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文学》2025年第8期|姆斯:杀羊
姆斯,本名刘博文。2003年生,北京大学在读。曾任北京大学五四文学社社长,获首届梁晚梅诗歌奖首奖,入选第十七届星星大学生诗歌夏令营。诗作刊于《诗刊》《星星》《北京文学》《上海文学》《特区文学》等,偶写小说。本篇系小说处女作。
新人自白
收到录稿通知时我惊喜而惶恐,这是我首次在文学刊物上发表小说。《杀羊》的第一版只有三千字,写于2024年初。那时我在上英语系的“《圣经》选读”,看到亚伯拉罕献子以及羊羔代替以撒被献祭那节后,立刻萌生了创作这篇小说的想法:我要写一家牧羊人,杀羊又以羊为生;我要让这家的儿子父母双亡,最终他以羊为父母,他/父母曾宰杀的羊的皮黏在他身上让他成为一只羊。构思时,我想到山羊与恶魔的联系;小时候在泰兴老家目睹屠夫闷死羊,羊门闩一般的眼睛因惊恐而放大;以及隔壁老木匠左眼眶里的羊眼珠子,不禁不寒而栗,决定写出某种惊悚的效果。
当时写完后只有一些朋友看过并随意评论了几句,我便搁着了。半年后,在樊迎春老师的小说课上,我想把这个故事仔细地重写一遍,于是无数问题浮出水面:故事设定在哪里?是否有地方会同时使用窒息杀羊法和放血杀羊法并有着斗羊的传统?一般牧民是怎样生活的?主人公的心理变化该怎样安排?许多事实性问题我都始料未及,多亏班上一位新疆的同学给我犀利地指出,那时我恨不得自己就是一个牧民。叙事的种种不成熟以及描述性语言的泛滥也多亏樊老师指点我才能够修改。
写完第二版后,我非常失望。因为觉得自己纯属是为了给还算精彩的结尾加了一个万字背景,还是没脱离自己写诗的逻辑与惯性。露易丝·格丽克曾在一个采访中说她经常会想起一些绝妙的诗句,然后花上漫长的时间构建整首诗来为这些句子造房子。对于体量较小的诗歌来说,这样完全可行,但放到小说中我就难以做到让每一处必要的铺垫都有趣而不显得冗长了。这一点,我必须继续修炼。我希望以后能写得起伏自然、过渡舒畅,结尾又能掷地有声而余音不绝。
最后一次改完《杀羊》后,我把它拿给我的作家好友黄守昙看,他说虽然缺点也不少,但我完全可以拿去投稿,我大惊失色,觉得实在不够格,内心却还是充满暖意。他有保留的认可让我自信而不自满。十个小时前,樊老师又告诉我《杀羊》可以上《北京文学》,我是无比喜悦的,好像自己并不看好的一些才能终于发出了微弱的光。它将支持着我继续写下去,怀着热忱与决心。
导 读
“羊”在文学世界中承载了丰富的意象内涵,是祭祀的“三牲六畜”之一,也常被赋予宗教象征意义,这种复杂性是文学创作的灵感源泉。年轻诗人刘博文(姆斯)以“羊”为其小说创作的开局,展现他诗歌之外的另一副笔墨,为读者带来一篇充满异托邦色彩的寓言故事。
杀 羊
姆 斯
他杀了三年的羊,今天是他第一次下不了手。
三年前,父亲把属于他们家的四季营地交给他。那是一个闷热的夏天,他第一次独自一人站在夏草场的边缘,漫山遍野都是青翠的绿,偶尔点缀几株紫花苜蓿,闻起来就汁多、香甜。有时他也俯下身,啃一口,他想知道他赖以为生的伙伴们是怎么生活的。他喜欢和它们一起生活。
父亲死后,他就要独自照顾这些动物。虽然才十五岁,他已经可以娴熟地给它们剃毛,在暴雨天赶它们回到棚里,秋冬时节领着它们浩浩荡荡地迁至山谷的冬牧场,并自己制作备用饲料,也就是按一定配比将干草、燕麦、大麦、夏天留存的巨菌草和绿叶蔬菜混起来,喂给它们,有时也不耐烦,一个一个一拍屁股就赶到牧场边缘的常绿灌木丛让它们自己啃硬的叶子。那些羊笨拙,不知道挑空子钻,总是在狭窄的地方突来突去,叶子没吃到多少,一身的毛都挂在了灌木丛的细枝上。放眼望去白花花的一片,好像整个灌木都变成了羊。要是羊可以这样繁殖就好了,他想,不过回头还要骂一句,笨畜生。被钩下来的毛太散,收集起来麻烦,收集好了也难用,但每次掉毛的地方露出地图般的灰粉色皮肉时,他总忍不住轻轻抚摸。孩子,别怕了,孩子,你是那样温暖。
