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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舍昼夜》大家谈:打开观察时代的另一种视角
来源:顶端新闻 |   2025年06月26日11:32

5 月 31 日上午,由暨南大学文学院中华乡土文化研究院与广州市文艺批评家协会联合主办的 “打开观察时代的另一种视角 ——《不舍昼夜》大家谈” 活动在暨南大学顺利举行。本次活动由广州市批评家协会主席罗丽主持,暨南大学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张丽军进行总结。活动汇聚了文学研究、文艺批评等领域的众多专家学者,以作品《不舍昼夜》为核心,从文本内涵、时代价值、创作方法论等维度展开深度研讨。

以下为本次活动的核心讨论内容梳理。

张均 (中山大学中文系教授、博士生导师):

这部小说看得比较久了,拿到一口气读完,昨天差不多又重读一遍。十月的小说我以前读过很多,不仅是这一部。如果把我的发言概括为一个题目,我自己愿意称之为“乡土文学的‘标准’”。意思是说,十月的小说可以作为我们看其他乡土创作的一个衡量标准。这不是说他写得比别人更好,毕竟乡土文学有鲁迅、沈从文等大作家存在,但有十月的小说作为参考,我们可以清晰看出别的小说是怎么进行话语建构的。他的小说具有刻骨铭心的真实,以之为参照,可以见出别的小说在真实与不真实之间是怎样运作的,可以看出其中的复杂的话语介入。

十月的小说之所以在当代文学中如此不可或缺,最主要的原因,即是“野生”。所谓“野生”,有两层意思:一,大家都知道,他走上文学之路比较传奇,和很多作家不太一样。但这一层讨论价值倒不是太大,“英雄不问出处”,文学亦然。二,说他“野生”,是指他未经主流话语的“污染”。我和十月经历很相似,都是农村出来,只是我可能一直在读书。一般情况下,我们会觉得我这种成长比十月的成长更科班、更系统,但反过来讲,我这个“成长”可能存在问题,我们可能受到了某种“污染”。比如,我们懂得了不少话语,如启蒙话语、革命话语,生态主义话语、保守主义话语、女性主义话语,等等。如果我们着手去写农村、农民,就很可能会用这些话语去塑造农民。

但十月的生活完全不一样。我们这些一直呆在大学里的人,没有真正地为生存去搏斗过,很容易接受书本知识,这种知识会改造我们看待世界的眼光。但是十月在我们这个年龄段,在底层的拼搏、奋斗。其实也不能叫“拼搏”,因为最终取得了成功的人叫拼搏,但其实很多人经过很多努力,最后还是两手空空。就像《不舍昼夜》写了一个比较动人的人物宋小雨,刚开始我觉得这个女孩一定会做得非常成功,但她中间失联了,后来结果也不太好。整个小说中,这个人物很感伤,很让人意难平,但这恰是很多人的命运。我的同龄人,我的周围,有很多这样的人。十月能写出这样的人生,正因为他没有受过我们所说的这些启蒙主义、生态主义、女性主义等主义的“污染”。他写的是原生态的人生。改革开放四十年的历史,就是由一个个原生态的人生构成。《平凡的世界》中的孙少平在劳动之余看书,而且思考中国的大问题,这个人物就不那么原生态,这是因为路遥在大学里面受过比较系统的训练,但是十月兄没有受过这种训练,所以他的人物是很原生态的。这是他的得天独厚的优势。他笔下众多人物的丛林式的努力、拼搏构成了这个时代。对改革开放40年的描写,十月兄的描写是很到位的。以他为标准,衡量其他作家写的农民,会经常感觉不到位。

另一个方面,是他写的乡土社会。我们上周在中大答辩,一个同学写的是韩少功的返乡书写,讨论韩少功所建构的“精神原乡”。我的感觉是,有的人不大可能把农村建构为精神原乡。像我这样出生的人,包括十月兄这样出生的人,我们来自农村,对农村太了解。不但了解,而且农村的社会关系就附着在我们的身上,我们一回去就会重新进入这个社会关系。这个社会关系不能说是好的,也不能说是不好的,但这个社会关系一定是五味杂陈的。如果要把农村建构为“精神原乡”,一定要经过高度的提炼,就像迟子建把额尔古纳河提炼为“精神原乡”。但如果你真的是一个农村人,就很难提炼。所以十月作品中的人物、那些农村,就是一个高度真实的农村。它既没有矮化,也没有诗化,非常真切。以他为标准,就可以看出别的作家写农村,是怎么诗化的。当然,这并不是说诗化不好,但我们可以分析它在什么样的背景下诗化,比如说迟子建就把她在都市中的那种不喜欢、不适应、向往自然的心理带入文学中,以她的现实失望来建构土著部落的生活。但是我们即使在广州不快乐,也很难把故乡诗化成一个精神原乡。我们更应该在一个真实故乡基础上、真实广州的基础上重现一个社会,而不会用一个诗化的甚至是虚假的乡村的基础上去展开我们对生活的想象。

在这两层意义上,十月兄写的乡村人物也好,乡村社会也好,都有刻骨铭心的真实。读其他作家的时候,有时会以他写的东西作为标准。在这种标准下,有些作品可以站得住,有些作品则只能说可以理解作家的良苦用心,而有些作品如XX的《XX》,真的写得很不好,甚至觉得太幼稚。就说这么多,谢谢罗丽,谢谢十月兄。

郭冰茹 (中山大学中文系教授、博士生导师):

我接着张均兄的谈一谈,十月的小说我看完以后,还是蛮感动的,因为我觉得一个好的小说,最重要的元素还是故事,好的故事能够打动人。早上碰到丽军的时候,丽军说这小说有丰沛的生命体验,确实是这样。但是我想说和张均兄不一样的地方,可能在这小说里边,张均兄感同身受的是中国农村的那种生活体验,但小说里的人和事与我的生活距离遥远,于是我在想,一个作品讲述的东西如果和读者的生活经验差别很大的时候,这个小说是如何来打动读者的。

有两个方面我们可以往深里去思考,一是这个小说里边讨论了人应该怎样“存在”,从很大的意义来说,我更觉得这个小说有点像向《月亮与六便士》致敬的作品,因为每个人在生活中都要面对特别割裂的情况,一个是面前的六便士,虽然不多,蝇头小利,但它是能够维持甚至是保证你基本生存需要的东西。当然人很难知足,于是深陷在这些蝇头小利中,偶尔看一下天上的白月光。小说写王端午放弃了广告公司,决定白手起家开书店,这是一种想要从地板上的六便士开始追寻自己心目中的白月光的努力。当然追求白月光不是说没有代价,李文艳之死就是王端午一直背负的代价,后来王端午把名字变成“王端”,再变回“王端午”的时候,本身就是内心经历这种成长或者挣扎过程的体现。“王端”在作品里边是个特别决绝或者说纯粹的人,小说里作家可以这么处理,但现实生活中,很少有人能做到这么坚决,我读这篇小说,看到了普通人在白月光和六便士之间的挣扎、纠结、困顿、自我搏斗。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选择,他也许没有办法抛开眼前的这些蝇头小利,但心目中有白月光无疑是支撑他存在的一个理由。

二是这个小说让我重新思考个体该怎样进入历史,以前我们老讲70后作家没有历史感,似乎只有50、60后作家会处理宏大历史,70后只能写日常生活。但是从十月的小说里,我们会发现70后作家正以非常个人化的方式进入历史,他的历史感来源于自身的生活经验。或者说他并不是像“新历史小说”那样把历史变成背景而只关注个人的情感、欲望,把历史悬置在个人生活之外,而是让个人经验成为历史的三棱镜,折射出宏大历史中曾经被忽略的东西。《不舍昼夜》既有宏大历史的主线,也有主线中五颜六色的光谱,事实上正是这些光谱汇集成宏大的历史。

另外,我想说说关于“代际”的问题,以前我们说的代际,比如70后、80后更多是作为批评家讨论文学现象时候的权宜之计,因为1990年代面对多元共生的文学现象,很难概括出一个整体性的概念。当越来越多的70后作家在处理材料、书写历史、表达个人经验时呈现出某种时代感和共通性时,“代际”就不再是批评家的权宜之计,而变成我们重新思考文学现象、进入当代文学史研究的一种方法。与之相关的是,刚才张均兄讲到的标准问题,这不光指向乡土文学,也涉及到作家如何进入到现实,如何书写现实的问题。我们与其将《不舍昼夜》视为一个乡土的,不如说它是“城乡中国”的呈现。因为现在即便你写广州,穿梭在城市里的每一个人背后,多多少少、直接间接都有着乡土的影子,作家的工作是如何把这样的城乡中国真正落实在文学书写中,而不是想当然的以某种话语去组织现实。

最后的一个问题,我觉得魏微的《烟霞里》可以和《不舍昼夜》一起对读,两本书合在一起便是一部广州的改革开放的生活史。《烟霞里》里田庄在火车站遇到天南海北来珠三角打工的人们,其中就有宋小雨和王端午,他们的生活离开了魏微的视野,却进入了十月的笔下。

申霞艳 (暨南大学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我电脑里躺着无数烂尾文,《不舍昼夜》刚出版我就读了,拟了一个题目:《人生而荒诞,却无往不在自由之中》,因为十月的长篇用了很大篇幅讨论荒诞和自由的问题。一忙文章就放下了,今天人多,我简单讲三点:

一是细节。我是衡阳人,《不舍昼夜》中最先打动我的是那张写着“衡阳以远”的硬硬的绿皮火车票,这就是我们“70后”的时代印记。我和散文家塞壬也曾谈到火车站:她说那时每次下火车,站在偌大的广场都不知道下一站要去哪里,我说我每次都知道是要去哪个学校或者会场,这就是九十年代一场高考带来的区别。每次看到“打工妹”,我都觉得自己非常侥幸。因为我村里、隔壁村里所有同龄的姑娘都来了广东,要是我考不上就跟着她们一起过来,我将会在流水线上“唧唧复唧唧”。因此,十月笔下女性的命运最让我感慨,他写到四姐、写到初恋情人宋小雨,也写到妻子、作家冯素素。尽管有很多悲剧,但历史地看,女性仍然是改革开放最大的获利者。我们今天坐在一起开研讨的老师中,至少有三分之一以上是女性,这都是时代带来的巨大变化。中国任何一个历史时期,女性都没有可能像今天这样与男性坐在一起讨论文学。

二是十月对叙事传统的改造。《不舍昼夜》中提炼了传统叙事方法,将乡村鬼魂附体的传说转化成了现代心理学的人格结构,并结合拉美的魔幻现实主义进行叙述。主角王端午身上背负着弟弟王中秋、李文艳(偷盗他的身份证),甚至也背负着他四姐的一部分,他使用过的每一个姓名,包括流浪大师都是他人格结构的一部分。所有的亡魂融合成了一个崭新的他,自由的王端午!

