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哲学思维方式看中国传统美学的特点
摘要:中国美学以中国哲学为基础,中国哲学在思维方式上与西方哲学的不同,是形成中国美学思想特点的根本原因之一。中国哲学在思维方式上的显著特点是以直接认知作为思维出发点、注重人生论以及长于辩证思维,这些特点对中国美学思想的发展产生了直接影响,使中国传统美学在长期发展中形成了注重艺术研究与审美经验研究相结合、强调美与善相统一、重视文与质相依存、崇尚天人合一中和之美、强调情与理相交融等突出特点。只有从中国哲学思维方式的特点出发探寻中国传统美学的特点,才能深入阐明中国传统美学特点形成的思想根源,从而揭示出中西美学在思想体系和理论建构上的根本区别。
关键词:思维方式 审美经验 美善统一 文质结合 中和之美
中国传统美学是在中国传统哲学的基础上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先秦时期诸子的美学思想都包括在他们的哲学著作中,是其哲学思想的展开和延伸。中国哲学思想以儒家和道家为代表,与此相应,中国美学思想也以儒家和道家为代表。佛教传入中国后对美学和艺术发展也产生了重要作用。历代众多的美学和文艺理论作品包括文论、诗论、乐论、画论、书论等,也都直接或间接受到儒家、道家、佛学思想的影响,以儒、道、释哲学为基础,许多美学概念、范畴也都是从哲学中转化过来的。中国哲学和西方哲学在思维方式上有很大区别。这种思维方式上的不同,必然对中西美学思想的形成和发展产生直接影响,也是中国传统美学具有不同于西方美学的特点的根本原因之一。季羡林说:“东西文艺理论之差异,其原因不仅由于语言文字的不同,而根本是由于基本思维方式的不同。只有在这个最根本的基础上来探讨中西文论之差别,才能真正搔到痒处,不致作皮相之论。”从哲学思维方式的角度考察和分析中国传统美学的特点,才能深入阐明中国传统美学特点形成的思想根源,从根本上揭示中西美学在思想体系和理论建构上的区别,加深我们对中国传统美学理论特色的认识和理解,这对推进传统美学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促进中国特色美学理论体系和话语体系建设是很有意义的。
一
中西哲学在思维方式上最显著的区别,是思维的出发点不同。冯友兰说,西方哲学家“以从假设得到的概念作为思维的出发点”,而中国哲学家则“把直接认知的东西看为哲学思维的出发点”。有的西方哲学家将前者称为“不证自明的公设的概念”,后者称为“直觉的概念”,认为正是从这两种不同概念出发显示出中西哲学在方法论上的不同特点。西方哲学的主要奠基者柏拉图的哲学以理念论为核心,理念论认为理念是脱离感性事物而独立存在的精神实体,是世界的本源,感性世界是不真实的,理念世界才是真实的,由此出发构建出客观唯心主义哲学体系。理念就是一种脱离感性世界而不证自明的假设的先验的概念。柏拉图哲学的方法论对西方哲学的发展产生了长期的极其重要的影响。孔子的哲学以仁学为核心,仁的基本含义是爱人和推己及人,孔子以仁为人生理想和做人的准则,被儒家称为天下之大道,由此出发构建了系统的人生论哲学。仁不是不证自明的假设的概念,是从可感知的生活实践中悟得的思想和哲理。孔子哲学的方法论对中国哲学的发展同样产生了长期的极其重要的影响。新儒家代表人物唐君毅对中西哲学与文化之差异有精深研究,他认为西方哲学和文化的突出特点之一是重理智的理性活动与概念分析,而中国哲学和文化则“抽象的分析概念之理性活动不著”,这正是中西哲学和文化在思维方式上的根本差别。