他对所有羊都像对自己的亲生孩子那样喜爱,近乎怜惜,尤其是在深知这些羊小部分会被卖出去,大多数都要经由他的手去到另一个地方,而留在凡间的皮肉将让他们家吃饱穿暖时。于是他想,他一定要对这些羊好好的,让它们生前尽量无痛,死时也尽量无痛。但唯独对其中一只公羊,他不敢施加自己的怜悯,他只有敬畏。
那是他们家赖以生存的公羊,这只公羊是在他六岁时买回的,当时还是一只小羊崽,现在已长成一头雄壮的公羊,两只粗大的角向后卷去,又猛然向前收束成匕首般的尖角,使你站在它面前都不寒而栗。但他不惧怕这只公羊,他们已经成为家人,同吃同住。千百只其他的羊都在羊圈里过着肮脏的集体生活,偶尔有一两只在山间迷失,都无关紧要;但这只公羊必须单独生活在他们家木屋旁的副房里,与客厅只隔着一扇低矮的木门。
金和村的家家户户都是这样的格局。
在这个村里,斗羊是每个人一生中最重要的事情,所以每家都会精心培育出一只最好的公羊,给它喂额外的吃食,保证它在冬天不会生病,固定时间给它清理毛发。若是常胜羊,剪下来的羊毛穿在身上都是一种威风。不过这只羊也是最苦的,因为家里的父亲(或儿子,若父亲过于年迈)会带着它去山林里训练。
金和村傍山而建,山上有一片片高大的白桦林,每棵白桦树都粗壮而笔挺。不知是因为它们过于笔直,排列得过于整齐、疏淡而肃穆,还是因为白桦树的树干总是斑驳,而且覆满错落的树眼,于是冷灰、蛾白、幽黑交杂,就算在郁郁葱葱的夏天也俨然一幅冬天的景象。可是在靠近村落处的林子里,能看到浅色树干上刷的一道道镰刀状的红色油漆——为了模拟每只斗羊被漆红的角——这瞬间让树干群营造出的冬天氛围增添了一抹杀气,好像结霜的皮肤上划开裂口,留着无法凝结的血。村里用来战斗的公羊,就是在这里训练的。
一大清早,就能看见三两个村民牵着懒散的公羊徘徊在树林边缘,等到找好各自的树,他们就会牵着穿入羊角的绳子,把羊领到十几米远的地方,时刻保持羊头向着指定的漆红的桦树。此时训练有素的羊早已会在眼中生出可怖的火花,牙齿微微打战,就等着主人与它退到一定位置后猛地向前冲去,在接近树的刹那主人会在它的屁股上打一记响亮的皮鞭。就这样,它的角会狠狠撞进桦树的红色部位,好像要嵌入敌人的胸膛,一树的鸟都猛然惊起,朝天空飞去,这是金和村报早时的方式。红色的油漆会在一次又一次的训练中脱落,村民便刷上新的,和旧的一样血红,这样羊就有无穷无尽的敌人要刺破,它们的一生都在与红色对抗。
他的父亲是训练公羊的好手,他们家的公羊在父亲手上训练出了魔鬼般的体魄和冲劲。别家的羊一般要撞三四天才能将桦树的漆撞到几近脱落,他们家的羊只需要一次训练就可以。为此,父亲无比自豪。凭借这只羊,父亲成了村里斗羊大赛的常胜将军。他记得每次父亲胜利后,都会赢回敌手家的一只羊羔(偶尔是一只母羊),当晚他们一家就能喝到鲜美的羊汤。而母亲会把小羊羔的头捧在自己的头前吓唬他,逗他玩,时而唬得他惊叫声连连。父亲就会轻轻地怪道,嗳,行啦行啦,别吓着孩子了。但这是独属于他和母亲之间的游戏,屡试不爽,乐此不疲。