三是时代感。十月深情地书写了自己最熟悉的打工生活。每个人的生活其实非常狭窄,像我,基本上半生都在电脑前虚度。看了《不舍昼夜》,我才知道,我们脚下同一片土地如此广大,侧面如此不同,简直非常浩瀚。他写到了边检站、关口、收容所等地,特区的关口是一个巨大的历史烙印,是两种制度、两种文化的碰撞、融合。今天,我们很容易回头把深圳讲述为一个传奇、一个时代的窗口、改革开放的奇迹。实际上,关口也卡住了许多人的梦,甚至卡住了许多人的命运。书中写到很多小人物,比如李想谐音理想,比如那个南下通过空壳公司实现了财富自由的文联主席老曾。十月在书中写了两个关于上市公司的故事:第一个是家族故事,第二个是空手套白狼的故事,这是他对改革开放时代变化的深刻观察。县城的读书会和华南大学边书店的读书会都是让青年热血沸腾、启动梦想的地方。西西弗斯书店从小众书店到连锁店,最终倒闭的故事,也折射了他对改革开放后不同层次的生活深入的体察、了解和想象,更是对宏大时代的折射。王端午的不断自省始终是动人心魄的。《不舍昼夜》描写了为改革开放付出巨大代价的一代人的心灵挣扎,堪称广东文学一部里程碑式的作品。这是作家王十月对自己打工身份的确认,也是对打工文学符号的挣脱与超越。

伍方斐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中文学院教授):

如果没算错的话,今天应该是“王端午”55岁生日,当然更是同为楚人的屈原的忌日。生和死,不舍昼夜的决然,生死的感喟,心灵的探索,实际上也是这部作品的核心内容。刚刚几位专家都特别谈到,这部小说反映了改革开放四十多年来的社会历史变迁,尤其是普通人的生存困境和挣扎奋斗,这是肯定的,因为小说最能打动读者的首先就是这些人物和故事。不过如何把人物塑造好,把故事讲好,从而呈现出震撼人心的艺术效果,则要靠艺术技巧和形式上的匠心独运。我觉得这部小说在艺术上也是非常讲究的,它最突出的特点,是对互文或互文性(intertextuality)在叙事上从狭义到广义的应用和深化。具体来说,就是以世界文学为背景或对话语境,从形式技巧上的互文推进到文化精神上的互文,实验或探索现代人遭遇现代性和后现代性困境的普遍情形,及其心理应对和精神建构。这也是我发言的主题,谈谈《不舍昼夜》的互文叙事与精神重构。

我的基本观点是,《不舍昼夜》以世界文学视野摹写中国改革开放历史巨变中普通人惊心动魄的心路历程,是城市化与工业化进程对置身其中的个体,从物质、精神、观念、行为等层面全方位进行塑造与重构的一个精彩文学样本。它通过多重互文指涉(如阅读互文、创作互文、身份互文、语境互文等)构造人物、事件、情节、环境乃至主题的复调叙事体系和多元意义空间,在与现代世界文学的对话中呈现半个世纪以来普通中国人生存状态、身份焦虑与精神探求的底色,并落脚到精神救赎和精神重建的重大主题。我的结论是,从文体学或风格学角度看,《不舍昼夜》的互文叙事和精神重构,是对现实主义与现代主义等主流叙事的后现代杂糅与重写。时间所限,我重点谈互文叙事的多重表现,穿插涉及精神的互文与重构、后现代文体风格等问题。

这本书的特别之处,简单说来,在于它是一本个人史,同时又是一本关于书的书,读书、买书、卖书、写书、说书……。主人公王端午的成长史,首先是他的阅读史。从少年失学后因追求《卡门》式自由不再复读早早走向社会,到阴差阳错闯入改变他一生的县城读书会,到南下打工成为“铁架床上的卡夫卡”,到中年时期举全身心之力创办和经营西西弗斯书店,到在书店结识他后来的妻子冯素素,和婚后冯素素在写书与卖书之间的权衡、坚持和选择、放弃,直到最后王端午带着一本《西西弗的神话》重新流浪走到人生终点,完成他的自我救赎和精神之旅。书与书、书与人的关系,始终是小说塑造人物、推动情节、刻画环境、揭示主题的核心线索和结构框架。如果书是精神和灵魂的符号,那么以书或文本为主角进行互文叙事和意义建构,就是这部小说的独门绝技或创作心法。或者说,《不舍昼夜》是一部通过书的互文来讲述人,讲述人与社会、人与他人、人与自我关系的“人之书”。

《不舍昼夜》的互文叙事以“书”为线索,从读者、作者、人物与环境等角度,分别对应阅读互文、创作互文、身份互文、语境互文等几个层面。

最表层是阅读互文。指的是主人公王端午作为读者,其人生选择与阅读文本之间构成直接的互文关系,阅读史即是人物史、情节史。每一次重要的阅读,都可能在塑造主人公的性格,改变主人公的人生走向,年轻时更是如此。如读《麦田守望者》决定逃离“麦田”去县城务工,读《存在与虚无》选择自由拒绝早婚,读《理想国》向往正义对抗霸凌,读《卡夫卡传》反抗荒诞追求理想……。甚至主人公在冒名顶替李文艳并疏于阅读之后,也通过幡然醒悟“我之所以堕落,是因为我远离了那些伟大的心灵”,而重新开始阅读和自我救赎。阅读本身成为小说的情节动力。有热心读者在豆瓣发帖,列出包含主人公所阅读的三十多部作品的“《不舍昼夜》书单”,就是基于对阅读互文或“读书改变命运”的朴素理解。这从另一重意义表明,读者、作者、人物、环境在借助阅读进行书里书外多重对话。作者本人一再声称自己的写作是在向伟大经典致敬,即是就阅读互文和更深层的创作互文而言。

创作互文主要指作者创作过程及其创作文本与致敬的经典作品之间构成复调性的张力对话关系,至于作者其他作品的人物和桥段与《不舍昼夜》构成的互文关系倒在其次。全书六章至少与现代世界文学中的六部以上重要经典进行了对话或潜对话,形成文本之间的多重互文指涉。第一章“麦田逃离者”的主要对话对象是《麦田守望者》,“守望者”和“逃离者”完全相反,这乍看是对经典的戏仿或颠覆,但从逃离农耕文化和反思都市工业文化的现代性语境来看,二者又具有深层的互文和互补关系。第二章“铁架床上的卡夫卡”其互文寓意主要来自《卡夫卡传》和《城堡》,关外与关内、王端午与宋小雨、自我与他者,是对永远无法接近的“城堡”(理想和异己之物)和自身荒诞处境的寓言化隐喻,而对与李中标、刘祖之“桃园三结义”的戏谑和反讽,则揭开了现代人际关系的残酷真相。

第三章“良心,罪人的炼狱”以《罪与罚》为母题架构,把王端午对李文艳犯下的偷盗“原罪”以类似宗教小说的方式母题化,这是整部小说的核心情节,也是赎罪或救赎主题的“结穴”。第四章“你不可改变我”以冯素素为主角向《第二性:女人》致敬,写一个独立女性反差极大的选择与成长,成为小说表现“自由与责任”的存在主义和女性主义主题的华彩重章。第五章“重要的不是治愈”以《悉达多》为摹本,在父子关系、家庭关系和心理疗愈、精神救赎的框架下向两个极端推进情节和主题,直到主人公自杀未遂、离婚出走和开始最后的流浪。结尾第六章“或许,他想成为一匹荒野狼”,直接以《荒原狼》和《西西弗的神话》为荒诞英雄自我救赎的原型,让主人公以疫情中的魔幻流浪和生死直播作终场谢幕表演,与哈勒尔的“魔术剧院”式幻象和西西弗的“推石上山”式反抗,构成作品最后的互文狂欢,并以终结开启新一轮“生死死生,不舍昼夜”的循环——“又一个春天在他生命结束的那一刻完完整整地来到了。”从而通过作者“生死死生”的生命体验把创作互文和阅读互文高度融为一体。

身份互文是《不舍昼夜》在人物塑造上的醒目亮点。以心理愧疚和精神挣扎为内核或底层内驱逻辑,主人公王端午两次“过失杀人”或犯下双重“原罪”的后果塑造了他,作为受害人的弟弟王中秋和大学生李文艳二者从此鬼魂附体,成为他良心的“炼狱”和性格的两面。王端午与住在脑子里的王中秋,与证件即罪证被终生携带的李文艳,构成了双重的身份互文关系。或者说他用他痛苦挣扎的带罪人生“顶替”并“完成”了他们。他从王端午变成李文艳变成醒宝变成王端最后变回王端午的更名史,正是这种身份互文的符号化,是身份焦虑、精神分裂和自我认同在不同阶段的复杂呈现。