中国哲学和文化一般缺乏严格的推理形式和抽象的理论探索,更倾向于从感知经验的直接把握中去追求某种非逻辑推理所能获得的领悟或真理。中国传统哲学视“体认”为根本方法,墨子讲验行,老子讲体道,荀子讲体物或穷物,都和体认的方法相关。体认是从生活实践出发,在反省自己的身心经验中切己体察,以获得一种了悟。这就是一种从直接认知的东西出发的思维方法。从直接认知出发,不是不要理性思考,而是要将理性思考建立在直接认知的来源和基础之上,不是脱离直接认知去进行纯概念的逻辑推演和论证。正如张岱年所说:“中国哲学只重生活上的实证,或内心之神秘的冥证,而不注重逻辑的论证。”这也说明中国哲学在方法论上的特点。
中西哲学思维方式在思维出发点上的区别对中西美学产生了直接影响。西方美学在思维方式上主要是从既定的假设的概念出发,长于通过抽象推理和理性思辨来探讨美的本质。柏拉图从理念论出发探讨美的本质,围绕什么是美的问题,论证美本身在美的理念,美即理念。黑格尔也是从绝对精神或绝对理念论出发,提出美的定义,论证美是理念的感性显现,是理念和形象、概念和实在的协调统一。这种从假设概念出发对美的本质进行逻辑推理和抽象思辨的方法在中国古代美学中鲜有见到。在先秦孔子、老子、孟子、庄子等哲学家的著作中,虽然多处论到美,但都是从直接认知出发,涉及美与真、美与善、美与丑、美与自然的关系等,即使直接论及美是什么也不脱离经验认识,如孟子的“充实之谓美”等,并没有从概念出发进行抽象思辨和运用逻辑推演来回答美是什么的问题,也没有形成西方美学那样的系统的抽象的美的本质理论。由于从认知经验出发去探讨美学问题,对于可直接认知的审美经验、艺术创作和艺术欣赏等反而论述得更多也更具体。至于后来更多的诗论、文论、乐论、画论、书论、戏曲论、小说论等,则更是将艺术创作、艺术鉴赏、艺术评价作为主要研究内容,对于其中审美经验、审美心理、审美评价的论述不仅数量众多,而且内容十分丰富。如果和西方美学从整体上作一个比较,可以看到中国传统美学似乎不像西方美学那样,将从理性思辨上去探讨美的本质问题放在突出地位,而是从审美活动和艺术创作、艺术鉴赏的认知经验出发,将艺术创作和艺术鉴赏、审美经验和审美心理的性质、特点和规律作为考察和研究的重点。这应该是中西美学在理论建构上的一个重要区别。
由于中国传统美学是从直接认知经验出发形成对于审美和艺术的理解和认识,所以特别强调艺术和审美经验两者的统一,结合审美经验研究艺术和结合艺术研究审美经验,是传统美学的一大特点。一方面,审美经验主要发生在艺术创造和欣赏之中,审美经验的特性在艺术中表现得最充分;另一方面,艺术是艺术家审美经验物态化的产物,脱离艺术创造和欣赏的审美经验无法充分说明艺术的本质和特点,只有将两者统一起来,才能全面、深刻地理解审美和艺术的本质和特点。西方美学中一些有代表性的艺术理论,或者从艺术与现实存在的关系入手,主要从主客分立的认识论角度寻找艺术的本质和特点,如亚里士多德的艺术是模仿现实说;或者从某种假设的概念出发,通过抽象思辨去推论出艺术的本质和特点,如黑格尔的艺术是理念的形象显现说,这两种方式虽然也都结合着审美经验,并且在美学史上产生了很大影响,但是它与中国美学主要从审美经验出发研究艺术本质和特点的范式,还是有很大区别的。中国传统美学既不是单纯从认识论出发把握艺术的本质和特点,也不是从假设概念出发对艺术的本质和特点进行抽象思辨,而是主要通过主客交融一体的审美经验去探索和论述艺术的性质和特点。如陆机《文赋》论灵感、情感、想象在艺术创作中的作用和特点,提出 “应感”说、“缘情”说、“心游”说;刘勰《文心雕龙》论文艺创作中联想、想象、情感、理性的作用和特点,提出“神思”说、“情物融会”说、“情理交融”说;严羽《沧浪诗话》论诗歌创作中情感、趣味、直觉的作用和特点,提出 “兴趣”说、“妙悟”说;等等,都是从审美心理的构成和特点以及艺术思维的特殊方式,来理解和说明文艺的本质和特点以及创作的规律,内容十分丰富和深刻。