而这些美丽的时刻在他跟着父亲学习训羊时又都显得荒谬而残酷。与父亲不同,每次他看到自家公羊眼中闪着恐怖的光,他看到的不是英勇,不是腾腾杀气,而是恐惧,恐惧自己如果输了这一局将受到难以忍受的皮肉之痛。他亲眼看过父亲曾怎样一鞭又一鞭地抽在这只尚未成为常胜将军的公羊的屁股上,那本来肥厚的脂肪团被抽得血流不止,这一块紫了起来,那一块瘪了下去,于是羊流下痛苦的眼泪。这一切他都记得。在他十四岁的一天,父亲第一次让他训练公羊。于是他铆足浑身的劲,用细弱的手臂扯着羊角向前冲刺。快撞上树干时犹犹豫豫地在它屁股上打了一鞭子,羊就这么轻轻地碰上了树,一块红漆也没有撞落。父亲突然脸色阴郁下来,走上前夺过他手上的鞭子,重重地挞了一下地面,把羊惊得一颤,也把他吓得杵在原地,好像这一鞭抽在了他心上。
自中学以来,他就对这种野蛮的活动表现出反感。
他是全家唯一一个考上中学的人,就算考了两次,入学比大家都晚一年,他还是全家的骄傲。开学前一天晚上,父母特意宰杀了那只公羊的小羊崽,准备了一桌香喷喷的菜。他记得那碗羊汤格外鲜美,他喝得一点都不剩,包括他平时不怎么吃的葱花,一些细小的沉在碗底的碎骨,和尚有腥味的血块与骨髓。看到这些血块,他就知道这只羊一定是父亲杀的,因为只有使用窒息法才会让羊在烹饪后还残留那么多血块。于是他又不禁打了一个哆嗦,他想起每次父亲杀羊,都会先把羊的四肢绑起来,让它侧躺,再在它的鼻子和嘴上贴好湿纸,羊就会窒息而死。不过死前会挣扎好一阵子,在地上剧烈地扭动。虽然羊的鼻孔不再通气,但他能感觉到那个鼻腔中有沙尘冲撞。因为羊的嘴巴被严严实实地封闭,所以无法嚎叫,发出恐怖的咩的颤音,而他似乎能听到某种暴力的摩擦与振动在羊的声带发生。那振动类似于闷雷,或一些徒劳的音乐,类似于,拉一把弦被摁紧的小提琴。一只羊窒息死的时候,对于他父亲这种并不敏感的人来说,是悄无声息,令人安宁的,唯有时常绑得不够紧的四肢触地,还有那些在痛苦中扭动的肌肉,会在泥地上画出生命最后的印迹。他父亲有时会在这一切结束后去看一眼,感叹道,力气还挺大,随后把羊拖到别处处理。一夜雨后,这印迹也就没了。
他不喜欢这样。他不喜欢这种冰冷,这种看似无声其实震耳欲聋的挣扎,好像脚下的地狱发出隆隆声响,隔着一层厚厚的大地,他的双脚却全感受到了。而他总觉得,羊那双门闩般横着的瞳孔,好像就藏有通往地狱的路。所以他选择放血杀羊。
这种方法简单快捷。只要用尖刀在羊颈部靠近咽喉处横切开皮肤、肌肉、颈动脉和气管就行,然后柱状的血就会喷涌而出,羊还没来得及痛苦、挣扎,还没来得及把眼中的门闩转成竖直状态,就已经死了。那些鲜红像满山的木棉花在春天的暴风中散下,他感到温暖,感到一股扑面而来的生命逐渐弥散在屠宰棚里,然后消散于更广大的空气中。这种红,他想,不是憋屈的,不是痛苦的,而是绚烂的。而且那把放血用的尖刀,现在也越磨越快了。之前还要一点一点地往里捅才能渐次刺破肌肉和动脉,现在只要往里轻轻一划,一切就明朗开来。他想起自己曾经在学校旁的医院挂水,那个护士两指忽地一推,针尖就溜进了手背,一切都没有感觉,他想他一定也能做一个好护士。
如果说他在短暂的两年中学生涯中获得了什么的话,那便是获得了一个理想。自从父亲四年前被诊断出肝癌后,他就承担起了家里的大部分重活。而最重的活就是杀羊。虽然他采取的是和父亲完全不同的杀羊法,尽可能降低羊的痛苦程度,但他依旧觉得自己对这些羊有着不可磨灭的罪。在中学的生物课上,他学了达尔文的进化论,也明白弱肉强食的规则。像他这样生活在村里的人,吃和穿都从自然产生;于是他们养羊,千方百计地对羊好,把羊养得肥肥的,再穿它的皮、吃它的肉、喝它的血,或者把羊养得壮壮的,再看着两只健壮的公羊自相残杀以获得某种最为原始的激动人心的乐趣。谁让他们是人,长着羊所没有的会使用和制造工具的脑子呢?
