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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朋友者义为先——读小说《生死一诺》和《匕首洋枪》有感
来源:《青年文学》 | 解玺璋  2025年06月10日09:34

林遥的小说《生死一诺》与魏市宁的小说《匕首洋枪》都把故事发生的时空安排在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的北京/北平,都以北京/北平的市井传奇和民间掌故撑起自己的叙事骨架,多姿多彩的民俗风情、都门旧事,构成了小说丰满的血肉,而两位作者刻意标榜的小说主人公念念不忘的“义”字,则为各自的作品注入了一种精气神。

林遥小说的题目“生死一诺”已经揭示了作品的价值取向,他要写的就是这个被人千古传颂的“义”字。“季布无二诺,侯嬴重一言,人生感意气,功名谁复论”,季布、侯嬴都是秦汉时期著名的义士,“一诺千金”的故事就来自季布,说的就是做人要讲信义、重然诺。孟子讲“五伦”,也说“朋友有信”。小说中的宋寒山,就是当今季布、侯嬴之流的义士。他是北京八大杠房之一的信勤杠房的掌柜,还是京城形意门的大师哥。他的这个身份,如他所言:“这义气二字,无论如何是要守的。”小说开始写宋寒山为敦贝勒发丧,就是要报当年贝勒爷的三十块大洋之恩,兑现自己的承诺,同时也为后面周之南教授的身后事做了铺垫。

小说的立意自然是在周教授这边,贝勒爷不过是个幌子。而宋寒山与周之南,这一新一旧,一个武林人,一个革命党,二者之间的关系构成了一种叙事上的张力。说起来,他们坚守的东西并不完全一样。宋寒山推崇的“义”的价值,在周之南那里恐怕是要打折扣的。不是说他不能认同,而是说这种认同是有条件的。所以他才一面称赞宋寒山“义所当为,虽死不避”,是“有古仁人之风”,一面又委婉地启发他思考,为什么敦贝勒老无所依,产业也没有保住。如果考虑到周之南革命党和北大教授的身份,我们就该相信,他是在给宋寒山做革命的启蒙。宋寒山受到多大触动,又理解了多少,我们不得而知,但他对于周先生的理解,显然还是基于旧时代的伦理。窃以为,作者的这种安排或有深意存焉。自清末以来,中国传统纲常伦理的合理性就不断受到质疑,民国肇造,标榜共和、民主,孔教、伦常遂遭受进一步打击,随着五四新文化运动兴起,打倒孔家店,推崇德、赛二先生,三纲五常更被知识界弃如敝屣。周先生虽然表示“我虽读了些外国人的书,但我是中国人啊,正所谓,革天命而非不做中国人”,但他这个中国人恐怕已是“新中国人”。不过,虽然“新中国人”众声喧哗,却并未撼动根深蒂固的民初社会,实际上,“新学”对底层社会的影响十分有限。这倒真应了“礼失而求诸野”这句话,周先生的身后事还不是靠了宋寒山们“生死一诺”的这个“义”字。

魏市宁的《匕首洋枪》最终也落实到了这个“义”字。作者很会讲故事,用了市井传奇的手法,写得扑朔迷离,神乎其神。故事的主角是一把匕首,身世来历自非一般,乃当年刺杀秦始皇的荆轲用过的物件,两千多年后流落到了北平,于是引出一干神奇人物,演出了一幕好戏。作者深谙小说“无奇不传”之奥妙,故叙事紧扣一“奇”字,首先出场的即一“奇人”,开武馆,授徒习武,号称北平南城一景,却在比武时死于非命。随后接连发生三起命案,死者均为武林中人,而且都是被洋枪毙命,而非死于功夫。直到第五位险遭毒手前,幸有“奇人”出手,一枪将凶手了结。此人姓金名慕,是位记者。记者玩洋枪,亦算得一奇。这是作者用力塑造的一个人物。他不同于林遥小说中的宋寒山,而是表现得更低调,更隐晦,更含蓄。他已经看出这把匕首在整个故事中的关键地位,但当他面对秦琏、周门客、汪汉,乃至胡冀北即徐凌的时候,都表现得极有分寸,不温不火,不急不躁。他或许已经清楚这些人各自的诉求,但他并不说破,只是按照自己的方式介入其中。这种写法强化了小说的传奇色彩和神奇性,故事由此渐入佳境,悬念迭起,其中的意味也渐渐地显露出来。这其实是一个很常见的故事,决不能让老祖宗留下的玩意儿让日本人拿去,哪怕搭上自己的性命。这件事发生在日本人占领北平之前夜,表现了这些底层民众对民族大义的认知和坚守。