其中,陆机的“诗缘情而绮靡”之说,刘勰的“情动而言形,理发而文见”之说,可以说代表了中国美学立足审美经验对诗和文学的本质特点认识的新水平。在中国美学史上为数众多的文学艺术论著中,包括着大量关于审美经验和审美心理活动的论述,内容涉及审美经验的生成、审美经验的心理结构、审美经验的心理特点、审美经验的普遍性和差异性、审美情趣的形成、艺术创作和欣赏的审美经验的联系和区别,等等,形成了审美感兴说、审美虚静说、审美愉悦说、审美妙悟说、审美兴趣说、审美意象说、神与物游说、情景交融说、情志一体说、情理交至说、虚实互生说、审美化育说等理论学说,构成了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审美经验的理论体系和话语体系,从而多方面、多角度、全方位深入地揭示出艺术和审美的本质、特点以及艺术创作的特殊规律。
中西哲学思维出发点不同,表达思想的方式也不同。上面提到有的西方哲学家认为中西哲学是以两种不同的概念作为思维出发点的。西方哲学以来自假设的概念作为思维的出发点,“假设得出的概念,它的完整意义是根据一个假设,用演绎法推演出来”,这种概念在表达上具有明确性,含义明晰。中国哲学以来自直觉的概念作为思维的出发点,“来自直觉的概念指向某个事物,它的完整的意义可以立即从某个事物领会到”,这种概念在表达上是提示性的,含义虽不明晰却非常丰富。冯友兰说,中国哲学的语言“是提示性的而并不明晰”,“它不明晰,因为它不代表用理性演绎得出的概念。哲学家只是告诉人们,他看见了什么。因此,他所述说的内容非常丰富,而使用的语言却很简短。”张岱年也说,中国哲学“重了悟而不重论证”,哲学家往往直接将经验中所悟所得写出,而不作逻辑论证。这种表达思想的方式对中国美学概念和话语的形成和建构产生了直接影响。中国传统美学的许多基本概念和范畴都具有提示性而并不明确的特点。这些概念和范畴虽然缺乏西方美学由逻辑推演出的概念那样的明晰性,却能通过其提示性指向概念所包含的非常丰富的内容和颇为深奥的涵义。如“气韵”作为中国美学的一个重要概念和范畴,其提示性指向多重含义,既指人物精神风貌栩栩如生的表现,也指作家的个性、气质、才情所形成的一种高拔脱俗的审美趣味和审美境界,还指超越象外、具有韵外之致的艺术意境和艺术风格,在广泛的意义上,它也指艺术作品的内在生命力和富有生命活力的审美感染力量。自南朝谢赫《画品》提出“气韵生动”以来,上述多重含义在历代中国美学家和艺术理论家对气韵的论述中都有体现。由于气韵这一概念多方面触及艺术思维的特点,对完美的艺术形象提出了更高要求,所以成为中国艺术的最高审美准则。可以说,中国传统美学概念和话语富于提示性、隐含性、多义性、散发性的特点,使其在揭示艺术和审美的特点及其精微奥妙上发挥着不同于西方美学的特殊作用。
二
中国哲学重人生论而不重知识论。这也是中国哲学思维方式的一种表现。唐君毅说:“西方言哲学者,必先逻辑、知识论,再及形上学、本体论,而终于人生哲学伦理、政治。而中国古代学术之发展,适反其道而行,乃由政治、伦理以及人生之道。”按照中国哲学传统,哲学的主要任务不是增进人对客观实际的知识,而是提高人的心灵体验和实现人生的更高价值。正如有的哲学家所说,西方哲学重在求事理之道,中国哲学重在求人生之理。儒家和道家都把内圣外王作为讨论的主题,内圣就是要致力于内心的修养,外王就是要担当社会责任,这是人生论问题,不是知识论问题。张岱年指出,人生论是中国哲学之中心部分,中国哲学家所思所议,三分之二都是人生问题。