这一切,他都知道,都学过,生物是他学得最好的科目。但他知道自己虽然物理上离自然最近,却在心理上憎恶着这残酷的规则。有一次班主任问他,以后想做什么,他说医生,因为只有医生才能暂时逆转自然的规律。班主任一下子眼神怜惜了起来,因为她知道他的父亲被诊断出了肝癌,于是不合时宜地说,这样,老师明白你的心思,还希望你的父亲早日康复呀!听到这句话,他才想起父亲,但他想做医生真的是为了治父亲的病吗?或者,如果父亲的病治不好,去治好千千万万个与父亲罹患相同病症的人吗?好像并非如此。他想要以更加快准狠的刀功让羊快乐地升入天堂。哦不,他想要从此停止无止境的杀生……
怀着这样的理想,他被迫退学了。
退学的原因很简单,父亲去世以后,家里没人照料。母亲一个人已经没有力气看好一整个羊群,最重要的是,那只公羊失去了驯羊师。这些,他都要一个人扛在肩上。一开始训练公羊的时候,那只公羊并不听他的,似乎感受到了牵绳子的手有几分犹疑和软弱,它走路的步伐也变得闲散起来。甚至当他第一次牵着公羊冲向漆红的白桦树干时,那只公羊奔跑得都没他快,最后竟开始踱步。有很多时刻,他都想要放弃:父亲死后,他每次看到这只羊脑中都会浮现出父亲的脸。他变得越来越敬重,甚至畏惧这只羊了,好像它才曾是全家的顶梁柱。不过谁又能说不是呢?每次战斗真正的获胜者难道不是羊吗?而他明白,羊感受不到荣誉,赢家永远是人。他看到有一年他家获胜时,父亲振臂高呼,随着人群的喝彩双眼放出骄傲的光芒,好像敌羊是他撞倒的;公羊却喘着气,垂头站在他旁边,一如既往地面无表情,也不做出任何动作,只是时不时眨一下疲惫而浑浊的眼睛。
可是后来,每次当他快被自己的这种逻辑说服时,他就会想到父亲不在后的第二年秋天,村里的斗羊大赛他是怎样惨败,输掉了家中好几只嗷嗷待哺的小羊羔。因为这只公羊曾是村里的常胜将军,所以就算父亲去世,领羊人变成了儿子,村民们也不敢轻视对手,下赌注的时候手自然会紧一些。通常在斗羊比赛中,赌注都是一只小羊羔或一只成年母羊,偶尔也会有人赌一只公羊,而最大的赌注就是斗的那只公羊了。只要双方同意,任何赌注都可以成立,赢家将获得输家赌上的那只羊。在那次比赛中,他的公羊节节败退,无论他怎样嘶喊,牵着公羊理应力大无穷的角向前拼命冲锋,那只羊就是闲庭信步,丝毫不听他使唤。等到敌羊的角猛烈地撞击到它脸上时它才往后踉跄几步,抖一抖头,似乎有些恼怒。但没过多久,它连仅剩的恼怒也不再有了,左右看看,又低下头,开始无聊地嚼着地上几近枯黄的草,然后把残渣吐掉,丝毫没有一个输家该有的耻辱感,颇为冷漠自在。
他本还为羊的回归本性而宽慰,但当他看到自己不得不将自家刚出生的小羊羔毕恭毕敬地呈给敌手时母亲的愁容与哀叹,他又被拉回了残酷的现实。他必须训练这只公羊,不能再像之前那样,敬畏或同情它。这只公羊就是他的财产,他的得胜工具,他与母亲谋生的根基。曾经家里的那么多羊都是凭借这一只公羊赢回来的,他不能让这些羊在他的手上又白白送出去。
于是每个清晨,他握紧手中的鞭子,一次又一次地抽打那只公羊已经结了无数次老茧的屁股。依旧有新鲜的血液流出来,和他的心一齐滴血。终于,在一次训练中,那只公羊被领到起跑点时后蹄开始摩擦地面,仿佛随时要弹射而起。还没等鞭子落在它身上,那只公羊就已重重地撞上树干,如一阵疾风卷落了一地树叶。而在他满意地牵着它回家时,碰到刚要来训练的别家公羊,它竟不分青红皂白地向前冲去。若非他死命向后拉、别家的羊条件反射地躲开,还不知会酿成怎样的麻烦。