一方面,“他成了王端午和王中秋的综合体”,两人在一具躯体里为各自的自由意志相爱相杀,直到重走流浪路时遭遇疫情即将饿毙,弟弟的灵魂转投田园犬救他一命才最后和解。另一方面,他去到李文艳的老家与其冤魂相遇,并在此后汇款救济李文艳母亲直到她去世,在内心煎熬又无处赎罪之后,他决定在直播间向数千粉丝坦陈自己冒名李文艳的罪孽,但罹患新冠的病体让他在即将说出秘密的一刻,带着心结撒手人寰。其实,这种多重身份互文和心理纠缠的要害在于,主人公王端午是“如何练成的”,他的困境与苦斗、成功与失败在多大程度上是自我选择的结果?或者说王中秋与李文艳两人的死,到底在多大程度上与王端午有关?答案也许是,与王端午有关,更与彼时的医疗条件、经济状况、治安管理等社会环境因素直接相关,可能正是后者导致了他们的死亡。换句话说,王端午是导火线,不是炸药。在小说里,这个问题是通过语境互文来展开和解答的。

语境互文是小说在讲故事尤其刻画人物活动的大环境时,通过一再营造“似曾相识”的情节和细节,凸显“复述”语境的雷同性或迥异性,从而暗示或揭示语境或环境(包括时代与时代巨变)的主导性及其对人物行为与命运的决定作用。小说开头由弟弟王中秋的意外死亡,引出王端午原生家庭的一系列死亡事件,四姐被“严打”,大姐服毒自杀,母亲含恨离世。四人的死因尽管不同,但带有时代烙印的残酷生存环境,如经济落后、缺医少药、家庭暴力、法治不健全等等,却是1980年代前后王端午成年期乡村生活的常态。

这种死亡语境的互文叙事,既暗示了王中秋之死的社会根源,又呈现出时代变革的迫切性,这也是主人公王端午成为“麦田逃离者”的直接原因。而以李文艳之死为中心,类似的语境互文也多次在王端午、宋小雨、李想等人物的核心情节中反复出现。如王端午为“进关”被骗被抢,报警后又作为“三无人员”被打,开始近半年贫病交加的流浪生活,直到1994年初流落广州火车站,盗走李文艳的证件钱物开启冒名顶替的“华丽转身”。宋小雨在与王端午离散后,从深圳关内到中山到东莞后神秘失踪或死亡,她已知的人生轨迹消失在1994年底,地点是东莞樟木头。

当年,“因樟木头收容站的存在,樟木头成了一代打工人的噩梦”,但宋小雨去向成谜。王端午四姐的男友李想因“严打”入狱数年,南下广东打工时被误抓进看守所又一关数年,直到1996年清理积案时才获释放和国家赔偿。李文艳被偷后又被打瘫扔在街上,有人报警后警察辗转联系家人从广州接回,瘫痪在床两年多后自杀身亡。“至于为什么被打,被什么人打”没人知道。这一系列治安语境的互文叙事,反映了1990年代中期珠三角打工潮初兴时巨量的流动人口所面临的机会与风险。李文艳被打致残后自杀,如果从互文语境和环境因素来理解,其死因显然同王端午的关系要间接一些。同样是流浪或打工、创业,新世纪以来包括新冠疫情流行时期,环境和时代的变迁,让重走流浪路(又一次互文)的王端午在危难中可以领到物资得到救助,并最后以“流浪大师”的身份重新创业成为网红主播,这是时代和语境迥异的结果。可以说,语境互文是理解人物与社会环境尤其是时代巨变之间关系的一把钥匙。

作为一部通过为普通人立传反映中国尤其是珠三角地区改革开放历史变迁与精神重建的力作,《不舍昼夜》用互文叙事呈现小人物与大时代大环境的血肉联系,生动刻画出一代人的命运轨迹和精神形象,以及一个时代的历史重荷和艰难突围。从时代变迁和环境变化写人物的规定性,人物的“命”;从人物的挣扎与奋斗,人物的“运”,写人与时代环境的互动,写无数人的合力对时代与环境的改造,即人的主体性和可能性。王端午、冯素素和李中标、墨墨这两对跨代际夫妇相互映照的成长轨迹与精神性格,四姐(王幺姑)、李想、沈亦知、曾一桥等读书会核心成员,和父亲(王茂林)、二姐、三姐等基于时代与环境(包括内地和沿海)变迁的戏剧性互文的迥异或跌宕人生,以及赵燕、小黑、宋微等新一代打工人或创业者,甚至王快乐、尼尼等未成年的新新一代,人物与时代的血肉联系呼之欲出。

同时,《不舍昼夜》通过关于“书”的互文叙事,把书作为精神和灵魂符号,探索“这一个”王端午的心灵史和精神史,乃至一代人在时代变迁中的意义建构和精神重构。如前所述,小说通过多重的互文叙事,与现代化尤其是工业化与城市化进程中几部世界现代文学经典,与卡夫卡、黑塞、萨特、加缪、波伏娃等进行深度的文本互文对话,展开这一精神探索从而营造具有张力和复调性的意义空间。这使得作品在主流的写实(或现实主义)与表现(或现代主义)之外,具有明显的后现代“戏仿”与互文杂糅的特点,是对传统经典及其精神意义在中国现代化尤其是近半个世纪“改开”语境中的解构与重构,这也是由当下的中国经验与问题所规定的。

从文体与文类角度看,这种后现代风格至少戏仿或解构、杂糅或重构了以下一系列文类:成长小说、家庭或家族小说、爱情小说、心理小说,宗教小说、打工小说,乃至侠义小说、流浪汉小说等等,小说越往后,就越有一种文体狂欢与精神狂欢的特点。其目的在于书写王端午这一代人的精神处境,尤其是在荒诞与选择、自由与责任、原罪与救赎、有限与无限之间的意义探索和精神重构。在与世界的现代、与现代世界文学的对话方面,这部小说提供了与以往作品很不一样的文学经验。这种具有后现代意味的世界文学视野和互文对话,在当下中国、在粤港澳大湾区这样丰富、复杂、矛盾、开放并具有无限可能性的大时代大环境之中,其艺术上的独创性与探索意义值得充分肯定。

白杨 (暨南大学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我阅读小说《不舍昼夜》时,感觉作品非常有带入感,很感动,有种强烈的吸引力让我一直读下去。小说的时代背景是20世纪80年代,那个时期我在读高中和大学,改革开放带给中国社会剧烈的变化,我们在大学课堂上听老师们讲授文化演进与新兴文学思潮,社会生活中也有种种新的文化现象出现,就像《不舍昼夜》里写四姐的细节,感受了时代新潮的一些青年人穿着喇叭裤、录音机很大声地播放流行音乐,他们难免被很多观念传统的人抨击和鄙视,可是多样化的社会文化毕竟给那个时代带来新变与活力,因此当我回顾那个历史时期的生活时,心中是比较快乐的,虽然也有痛苦和纠结的时刻,有青年人在成长过程中必然遭遇的一些困惑,但总的来说,我应该是属于那个时代的幸运儿。这是我个人的生活记忆。

另一个方面,从社会记忆层面看,我们以往也看到很多关于80年代的讲述,其中有很多是令人鼓舞的,例如说八十年代是又一个“五四”时期,在思想启蒙和社会变革等方面都呈现出和“五四”时期非常相似的面貌。在这样的时代感知前提下,阅读《不舍昼夜》带给我一种陌生化的生命体验,它为我打开观察时代生活的另一种视角,王十月写大时代里个体生命的痛感,用很简练朴素的笔法写时代巨轮下普通人的疼痛与哀伤,这是在我以往生命经验之外的内容,但又是真切地存在过的历史印痕。即使在那样凯歌高进的时代当中,也有不同的生命经验、有不同的精神史,文学的价值就在这儿,把不同的生命体验都呈现出来,特别是代那些无法发声的群体发出生命之问、存在之问,唤醒更多人对于那个时代的追忆和反思。其实世界本来是多元的,但是经过各种梳理和表述之后,变成了某一种存在,但是这一种存在不应该被本质化。《不舍昼夜》这部作品还原了时代生活的历史画面,让我们在沉浸式阅读中看到历史演进的轨迹和内面的特征,这是小说很打动我的一个方面。

从作家的写作风格角度看,《不舍昼夜》也引发我一些思考。文学书写个体与时代的关系、个体精神史的内在挣扎,我之前对薛忆沩的小说《遗弃》印象很深;薛忆沩也在深圳生活过,和王十月的经历有相似之处。《遗弃》写主人公精神上的困境和《不舍昼夜》中的王端午有很多相似之处,但两位作家采取的书写方式并不相同。薛忆沩写《遗弃》,后现代主义思想对他影响很大,所以他是那种生活要遗弃我,我首先采取一种决绝的姿态,我要主动遗弃生活,然后追求心灵的自由,这是一种存在的状态。而《不舍昼夜》写生活中、生命里的痛感,是非常执着地写“疼痛”,端午不断地想改变命运,屡败屡战,是一种很较劲的生活状态,他的这种挣扎也是生活中一类人生命轨迹的再现。我又想到,近几年学术界讨论的一个热点现象是新东北文学,新东北作家的写作其实也是在写生命的痛感,但是是以子一辈的视角去写父辈的生命之痛,《不舍昼夜》是直面现实生活,它是写这一代生活在现场的人,他们的生命质感。从创作主题上看,王十月在南方书写打工者的生存之痛的作品,和新东北文学形成某种程度上的呼应,也给新东北文学与新南方写作的对照性研究提供了一个典型个案。

