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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真实及其时代流变——以叙事类作品为核心的观察
来源:文艺报 | 王敏  2026年07月08日09:22

艺术真实与生活真实

文学作品中的真实,不同于现实生活中的真实。这种不同,具体表现在哪些方面呢?

我们首先会想到亚里士多德的观点,与历史叙述已然发生的事不同,文艺作品更专注于描绘必然发生或可能发生之事。大体而言,相较于历史所呈现的事实性真实,文艺创作所体现的乃是情理层面的真实,即所谓“逼真”。这样的认识,并非西方所独有。王国维在《人间词话》中说:“政治家之眼,域于一人一事;诗人之眼,则通古今而观之。词人观物,须用诗人之眼,不可用政治家之眼。”这两种视野有着明显的差异,“政治家之眼”可能会使人囿于耳目所见的物理真实;而“诗人之眼”则能使人“通古今而观之”,以情思重构现实,抵达更本质的艺术真实。这样的信念支撑着一代代的写作者,创作出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的文艺佳作。

在从生活真实到艺术真实的转化中,情感的作用也需要我们充分重视。中国的文艺创作与文论传统,均主张情感真实相较于事件真实更具重要性。所以,刘勰倡导“为情而造文”的创作理念,高度关注审美情感的真切抒发,对情感匮乏却在辞藻运用上过度雕琢的现象加以批判。冯梦龙提出“情到真时事亦真”的观点,从侧重情感表达的视角强调其对事件的统摄作用。当创作者对其创作投入真挚且深切的情感时,即便所叙述之事超越了常规事理,亦能构建起使读者信服的艺术真实情境。如《窦娥冤》中的六月飞雪、血溅白练的异事,以及《牡丹亭》中生者可死、死者可生的奇情,此类情节皆与物理真实相悖。然而,因其所蕴含的强烈的情感内核,如窦娥的冲天冤屈、杜丽娘的至情不渝,具备普遍且强烈的真实性,这反而促使读者得以跨越逻辑藩篱,在情感维度引发深度共鸣。此种“情感逻辑”超越了“事实逻辑”,进而形成了具有持久影响力的艺术真实性。

由此可见,文学的真实性乃是一种艺术真实,并不是对客观世界的刻板复制。在创作中,创作者秉持赤诚之心,超越常人的认知视野,将客观物象转化为有效的文学符号,再造一个生动的文学世界,表达出作者对现实生活的深刻认识,使作品更具震撼人心的真实效力。

叙事类作品的真实性问题

就叙事类作品而言,它之所以能深入人心、传世不衰,往往是因为人物情感至真至诚,环境氛围真实可感,主题思想认知真切深刻。有的作品写的是真人真事,但未能凸显真情实感;也有的作品表达了真情实感,但在思想认识上却偏离了历史发展大势和生活内在逻辑,也是不可取的。

首先来看人物塑造。所谓人物的真性情,恰如古人所云“形似之语,如镜取形,灯取影也”,是对生活本真形态的能动反映。写人,不能停留于对表象的描绘,而要洞察人物灵魂深处的矛盾与光彩。正如《世说新语》所载,嵇康临刑之际索琴而弹,一曲《广陵散》奏毕,慨然长叹此曲“于今绝矣”。其从容就义之举,以及对艺术失传的叹惋,堪称魏晋风骨至情至性的典型写照。又如金圣叹评《水浒传》时,在鲁达掌掴店小二处写下眉批——“写鲁达阔绰,打人亦打得阔绰”,点破人物行事与其慷慨天性的统一。而在史官司马迁的记述中,项羽于垓下悲歌之际仍心系虞姬与骏马,此细节恰恰凸显出“失败的英雄”最为动人且真实的情感维度。诚然,历史的书写戛然而止之处,文学凭借对性情的书写发挥着超越历史的作用。很多具有传世价值的作品,无不在人物性情的展现上体现出“虽有悖于世俗常情,却契合于天理”的特征。曹雪芹于《红楼梦》中构建的黛玉葬花情节,其意图不仅在于抒发伤春悲秋之情愫,更将其所蕴含的“质本洁来还洁去”的生命哲学展现出来。脂砚斋这样评价宝玉:“说不得贤,说不得愚,说不得不肖,说不得善,说不得恶。”宝玉凭借其痴情之本性洞察世间万象,此乃“心学”于文艺创作领域的具体体现。