少了父亲,家中就少了一些活的气息。母亲在白天总窝在客厅的一个角落理羊毛,织衣服;他则忙于训练公羊、放羊、喂羊、杀羊。有时母亲也会出门上集市买一些水果蔬菜和其他的肉类,但这种时候并不多。常常集市上有人看到她,便会假意地嘘寒问暖:哎呀,大婶,家里的羊怎样了啊?儿子每天还都在放羊吗?噢,您家那只公羊还中用吗?我看啊,干脆卖了吧,或者您心疼的话就自己宰了吃了,打架不行吃起来肯定是香的。那羊也老啦,就让它随着老爷子去吧,别再折腾了,让儿子新训练一只小公羊再战也行呀。听到这些她总是随意附和几句,然后就匆忙走回家。她知道每次她一转身,那些问候她的人就会窃窃私语、在背后讪笑,所以她特别不喜欢上集市。就算回家面对冷清,她也情愿。而且不是还有那只公羊隔着一扇矮木门和她做伴吗?它未被拉出去训练的时候,就算儿子不在,她也可以偶尔向公羊发发牢骚,公羊也就这么静静地听着,发出略微沉重的鼻息,在她看来,就是表示应和了,似乎这样也能凑合着活下去。
这些牢骚与委屈,她并不敢和儿子说。自从儿子退学后,晚上总一遍遍看学校发的课本。上面的字她不认识,但课本上有各种稀奇古怪的图片,她有一次不小心瞥了一眼,看到上面画着一个人的裸体,腹部侧面还是打开的,她被骇得不浅,于是也不过问儿子在看什么。但她依稀觉得,虽然儿子白天还是会完成村里每个一家之主该完成的事情,放羊、训羊、喂羊之类的,但他并不开心。她明白儿子渴望另外一种生活,但自知自己无法给予他那种生活,也没法帮助他实现那种生活,甚至维持现有的生活已是充满困难。所以自己受别人在背后揶揄两句也不算什么,大不了不出门罢了。就这样,她日复一日地做饭、织衣服,至少保证儿子在家务上不需要操心。父亲去世的第二年,母亲终于用当时庆祝儿子升学宰的小羊的毛织成了一件精美的背心,这样儿子穿着出去驯羊,再怎么早的清晨也不嫌冷了。
母亲的这些心思,他也看在眼里。他知道母亲的孤独与落寞。穿着母亲织的羊毛背心,他感到分外悲凉。如果无法驱散母亲的孤独的话,至少让家里变得富足一些吧,或者至少,让村里的人少说几句母亲的闲话。现在,他早忘记了曾经做医生的梦想,因为他是一个斗士,是一个训练斗士的主人,并不为了疗愈而存在,而是为了打败敌手,获得荣耀和新的羊只而存在。他的身体似乎随着心智越发成熟,在那些训练公羊的早晨,他感到那件羊毛背心也越来越紧了——他长大了——但这越发紧绷的背心让他暖和。
终于,在他十八岁那年秋天,他又迎来了一年一度的斗羊大赛。这一次,他势必要成为赢家。
他的对手十分猖狂,因为上一年将他打得落花流水,便有足够信心再次获胜,一下子就押上了自己这次出征的公羊作为赌注;而且自从原先的常胜羊退出神坛后,就是他对手的这只公羊占着霸主之位。他也不甘示弱,这一年来他起得比谁都早,每天太阳还隐微地埋在山脚时,他就已领着公羊撞向一棵又一棵桦树,如今它的血性已完全恢复,他自然也有底气将自己的赌注提升到相应的高度:如果输了,他将葬送这只父亲传下来的公羊。