最后说一点我的建议。《不舍昼夜》里王端午最后是以死亡终结了他的挣扎,我听王十月讲他创作这部小说的过程,特别是他在病痛中完成的这部作品,所以这个结局当然是一种顺理成章的安排。不过,作品就这样结束了,把生命追问留给读者,我还是有一点儿不舍,我会期待说如果不是这样的结局,王端午会不会有其他选择?其他选择又会引发怎样的话题?这是我的遐想,而文学阅读的魅力也正在这里,正所谓“有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在作品戛然而止之处,故事的余韵徐徐铺展开去。

吴小攀 (《羊城晚报》文艺部副主任):

作为一个普通读者,我讲一点我的印象式读后感。

因为平时没有那么多时间可以用来阅读,所以,这部小说可以说是五年来甚至十年来我基本从头到尾看完的一部当代长篇小说。我都是抓紧各种空闲时间来读,有时候凌晨还和十月聊微信,谈读后感。

总之,读后的感觉是感动。看到160多页时,我感觉我和他实际上是处在同一时空里的两个平行的世界,我的世界和他的世界是不同的,但处在同一个时空里。

小说主要讲述主人公王端午从上世纪90年代以来随时代变化的人生经历,我也是上世纪90年代初大学毕业后出来工作的,对于那个时代的感觉和他的很相似。比如说在火车站的情形,小说设置了主人公王端午在那个混乱的环境里偷别人的身份证,作为记者我当时跑旅游线,也经常到火车站边上的广东省旅游局采访,一路上可以看到各种各样的情形,太恐怖了。

有一次,看到有一个人躺在流花车站的人行天桥底下,天上下着雨,不知道他是活的还是死了,车来人往,大家都避开他。也看到过好几个人去抢一个人的东西。我往地上扔了荔枝壳,马上几个人拥上来:“罚款50元!”所以我觉得那个地方很恐怖,有点不敢去,但又不得不去。小说中的“西西弗斯书店”,刚才有人讲原型是博尔赫斯书店,但我在读小说时头脑里浮现的一直是更早的七星书舍。那是朱子庆他们在天河书城再往西的臭水沟边办的书店。包括到深圳去,主人公被“卖猪仔”扔到关外的情形,我也很有体会,当时去深圳要开放行条,这很不方便,也有很多故事发生。总之,这部小说不断地唤起我对当年的回忆。

这部小说当然写的是个人成长史,流浪汉的成长史,他的成长史又是和一个时代的变迁勾连在一起的。也有人说这是类型化写作。由此引起我的一个想法,这种类型化的写作和原来文体意义上的小说的本质、特性有没有不一样?它是小说写法之一,但它在当下的写作里有没有反映出小说最本质的特性?这种写法到底在多大程度上把小说的特长发挥出来了?

这部小说在整个文学史或者当代文学史上怎么样去做比较、定位?我在阅读这个小说的时候,会想到黄谷柳的《虾球传》,当然也想到欧阳山的《三家巷》。黄谷柳的《虾球传》写的也是一个流浪汉的成长史,《不舍昼夜》可以说是90年代到21世纪20年代的《虾球传》。我觉得对当代的小说实际上也不可低估——一方面也是由于事情多时间紧,我曾经不怎么读当下的小说,或者放十年再看,包括路遥的《人生》,之前也翻过、看过,去年又好好地看了一遍,深受感动。作为一个时代的记录者,我认为以王十月为代表的70后作家,以《不舍昼夜》为代表的小说写作,是超越了当代许多同样类型的小说写作。

小说真正的本质是什么?我最近看了吴承学老师写的一些文章,他讲到了两个概念:辨体、破体。辨是分辨、详辨、辨明,按我的理解,即文体的确定性及其坚守;破体,是对文体的超越。我认为小说的“辨体”,也就是最根本的东西应该是人物的塑造,恩格斯所说的典型环境里的典型人物的塑造,这句话其实并不过时,真理实际上是简单的——小说最根本的东西是人物,通过对人物的塑造,让人物活动起来,情节自然就产生了。当然也有很多小说不一定遵守这个东西,那就是破体,比如说包括废名、汪曾祺,都写像散文的小说,但这问题都不大,不管怎么样破体,还是要有一个对辨体的坚持,它还是有一个比较规范的本质的东西。

所以,衡量小说成功与否的一个标准或条件,实际上是关键人物的塑造有没有成功。当然,我们由此可以返观这部小说或者其他很多小说的人物塑造,会想起现当代文学史上一些比较成功的小说创作,里面人物的塑造实际上很成功,典型化了。比如,一说《阿Q正传》就想到阿Q精神,一个人物让人能够记住一类人的特质或一个时代的本质,当下小说里哪一部作品达到这个程度?整体的现在的小说包括所说的70后的小说,如果说存在什么问题,我认为可能就是流于讲故事,而疏于对真正典型人物的塑造。

王十月有强烈的表达的欲望,这是一个好事,但我认为再怎么样更精简化一点或者更集中笔墨一点,尤其是在人物塑造上,也许可以再想一想。比如说具体的情节,小说中的王端午去找偷走他身份证的人,这个情节是否必要?包括最后到街上给人讲书,我认为有点戏剧化了。包括作为乡村初中毕业生热衷于阅读萨特的《存在与虚无》,回到我的高中时代,虽然身边有喜欢哲学的朋友,但好像也还没有达到看《存在与虚无》的程度。

为什么当下的小说典型化不够,原因可能很多,很复杂:一是观察不够,对当下时代或者你想要描写那个时代的描写不够,十月的这部小说观察是很细致的,很多部分画面感很强,台词都是现成的,可以直接拍影视了。二是对当下时代或者要描写的那个时代的本质没有抓住。时代的本质不是你想抓就抓,不是它停在那里,随便一个人上去可以把它抓过来的。这需要有深入的人生体悟、观察、思考和表述,这是很多作家所缺乏的。所以,观察之后一定要有提炼。鲁迅为什么对那个时代的本质能够抓得那么准,我们为什么抓不准?也许是当下有很多诱惑,或者分散,或者我们的功力不够,这种情况底下导致我们对时代的本质抓不到或者抓不准,抓到以后又没办法把它准确、形象地表述出来。这就是最基本的文字问题,当下不少所谓的作家诗人,连文字关都没过,写出来的会是怎样的作品可想而知。

以上是我的一些散漫的想法,请大家指正,谢谢!

咸立强 (华南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

前几天,张丽军兄对我说,《不舍昼夜》这本书写得真好,你应该读一下,我赶紧到网上下单买了,读了之后,深受感动,感慨良多。这里说两点。首先,感慨于小说主人公王端午的学识水平,他谈《存在与虚无》《西西弗的神话》,水平很高,我很受打击,我从研究生的时候就开始读这些书,包括克尔凯郭尔的文集等,现在也有二十年了,而且至少读了两遍,很多东西就是不懂,更关键的是不能像小说中的王端午那样把自己读到的东西清晰地说出来,而且说的很到位。

王端午没有读研究生,也没有读大学,但是水平很高,高手在民间,这是我的第一个阅读感悟,若是借用小说中的话来说就是:小丑在殿堂,大师在流浪。其次,我很喜欢王端午这个人物,一个追求自我完成的人,让我想到了荣格的《自我与自性》。荣格的书我也是从研究生就开始读,也是读了二十多年也读明白。这两年因为某些机缘,忽然就读懂了,或者说读懂了一部分,所以这两年我又开始疯狂地重新阅读荣格,并真的迷上了荣格,这就带来一个问题,就是我读什么小说都自觉不自觉地用了荣格的理论去审视。我读《不舍昼夜》也是,一边读这本书,一边惊叹于这本书完全可以匹配荣格的学说,尤其是其中涉及自我与非我关系的文字,最能代表这类文字的,便是扉页上写的两行:“我非我时谁是我,我是我时我是谁”。

关于这个问题,我想谈,还想在给研究生上课讲心理学与文学的时候谈,但在研讨会上就不多说了,因为如果只是强调王十月老师这本小说印证了荣格的什么理论,这种发言似乎没有多大意思,但是,谈到自我的完成,谈到自性问题,可以让我们理解王端午这个人物在追求自我的完成或者说实现过程中需要面对和解决的一些问题,比如人性的深渊,或者说恶魔性因素,即人性的阴暗面。人在凝视深渊的同时,深渊也在看着人,人的自性的完成必然需要完成非我因素的融合问题。非我是什么?就是来自人性深渊的东西,我们称之为恶魔或阴暗面的东西。许多时候,人们都将其归罪于社会、他人等外在的东西,《不舍昼夜》就像弗洛伊德、荣格等人一样,让人凝视自己的内心世界,王端午看到的恶,人性的阴暗面,主要来自他自己,或者说他自己内心深处的声音,对身边的世界,还有人,都比较宽容,比如不好的朋友刘祖之,小说对这个人物的叙述也很有温情。所谓的温情,就是没有刻意丑化这样的人物,没有将这一类人塑造成恶魔。

小说中的刘祖之深深地伤害了自己的两个朋友,但是人生过得似乎也还可以,作家并没有让这样的人遭受报应。当然,我的意思并不是说这类人就应该遭受报应,而是我注意到小说的叙述带有一股温情,或者说对人性阴暗面的包容。小说写出了大时代特有的生机活力,虽然有伤害,有背叛,却都在努力,想尽办法往前发展,从黑暗中摸索着向着理想的生活奔。就此而言,我觉得小说似乎写出了万物花开的意味。