孔子之所以在中国哲学史上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乃是因为他是第一个系统提出完整人生论的哲学家。孔子的仁学固然是地道的人生论,老子道的范畴也和人生问题密切相关。《老子》说:“万物莫不尊道而贵德。”冯友兰解释说, 道是万物的由来,德则是万物本性的依据。在万物中的道就是德,德的含义是能力或品德,它可以解释为万物本有的品质,也可以解释为人伦关系中的德行。儒家和道家都有各自的人生理想和生活准则。中国哲学不像西方哲学那样明确区分宇宙论和人生论,而是宇宙论和人生论混为一体,关于宇宙的根本原理,也即是关于人生的根本原理。中国哲学可以说是富有哲理的人生体味和生命体验。
中国美学和中国哲学的人生论具有直接联系。中国哲学家和美学家探讨美学问题几乎都是从人生论出发的,着眼于人的心灵提升和人性培养,包含着深含哲理的人生体味和享受。孔子的审美观和艺术观是以仁学为基础的,在他看来,审美和艺术是引导人们爱好和乐于实行仁的有力手段和最佳途径。他说:“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就是说,要成为一个完满的人首先要立志于道,其次要遵循于德,再次要归依于仁,最后还要涉猎包括艺术和审美活动的各种艺事。道、德、仁都属于人生理想和道德伦理,艺指六艺,包括艺术和审美活动,这两者是统一的。孔子还说:“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这里将诗、乐与礼并立,融合为一体,认为通过学习欣赏诗、乐的审美活动,人在感性愉悦中接受礼和仁,才能成为道德上完美的仁人君子。
儒家以仁为最高的人生境界,这种人生境界和审美境界是统一的。正因为如此,所以中国传统美学特别注重审美境界的构建。唐君毅把境界称为“心灵境界”,所谓审美境界即审美心境,既指由审美心理条件、心理状态、心理特点等所构成的审美心理活动;又指由审美观念、审美理想、审美趣味等构成的审美内心世界。这两个方面是互相联系和统一的,审美心理活动总是浸透着审美观念、审美理想、审美趣味等;审美内心世界也必须由具体的审美心理活动来体现。审美心境或审美境界既是一种精神享受,也是一种精神升华,标志着人的审美内心世界所达到的水平和所体现的价值,因而在人的精神世界的形成和心性修养的培养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孟子所谓 “充实之谓美”就是指完满地体现了仁义等道德原则而得到一种高尚享受的精神境界,通过审美境界的构建通向仁和道的人生境界,是中国传统美学的追求。
西方美学史上一个引人瞩目的现象是,为艺术而艺术的思潮和理论占有重要地位。西方古希腊和启蒙时代的许多美学家都是非常重视文艺的社会价值和思想道德感染作用的。但是,后来康德提出“审美判断是不带任何利害的愉快”,否认审美与任何社会功利内容和目的相关,尽管康德美学充满矛盾,后来也提出了“美是德性的象征”,但他的审美无利害理论却对西方美学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并成为为艺术而艺术主张的理论基础。戈蒂耶宣称“只有毫无用处的东西才是真正美的”,克罗齐断定“就艺术之为艺术而言,寻求艺术的目的是可笑的”,等等,都是力主审美和艺术摆脱现实人生,排斥审美和艺术的社会功利和道德作用,并对西方美学和艺术发展产生了很大影响。反观中国传统美学,类似西方美学这种纯艺术的理论和思潮却没有地位。