比赛还没开始,场边就围了好些人。他们大多纳闷为什么他在去年的比赛中败得那样惨烈,还不吸取教训干脆退赛。这次都没什么人私下里和朋友打小赌,因为大家都觉得他的敌手会获胜。但少数几个人看到了他母亲庄重而祥和地坐在场边,什么也不说,只是目不转睛地看着那只被儿子训练得越发雄壮的公羊,觉得事情一定没有他的敌手想象的那么容易。
嘈杂中,一阵秋风吹了过去,没有让大家放松,反而让气氛紧张了起来。深秋的山地上,许多草都已枯萎,瘦小而萧瑟,露出一片一片黄色地皮,好像那些公羊被抽打后毛发脱落的样子。不远处的白桦林也比往日更加寂静,鸟群不知是提早飞向了更暖的地方还是预知一场大战即将来临,栖居在树枝上不发出一点声音。
伴随着渐响的鼓声、号声、人群的讨论和喝彩声,比赛开始了。他和他的对手把自己的公羊牵到赛场中央,于是两只羊开始绕着彼此的屁股转圈,似乎亲密,又似乎是在挑衅,至少他在自己的羊的眼中早已看不出一丝生物所含的温柔。那环绕的步伐像是一句提前释出的黑暗预言,秃鹫般盘旋在敌羊上空。“友好”仪式过后,他们便各自牵着羊慢慢走到了两端起点,此时鼓声终止。
随着裁判的一声令下,两个人都扯着自己的羊,决然杀了出去。
他此生都没有跑得这么快过,而令他惊奇的是,他的公羊跑得比他更快。按理来说,这已是一只暮年的公羊,他们共同度过了短暂的童年时光,而在他还是一个青年时,这只羊已经老了。它现在却一点也没有衰老的迹象,反而比任何一头青壮年公羊都血气方刚。它的四条腿似乎不是在蹬地面,而是要将地面砸出一个又一个窟窿,再从这些窟窿里腾飞出去。所及之处,枯草拔地而起,黄土地面弥漫着扬沙,这扬沙竟有一瞬是秋天的红色。还是他看走了眼?至少他的眼睛里现在完全充满了红色,全神贯注地盯着敌羊漆红的角,那是他的目标,他的靶心。此时他感到一种奇妙的心境,好像自己第一次成为曾经的父亲,正无畏地驰骋于战场;更确切地说,他仿佛正和父亲并肩狂奔向对手,这种感觉给了他无限的鼓舞与殊死一搏的勇气。
就在公羊即将撞上敌手的一刹那,他松开右手,并把左手上的皮鞭递给右手,然后扬起鞭子使出全身力气往公羊背上抽了一下。这么一下让观众都倒吸一口凉气,因为一般情况下斗羊人只会抽公羊的屁股以给出适当的刺激,抽在背上很容易立刻皮开肉绽,那里并没有肥厚的皮下脂肪作为缓冲。可当时的他不知怎样想的,完成这一举动后自己也愣了一拍,但瞬间又恢复了既往的坚毅,此时他看到了更多的红色。敌羊的红色大角正越来越靠近他,逐渐填满了他的整个视野,他希望这一对角上沾满胜利的鲜血,对,也就是敌羊被顶破的头颅涌出的汩汩鲜血,他丝毫没有察觉到自己的公羊背部已经出现了一道深深的伤口,一抹温暖的红色已从伤口中暗暗地往下流淌,或者他察觉到了,但认为这是有必要的,这才是真正的刺激,真正的牺牲。
只听一声沉闷而撼动人心的“嘭”的巨响,两只公羊腾空一跃,撞在了一起。它们角上的红漆雪花般震了下来,在秋风里成为第一缕残忍的落叶。只见敌羊笨重地落地,走了几步就侧翻过去,仍在大口大口地呼吸,白色的肚皮一起一浮。它的主人惊声大叫,立刻跑去查看它的头部,有一大片都蹭破了皮,流着殷红的血,染得双角比原先更鲜亮了。而他站在原地,还没反应过来刚刚的胜利,只是盯着自己落地后面无表情的公羊,突然有一阵喜悦从脚底直往心里蹿。
