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力:泛文学时代的一种本质力量
时运交移,质文代变。人与时代共生共在,时代是人所栖身、所创造的时代,人是时代所召唤、所孕育的人。从某种意义上说,时代的精神具现为人的精神,人的本质力量显示出时代的本质力量。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人的本质力量是人改造自然、创造价值、自我实现的那种能动性与创造力,文学艺术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确证。在人工智能日新月异的当下,原创力无疑成为体现人与机器之间根本差异的一个核心标志,成为泛文学时代的一种本质力量。
文学在媒介革新中的变与不变
毋庸置疑,“文学”一直是一个变动的概念,正如“文学性”一直处于流动之中。在王国维看来,“凡一代有一代之文学:楚之骚,汉之赋,六代之骈语,唐之诗,宋之词,元之曲,皆所谓一代之文学,而后世莫能继焉者也”。(《宋元戏曲史·序》)除了王国维所说的这些典型文学样式,胡适等学者还将史书、诏令、佛经译文乃至打油诗等都列入文学史研究的范围。这充分体现了古代文学的丰富性,也彰显了学者们所秉持的杂文学观念。文学始终因时而变,尽管其内涵与外延在不断变化游移,但对“文以载道”“情志合一”“情景交融”等创作美学的追求一以贯之。作家们强调“养浩然之气”和“语不惊人死不休”,强调“情以物兴,物以情观”和“写真景物、真感情”。这构成了对创作主体原创力和文学原创性的根本要求。
经历从口头传播文明到文字印刷文明再到电子传媒文明的演变,全媒体化生存正在成为当下全社会、全人类的存在方式,由此带来文学存在方式和传播方式的巨大变化。借用艾布拉姆斯的“艺术活动四要素”理论来说,今日之“世界”不再是虚实分明的世界,而是虚拟世界与真实世界相互交融、生活世界与艺术世界彼此渗透的世界;今日之“作品”不再只是语言建构的“小文本”,而成为融合语言、声音、图像等为一体的多媒体、跨媒体“大文本”;今日之“作者”不再是埋首书斋的写作者,他必须从幕后走到台前,成为文学产业链中的积极参与者;今日之“读者”也不再是被动的接受者,而是主动的创造者,不再只是纸质文学报刊的阅读者,而成为走进影院剧场、欣赏横屏竖屏,并以弹幕、留言、直播等各种形式发声的“阐释者”“评价者”,成为新大众文艺的创造主体。而今日之文学的传播,也不再是以语言符号直达读者,而是不断破圈,以符号转换实现衍生文本的再生产,即通过电影、电视、戏剧、游戏、短视频、微短剧等各种形式的改编转化,实现文学价值的最大化和文学意义与影响的累积增值。
由此,文学不再是局限于自身的艺术样式,文学性随着媒介技术和消费社会的升级、随着文本的跨媒介转化和社会影响力的提升而逐步蔓延开来。这构成了全媒体时代文学生产和接受的一种典型现象。在文学写作越来越泛化、文学传播越来越依赖多媒介联动的背景下,文学的边界变得模糊而富有弹性。但无论如何,我们都必须更加重视作家的原创力和文学的原创性。唯有如此,才能保持文学的尊严和生命力,并在全媒介时代更好地发挥其母本作用,释放文学的精神引领力。
警惕同质化、平庸化的写作
在我看来,原创力是一个人从无到有地创造出具有独特价值的事物的能力。进一步来说,它不只是创造出某种新东西,更是在思想方法上打破常规,展现出建立事物新联系的综合能力,它是对时代精神的深刻把握与准确表达。必须指出的是,写作之“作”就含有“原创”的意思。这要求写作者具备独立思考、个性表达的原创能力,也就是朱光潜所说的“用恰当的语言表达恰当的思想”。
恰当的思想、恰当的语言,应该来自写作者的真切体验。但在这个AI时代,一些写作者会直接借助大模型、数据库来获取相关的思想和表达。从某种意义上说,这对文学写作而言是一种灾难,它必然会损伤作家的主体性、消解文学的原创性。AI的本质是概率预测,它生成的是“最大公约数”式的表达——流畅、工整、合乎规范,当然也会“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带着不可避免的机器味和平均值趋向。在那些原创性要求不高的领域,比如营销文案设计、公文综合整理等,AI也许可以完全替代人。但在真正的文学写作中,作家可以借助AI来查找和整理资料,但到表达阶段,一定要做到“辞必己出”,坚守原创性的底线。
在一个越来越理性化、机械化、同质化的数字时代,感性化、“活人感”、个体性的生活经验与生命体验变得越来越重要,这是原创力的源泉,也是文学写作的根基所在。AI的知识是“二手”的,它无法真正感受爱、疼痛或人间的烟火气。很多新大众文艺作品之所以能够打动人心,是因为来自社会各行各业的新大众以朴素真挚的语言,书写自身独特的生活经验,记录着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进程中每个人独特而丰富的生命体验。那些源于个体独特经验的原创作品,让文字背后那个“活泼泼”的写作主体浮现出来。
在AI时代,如果想要洗稿,那实在是太便利了。这对写作者是一种致命的“诱惑”。但真正的作家,一定要抵制这样的诱惑。实际上,所有的写作者都应该对此保持警惕。守护原创力,是守护人之为人的尊严,守护文学之为文学的未来。
在感知世界中获取经验
这样看来,“在世界之中”的作家必须深耕一手的、原生态的生活经验,以身体感受它,以心灵体悟它,有意识地去接触真实的人,做具体的事,感受真实的自然世界与社会生活,去建立AI无法拥有的独特的身体经验和情感记忆。归根结底,文学是一种生命存在方式。正如沈从文所言,文学艺术的可贵正在于“将生命某一种形式,某一种状态,凝固下来,形成生命的另外一种存在和延续,通过长长的时间,通过遥遥的空间,让另一时另一地生存的人,彼此生命流注,无有阻隔”(《抽象的抒情》)。从古至今,正是人类所独有的生活经验与生命体验构成了生生不息的文学原创力。
与此同时,“在数字之中”的作家必须重建真善美的价值判断。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VR(虚拟现实)、AR(增强现实)与XR(扩展现实)技术的迭代,必将创造更多元、更沉浸的数字化艺术体验,真实与虚拟之间、生活与艺术之间的距离将逐渐被抹平,作者的边界、艺术的边界将逐渐被突破。由此,作为原创者的作家必须提出AI未曾被训练过的问题,定义新的价值维度,重建关于真善美的价值判断,重新回答“何谓真”“何谓善”“何谓美”等根本问题。可以说,提问能力与价值判断正是数智时代原创力的核心所在。
一个没有原创力的人是扁平的,一个没有原创力的时代是平庸的。未来最稀缺的能力,不是像机器一样思考,而是像人一样生活、感受和创造。在高度数智化的时代,正视、守护和提升作家的原创力将变得越来越重要。而真正的原创力,不再取决于作品“生产”的速度,而取决于作家生活经验的广度、生命体验的厚度以及价值判断的锐度,取决于即使与AI协作也决不放弃的人的在场性与主体性。
(作者系安徽省文艺评论家协会主席、安徽省作家协会副主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