见肘是寒酸的表现,大红大绿也是寒酸的表现。但前者的寒酸不容易被误认,而后者的寒酸则往往被误认为是“富贵”。

说到底,孤质性套话和浮艳性套话,都是在修辞手法的运用上出了问题。文学语言的多义性、暗示性,文学语言的言有尽而意无穷,当然必须通过种种巧妙的修辞手法来实现。文学创作的过程,就是各种修辞手法权衡斟酌、细致运用的过程。语言的孤质,则意味着对修辞手法的极端忽视,写作者没有起码的修辞意识和修辞能力。但是,文学创作中修辞手法的运用,不能走向滥用,即陈旧修辞手法的过度使用。如果说,孤质性套话表现为修辞手法的极端欠缺,使得语言只有单一的意义,那么浮艳性套话则是以辞害意,是为修辞而修辞,让语言完全失去了意义。

应该强调的是,任何一个字、任何一个词、任何一种修辞手法,本身都无所谓新或旧的问题。新与旧,在每一次具体运用中得以显现,是在每一次与上下文的关系中表现出来的。在具体的情境中运用得好,便有了新意。文学创作者不应该追求字、词、修辞手法本身的新奇,而应该追求把常用和习见的字、词、修辞手法运用得新意袭人。

要举例子的话,唐诗宋词、《儒林外史》《红楼梦》,鲁迅、沈从文、孙犁、张爱玲、汪曾祺等人的作品里俯拾皆是。鲁迅小说《祝福》,一开头说“我”在旧历年底到了四叔家,可是与四叔话不投机,“于是不多久,我便一个人剩在书房里”。这个“剩”字是极常见的用语,鲁迅却用得那么有新意,而且有丰富的新意。他的小说《高老夫子》中高尔础说:“我没有再教下去的意思。女学堂真不知道要闹成什么样子。我辈正经人,确乎犯不上酱在一起……”鲁迅把“酱”这个寻常的名词动词化,同样新颖而贴切。他的散文《“这也是生活”……》中写道:“外面的进行着的夜,无穷的远方,无数的人们,都和我有关。”这里的“进行”是何等常用的词语,可是此前从未有人用于形容夜的时光流逝。鲁迅这样一用,“进行”仿佛是一个我们从未见过的词。

汪曾祺谈语言,经常引用鲁迅的例子,他自己也能把常用词语用得“意新”而“语工”,实现陌生化、新颖化,也高度文学化。在写于20世纪60年代初的小说《王全》里,他这样写夜间的马:“灯光照见槽头一个一个马的脑袋。它们正在安静地、严肃地咀嚼着草料。”马厩里的灯,并不明亮。但因为悬在马槽上方,所以能照见头伸进槽里的马的脑袋。这情景已经算是刻画入微、颇有诗意了,而用“严肃”来形容马吃草料的神态,堪称神来之笔。“严肃”这个词寻常而朴素,可是用在马吃草料的场合,让我们仿佛学会了一个新词。

仅仅有了“严肃”这个词的妙用,这篇向来被忽视的小说《王全》,便不是毫无价值的。

(作者:王彬彬,系南京大学文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