在自我完成的过程中,在大时代的洪流轰轰烈烈向前滚动的过程中,自然会有各种罪恶出现,有很多让人恐怖的深渊,《不舍昼夜》呈现了某些深渊,写出了王端午的恐惧,当然,这些恐惧更多地是反顾自己,在自我凝视中显现,而不是归罪于时代或社会。从小说的叙述来看,生活在社会底层的王端午,很难通过社会提供的正规渠道获得成功,没有多少机会,即便在那个轰轰烈烈的大时代里,你拼命努力,而且有坚守,也还是很难成功。小说中,王端午每一次在人生的低谷反思自己为什么到了这一步的时候,最后的结论大都归结为自己坚持了某种东西,因为坚持,因为不能放弃某些底线,结果就出局了,如果自己当初不那么坚持,早就怎么样了……王端午回望过去,总在思考这样一个问题,即:为什么我变成了这个样子?人生的症结就在这个这里,你坚持了某种道德的底线,并不意味你就是好人,就会变好,也不意味着你能完成自我……为什么?因为你所坚持的那种道德很可能是社会强加给你的,而且很可能是一种陈腐的道德规范,如果那样的话,所坚持的所谓底线同样也是深渊。

读《不舍昼夜》,想到这些,我对王端午同情共振,如果可能,我将单独写篇文章谈谈这个问题。

今天,我很想分享的是在这部小说里读到的另一个很感兴趣的问题,我称之为“想象一种在广州的生活”。为什么说是“在广州的生活”?因为这本书里面叙述王端午和冯素素两个人结婚的时候,他们没有摆酒席,没有办什么庆祝仪式,但是等到他们积分入户成功,用小说里的话就是真正成为广州人的时候,他们特意摆了一桌酒席,冯素素把她父母请了过来,一起庆祝。对于王端午和冯素素来说,所谓“在广州的生活”,指的就是他们还不是广州人时在广州的生活。等到他们拿到了户口,依然还是“在广州的生活”,但这时候的“在”应该在“有”的层面上理解。“在广州的生活”概括的其实是一种“在而不有”的生活及其想像。你可以想像和拥有“一种在广州的生活”,却不必是广州人,不必拥有。在《不舍昼夜》中,王端午和冯素素最美好的一段时光,恰恰发生在“在而不有”时。等到入户成功,美好的时光也就宣告结束了,情感、家庭……许多美好的东西都在消解,一切坚固的东西都在烟消云散。与“在而不有”相对的,便是紧跟而来的“有而不在”。当然,“在”也依然还在,只是“在”的只有肉身,只有沉重的物质欲望,灵性的东西没有了,美好的感觉消失了。

小说中的王端午待过的地方很多,作为家乡的烟村、小镇、县城,打工的东莞、深圳,还有广州,对他来说,我认为最重要的城市还是广州。小说用很有诗意的笔触叙述了王端午在广州的生活,我称之为“想像一种在广州的生活”。想像很重要,因为想像也是一种“看”,而且是伸向未来的“看”。在这个意义上,“我看见”就等于“我相信”。“在广州的生活”是一种怎样的生活?自古以来,许多作家留下的许多文字都有描述,但是,像王十月这样叙述一个外来打工者在广州办书店,找文脉,过一种有文化的生活,在我的阅读经验中,还很罕见。

广州是千年商都,商业文化也是文化,不过王十月在小说中描述和想像的,显然不是商业文化,而是另外一种,他让主人公王端午寻找的广州文脉,也不是经商的脉络,而是一种以人文化成天下的文脉,其象征就是西西弗书店。王端午安身立命之处,不在故乡,不在赚了钱的东莞深圳,而是在广州。在广州的王端午开的是书店,租房买房找寻的地点是广州的文脉,小说似乎有意无意地在给广州打城市名片。在王端午的想像中,广州就是一座文化之城、文明之城。与之相对照的,则是小说似乎把深圳、东莞写成了发财之城、财富之城。

《不舍昼夜》中的广州有文脉、有历史,这样的广州有容乃大,这表现在小说人物形象的塑造中,则是宋小雨那么上进的、那么好的一个女孩,深圳没能留下她。可是,冯素素那么“作”的一个人,广州接受了她,留住了她,而且让她发光,换句话说就是不用什么利益交换就实现了她想要追求的理想。当然,冯素素后来的转变,似乎变得世俗了,被社会“改造”了,让一个人变得有烟火气,这似乎是千年商都广州特有的魅力。

无论是精灵般的很能“作”的冯素素,还是世俗化了的冯素素,在广州都能生活的很好,这就是小说叙事者想象中的广州,一个包容的文明的现代都市,一个都市乌托邦。至于乡愁,虽然有,但已很淡化,王端午回故乡,自言只能小住几天,时间一久就待不下去了。在这个意义上,如何想象广州,如何想像一种在广州的生活,其实也是在构建一种乌托邦的生活想像。总而言之,在我看来,王十月把广州描绘成了一个理想的都市,对王端午来说,这座城就像是天堂的模样。

赵普光 (暨南大学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我们知道一个小说、一个作家,我们在想到这个作品的时候,往往不是想到作品的名字、作家,而是想到作品中的某个人物,我们看一个作品是否成功,重要的标准是,当大家想到的时候,想到的首先是人物还是这个作家、作品。比如阿Q、贾宝玉等等,首先如果想到这个作品中的人物,基本上我们认为这部作品应该是成功的。无论是现在文学、小说理论实践发展到什么程度,确实如此,人物应该是最重要的。

王端午这个人生于1970年,从1970年到疫情到后来生命的经历,这个经历或者这个人物确实是活生生的,活生生倒不是仅仅用一个代际来概括,而是应该说通过这个人物来切入一个曾经野蛮生长的时代,这里面王十月他的每一个节点的把握应该说精心设计,也确实融入自己全部生命的体验,应该说它是生动的真实的复杂的。

虽然我不是1970初的人,但是在读的过程当中,确实唤醒我很多的记忆、情感。比如说很多细节,严打、公审,当然还有说到其实背后孙志刚事件等等,在这里面映射的是人和这个时代形成一种融通。我们都说王端午是这样的人物,将来我想他应该成为谱系当中的某一个活生生的一种存在。应该说这个人物塑造也是比较深刻的,在他身上当然可以想到格里高尔、西西弗斯、孙少平,想到当代文学当中很多的人。更重要的是这样一个不断地被摔打的王端午,同时又是一个永远停留在儿童时期的王中秋,这可能是一种执念,当然也可能是一种执着,这种执着我想使他最后人生的走向以及内心不断的驳诘、不断的冲突、不断的撕扯、不断的撕裂,我觉得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

所以不管生在1970年还是1980年,我们恐怕都在某种意义上和王端午有着一种共通和交融。向王十月肯定要致敬的,很多东西他没有回避,尽管因为种种原因不能展开,但都证实了,这一点非常令人敬佩。我以前曾经写过一篇文章,读者阅读一部作品,应该从恢复痛觉开始,同样对一个作者来讲,他要写出好作品、写出栩栩如生的人物、写出真正打动或者留在文学史当中的一些东西,当然也应该恢复和保有这样一种痛感,或者对痛的触觉的敏锐,于是作者以及他所写的任务,以及看到这部作品的人才能够保持一种生命的自觉,虽然他最后以这种方式死了,但是生命自觉的提醒,我相信在座的包括以后的读者当中,都应该有所觉察,我想这样恐怕是这部作品其中一个很重要的意义。

杨汤琛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中文学院教授):

题记往往是作者从词语深渊处投下的精神锚点,也是读者寻求阅读方向的意义坐标;《不舍昼夜》扉页有题记“我非我时谁是我,我是我时我是谁”, “谁是我“、”我是谁”的双重追问,作为叙事的原动力,贯穿全书,承续了千年前的庄生梦蝶之问,亦是希腊德尔菲神庙上“认识你自己”的不绝回响。

正是源于的不竭的追问,王端午无法安生,反复逃离与舍弃,空间辗转从乡村到县城,从东莞至广州,从县城工人到打工仔;身份变换从广告才子到书店老板,从流浪汉到网络明星,他不断打破旧我,更挣脱幻觉,在生存方式的更迭中沉浮,在挣扎、沉沦、重构的漩涡里调整自身。王端午、李文艳、王端一系列名字符号的变化,悲欢交集的荒诞际遇,俨然昭示了存在主义维度下的主体认知,即“自我”并非固定的实体,而是流变易质,直至死亡降临,“我”似乎才徐徐敞开。

文中的王端午俨然拥有一颗与浮士德近似的灵魂,或者说他是浮士德的当代变体,心有渴求,不愿停驻,“他觉得自己也是个不满意的人,他这不满意,是对自身的不满意,他总是觉得,他应该成为一个更好的人,一个道德更加高尚的人,一个更能体现自我价值的人,他甚至觉得,他并未真正成为一个人。他离他理想中的人的状态越来越远了。”生命的挫败及其不满,促使浮士德走出书斋,追求真义,也促使王端午不舍昼夜地奔走、寻觅;不同的是,浮士德以灵魂为赌注,对知识、爱情、权力展开不懈追求,其核心是西方启蒙理性对“绝对真理”的渴望;而王端午的“不满足”则转向内在道德领域,因自我价值的匮乏而上下求索——他追求的不是外在世界的征服,而是内在人格的生成,是人何以为人的原始命题。

这一倔强的追问笼罩于死亡的达摩克利斯剑之下。王十月后记里谈及,这本书他于病中完成,怀揣的是写遗书的心境,这意味着,死亡是该书的绝对参照物,它迫使书写者剥离遮蔽,直面生命根本;小说文本亦是从死亡开始,至死亡结束,文末,王端午预备在直播间向众人忏悔往事,突然倒在喧哗的春色里,死亡的降临,使得王端午的“我”成为无法被界定的主体,恰似存在主义者对“本质”的永恒悬置,死亡剥夺了王端午自我定义的权力,“我”于生死流转间永远朝向他人开放,关于“我”的追问永无止境。