再来看环境的渲染。文艺作品中的环境描写,并非作者单纯的客观描摹,而是融入作者的人生体认、情感浸染,有效地服务于情思表达的“心造之境”。如《红楼梦》“凸碧堂品笛感凄清,凹晶馆联诗悲寂寞”一回中,描绘中秋夜时,湘云的“寒塘渡鹤影”和黛玉的“冷月葬花魂”,仅寥寥数语,便营造出冷寂清空之境,满溢着末世的悲凉之感。又如《呼啸山庄》中对荒原“狂风肆虐、石楠丛生”的描绘,恰与希斯克利夫狂暴且痛苦的灵魂相映照,使自然环境成为人物命运的延展与心灵的外在呈现。又如《百年孤独》中有一句:“雨下了四年十一个月零两天。”对雨季这般精确而荒诞的描述,实则将孤独感具象化为可真切感知的、连续的潮湿时空。由此可见,真实可感的环境描写并非单纯的“写境”,而是“造境”。作者以情思为滤镜,对客观物象加以提炼,从而赋予风雨日月以主观的色彩,让环境成为人物的第二人格。此种“心造之境”之所以具有真实性,恰是由于其精准捕捉到人类在特定情境下的普遍情感体验,使得读者能够于文字构建的时空之中,感受到超越物理真实层面的灵魂共鸣。

新的挑战和新的可能

在新的媒介语境下,艺术真实面临着新的挑战。首先,正如有人所说的,“现实生活比小说还精彩”,文学如何才能表达出深刻的真实?其次,现在的人们更相信自己所体验到的真实——哪怕这种真实是个人的、片面的。这也是非虚构写作能够引起这么多关注的原因之一。那么,传统的“杂取种种人,合成一个”的写法如何才能保持有效?再次,在信息时代,人们已经通过网络图文、各类视频便捷地了解了“现实”,我们的文学作品如何讲述才能吸引读者阅读?

要在文学作品中寄寓深刻的思想认识。冯梦龙将收集、加工和创作的小说整理成《喻世明言》《警世通言》和《醒世恒言》。他说:“‘明’者,取其可以导愚也;‘通’者,取其可以适俗也;‘恒’则习之而不厌,传之而可久。”“导愚”“适俗”强调的是作品的通俗易懂、符合大众审美,从而产生广泛的教化作用。但无论是使作品具有教化功能,还是使之能长久流传,都要求作品体现出深刻的思想认识。很多经典的小说,都是在“适俗”的表象之下,蕴藏着深刻的思想认识。如《水浒传》对市井江湖的描绘、对兄弟义气的刻画,堪称“适俗”典范。然而,在其“逼上梁山”的叙事逻辑中,实则冷峻地批判了封建社会黑暗腐朽的本质。又如巴尔扎克的《人间喜剧》以显著的故事性、戏剧性以及丰富的社会世态画卷,呈现出一种“适俗性”,同时又深刻地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中金钱对人性的异化本质,表达出对19世纪法国社会、人性与历史规律的深刻认知。这样看来,唯有将深刻的认知融入真切的生活情境之中,方可使读者在“习之不厌”的审美体验里,潜移默化地实现对世界本质的“再认知”。当下的小说,可能无法像传统小说一样提供一种确定的价值判断,但应该能将当下人的困境呈现出来,将多样的价值观念以“复调”的形式表达出来,提供给读者深刻的启发。

具体的情境与时代的情绪不可或缺。就新大众文艺蓬勃兴起、人工智能叙事日渐盛行的当前语境而言,仅依托“至情”似乎已不足以回应当代人对“真”的强烈诉求。人工智能叙事虽可依托算法迅速勾勒出生活表象的细节,却难以捕捉植根于具体生活情境之中的个体具身体验,易于落入模式化的叙事框架,难以传递具体的个体对生活本质的独特感受。因此,当下语境中的艺术真实,更应当指向一种深植于对时局、语境与生存结构的理解之中的洞见之真。它并非以情感替代理性认知,而是以“识”为根本遵循,令情感在抵达认知的真实中获得更扎实的分量。此外,一部文学作品之所以能引发“真实”的强烈感受,常因其精准捕捉到某个社会瞬间的集体情绪与境遇密码。由此可见,当下艺术真实的达成,凭借的早已不仅是经典范畴内的“情之共鸣”,而是“境之共享”:创作者与受众共同调用对时局的理解、对语境的辨认、对生活经验的认知图式。

总之,文艺创作中的真实性建构,始终是一个动态的、历史性的建构过程。它既非对生活真实的简单复制,也并非对情感真实的无度放任,而是在特定时代的认知条件下,由创作者与受众共同建构的一种关于“有效的真实性”的契约。在人工智能叙事日益发达的今天,在信息环境日益复杂、真假边界日益模糊的时代,重估文艺创作中真实性的有效性无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当下的文学创作若要深入人心、传之久远,必须以对时局、语境的深刻把握作为艺术真实性的保障。而且,塑造人物的本真性情、渲染环境的真切氛围、寄寓思想的本真认知,三者从来并非彼此孤立,而是统摄于一种更为根本的真实诉求之中:使人在艺术中辨识自身所处的世界,并由此获得理解、慰藉与力量。

(作者系新疆大学中国语言文学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