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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亮程:我有足够的寂静可以倾听
来源:《当代文坛》 | 刘亮程  2026年01月20日09:37

在我孤独忧郁的少年时期,我常提一把镰刀走在荒野中,像是去收割什么,又像期待与谁相遇。我遇见过像我一样孤行的狼和野猪,遇见过遍野花朵开落在风声里,又在来年花期被我看见。我遇见最多的是风,一场一场的大风迎面刮来,天地瞬间被沙尘弥漫。我躲在草丛等风刮停,无边无际的风声被我一个人听见。

有时我遇到一人赶一驴车,行走在荒野,不知去哪,路也似有似无。赶驴人或也不知道我去哪。我站在一边,等他的驴车缓缓走过,他看我,我看驴,驴看路,都不说话,也没话说。驴车渐渐走远,就要消失在荒野,突闻一声喊叫,那赶车人扯嗓子猛吼一句,又戛然停住。也许他被自己的声音震惊。那竭力吼出的一句孤孤地朝天上走了。我被他的喊声留在地上,突然没有了方向,不知道下一步去哪。这时候,就听另一个声音暴喊出来,“昂叽昂叽昂叽,”那是驴鸣,打雷一样,一连串,天和地被那叫声连起来。

驴叫停息后,天地间留下一个寂静的深渊。我看不见它的边,也走不出去。我被留在那个声音消失后的无边寂静里,多少年想用什么去填平它。

后来我试图说出那些声音时,我又走进一个又一个时间的深渊,看见曾经深陷着我的目光、喊叫、劳忙、沉默和死生的寂静里,依旧只有我一个人。

写作的世界里只有一个人。

作家在故事结束处开始写起。在那个将被文学创生的世界,太阳和月亮早已走失。所有年月里没有人了。时间坍塌。一个人回来。一个人收拾东倒西歪的墙院。一个人推开被风关住又打开的门窗。一个人喊人们的名字。走失的人在语言的呼唤里回来。忘记生长的草木在语言里开出花朵。语言是黑暗的照亮。语言重启早晨黄昏,重造人和岁月。不管这个世界发生或未发生什么,语言都将让一切重新发生。

《长命》中魏姑是一位自语者。在她眼里,曾经的人还在曾经的年月里,过着曾经的生活。那些早已腐朽成土的人,她给他们眼睛看,给他们舌头说话。她不用给他们魂,魂都在,她只要唤他们醒来。

她一遍遍喊土里的人,招唤没有身体的魂回家。一遍遍让死活来,死也有一段生命。她一个人爱着叫韩连生的溺死者,多少年来对着干涸的河床跟他诉说。

魏姑是小说中的文学人物,也是文学本身。文学生着一只在文学中能听见的耳朵,在文学中能看见的眼睛,在文学中能自言自语的舌头。

在文学中每个人物都做着文学可做的事。

作家是其所有作品创造完成的唯一文学人物。

作家是文学本身。

我曾听见蚂蚁搬家,跟我们家从甘肃搬迁到新疆沙漠边的村庄一样悄无声息。我听见一村庄人的梦话,他们在梦里的生活跟醒来一样长。他们从未当真的梦被我写成最真实的文字。我听见太阳落山时,夕阳从万物身上丝丝缕缕抽走的巨大声响。我听见岁月从一个人、一村庄人、一代人身上沉沉碾过,没有声响。这些本属于尘土和遗忘的声音,发生一千遍也跟没发生一样。

但是我在文学中张开耳朵。

我在《凿空》中写了一个聋子耳朵里的声音世界:张金在矿山爆破中震聋耳朵,医生给他的治疗方法是,回村里去想以前的声音,“那些过去的声音,会唤醒你的听觉。”阿布旦村数十年里的声音在一个聋子耳朵里寂静地响起来。

文学有听见遗忘声音的耳朵。

我写过一首叫《一个人的村庄》的诗,那个空荡荡的村庄人都走光了,我推开一扇扇门,在每一间空房子,点亮一盏油灯。我在最后一间屋子里,等一场早已刮过的风,把我点的油灯一一吹灭。我坐在自己的黑暗中。

多年后在我的同名散文集里,那些依旧亮着的油灯下坐满恍惚的人影。我喊我的名字,声音从远山回响过来喊我。我看见每一天每一年的我,醒来和梦中的我,童年青年老年的我,活着和死去的我,在时间旷野里聚合。

我看见一个人的人群,在岁月中延绵成浩浩荡荡的一条长命。

一个人的村庄里现实撤场,文学登台。文学接管了村庄。我写的那个替全村人迎接日出目送落日的刘二,是文学村庄的管理者。全世界都没人去管的一天又一天的黄昏日落,都归他一个人管了。

我写过深陷虚土庄的时间之坑,人和牲口踩起的尘土一粒不少地落在自己身上。走远的全是人的影子。睡着和醒来挤在一起。死与生头挨头。一村庄人没走掉的命,深陷成时间的大坑。在那里,所有事物都尽其所能拖住时间。时间寂静地汪在一村庄人的生命里。

