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心里的民间情怀及其抒写 ——毛芦芦的《听,蝴蝶在唱歌》读后
毛芦芦寄赠的新书《听,蝴蝶在唱歌》扉页上写了几句话,说此书“来自童年,来自故乡”。这引起了我的共鸣。毛芦芦是浙西衢州人,我虽出生于杭州,但父母自幼就从绍兴乡下迁到了杭州城郊,算作浙东人的后裔——无论童年还是故乡,大抵是相通的。
粗粗读过,心里激起的岂止是共鸣,有的篇章简直是我童年经历的重现。比如《与奶奶一起抗洪》,毛芦芦写端午时节发大水,突然间把村庄里的每一寸土地,都变成了航道和湖泊。水没过奶奶小屋的门槛,奶奶端着木盆,教“我”用水勺往屋外舀水。说是“抗洪”,因为以耕作为生的乡村,“抗洪”常是组织的号召,更是挂在人人嘴边的家常便饭。阅读时,让我联想起我幼时的经历。那时,家居低洼,四周池塘密布,暴雨时池塘的水就会漫出塘堰,一路淹进屋里。父亲用笤帚一遍一遍地把积水扫到门口,我则用簸箕兜水泼出门槛外。雨过天晴,父亲还会差我去巷口小铺买五分钱生石灰,撒到屋子的边边角角。有几年父亲病休在家,每天去离家不远的回龙庙茶馆喝茶,茶馆里有说书人在说《金台传》,我坐在他膝盖上,开启了自己的文学启蒙。这些经历与毛芦芦深情抒写沉默寡言的爸爸(《童年,爸爸带我用耳朵开启阅读之路》),“我”如何在外公引导下,立下了“卖图画书的梦想旗帜”(《第一个梦想》)等篇什如出一辙。不过,我的故乡浙东一带河道纵横,多有桑蚕鱼虾,滋养的乡民柔韧细腻。但毛芦芦的故乡浙西多山,她笔下多有山坞的陡峭曲折与山民的硬朗强悍,这也成为她的文字独特的风格。
每一个人在今天追忆故乡与童年,由于历经时间之筛的过滤,留下来的大都美好而充满暖意。开首那篇《紫云英,通往童年的小路》,我把它看作是毛芦芦关于此书的自序。这条夹在绿麦子、油菜花和紫云英中的小路,不仅引导她重回儿时岁月,也带领读者走入一片温情脉脉的天地。正是在这条小路上,奶奶牵着“我”的手去采猪草,爷爷带“我”去“桑坞”山谷放牛,而爸爸则在黄昏时把“我”驮在肩头,到村东头接晚归的妈妈。毛芦芦笔触所向,打开来的是她此生的刻骨记忆,魂牵梦萦中温婉而细腻:书名那只冬夜歌唱不息的“蝴蝶”,是母亲为乡亲们缝制冬衣的蝴蝶牌缝纫机,“天愈冷,飞愈勤,唱愈欢”;趴在爷爷的肩上,“头戴星星,身披月光,跋山涉水,饮露餐风”,四处“赶电影”,成为“此生给我幸福最多的地方”(《爷爷电影院》);而我和外婆在田野中嬉戏,外婆假装成蝴蝶被我抓住,“外婆蝶”从此永驻在“我”的心湾(《天井湾与外婆蝶》)……
曾经沧海难为水,我们若是去翻检记忆,试图重回故地,俯拾过往,往往很难摆脱成人的视角与经验,因为我们早已被时间再三重新“塑造”,面目皆非。但毛芦芦也许从来就童心未泯,她努力回归孩提时的眼光,细微还原鸿蒙未开之际对世界的种种观察和体验。这种本真意义上的童心体察与开掘,使书中贯穿着新鲜而难得的童趣。比如,在《给芝麻喂饭》里,爷爷带着“我”给芝麻施肥,那是“喂饭”;施肥后浇水,是芝麻吃了饭后像爷爷一样要“喝点茶”;最后,还不忘把蝌蚪从水桶里捞出来,放回五谷池里。这样的表现和描写在书中比比皆是,使得这部回忆录性质的散文,具有了纯粹的儿童文学品质。
毛芦芦对故乡和儿时的深情一瞥,处处满溢着生命的质感。那些对乡村景致与民俗风情的描绘就不必细述了:紫云英花路、油菜花轿、草棚与山坞、夜的山路、雨中的柑子园……一切无不可触可感,朴拙却具诗意,清贞中有着丰沛的情感;她笔下诸如《月光娘》《难忘那件花衣裳》中的娘和三姐弟,《青虫飞,飞》《爷爷鞭春牛》《第一个梦想》里的爷爷、外公,也都个个真切感人,他们既是毛芦芦相濡以沫的亲人,更是与山川风物同生共振的“天下人”。正因为如此,无名无姓的乡亲们真的有了“亲”的情谊,连同弯甪角的母牛,江畔的紫云英和油菜花,平凡之极的各色菜花,以及苍青色的岩石、彻夜不息的缝纫机声……也都可亲可敬,一并被赋予了生命;如果说,城里的孩子要靠书里的插图,或者去动物园、植物园才能感受自然,那么,毛芦芦的世界,却与生俱来就天人合一,人站在天地间与万物浑然一体,无阻无隔。正是这样的生命意识,使得朴实细微的儿童感受,处处显现出别具特色的深意来。
在我看来,这正是中国民间的元气与情怀。《杳杳野猪塘》等篇什中描绘的情景,于今无论是在生活还是文学中,真是越来越罕见了。充沛的民间情怀是贯穿《听,蝴蝶在唱歌》的主旋律,这使乡村社会琐细庸常的日常生活,洋溢起生机盎然的情趣,构造出一派美的境界。譬如《外婆的尖坞尖顶》,年逾七旬的外婆在每年大年初一,都要带小辈们去爬山,征服村里的最高峰尖坞尖顶;《爷爷鞭春牛》中,爷爷在新春三次轻轻鞭打春牛,祈祝新年“风调雨顺”“五谷丰登”和“幸福生活”,“我”跟在爷爷身后,种下一株青菜寓意“种春”;在《与“秦雪梅”同行》里,“我”和外公、外婆去外婆老家“吃喜酒”,四十多里地的路途中,介绍了外公外婆的青春过往,顺带引出家乡婺剧的历史:原来婺剧又叫“西安高腔”,而家乡人就被外县人称做“西安鬼”。长辈的经历和地方民俗,被一个儿童看在眼里,刻在心上,娓娓道来中成了充满艺术美的文章。
“童年”与“故乡”,是一个人生命中最重要的两个词。鲁迅也是从“儿时在故乡”为发端,来写《朝花夕拾》《故乡》等名篇的。毛芦芦土生土长于浙西乡村,作为乡民中的一员,她生活于新的时代,经受了完整的教育,却保留了儿时的所有体察与经验。毛芦芦此时重返故乡与儿童时代,写下了《听,蝴蝶在唱歌》,对于生活在都市的读者来说,犹如夏日沉寂午后的一声惊雷,别有一番滋味上心头。
(作者系作家、评论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