中国传统美学也充分肯定审美心理和愉悦具有排除个人欲念、超越实用功利的特点,却不否认审美和艺术与社会功利性更为广泛和深刻的联系,不否认审美和艺术对于陶冶人的性情和心灵的社会功利价值。强调美与善的统一,强调审美和艺术的社会价值和社会作用,以及主张审美和艺术对现实人生的影响,一直是中国传统美学思想发展的主流,也是中国传统美学最鲜明的特点。尽管在先秦美学中,儒家、墨家、道家对美与善的关系存在不同看法,但主张美与善的统一却是儒家美学思想一以贯之的观点。孔子全面论述了美与善的关系,既看到美与善的区别,又强调美与善的联系,他称赞《韶》乐“尽美”又“尽善”,就是将美与善的完满统一作为审美理想和标准。孔子的美善统一观对传统美学和文艺理论产生了深远影响。《乐记》说:“乐也者,圣人之所乐也;而可以善民心,其感人深,其移风易俗,故先王著其教焉。”北《诗大序》说:“正得失,动天地,感鬼神,莫近于诗。先王以是经夫妇,成孝敬,厚人伦,美教化,移风俗。”这都是继承了儒家强调美与善统一的观点,强调审美和文艺在伦理道德上的作用,重视审美和艺术的社会意义和价值。中国美学深谙审美和文艺对人的品质和情操的培养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强调文艺和审美对人的情感感染和潜移默化的影响。《文心雕龙》提出“诗者,持也,持人性情”,《颜氏家训》提出文章“陶冶性灵”,黄宗宪提出“诗以言志为体,以感人为用”等,讲的都是文艺的特殊功能,这些逐步形成了中国美学史上关于艺术的审美教化作用的传统。这和中国哲学人生论思想传统是互相结合和统一在一起的。
注重美与真善的统一、审美和文艺与思想道德作用的统一,从文艺创作来说,就是要求优美的艺术形式和深刻的思想内容的统一。西方美学中形式主义、唯美主义有着较大影响,中国传统美学虽然重视艺术形式和形式美,却没有走向形式主义和唯美主义。中国美学和文艺理论向来以文与质、文与道、情与采、情与声的融合和统一作为文艺创作追求的目标。质、道、情,属于文艺作品的思想内容;文、采、声,属于文艺作品的表现形式。孔子的《论语》专门论到文与质的关系,指出:“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虽然孔子说的“文质彬彬”是对于人的修养讲的,却包含内容和形式和谐统一才是完美的普遍含义,成为后来说明文艺的内容和形式相统一关系的基本原则。《淮南子》发展了这一思想,不仅指出文与质、文与情互相依存,“文情理通”才可完美,而且强调两者统一中质是主导文的,“必有其质,乃为之文”。《文心雕龙》总结文艺创作经验,对文与质、情与采的关系作了更为全面、深刻的论述,既指出“文附质”,又指出“质待文”,强调文、质结合,不可偏废;同时又说:“情者文之经,辞者理之纬;经正而后纬成,理定而后辞畅”,认为情、理内容是决定文、辞形式的。文与质关系的另一种表述就是文与道的关系。《文心雕龙》已明确提出“圣因文而明道”,强调文、道结合。韩愈和欧阳修也都论到文与道的关系,强调“文与道俱”,既重视文学的内容,也不忽视文学的形式。总的看来,从先秦到近代,讨论文质、文道、文情两者关系的论述都贯穿着同一个基本思想:坚持文艺的美与真善、艺术形式与思想内容的完美结合和统一,这就为文艺创作和批评确立了正确的原则和标准。
三