《不舍昼夜》记录了王端午个人的沉浮史、寻觅史,历史的光线也无处不在,凡人的命运见证了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四十年的波澜壮阔:启蒙思潮的萌发、清除精神污染运动、工厂改制、体制内干部下海潮、打工大潮、传媒的黄金时代、网络时代遽然降临,以及新冠病毒的肆虐等;野蛮生长的时代内部充满了悲剧的暗礁与漩涡,也盘旋着激情与奇迹,无不关联了70后一代人的历史记忆,王十月身在其中,是时代的见证者,他又跳出方外,始终保持着对历史本质加以揭示的意图。

因此,全书往往呈现出症候性的时代情景,它们如此鲜明以致具有符号学意义,譬如让人神往的县城读书会,是边缘地带的知识分子对理想方舟的倔强守护,却最终在市场化浪潮中风流云散;打工群体仰望的深圳关口,被王十月精准地比拟为卡夫卡笔下的城堡,它遥不可及,却通过空间区隔实现了对无数打工者的规训功能。又如奇观迭起、浮躁漫溢的网络纪元,催生着旋生旋灭的网络英雄,实则是乌合之众的精神投射。

其中最富于戏剧性与症候性的情节,是王端午的偷窃人生。王端午迫于生存危机,窃取了露宿火车站的大学生李文艳的身份证,由此化身为高材生,在广告界如鱼得水,展示了饱满的才华与卓越的能力,拥有了一段世俗层面的成功生涯,却在朋友的揭发下,才子面具被戳破,时代弄潮儿跌落神坛。这一情节隐隐与路遥的《人生》有类似的理路,《人生》中的高加林满腹才华,因是农村青年而无路可走,通过走后门,踏足县委宣传部,昙花一现的突围让高加林迸发出巨大的才华,事业蒸蒸日上之际,因遭揭发,不得不重返乡村;高加林个人命运的抛物线运动,与其说具有道德惩戒的意义,不如说是彼时城乡二元结构的暴力性所带来的发人深省的悲剧。

与高加林类似,王端午也罢、李文艳也罢,不过是这荒诞命运的一体两面,是社会结构性暴力的产物。王端午假冒大学生,从而大展宏图获得世俗成功;真正的李文艳却因为丢失了身份证,被当成盲流,前途尽毁、英年早逝, 一张小小身份证荒谬地扭转了两者人生,戏剧性命运更指向时代的荒诞,所谓的“盲流”与“人才”不过是权力与制度下空洞的标签,真实的人被无情忽视,缺乏容错机制与救赎指向的制度,无疑更值得追问。时代的洪流不舍昼夜,王十月的追问亦不舍昼夜,虽然,这一追问的行动必将遭遇虚无,却是身处荒诞历史之泥淖中的最后倔强,有如西西弗斯推石头上山,不竭的追问于虚无之中创造了意义、指证了时代。

唐诗人 (暨南大学文学院副教授):

对于《不舍昼夜》,我觉得这是一个“后疫情时代”的文明反思之作,是当代中国城市化进程中的思想逆转之作。《不舍昼夜》中的王端午为何要放弃财富、舍弃世俗意义上的成功,为何要追寻灵魂、精神意义上的干净和超脱?这是在我们经历了疫情之后才有可能或者说才会比较直接去探讨的问题,只有在城市化、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的时候,才可能有这样的反思,才会去回顾我们的城市化历史。王端午形象是在提醒我们,要思考一下当下的我们到底要往哪里去。

《不舍昼夜》中最引人瞩目的,是王端午成为一个流浪汉的过程,这不像大多数六七十年代出生的成功人士。当代中国很多所谓的成功人士,其实是在中国的城市化进程中吃尽红利的人群,他们所获得的东西与他们付出的,很多时候是不成比例的。而王端午这个形象,正是替这些人忏悔,他放弃一切,去反思他的来路,去讲述他的成功事迹背后包含的罪恶,去反思、去忏悔,这是一个伟大的形象,也是一种城市文学“新典型”。

这种叙事,我觉得应该成为后疫情时代的一种文学潮流,是当前城市文学应该着力的方向。当前,有很多作家、学者都在思考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以来的城市化到底带来了哪些问题,或者说讲述那些被历史淘汰的边缘群体,想象主流历史之外的人生可能性。这也正是当前城市文学流行游荡叙事的一个内在缘由。小说中的游荡者,城市文学的游荡叙事,并非为了城市旅游,而是要讲出那些和主流或者是历史叙事当中特别宏大的那些主题故事不太一致的人物的故事。这类叙事如何可能?或许也是在广州这座城市的地理位置和文化角色有关。《不舍昼夜》中当然有王十月老师个人的经验,但也和十月老师生活在广州这做城市有关。

其实,不仅《不舍昼夜》,2020年之后,有好几部广州题材的小说都写及流浪汉、游荡者情节,包括像张柠的《玄鸟传》,也是写广州,主人公作为八九十年代的知识分子,他不像多数的成功人士那样抓住各种机会往上走,而是追求精神上的自由、灵魂上的干净,于是不断地从城市游离出去,从广州往外面、往农村、往那些意味着自然纯净的地方漫游出去。包括更年轻的作家,像宥予的《撞空》,也有一个漫游的情节,年轻人离开岗位,自我放逐成为城市流浪汉,在珠江边游荡。这三个广州题材的长篇小说里边,都有从城市里边漫游出去或者城市里边漫游的状态,这其实是我们在以往的城市化主题小说或者说乡下人进城小说中间当中比较少出现的情节,这些小说对我们理解中国当代文学如何讲述城市化历史,提供了全新的方向。

刘茉琳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文传学院副院长):

刚才老师们都谈了好多经典的文学文本,我想说一下我阅读的过程当中想到的经典电影,拍《蓝白红》的基耶斯洛夫斯基有一个常设的情境,那个情境反映一个人良心很真切,但总是做不了任何事情,他不是不做,他一直在做,但如果以世俗的功利标准来看,会发现这个人什么都做不成。换句话说,整个电影一直是在道德焦虑、良心焦虑的自我追问当中。我是从这个角度来理解王端午这个人物是个悲剧式的人物,悲剧是因为他是不彻底的人。任何一个人如果说他和社会不适配,永远生活在一个亮红灯的世界里面肯定是悲剧的。王端午不管在乡村还是城市,都有一种焦虑感、逃离感,好像什么都做了,又似乎什么都没有,他好像什么都没有,又可以说他好像什么都做了,我从这个角度上去理解这个人物和《不舍昼夜》题目的意思。

从人物超越出来,整个文本放在文学史的角度来说,一开始张老师谈到农民形象,伍老师谈到打工文学被解构,可能打工文学到这个节点的时候可以被重新定义,打工者来自哪里,为了什么,做了什么,到现在来看他们又得到什么,这是一个重新定义的时候,打工者作为文学形象的意义在这作品里面被凸显出来。我的想法是,每个时代或者每个地域会有一些代表性的形象,所以广东的打工者一定是成为一个时代的代表性的文学形象,包括这里面写到的流水线、暴富、破产,涉及到收容站等等这些,其实都是一些非常宝贵的社会历史,我们要把它留存下来,这个作品里面的王端午背负着很多人的生命、灵魂,但是这作品本身也像背负着王十月老师一直以来书写的打工者的形象,他是一个高度有代表性的时代形象。

第三个感觉,刚才郭冰茹老师说70后整体没有历史感,最近的一些作品给我的一个感觉,我突然间觉得70后现在好有历史感。但是换个角度来讲,是否时间到了,历史感就到了,不管是看到《烟霞里》还是《不舍昼夜》,这么厚重的积淀放到眼前的时候,不可能再说70后没有历史感,其实到了这个时间节点,整体的一代人有一种回望式、总结式的历史感。70后整体的历史感到了被凸显的时候,它代表着中国非常特殊的发展年代,这种价值感现在终于呈现在眼前,这是非常宝贵的,同时也让我略有伤感。

李德南 (广州市文学艺术创作研究院 一级作家):

我也循例谈几点感想。我想主要谈三点。

第一点,我想谈一个问题:在王十月的作品中,《不舍昼夜》这部小说处在一个什么样的位置?王十月老师写了非常多的作品,就小说而言,长篇、中篇和短篇都有,而且长篇小说就有很多部,比如《无碑》《收脚印的人》《如果末日无期》。这些长篇小说,还有《国家订单》《寻根团》等中短篇小说,各有各的特点,也各有各的反响。《不舍昼夜》最突出的特点,我觉得在于带有很浓的一种自我总结的意味,称得上是王十月的集大成之作。在这部长篇小说中,我们可以看到王十月在不同时期的叙事风格的回响,可以看到王十月的写作母题的再现和重构。在里面,也可以看到王十月对写作、对社会历史的总体思考。这种自我总结的特点,让这部小说有重要的连接作用,会让王十月创作具有一种特别强整体性。它也是理解王十月的作品的最重要的入口。

第二点,我觉得,从文学史的角度看,《不舍昼夜》有它的非常独特的地方。它以王端午的经历为主线,浓缩地展现了当代中国在乡村、城市等方面所经历的种种发展和变化,以及网络媒介兴起对人的生存状态的重构。这里头有社会历史的广度。我刚才谈到,这部小说包含着对以往的写作经验的总结。还很值得注意的是,这部书也尝试处理很多新的经验,处理很多新的问题。比如里头写到网络时代来临后对人的改变。这就是非常新的经验,是非常新的文学表达。

