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袁:我不由我
几年前,我还住在老房子里,老房子在一个比较繁华的老街,十分不宜居,附近没有一条适合散步的路,而我是个喜欢散步的人。于是天气好的日子,我就劳师远征去燕鸣岛。燕鸣岛不是岛,是一个公园,不知为什么叫岛。可能和它临湖有关,它南边有一个几乎称得上浩渺的青山湖呢。
应该是四月上旬的某天下午,我记得清楚,因为去燕鸣岛那条路两边的樱花盛开了,是八重樱。这种樱的花瓣特别多,风吹来,地上一地粉红,树上也一树粉红,那种富足和美好,是会让人忘记和原谅这世间的肮脏和丑陋的。就在那样的风景里,有一男一女相向而来,各自牵了一只狗。是什么狗我已经不记得了,我那时对狗的品种也不太懂,只记得是一大一小、一白一黑。接下来发生的故事,就有点像韦庄的《思帝乡》了——
春日游,杏花吹满头。陌上谁家年少,足风流。
妾拟将身嫁与,一生休。纵被无情弃,不能羞。
只不过花不是杏花,而是樱花,爱情的主人公也不是那一男一女,而是两只狗。两只狗见面那个亲,是那种不知道如何是好的亲法,你嗅我我嗅你,你舔我我舔你,你扑我我扑你,那种热烈的程度,一点也不亚于诗里的那个妾,完全是投身于一场伟大爱情的样子。两个狗主人估计不只一次在这条路上相遇过,但他们似乎不打算把这种马路上的点头之交发展成更深刻的情谊,所以在尴尬地站了一小会儿之后,就开始各自拉扯自己的狗。两只狗奋力挣扎,一次又一次地双向奔赴,但始终够不着对方,最后被主人拉着、扯着,恋恋不舍,一步三回头地走了。
我在不远处看得怔然,那感觉犹如看一幕爱情悲剧。生而为狗,原来是如此悲哀和残酷的事情。之前我从来没有想过这个问题。一个人如果喜欢上了另一个人,总能想方设法相见的,可以冲破礼教,像《西厢记》里的莺莺和张生;可以违背家族,像《罗密欧与朱丽叶》里的罗密欧与朱丽叶;可以私奔,像《安娜·卡列尼娜》里的安娜与渥伦斯基。不管结局如何,反正拼死都要好上一回或一生的。但一只狗如果喜欢上了另一只狗,就算喜欢得不得了,也奈何不了两条狗绳。绳子牵狗,在人类看来,是理所当然,是文明,尤其是婀娜女人牵了一只狗在樱花下走,几乎是美了。但如果从狗的角度看呢?要知道,狗也是长了眼睛的,水灵灵的大眼睛呢。
那两只狗是我写《马蒂斯去哪儿了》的动机之一。
另一个动机是我们中文系的榧木教授。榧木教授风度翩翩,为人洒脱。夫人也是我们学校化学系的教授,学问好、性情好,两人是学校有名的神仙眷侣。他们有一个女儿,也很有出息,读的是北京一所学校的金融专业,后来又去德国留学,再后来回北京工作,在一家德国金融公司当亚太地区副总监,年薪几百万。再后来呢,榧木退休,夫人去世,女儿的公司因为疫情原因搬去了新加坡,榧木被女儿带去了新加坡。据夏教授说——夏教授是榧木教授的棋友,两人偶尔会通个电话——榧木想回来,说新加坡太小了,待在那种破地方,连读李白的诗都没有感觉了,他在那儿既没有棋友,也没有了李白的诗,有什么意思呢?但不管他怎么要求,女儿就是不让他回来。他甚至以死相要挟都没用,倒不是榧木的女儿不人道,而是榧木的身体已经不可能独居了。
还有什么比“我不由我”更残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