长于辩证思维也是中国哲学思维方式的一大特点。在古希腊哲学中讲到辩证法是较多的,到了近代强调事物的分析和对立,哲学中形而上学思维方式比较流行,虽然黑格尔哲学充满了辩证法,但从哲学整体上看形而上学思维方式比较占据优势。中国古代哲学在先秦主要是辩证思维,后来一直发展和延续下来,成为占主导地位的思维方式。辩证思维虽然不是中国哲学所独有的,但中国哲学却是最富于辩证思维的,因而构成中国文化和哲学在思维方式上的鲜明特色。季羡林说:“东方的思维方式、东方文化的特点是综合;西方的思维方式、西方文化的特点是分析……用哲学家的语言说即是西方是一分为二,东方是合二为一。”这从整体上指出了中西哲学思维方式的区别。大体上讲,西方哲学以形而上学思维方式为主,注重分析,着眼于事物的各个部分及其孤立存在,比较强调事物对立面的对立和斗争;中国哲学以辩证思维方式为主,注重综合,着眼于事物整体及普遍联系,比较强调事物对立面的统一与和谐。张岱年指出,中国先秦时代哲学的辩证思维表现为多种形式。孔子讲“辨惑”,老子讲“观复”,庄子讲“反衍”,《易传》讲“通变” ,荀子讲“解蔽”,都具有辩证法的意义。中国哲学的辩证思维方式,主要表现为两种观点,一为总体观点,二为对立统一观点。儒道两家都注重从整体观察事物,重视事物之间的联系。孔子讲“叩其两端”,即考察事物的两个方面,就是强调总体观点。老子、《易传》等都强调事物的对立方面及其相互转化。《易传》讲“一阴一阳之谓道” ,肯定了事物对立统一的普遍规律,老子讲“观复” ,认为“反者道之动”,揭示了事物对立面的相互转化,这些都对中国辩证思维的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
中国哲学的辩证思维方式对中国美学的发展产生了多方面的重大影响,其中最重要的影响就是天人合一与中和之美的美学思想的形成和发展。天人关系是中国传统哲学的总问题,主张天人合一是中国传统哲学占据主导地位的基本观点。儒家和道家对天人合一都有各自的论述。先秦管子提出“人与天调”,《周易》讲“先天而天弗违,后天而奉天时”,“财成天地之道,辅相天地之宜”,都是将天理解为自然,强调人与自然达成调和统一。历代哲学家对天人合一之说有不同解释,宋代张载从唯物主义观点论述“天人合一”“天人一物”,形成对人与自然统一关系的辩证理解。天人合一构成了中国传统美学思想体系的基础。中国哲学将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和人自身的和谐统一视为最高人生理想,同时这也是最高审美理想。天人合一既强调人要顺应自然、遵循自然规律,又肯定人的主观能动作用,使自然符合人的目的。这也是中国传统美学观察、理解和阐明美、审美和艺术的本质规律所遵循的基本原则。传统美学对审美和艺术的见解都是既肯定审美和艺术的自然和客观来源,又肯定审美和艺术创造中人的主观作用,既肯定美、审美和艺术要符合自然规律,又肯定要符合人的目的,从而达到自然与人、客观与主观、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辩证统一。
从辩证思维方式看,天人合一的哲学理念和儒家倡导的中和为本的思想是一致且互相联系的,都是强调对立面的和谐统一。中是儒家哲学的基本观念,有“中行”“中道”“中正”“中庸”“中和”等多种表达。《周易》爻辞中多处提到“中行”,其含义是处理事物恰到好处,不偏不倚,使事物达到平衡统一。这种源于周文化的思想经过孔子及其后学得到进一步发展,重要性也日益加强。《论语》提出“允执其中”,按照孔子及儒家学者的解释,中即是“执其两端用其中”。《中庸》对中和又作了明确解释,说:“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所谓“致中和”,就是使事物各个方面达到平衡、协调,使其和而不同,实现对立多样的和谐统一。中和之美思想具体表现在儒家维护的礼乐传统中,对中国美学思想的形成产生了直接影响。