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亮程:文学——从家乡到故乡
一
我们都曾经拥有家乡,也迟早会离开家乡,成为这个世界的异乡人。但我们从不曾失去家乡。每个人都背负着一个自己有时知道、有时不知道的家乡。它如此沉重,又如此轻盈,常常被遗忘,却最终无法被完全抛弃。
家乡是母腹把我们交给世界,也把世界交给我们的那个地方。它保存着我们降生人世的最初感受。
家乡住着爷爷、奶奶,父亲、母亲,住着跟我一同长大、拥有共同记忆的那一代人,住着只在族谱和墓碑上留有名字的上辈人,还住着只能在老一辈人的言谈传说中留下片段记忆的那些人。在家乡我知道自己是谁。上有老下有小。往上有我叫爷爷的,往下有别人叫我爷爷的,我在中间,我的生命连接着祖先和子孙。找到自己的位置,一个家族的百年数代便构架起来。
每个人的家乡都是小的,或是一个村庄的小院落,一个小镇的街区,一座城市住宅区的单元楼。降生之初,世界给我一个小小角落,在我不会走路、学会走路但走不远的童年,去一遍遍地熟悉身边的人和事物,仔仔细细记住它的一草一木,一事一物。
家乡的光阴如此流转:在代复一代的生命传承中,某一刻我的生命时间到了,我的岁月降临了。我接着祖先断掉的那一口气,开始在世间生活。睁开祖先闭住的眼睛,开始重新打量这个世界。家乡在我出生那一刻,把整个世界都给了我。它用空气、阳光雨露、风声鸟语、白天黑夜、日月星辰迎候一个小小生命的到来。而一个新生命诞生,让这世界也有了一双重新打量它的眼睛,重新感受它的心灵,重新呼喊它的声音。在这新生孩子的眼睛里,世界也是新诞生的。每一个新生命的降生,也是世界的重新诞生。这是我和世界的互生关系。
文学写作的意义,正是重新诞生家乡世界。
二
三十多年前,我离开家乡,到乌鲁木齐打工。之前我是一个心气高远的乡村诗人,盯着天边的云朵过地上的日子。城市打工生活终结了我的诗歌写作,我开始写散文。《一个人的村庄》这本书,便是我在乌鲁木齐打工期间,用了差不多七八年时间,断断续续写成的一本散文集。现在想起这部散文集的写作契机,可能就是我在乌鲁木齐奔波的某个下午,突然回头看见了落向城市西边的太阳。我知道那一刻的太阳正落在我的家乡。那个被我扔在远处,让我度过童年、少年和青年的小村庄,它的土墙,黄土路上晚归的牛羊,拖着疲惫的身体一步一步回家的人们,都在这个黄昏被夕阳照亮。一个村庄在我心中苏醒了,我开始书写它。
写作真是一件奇妙无比的事情。当我动笔写那个村庄时,我知道一切都已经过去。那段岁月中没有人了,属于那个村庄的尘埃早已落定。我在其中生活时,它属于一村庄人,属于沙漠和戈壁,属于漫长的西北风,属于一年四季的青黄转换,属于人和草木的生老病死……但是,当我开始写它时,它只属于一个人,这就是写作的开端,有如创世。文学是人类的往事。所有人在奔赴一个叫未来的地方,作家独自扭过身、转过头、往回走。一个人回到已经过往的村庄岁月中,一切都没有了。太阳早已走失多年,连月亮也像一枚不再发光的纸片,星星散落在遗忘中,所有的声音都寂灭了。作家用文学重新开端这个村庄,让消失的一切重新发生。作家带着自己的阳光去照亮那个村庄的黑暗,带着自己的星光月光去照亮那个村庄的夜晚。带着自己早年熟知的草木去让大地重新郁郁葱葱。写作者成了造物主,整个世界归他管了,不管这个世界曾经发生过什么或者没发生过什么,作家都获得了让它发生什么和不发生什么的权利。有时候我也觉得写作这种职业是如此伟大又如此危险,他有太多的权力让一切在文学中发生。
《一个人的村庄》,是一个村庄的故事在文学中的重新发生。
许多年来有不少读者拿着这本书,去我家乡沙湾县寻找书中所写的那个黄沙梁村。他们问到村里,找到我们家住过的那一院破房子。《一个人的村庄》确实有一个真实的故事发生地。只是我写过的“风中的院门”已被风刮倒,屋墙被风吹斜,开裂着大口子。书中的“我们家”早已迁走,那个游手好闲的“刘二”也在别处长大长老。只有我写过的一场一场风,依旧在吹黄麦子,吹老那个地方的人,吹起漫天沙尘。我们家从那段村庄岁月中永远地搬走了。村庄荒芜在时间里。但我知道它不会真正地荒芜,夜夜有人在梦中回来。多少年的梦中我都回到这个村庄,仿佛这里有我未过够的生活,或是过错的生活,需要在梦中一次次地回来重过。直到我动笔写这个村庄,我知道我要用文字做一场梦了。这场梦将由我的文字完全掌控。