在《虚土》中我写了一个挖洞没回来的人,他的洞挖到了哪里只有地下的土知道。还有《凿空》中的张望才,多少年如一日在挖一个地洞,想把村外的家与村里的家连接起来。我熟悉地下胜于地上。我出生前两年,父亲逃饥荒到新疆,他没有能力修一间像样的房子,便挖了一个叫地窝子的坑洞住下来。我像动物一样降生在阴暗洞穴。整个童年时期,我们一家人住在洞里,白天洞顶那方天窗,投下一坨光亮来。天一黑天窗便盖住。我们担心贼从天窗翻下来,夜猫子和狗从天窗窜进来。我们从不担心黑夜从门缝涌进来,地窝子里有足够的不见星星月亮的黑。

那样的夜晚,我躺在土炕上,一只耳朵朝上,听见头顶人的脚步、狗和猫的脚步、风的脚步、天黑和天亮的脚步。我在地下几米深的洞里,听见头顶的世界,就像在母腹听见外面。全是惊恐。地上刮风,树被摇得呼呼啸啸,地也跟着树干一起晃动,树的根须间也刮着一场风,那是朝地深处刮去的风,经过土里的地窝子,吹灭我们家孤单的油灯。我朝下的一只耳朵里,听见跟我躺在同一地层的那些过去的人,他们偶尔侧身,托给我一场大梦。我听见他们在我梦中醒来,成群结队地醒来。

我听见的声音都没有声音。它们埋入寂静。

我有足够的寂静可以倾听。

写《长命》时,我又听见早年在地窝子听见的那些动静,我又回到父亲不在后那些恐怖的黑夜。一片一片落叶在坑洞顶上走出吓人的脚步声。我在童年时被吓飞的半个魂魄,一直在那里恐惧着。我在文字里回去,把那个胆怯的自己领出来。我长大的一只手,握住我幼小的一只手。我有点背的右耳,听见左耳里来自童年的喊声。我不能把童年的梦全部带出来,让梦归梦,就像让文学归文学。

小说中长命去招回一百多年前先祖吓破的半个胆。我也从一场一场的写作中,找回早年吓丢的胆魄。可能每个人都有半个魂魄吓丢在童年。长大的只是大人。没长大的自己留置在童年里。

当我在文学中回去,重新点亮被风吹灭的油灯,重新推开被沙掩埋的门,重新升起早晨的太阳。一个人的文学拯救便开始了。

一个人救活一个过去年代的早晨,一个人从堆积如山的遗忘中,救活一个人的故事,救活故事里所有的人,以及人们赖以生活的山川土地。

我曾用一千个舌头说不清的现实和梦,我用一万条腿在我的文学里替那些生灵跑过了命运。

《长命》中的追钟声游戏是我发明的,一群孩子站在村头,等钟声敲响时往远处奔跑。人怎么能追上声音呢。但孩子们相信自己能跑过钟声。只要钟声在响,他们便在钟声里。多少年后钟声跑丢了,土地上远远近近的钟声都跑丢了。连村里的钟都丢了。一个叫郭长命的人想把丢失的钟声找回来。

钟声曾响过戈壁、山野、村庄、城镇,钟声曾在道路上头的天空响成一条路。那是灵魂回家的路。一个又一个村镇的钟声,曾经连接起大地上的人心。

《长命》中的钟声没有重新响起,郭长命铸钟的愿望没有达成。我在这块土地上钟声响过后的无边寂静里,写我的文字。

小说中铸钟人的故事是在村里听来的。民国年间,内地来的铸钟师傅给村里铸好钟要回老家,临行前吩咐村民,等他过了戈壁,走到山里了把钟敲响。结果村里人敲早了,铸钟师傅过山时被土匪劫杀。

小说主体故事也是在村里听来的。130多年前,一户人家在嘉峪关外老家被灭族,仅母亲带着一个5岁孩子逃出,在新疆又繁衍成一个大家族。我在心里养着这些故事,我等故事长大,故事等我长老。直到60岁,我埋在土里的一只耳朵,听见了地上地下两个世界的声音。

我曾害怕地听见我走在一个又一个深夜,身后跟着一个人的脚步声,我不敢回头。他们说,那是自己脚步的回声,我不信。我曾一次次朝远山呼喊,听见一个声音在远山喊我。我不信那是回音。一定有另一个我早早地走到天边在喊我,一定有我的另一只眼睛藏在满天繁星里,我一夜夜地仰望星空只为认出我自己。

一定有一阵阵的脚步声,响起在人类的身后。那是文学的声音。它让人停住,时时回望。

作家是走在人群最后面的那个人,当人们回头时他在最前面。

有很多年我静悄悄听万物的灵说话,后来我说话时,感觉万物在听。我在万物中藏了能听懂我说话的耳朵。我在万物中埋了能说出万物的舌头。

在小说文字的钟声里,白天连接夜晚,梦连接现实,死连接生,此时与彼时如左手右手,它们共同捧起一个早晨时,过去、现在、将来便相遇在一起。

《长命》写中国人千秋万代的命。我们的文化早已给每个中国人续了一条千秋长命,这条命由个人短浅的百年连接起的祖先和子孙的千万年。在这个传统里,我们每个人的命都是长命。

(作者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原载《当代文坛》2026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