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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艺评论如何做到好处说好、坏处说坏
来源:文艺报 | 杨宏鹏  2025年08月08日10:07

“文艺评论就是要好处说好,坏处说坏。”这是我们经常听到的一句话。然而,在具体的评论实践中,这一基本理念却展开得并不尽如人意。多数的文艺评论,常常是“说好为主,说坏为辅”“褒九贬一”,说好则连篇累牍、无限拔高,说坏则轻描淡写、一笔带过。因此,要想真正贯彻这一批评精神,我们需要进一步明确“说好”的尺度、“说坏”的底气。

“说好”的尺度,是对文艺作品和文艺现象优劣好坏的一个基本判断标准。有了这个标尺和准绳,便可以将具体的评论对象与之相对照,从而便能看出评论对象在哪些方面达到甚至超越了合格的标准线。这样便能在评论中有的放矢、以理服人,而不是一味捡好了说,往高处拔,溢美之词一大堆。做不到这一点,文艺评论就会像一只报喜不报忧的公鸡,无论阴晴雨雪都是用一样高亢激昂的声调打鸣,失去了“评判”的意义。这种标准的确立需要建立在对艺术规律的深刻认知之上,既包含对传统美学的继承,也包含对当代审美变迁的敏锐捕捉。例如,评价一部现实题材影视剧时,既要考量其对时代脉搏的把握深度,也要审视其叙事技巧的完成度,更要观察其人物塑造是否突破类型化窠臼。唯有建立多维度的评价体系,才能避免将单一维度的突破夸大为整体成就。

“说好”的尺度,又是文艺评论工作者对自己笔下或口中批评用语“限度”的一种审慎把握。有些评论者喜欢动不动就认定评论对象“无与伦比”“实现了重大突破”“达到了新的境界和高度”“创造了新的历史”“必将载入史册”……这种信口开河的妄断,暴露出一种致命的浅薄:一种对浩瀚文学艺术长河的无知,一种对自身有限认知与历史巨大可能性的轻浮无视,也是对自身评判权的一种滥用。连《广告法》都明确规定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极限性用语,评论工作者们在“夸赞”“说好”时是不是也应有所克制?何况,从历史唯物主义的科学史观来看,你又如何能判断当前这个评论对象就是“最”呢?这种现象背后,既有评论者专业素养的缺失,也暴露出评价伦理的失范。当某部网络小说被冠以“新时代的《红楼梦》”时,当某首AI音乐被称为“颠覆艺术史的杰作”时,这种脱离具体语境的过度赞誉,会不断消解文艺评论的权威性。文艺评论的公信力,恰恰建立在克制而精准的表达之上。

比起“说好”,对文艺评论工作者而言,“说坏”可能是一件更加难以操作的事情,尤其是对那些大家、名作,对那些还活着的作者和刚发生的文艺现象。不少评论者“为尊者讳”,或者心存顾忌,于是“报喜不报忧”,这就出现了“说好”则滔滔不绝、“说坏”则闪烁其词的情况。这种困境的形成,既有传统文化中“与人为善”的思维惯性,也有出于经济利益的现实考量。因此,我们更需明白“说坏”的意义、知道“说坏”的底线,如此才会有“说坏”的底气。

“说坏”首先是对评论对象的缺憾疏漏予以指出,对才力不足之处予以点醒,以利于作者进行查缺补漏、提升创作。“当头棒喝”能让作者更清醒地认识到作品存在的问题,从而产生清醒的认知、突破的动力。以体检作类比,我们对于体检中查出来的隐疾,是不是充满庆幸和感激?既然如此,作者也不应对评论者真诚的“说坏”而心存不满或怨怼,理当欣然接受。在现当代文学批评史上,那些真刀真枪地指出作家作品问题的评论文章可不少,难能可贵的是,很多被批评的作家也乐于接受这些意见。这是一批胸怀广阔的创作者,他们往往能在尖锐批评中获得突破的养分。

“说坏”也是评论工作者对文艺作品的广大受众负责的一种体现。在文艺的汪洋大海中,评论家既要指出作品“好在哪里”,更要勇于指出作品存在的问题,让受众对审美对象有更加清晰的认知。更重要的是,对于特定文艺作品的质量“好坏”,可能许多普通读者早就有所感知和判断,只是他们不像专业文艺评论工作者那样能够在传统渠道上发声。面对一部质量很差的作品,有评论者明确指出其“坏在何处、为何而坏”,恰是替这些受众道出心声。专业评论与观众口碑形成共振,更有利于促进文艺行业的高质量发展。

当然,文艺评论工作者确实需要明了“说坏”的底线。“说坏”的基本动机是为了遵循文艺审美的标准以及社会大众普遍接受的阈值而指出特定文艺作品的缺憾和不足,目的是改进创作,着眼于专业问题的探讨。所以,它通常应该是“对事不对人”,只针对作品本身,而不能对作者本人进行人身攻击,更不可上纲上线。“说坏”也不能流于个人情绪的发泄,而应有理有据,以事实说话、以作品说话。有了这些“底线”,恪守这些“底线”,“说坏”就能够更加有的放矢、坦坦荡荡,就能有底气、有勇气、有执行力。

要真正实现“好处说好,坏处说坏”的理想状态,还需要实现整个文艺生态的协同优化。当下的评论环境存在明显的结构性失衡:商业因素对评论话语的侵蚀,学术话语与大众审美的割裂,新媒体评论的碎片化倾向,都在消解着专业评论的权威性。要打破这种困局,需要建立多元互补的评论体系——传统报纸保持专业深度,网络平台鼓励大众参与,学术期刊强化理论建构,而且三方形成良性互动、互相融通。

文艺评论的公信力,很大程度来自其专业性与公共性的统一。“专业性”要求评论者具备扎实的理论素养、敏锐的审美直觉和独立的思考能力;“公共性”则要求评论者站在时代精神的高度,以建设性的姿态参与公共话语空间的构建。个人性的、专业性的文艺批评,凭什么能够抵达广大的读者,并产生广泛的共鸣?这必然要求文艺评论家善于从“小切口”看到“大问题”,既看到普通受众所看到的,而且看得更广、更深,表达得更生动活泼、更有说服力。对作家而言,有效的评论往往深入文本的内部进行分析,而且还延伸出相关的文艺规律、文艺观念,它既指出问题又提供解决方案。这样的评论也就有可能跳出“作品附庸”的窠臼,具有了独立的价值。

新时代的文艺评论,要真正做到“好处说好、坏处说坏”,既要警惕“红包评论”“人情评论”的腐蚀,也要避免“酷评”的极端化,要在建设性与批判性之间找到平衡点。文艺评论的终极目标,在于推动文艺创作从“高原”向“高峰”不断迈进。未来的文艺评论,需要更多既能“雪中送炭”又能“锦上添花”的真知灼见,在守住底线的同时保持锋芒,在保持专业的同时走向大众,最终实现文艺创作与文艺评论的双向奔赴、共同成长。

(作者系河南大学副教授、河南省文艺评论家协会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