文学是做梦的艺术。
我动笔书写时,才知道我对家乡事物是多么的熟悉。“我熟悉你褐黄深厚的壤土,略带碱味的水和干燥温馨的空气,熟悉你天空的每一朵云、夜夜挂在头顶的那几颗星星。我熟悉你沟梁起伏的田野上的每一样生物、傍晚袅袅炊烟中人说话的声音、牛哞声、开门和关门的声音……”这是我自童年起一遍遍地抚摸过的人世间,我熟透到骨子里的村庄,闭住眼睛都能看见它的一切。文学所写的,正是闭住眼睛看见的生活。这个由文字创生的村庄世界,不在别处,正在写作者内心。
三
《一个人的村庄》的主人公闲人刘二,是我塑造的自己。那个闲人也是我想活成的样子。我八岁丧父,母亲带着五个未成年的孩子艰难度日。我早早便像大人一样干重活,从来没有清闲过。可是,我在文字中活成了一个闲人,从不关心春种秋收,整日扛一把铁锨,在村里村外闲转,看哪不顺眼,就挖一锨。然后天上地下地闲望几眼,发现自己挖的坑竟然增大了天空和大地间的距离,让每个冬天的雪,在这一块迟落地了一会儿。
闲人刘二悠闲地看一村庄人忙忙碌碌,他背着手,只关心一朵云的事情,一朵花和一场风的事情。闲人每天黄昏站在村西头,用自己的方式独自目送落日。他认为此时此刻这个世界所发生的最重大的事就是太阳要落山了,如此惊天动地的大事,这个村庄没人关心,整个世界也没人关心。也许在人们看来,太阳每天都在落,已经不是大事了。但正因为太阳每天都落,明天也要落,所以它才是最重大的事。我在文学中给自己找了一件别人都不去干的闲事,为整个人类守候黄昏,目送落日。这是我一个人的闲事。我用半世劳忙,养活出一个文学中的闲人。他也是那一村庄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人,用千百年的劳忙养活出的一个抬头望天的闲人。因为这个闲人,村庄生活完全不一样了。它不再是一部传统意义的乡土文学作品,它一点都不土。它背负家乡大地,梦一样飞起来。我喜欢飞翔的文字,就像我早年从梦中飞起来一样,我在文学中再次获得让心灵飞翔的能力。
那个文学村庄的我,同时活在童年、青年和人生暮年,历经岁月沧桑依然是个孩子。死去活来,也依然是个孩子。我在大人都睡着的夜晚,一个人走在月光中穿过村庄,趴在人家的窗口,听村人说梦。一句句梦话从村庄的夜晚飘起来。我小时候或许真的听见过一村庄人的梦话。那样的夜晚,劳动一天的人们疲乏了,躺在炕上昏然而睡。不管他们一天的劳作有所获或无所获,夜晚的梦都已经改变了已经过去的白天。梦中的生活让现实短暂停住。他们在白天可能没说过几句话,但是到了夜晚,这个世界给了他们一场一场的梦,他们开始说话。我知道他们在梦中说了无数的话,但只有个别的几句被传到了梦外,飘到了窗户口,被一个孩子所听见。
最好的文学语言犹如梦呓,是从埋没世间的无数语言中传出来的个别语言。最好的故事,也是从世间万千故事中活出来的个别故事。每个人的家乡都堆满故事,我们一生听到的故事跟呼吸的空气一样多。许许多多的人埋在许许多多的故事里。那个从堆积如山的故事中站起,带着他拯救的唯一故事走出来的人,成为作家。一个故事讲活一块土地。一个活来的故事,照亮一段时间岁月。那个叫黄沙梁的村庄,我用一本书重新布置了它的日落日出,它跟以前的自己,以及这块土地上的村庄,都完全不一样了。它属于一个人。一个人的家乡,在文字中诞生成许多人的故乡。
四
《寒风吹彻》写我十三岁进沙漠拉柴火的寒冷经历。写这篇文章时我已经三十多岁,我以为自己早已走出那场寒冷,当我书写它时,才发现生命中的那些寒冷是过不去的。就像我拉柴火冻坏的腿,到现在每当阴天还会隐隐作痛。留在一个人生命中的那些冰雪一直没有融化,它只是被岁月一层层地堆压在深处,迟早有一天我们会触摸到来自童年的寒气。
我还记得写《寒风吹彻》这篇文章时的情景。我一个人背着包走在大雪纷纷的街道上,感觉满世界的雪落在我额头上,满世界的寒冷我一个人在承受。一个人,突然感受到自己在承受全世界的寒冷,自己一生经受的寒冷也在瞬间全部回来。当晚我在窗外呼啸的寒风中写出了这篇文章。“落在一个人一生中的雪,我们不能全部看见”,“每个人都在自己的生命中,孤独地过冬”。今天的温暖暖和不了那个童年岁月里的自己。就像今天再好的餐饮,也不能快递到童年,让那个曾经挨饿的少年吃一顿今天的饱饭。一个又一个没有被生命消化的童年记忆,召唤我回去,在文字中重新过那里的日子。幸好再回去时,我带着一颗积攒了几十年温暖的内心太阳,我可以坦然面对过去的所有寒冷和不幸了。