第三点,从思想史的角度看,《不舍昼夜》写出了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以来,以萨特的《存在与虚无》为代表的存在主义哲学在中国如何生根落地,如何脱离单一的思想状态,与个人的、与社会的具体状况实现融通。存在主义对上个八十年以来以来中国的思想界和文学界有非常重要的影响。作家斯继东的一个说法给我的印象很深,他认为,存在主义是70后这代作家的哲学根基。来自存在主义的影响,在文学创作上有很多体现。但以往的很多作品对存在主义的表达,我觉得是有些问题的,那就是在很多作家的作品中,存在主义所强调的人的孤独、疏离感,生存的荒诞等等,往往是一种观念式的植入。我们很难看到小说中的人物是怎么会有获得这样的观念和感受的。这种表达过于抽象了,缺乏小说应该有的物质基础。但在《不舍昼夜》当中,这个过程就表现得非常充分,非常具体。书里写到了王端午等人在八十年代的时候,是怎么去阅读和理解存在主义的著作的,也写到在一些社会历史节点上的荒诞遭遇是如何让他们对存在主义产生共鸣。现在做研究,时常强调不同学科之间的对话,重视跨学科的视野。跳出文学的视野,如果要研究存在主义思潮在中国的传播的话,《不舍昼夜》也可以作为一个重要文本来进行分析。

张丽凤 (广东财经大学文传学院副教授):

阅读《不舍昼夜》非常受感动,在主人公王端午身上不仅看到很多与自己相似的影子,不论他的阅读,还是他在互联网上建构自我的失败,都让人深切地感受到作家对时代深层情感的把我。我主要从下面三点谈一下自己的认识。

阅读作为实践的代际联结。

在《不舍昼夜》中,与主人公王端午的生命流动紧密联系的是他的阅读,阅读某种程度上已成为其精神的隐线,是他对自我生命的自觉审视和总结。以往对70后作家关注不多,但《不舍昼夜》却深深地吸引了我,作家刻画的王端午真切感人。这真切感人一部分源于他从农村到城市自我奋斗的经历的某种共鸣,更重要的是他阅读的书作为一种精神密码的联结。在王端午众多阅读的书籍中,最共鸣的是《麦田里的守望者》和《西西弗神话》,它们作为我生命中非常重要的两本书,不仅影响了我的人生选择,而且也影响了我对人生的理解。因为这种理解,我才惊觉相比于文学史中的前辈作家,80后的我其实和70后的精神探索是一致的,他们开启了宏大叙事退场后自我生命的探索和建构。这一叙述隐线作为个人生命经验的精神提升,展现阅读作为实践代际联结的有效性,也展现了70后作家的历史性价值。

罪感书写的厚重和温暖。

小说开头写到弟弟王中秋的死,这一偶然的死亡是农村非正常死亡的一种。在王端午一生中时刻有弟弟王中秋的影子,我认为这不仅仅是王端午的潜意识的自我,其实是对养育了他的乡土的罪感意识。这种罪感意识使他在生命的探索中始终会以理解、包容的心态看待世界,他不会觉得别人或世界对他多么不公,而是从他人的立场给予理解。因为理解,所以慈悲。所以,无论是他被冯素素自称“冯素素”吸引,还是后来他对冯素素的自我成全,都展现了他对他者的尊重。正是这种罪感书写,使他放不下被自己抢夺了身份的“李文艳”的人生,使他能够接受朋友刘祖之的背叛,使他能够在生命弥留之际决定忏悔。这种罪感的书写使小说获得了乡土文化的厚重以及生命的温暖。

第三,写出了中国80年代以来情感结构和文化秩序的变革。

王端午作为一个高考失利的农村孩子,他实际上就是《人生》中高加林。但是作家在却写出了《人生》的另一种发展逻辑,即王端午因为热爱阅读“破圈”加入了读书会,并由此改变了自己作为体力劳动者的命运,这种“破圈”是展现了八十年代最大的善意。但是,面对新媒体时代,王端午试图再次通过“阅读”实现纯粹自我的建构,在网络上进行直播,但却带来了几近毁灭性的打击。他设计得再精致,瞬间可能被现在的文化秩序、肉身搜索打回原形。以前的纯粹自我支撑了他的成长,现在纯粹自我被拉到民间,要应对的依然是现实中非常复杂的各种关系的纠缠。这种变化写出了这几十年来中国文化秩序、情感结构发生了巨大的改变。人们不再感兴趣八十年代那种纯粹精神的探讨和建构,而是更热衷于现实中的绯闻八卦。王端午再也难以像八十年代那样建构纯粹的自我,人的自我建构已不再局限于纯粹的精神世界,每个人必须整体生活地参与到社会文化之中,这种私人空间与公众话语边界的模糊与失效,是我们每个人都面临的时代困境。所以在各种写的过程中,王老师写出自我,也写出现在人面临的困境和时代给我们提出来的各种难题。

刘秀丽 (华南农业大学中文系副主任):

原本很认真写了一个稿子,想来念稿子,后来我从华师早晨走到暨大,经过那座天桥之后,我改变了主意,因为许多年前我读大学的时候,也是走那个天桥来暨大上石牌六校的连选课,低头看到一个小偷在偷我的包,我问他:“你干什么?”他用比我还强烈的义正言辞的声音问我:“你干什么?”。我讲这样一种非常荒诞的生活,我们在座的老师有些刚才也说了自己在广州生活二十年、十年,其实这些都是亲历的生活。这样一种近身的刚刚发生的生活,还有大量的新闻事件如何在一个小说文本当中容纳下它、体现出来它。

十月老师找到了一个用个与类的人物分身术的写作方法来实现这么大的一个容量,主要是通过两个人,一个是王端午,一个是冯素素,刚才有老师对这两个人进行分析,冯素素是那么个性突出的人,可是她就喜欢说“我们冯素素”,把一个个人的行为变成一种集体的名词的表达方式。和她相较,王端午是不断出走的个我,但是个我的生活却非常的具有高度的代表性。刚才书掉到地上的时候,才发现书的封面里面还有内容,之前没有发现,我看到这里面的内容是各行各业的人对王端午生活自我的感慨,每个人都能够在王端午这里找到自我,王端午这样不断出走的个我,本来也是一个个性很突出的人,却有高度的代表性。这是在小说当中讲的第二个方面。

第三个方面,这个小说确实内容非常驳杂,有大量的生活与现实融入其中,很多时候我看到某一个情节,很期待作者在这里大展身手,但是我发现作者略过了,因为可能后面还有更重要的对王端午整个命运的交代,觉得很多地方没有看过瘾。所以有一个小小的期许,需要更大的体量才装得下这个内容。所以有没有考虑比如说像宋小雨和冯素素这些作品中的人物,可以对她进行再次写作。不知道十月老师有没有这个想法,现在身体也好多了。但是看十月老师以往的写作都是从男性的角度作为他的主人公来写,很少从女性,所以如果对宋小雨和冯素素不感兴趣,有没有考虑对李文艳进行一个亡灵叙事。这就是我想讲的内容。

马硕 (广东省社科院文化产业研究所副所长):

谢谢各位老师,各位老师对于文本的分析已经非常到位了,我注意到一点,王端午一直是有一种执念,包括每一个老师在评论这个作品的时候,都说“我认为”“我看待”“我的经历”,这一个主题词还是一个“我”,就这个关键词。十月老师后面后记的那句话同样也是很打动我,“我非我时谁是我,我是我时我是谁?”“我是我”的这个层面,他从出生环境、自我怀疑里面,其实可以看到一点,我们应该如何去理解自由,王端午到底是在逃离什么,它逃离的是乡村还是贫穷?在我看来,整个文本既不是逃离贫穷,他不怕苦,他去割芦苇,他逃离的也不是乡村,如果真的逃离乡村,后面不会对土地有着深深的眷恋,他逃离的可能是自我想象的认知。所以从这个层面来说,甚至让他离开的恐怕都不是他四姐的“你要走远一点”,而是他对自己的一种想象,未来的生活到底是什么。

第二点,想说“我非我”。在这过程中,他一直在否定自己,包括用李文艳的身份证去获得一份工作,还有他和弟弟灵魂和身体的纠缠。想说一个故事,可能在座的老师都听过,在1935年美国大萧条时期,纽约有一个判决偷窃罪老妇人的故事,她偷了面包,纽约市长判处在座的每个人都要交5美金的罚金,为什么?为我们这个冷漠而去负罪。同样王端午在走投无路的时候偷了李文艳身份证和钱,是否我们的社会也应该为此负罪,王端午不是本性上的坏人,但是到最后的走投无路,我们的社会有没有责任,应该怎么样去判决一个社会的罪恶,而不是把这些罪恶全部赋予一个人来去承担。这是想说的第二点。

第三点,经过否定之否定以后的“破我”。我记得于晓非老师在说《金刚经》的时候,人为什么要去善,当佛家说每个人要破除我执的时候,我们还为什么要让大家去捐款、做善事,偷钱和做善事为什么有区别?因为你去偷别人东西的时候,目标指向点是为了我自己、为了我活下来,但是你去救助别人的时候,你为的是别人,在这种过程中对“我执”的一种破除。所以在佛家里面有一个说法,我们之所以人还是人,而不是成仙、成圣,不能成为阿罗汉、菩萨这些,就是因为我们还有着傲慢、执着和幻想,而这三者一层层剥开来说,我们最后的落脚点仍然是一种执着。

最后回到像白杨刚才问的,难道死亡是他最终的一个结局吗?我想提出另外的一点,或许王端午缺少一个得道高僧的点化,谢谢!