他又看向母亲,母亲久违地笑了。这是一场真正的胜利。
那只公羊被他赢回了家。在被这么一撞后,它颤颤巍巍,走不动路。他牵着它,它却走几步就要侧躺过去,肚皮还是一起一伏。若是平常的他,看到这番景象一定会感到心痛,但现在的他只觉得爽快,只觉得这才是失败者的姿态。所以当晚,他就决定把这头赢回家的羊宰了,熬一锅热腾腾的羊汤,其余的肉都囤着,甚至可以帮助他和母亲过冬。想到这里,他干脆不把这只败羊牵回家,和它耗这工夫,便借了一个村民的拖车,把这只羊拖了回去。而他自己的公羊,则在他拖了败羊回去后再来接,这样整个村里的人就可以好好看看谁才是常胜将军。他的对手眼睁睁地看着自己训练已久的公羊就这么被拖走了,气急败坏地低声咒骂,骂得太大声还要被村民嘲笑。现在村民的眼光全都聚焦在重新加冕的常胜羊身上,赞叹它的肌肉、它的俊美、它的气定神闲。这才有人说每天早上去白桦林训练自己的羊时就看到他已在那里奋斗许久,怪不得这场会赢,实属厚积薄发。于是村民的话题又转到对他的赞扬、对他母亲生了这样一个好孩子的羡慕上。而输家此时已在几个朋友怜悯的眼神中默默退出人群,踢着黄土消失在另一座山坡。
他则在一片赞扬声中回到斗场,慢悠悠地领着常胜羊回到家,将一切安顿好,秋天的傍晚逐渐穿起火红的霞衣。在这样好的景色下屠宰自己的战利品真是一件美事,他想。于是他握住尖刀,往败羊的咽喉处轻轻一划,那里就瞬间绽开血红的花朵,比霞光还要灿烂。这一定是他杀过的最健壮的羊,因为这只羊的血流了很久很久才被放空。最终,它的眼睛彻底成为一对似乎一敲就碎的玻璃球,白色的沾满血污的毛脸上再也没有生命的迹象,而呈现出灰暗的尸色。他便把这只羊吊了起来,开始剥皮。他先用长刀小心翼翼地割开羊皮,露出筋骨,沿着大腿内侧一直剥到后蹄关节处,然后再把后蹄整个割下来,将皮继续剥至大腿根,直到再度露出筋骨。那刀工无比细腻熟练,剥下来的皮没有一处弧线是不完美的。他想明天,他就要拿着这张上好的羊皮晾晒、浸水、去肉、清洗,然后制成一件羊皮大衣给母亲穿,他身上的羊毛背心就是母亲给他织的,这下他也能好好孝敬母亲一下了。
把皮剥完后,他一刀砍下了羊头。真是一个上好的羊头啊!那两只大角还是一如既往地锋利,沾着血着实骇人;那双眼睛纵使已经变得雾蒙蒙的,仍抵不住其中蕴藏的杀气。它的骨骼堪称俊朗,下颌收束得很急,一副凛然不可侵犯的样子,真是一个好羊头!他再次称赞道,应该风干处理一下挂在家门口,威风又吉利。想罢他割下几块排骨,顺带拎着羊头和羊皮进了屋。
母亲在屋里已经等了很久。熬制的汤底都快浓到没法喝了,这才等到他把羊排下下去。于是他和母亲炖着羊汤,坐在锅边聊今天的胜利。他说这多亏了勇猛的公羊,说着便看向房间对面木门后安静的公羊。此时的公羊早已褪去了当时在场上的锐气,似乎与他和母亲一起沉浸在家庭的温馨气氛之中。母亲说,可该多亏了儿子啊,这阵子真是辛苦了,这下领回来好大一只公羊,至少一个秋天的吃食不用愁了,总算可以好好歇歇。他看着母亲,回想了一下,记忆中母亲从没与他一口气说那么多话。母亲笑了,那样子也是陌生而好看的,她的脸如此红润,如此有生的气息。