我还记得那个寒风吹彻的夜晚,一辆一辆牛车,在黑暗中赶出村子,车轮在雪地上吱呀呀响,半步半步往前挪。整个黑夜压在头顶,那种寒冷彻骨的黑,伸手不见五指。但是,天一点一点在亮。第一缕阳光贴着雪野从地平线照过来时,我们终于穿过黑暗的雪野,把天走亮。我的文字也穿过一个村庄的茫茫时间,把那片土地上的天写亮。那是文学里的天亮,沉睡于黑暗的事物一时间明亮起来。
我在《一个人的村庄》中,写到我们家那一院低矮破旧的土房子,端庄地竖在村庄世界中心,每天早晨的太阳,从我家东边的柴垛后面升起,又从西边的泥巴墙后面落下,日月星辰,斗转星移都发生在我们家的房顶上面。我家房顶那半截烟囱,每天朝天空在冒炊烟。一日三餐,烟囱朝天空冒着缕缕青烟时,我们家跟天有了一种联系。天空深处某一颗星星上,一定积满了我们家的烟垢。走到多远,我都会认出那一颗星星是我们家的。它在我少年青年时期,曾一夜一夜地挂在我家屋顶上,用它一眨一眨的眼睛看着我们一家人在地上的生活。我也一夜夜地,把仰望的目光积攒在那颗遥远星星上。它照进梦的星光里也一定有我早年仰望的目光。
我有过一个苦难的童年。《一个人的村庄》没有写成一部诉苦的书,它阳光充沛,写了那个村庄的草木,写了比人还多的各种动物,写了一夜一夜的月光照耀下,人们有一句没有一句的梦话。书中的每一行字都在生长。我理解了那段生活中的苦难和不幸,理解了那个年代的自己。文学是对过往世界的拯救。一个有着不幸童年的人,在写作中获得了一次让村庄世界重新发生,让自己再过一次童年的机会。这一次,生活的权力掌握在写作者手中。现实如此真实,如此确定,不能改变。连生老病死都一成不变。文学创造不确定,创造梦,创生无数通向远方的命运之路。
五
我在《虚土》中写道:每一朵花都向整个大地开放自己。我在家乡认识的草木长遍全世界。那些草木在一场一场风中向远处播撒种子。我走到有风吹过的地方,都会遇见我家乡的草木,如他乡遇故知。无论在哪里望见月亮,我都认为是我家乡的月亮,跟随我到了异乡。是的,我家乡的月亮、风、日出日落,都跟随我到世界任何地方。我到哪都喜欢看地上的蚂蚁。蚂蚁的路比人的路更加绵密地连接起大地。那是我在家乡熟识的蚂蚁,它们先我走到了世界各地,用它们细小的六只爪子,将远远近近的地方走成了我的家乡。
家乡因为小而被我们珍藏。这个小如一粒种子的家乡,它的土地连接着整个大地。它的每一场风都刮遍世界再刮回来。它的孩子过着人类孩子的童年。它的某一个人老了,就是人类在老。它的一声虫鸣中有所有生命的声音。它的天亮了,整个世界就亮了。这是我理解的家乡,那个小小的、偏僻的,被我们最早遗忘、最后想起,背负在身,一辈子都无法抛弃的家乡。
家乡在累累尘埃中,需要我们去找寻、认领。我四处奔波时,家乡也在流浪。年轻时,或许父母就是家乡。当他们归入祖先的厚土,我便成了自己和子孙的家乡。
我所有的文字都在写家乡,把家乡写成世界,或将世界写成家乡。
家乡在土地上,故乡在厚土中。我们同时拥有一个地理和文化中的家乡,精神心灵中的故乡。那个能够找到名字、找到一条道路回去的地理意义上的家乡终将远去。当我们走过此生,迎候我们全部今生的归处便是故乡,它在祖坟、宗祠、家谱和亲人的怀念中,也在地久天长的时间岁月中。而这个故乡,便是我和世界永恒温暖的相互拥有。
文学写作,是一场自家乡出发,最终抵达故乡的漫长旅途。
我在写作中会遇到无言的困境,仿佛回到刚降生那一刻的陌生中,我睁开眼睛,一切都未曾见过,发生在眼前的事物,都没有名字,我也没有语言可以说出。那是一个人语言的诞生地和家乡。我知道从这里开始的一切,都有可能被重新说出。
这是我写给后父的一段文字:“……他的死分开了我们。但我分明又感到他的死亡在连接起我们。”家乡尽头是故乡,草木连接草木,天连接天,土连接土,死连接生。写作者接受家乡给予的一切,最终活成自己的家乡。活成一场风,活成一棵树,活成一个地方的气候,在地久天长的时间岁月中,自家乡向故乡挪移大地天空,创生出文学永恒的精神故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