杨璐临 (青年批评家):

现在网上很流行的一个词叫“传奇”,这个作品呈现的就是一部普通人的传奇。特别令人感动的是,主人公王端午虽然是一位只有初中文化的农村青年,但他始终怀抱理想,被文学之光照亮,他始终用一种近乎苛刻的眼光来检视自己,对于自己曾经犯下的错,哪怕是意外(如弟弟的死),或时代环境导致的身不由己(如盗用李文艳的身份),他从来不为己开脱,经常处于不安和忏悔中,并且想方设法去弥补赎罪。对于别人对自己犯下的错甚至是罪,他从不苛责,并能从他人的处境、时代的维度去考量、看待。

回望王端午一生中的三个高光时刻——县城读书会、书摊路演、“流浪大师”直播间,都与文学密不可分。还有两次流浪街头置之死地而后生,如此顽强的生命力就像打不死的小强,倘若没有那些伟大作品、伟大灵魂的指引,是几乎不可能实现的。阅读过程中,我不断地想到麦家的《人间信》,如果说麦家是赤脚走钢丝的人,王十月就是赤手肉搏的人,他搏击的是生活、社会和自己,相应他笔下的王端午也非常“耐造”,有时想想作者真是够“狠心”的,不断地让他迎受生活的暴击,在人生的顶峰和低谷折返,就像西西弗一样。

但他有自己的精神坐标和指向,他出生底层,却从不随波逐流,在人生的每一次转场,他都能抓住机会、顺势而为、化腐朽为神奇,刚才各位老师说到乡土叙事也好,“打工文学”也好,我倒觉得十月老师的写作有一种穿透力,他也呈现时代感,也有乡村的回望,有打工经历的书写,但他同时有自己坚硬的叙事内核,比如把王端午、李文艳、王端的这些名字抹去,我们依然能够毫不费力地触摸那个清澈如水的灵魂,还有努力编织生活的巨网、又在巨网中不断自我检视和自我革新的人。这个人既在小说里,也在我们每个人的心里,就像有顺老师说的,“人也许不认识人,但是灵魂认识灵魂”。

最后,我想谈谈小说中的鬼魂叙事。主要表现为弟弟王中秋在主人公的脑中复活,这一设置类似《哈姆雷特》中父亲的鬼魂,不时跳出来与主人公进行对话。我们都知道,死亡是生命的一部分,但它的价值和意义往往不直接体现在死亡的个体本身,而是通过其他的个体得以呈现。所以,弟弟既是王端午的第二人格,也是王端午连接自我和世界的桥梁,因为文学可以让人获得善的启迪,但是我们又不可避免地在这个世界上会有恶的经历,如果没有这种对话和连接,任何一端都会崩塌,如有人据此认为文学是骗人的,世界是虚伪的。小说第六章,作者别出心裁地给主人公安排了一场灵魂之旅,里面不仅有弟弟王中秋,还有加缪、鲁迅的灵魂。正是在这种灵魂的对视和对话当中,王端午获得了生命的丰赡,他身上有萨特、加缪的灵魂,有弟弟、四姐、李文艳的灵魂,因此,真正的好作品们不仅仅让我们看到人性何以如此、人生何以如此。以上是我的分享,因为时间关系,就说这么多,谢谢!

张栋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文传学院教师):

感谢各位老师,今天上午学习了很多,前两天漓江文学奖颁奖的时候,那个叫刘楚昕的说了一句话,其实是他已经过世的女朋友跟他说的话,“愿你用你的痛苦写出伟大的作品”。我当时看《不舍昼夜》的时候,这真的是一部痛苦的作品,因为我对这个小说里面的一句话印象特别深,这句话开头在第20页,就一句,可能是这部小说很重要的原点,这句话是“15岁乡下少年的孤独”,就是王端午在村中那条土路上的时候,他可能是第一次感觉到孤独,而孤独随着他的一生,一直到生命终点的时候。我之前也看过十月老师的《无碑》《国家订单》,之前的小说更像是一种体验小说,《不舍昼夜》更像是一种思想实验的小说,可能我们因为在这个书中看到了很多西方的现代主义作品,就会很轻易地把它当作西方现代作品放在中国的一个角度去看。

但是我想沿着刚才马硕老师的思路,当年弘忍法师讲经,让六祖慧能开悟的一句话,特别适合去解读这部小说,这句话是“应无所住而生其心”。“应无所住”这里面的“住”是住相,其实把我们人世间很多东西都有一个高低贵贱之分,或者说是一种区别、区分。王端午可能在乡村已经有了自主意识的时候,这种区分已经开始了。在整个小说过程之中,这种区分可能分成好几个层面,比如说关于从地域来说,他明显相对于烟村,更向往县城,以至于后来的深圳、广州,以至于以后可以说毫无顾忌、义无反顾的到城市里去、到远方去。当然这里即使是广州这样的城市,对于他来说很可能也是一个假的东西,也是一个他住相的对象。还有像职业。

在刚开始,他所从事的职业是很普通的基层工作者,比如说做机修工、送货员,在流水线上做工作,以至于后来用一个机缘巧合的方式,用偷盗的方式来获得了另外一种人生的可能性,当然后面证明这个人生也是假的,是被别人揭穿的。还有婚姻。可能读过的老师应该有印象,王端午一直梦想是娶一个能说得上话的人,刚开始可能是宋小雨,后来是冯素素,但在我看来,宋小雨不可能真的和王端午在一起,这两个人的性格完全不同,或者说宋小雨是特别实在、特别现实的一个人,而冯素素特别像年轻时候的王端午,因为印证这种住相的虚假性,最后仍然选择和他在一起,当然最后两个人离婚了,说明这段婚姻也有很多虚假的地方,我们可以把它理解成是一种我们能够看得见、摸得着的一种东西。

当然还有这种住相除了有形的“有执”,还有一种“空执”,“空执”在小说里面可能就是他所读的那些书,我们可能觉得获得上升空间的渠道是读书,但是读书是否对于人来讲也会变成一种累赘,也会变成一种负担,我觉得对于王端午来说,这里的知识使得他选择更加干净、更加不同流合污,但是最后让他陷于一种很困难的境地,说明这个东西也是假的。所以他后来换了另外一种方式,也用了一种同流合污的方式获得另外一种生活,这就是他的住相。我不知道把王端午用死亡的方式去呈现这种离相,这种结局是否合适,但是我觉得可能《无碑》的处理方式更好,真的像《红楼梦》贾宝玉面临着“白茫茫大地真干净”,当王端午在这个大地上漫游的时候,他面对的何尝不是“白茫茫大地真干净”,可能也是一种他以前是住相,现在是离相,选择离开这个高低贵贱的东西,首先是这种身体上的流浪。

再是在直播的时候,选择面对那么多粉丝去表达出自己心里面最隐秘,包括他对他自己妻子隐藏这么久,最隐秘的一种秘密公之于众,可以说在身体和精神层面都实现了一种“无所住”,最后的结局是“生其心”,“心”是本心。这小说如果作为一个思想实验来说,而不是完全从西方现代的角度去解读,可能更符合中国的文化传统的历程,在慧能开悟之后,连说了五个“何其自性”,“何其自性”后面也是有五个四字句,我给各位老师读一下,作为结束。“何其自性本自清净;何其自性本不生灭;何其自性本自具足;何其自性本无动摇;何其自性能生万法”。这本小说有非常多的可能性,或者说王端午的形象有非常多的可能性,他有很多中国传统的影子,并不全是完全笼罩在西方之下。我就分享这么多,谢谢!

杜镕淏 (新锐评论家):

《不舍昼夜》封面上英文书名写的是《For You,Day and Night》,应该直译“为你,不舍昼夜”,为你,我认为这是非常合适的,因为整本的心灵剖白有这样的对话感和致意的感觉,它致意的对象除了像我们所说的每一个像王端午这样的人之外,主要是女性和书籍,文学和哲学又基本上表现为一种关于自由意识的载体。

这让我想到的是,同样是关切道德问题的也是一部个人史,是索尔·贝娄的《赫索格》,当然背景很不一样,《赫索格》写的是在六十年代的美国,那时候纽约和芝加哥是完全发达的资本主义的城市,作为一个犹太知识分子,这个时代基本上符合了像鲍德里亚所说的一个拟向的时代,作为一个犹太知识分子,他等于是自投罗网与那些拟向和象征自己挣扎在知识的文化的网络之中,而在现实时代层面一事无成。

与之相对照的《不舍昼夜》,它主要关注在九十年代城乡转型的中国,王端午其实很明显是他还是更关心实在,虽然四姐和冯素素那些自由的理想追求根植于他的心中,但是并没有像她们那么极端。同时体现在小说的语言和形式上,也表现出了这种处于转型期的特点,可能在前面大部分书写乡村的时候,叙事者还是上帝式或者乡村合唱团式的比较稳定的叙事者,但是临近结尾有一大段不分段的狂乱的意识流,还是能够给人很强的对话感觉。

另外一点,想要和读者形成对话,文本必须能够得到读者的信任,必须有很强的真实感。其实在读这本小说之前,我没有对它抱有很高的期待,因为我认为语言也好,故事情节也好,还是可以提出一些苛责,对于年轻人来说,吸引力也不那么大,但是在我读完之后,这部小说给我很强的触动,正是因为其中的人文性。在我阅读一些当下青年写作的时候,他们往往有很高的文学性,但是我可能读个两段就不想再读下去,因为他们缺少那种生活中的粗粝感,可能我就不能信任这个作者能不能提供给我一些真实生活的感受。所以我在读这本小说的时候,特别期待里面儿子王快乐和尼尼他们自己的心声是什么,我认为这应该是我们这些年轻写作者应该做的事情。这是这本书和王十月老师对我的一些激励,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