羊汤熬好了,锅盖一掀开来整个屋子就弥漫着鲜香的雾气,他先给母亲盛了一碗,然后又给自己盛了一碗。他们喝着,聊着天,喝完再一勺一勺地添上汤和肉,家里忽然有了久违的生机与活力。
聊得正酣,母亲看到了木凳旁摆着的羊头,不禁感慨道这只敌羊也真是怪漂亮的,死了还像活的一样有蓄势待发的姿态。他赞许,说之后要把羊头挂起来,装点门面。母亲笑了笑,放下手中的碗筷,捧着羊头端详起来,随即把羊头摆放在自己头前装作羊来逗他,就像他小时候那样。但这次母亲抬着羊头的手明显有些颤抖,也许是母亲老了,当然更应该是羊头太大太重了。他看着母亲有点唬人有点可爱的样子,怪心疼的,但还是被儿时温暖的回忆击中了,开心地大笑。突然从他身后传来一声巨大的木头破裂的声音,然后一阵厚实的风从他身边擦过,等他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事,再次抬眼,只看见母亲盆栽般弓起的背长出两根小小的枝杈。随后这对枝杈又缩了回去,从它们生长的地方出现两个洞,汩汩流出油漆般的鲜红,让屋子里的气息越发潮湿,甚至添了平常少有的鲜甜,而母亲上一秒还捧在手上的那只羊头,无力地滚落在他脚边的地板上。
惊讶、惶恐、仇恨、悲恸欲绝。
他的大脑先是一片空白,然后所有情绪洪水般涌了进去,千万只马蜂般嗡嗡作响。但他一刻也不能多想,冲向父亲尘封的房屋,从一个抽屉里取出许久未用的布条,回到客厅,抱住尚未停止呼吸的母亲,拿布条一个劲地扎紧那两个洞。此刻他多么希望自己是一个医生,包得够紧,生命就可以被闷住、被捆住。但母亲漂亮的生命还是从暗红的布纤维一点点飘了出来,直到他感觉整个空气、整个天花板都充满了鲜活的味道,一场死亡的秋雨。
那些杂乱的布条粘着他的手,他的手上浸满母亲的血液。母亲似乎要说什么话,终含在嘴里把脸别了过去。他抱住胸腔不再起伏的母亲浑身颤抖,脸火烧般红,回头看,那只公羊就在他身旁,再一次露出了悠然的胜利面色,双角生梅花。于是他立刻跑向屠宰场,取下满是敌羊血渍但锋利如常的尖刀,然后回来一步步靠近那只公羊,每一步都在颤抖,却又沉重而坚决。那只羊抬头,目不转睛地盯着他,一动不动。他又逼近了点,这才发现这只公羊是如此苍老,老得早已不适于战斗,但它脸上的神色又是那样悠闲,悠闲得令人憎恶。于是他眼中充满了红色,看着公羊滴着血的角,只想冲上去,以最野蛮的方式与它同归于尽。他再次想起自己曾经的医生梦,觉得可笑。这样冷漠嗜血的生命也值得拯救吗?曾经杀的千百只羊,也该是如此的下场!但这次,他犹疑了。杀了三年的羊,今天是他第一次下不了手。他突然感觉身上有些痒。起初只是细小的痒,随后便是针一般的刺痛。那件羊毛背心!那件用公羊羊崽的毛织成的羊毛背心,逐渐像一千只甲虫一样覆盖住他的身体,每一只都在咬他的皮、刺他的肉,越来越紧,越来越紧。怎么会这样?难道他一下子长大了?但他无法撑破那件背心,随即痛苦地叫起来,突然变得恍惚,因为这种服帖的刺痛竟有几分舒服。
等他走到公羊跟前时,他绝望地发现自己四肢都站立在地板上,那把尖刀静静地躺在手边。他绝望地抬头看向公羊,那张父亲般冷漠的脸、俊俏的脸、衰老的脸。漫山遍野的羊都咩咩叫了起来,在他的口腔里回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