这两篇作品虽然表现手法不同,叙事角度不同,但都不离一个“义”字。宋寒山讲信义,重然诺,言而有信,决不食言,这不仅是武林的最高信仰,也是中国传统纲常伦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孟子讲“五常”,其中就讲到“朋友有信”,这个“信”就是信义、诚信。至于《匕首洋枪》所要表现的则是一种“道义”,或曰“民族大义”,他不是个人对个人的,而是关系到民族的情感和信念,而非私人恩怨。所以,从金慕到秦琏,他们虽然出身不同,性情不同,行为方式亦不同,但目的都是一个,即不能让古物落在日本人的手里。而这部作品的好处,恰恰又在于没有把这点意思表达得很直白,而是完全包裹在一个扑朔迷离的故事中了,这是作者的高明之处。

这两篇小说还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即都把故都市井文化作为叙事背景,依托丰厚的文化内涵推进和展开故事情节。《匕首洋枪》的做法是融故都市井文化于叙事之中,故事就发生在纵横交错的胡同里,活跃于其中的人物,无论文人、武人,新人、旧人,玩枪的、练武的,乃至绅士、地痞,都生活在这种文化氛围之中,是故都文化滋养出来的。因而,小说自然带有浓郁的故都市井文化的韵味,作为北京人,读起来会有一种亲切感,如见故人一般。林遥的《生死一诺》是另一种写法,在他笔下,故都市井文化本身就是情节叙事的一部分,故事借助于文化而展开、推进。比如他写到敦贝勒的丧礼,极尽排场之讲究,都一一呈现于作者笔下,从仪式、装裹、执事,乃至杠夫的穿着、用具和行走方式,都依照《大清会典》的老例,从而真切展现了前清贵族丧礼的无限风光。而作者在此颇费笔墨又并非猎奇或炫耀,他的初衷还是希望以此来表现宋寒山对敦贝勒“生死一诺”的庄重和诚意。

林遥所拥有的故都文化和武学知识足以支持他完成这种叙事。他多年研究武学、武林、武侠,颇有心得,讲起来自然如数家珍,面面俱到。书中多次写到宋寒山的武功以及他与别人切磋武艺的情形,都写得栩栩如生,形象生动。比如他写宋寒山与周之南推手,又称“揉手”,就非外行所能道:“推手则是套路向散手的过渡,重点检验武者站桩、听劲、摸劲、步法、发力等各项基本功的扎实与否。高明的推手步法灵活,手法多变,身法潇洒,务求在动作极小的境况下发劲干脆,从而才能控制对手的节奏,进而破坏其重心,打起来才无遮无拦,随心所欲。”宋、周二人推手,周的功夫不及宋,故当宋发现周身体“失去重心”时,便“急忙收式”,怕的是因此伤到周,而且称赞他“身手长进快”“就差挂帘子了”,“挂帘子”即武林内部术语,意谓得过真传。作者这样表现宋寒山,便以细致入微的手法写出了宋寒山对周之南的崇敬和钦佩。接下来他们探讨形意拳的文化内涵,则给了周之南发挥的空间,也体现了作者对武学造诣之深。小说中多次写到宋寒山与人交手,如孟逝川、童翎、黄来锦等,不同的人,身份、情境不同,打法也不同。特别是最后与黄来锦一搏,后者偷袭暗算,被宋寒山巧妙化解,最终以一招“龙形”重拳,将黄毙命,写得干净利落,快刀斩乱麻,足见作者在武学方面的功夫,为小说增色不少。

小说千变万化,各有巧妙不同。《匕首洋枪》和《生死一诺》同写故都北京/北平,由于作者的文化差异,则表现得各有千秋,但都写出了昔日北京/北平的神韵和滋味,令人十分欣慰,爱不释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