先秦文献记载中已有“乐从和,和从平”的提法,将“中音”“中声”“和平之声”作为音乐美的核心问题,认为音乐之和有助于道德、政治和生理的平和。荀子的《乐论》和《礼记·乐记》发展了这一思想,将乐和礼联系起来,论述了两者既互相区别又互相补充的关系。《乐记》说:“乐者,天地之和也;礼者,天地之序也。和,故百物皆化;序,故群物皆别。”又说:“乐也者,动于内者也;礼也者,动于外者也。乐极和,礼极顺。内和而外顺,则民瞻其颜色而勿与争也。”这都是强调音乐的本质、特征和作用在于和。“和”有调和与平和两义,调和指将多样而差异的情感和音调纳入和谐统一之中,使其和而不同。平和指情感的表达适中而恰到好处,勿过勿不及,即所谓“乐而不淫,哀而不丧”。这种处于最佳状态的多样对立方面的和谐统一,就是儒家理想的中和之美。由于礼乐传统是中国传统美学思想的直接来源,因而它所体现的中和之美在传统美学形成和发展中产生了全面而深刻的影响。不仅传统美学范畴和理论的形成深受中和思想的影响,而且中国传统文艺的内容、形式、类型、风格等也都体现出中和之美的特色,从而使中和之美成为中国传统美学思想体系的核心。
中国传统美学强调审美和艺术中情感与认识和理性相统一,这一突出特点也是和辩证思维紧密联系在一起的。西方美学在古希腊时代对艺术的本质和特点的看法主要是模仿说,强调的是艺术对现实的认识和反映,同时也肯定艺术的情感作用。进入近代以后,对审美和艺术中的情感作用和特点比较重视,而对审美和艺术中认识和理性的作用则较为忽视。在对审美性质和特点的看法上,出现了片面强调情感而排斥认识和理性的观点。如休谟认为“人性”是由理智和情感两个部分组成的,这两个方面分别由不同的学科进行研究。美学的对象不是理智,而是趣味和情感。这就把趣味、情感和理性、认识对立起来了。康德发展了这种看法,提出审美判断不涉及对于对象的认识,只和主体的愉快或不愉快的情感相联系,从而切断了审美中情感和认识的关联。现代西方美学有些派别片面强调审美和艺术中情感、直觉、无意识的决定作用,陷入非理性主义。中国美学不同于西方美学,一以贯之主张审美和艺术中情感与认识和理性是互相交融和统一的。和西方的模仿说不同,中国传统美学主要从情感的表达来看艺术的本质和特点。《乐记》说:“凡音者,生人心者也。情动于中,故形于声;声成文,谓之音。”认为音乐的本质在于表达人心中的情感。《诗大序》根据《乐记》的基本观点,对先秦时期出现的“诗言志”说作了新的解释和发挥:“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这就将志与情统一起来了,认为诗是以情感为本质和特点的,是内在情感通过语言媒介的外在表现。后来《文赋》又提出“诗缘情”,进一步强化了情感在艺术中的作用。同时,传统美学也不是孤立地强调艺术中的情感作用和特点,而是认为艺术中的情感与认识和理性是相互交融的。实际上,《诗大序》中所说诗中表达之“志”,其内涵既指“情”也指“意”。郑玄注“诗言志”说:“诗所以言人之志意也。”所以,志既包括情感,也包括认识和理性。”孔颖达《毛诗正义》说:“在己为情,情动为志,情、志一也。”这就把情志、情理统一起来了。刘勰的《文心雕龙》在总结文艺创作和审美经验的基础上,广泛吸收前人研究成果,更为自觉地认识到文艺创作中情和理、情和志不可分割的关系,明确提出了“情志”这一具有特殊内涵的美学范畴,使二者在理论上成为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情动而言形,理发而文见”“志足而言文,情信而辞巧”,这些论述都是将情理、情志并提,强调两者互相联系、互相渗透。清代叶燮的《原诗》继承和发展了《文心雕龙》的思想,提出诗要“情理交至”,“情必依乎理;情得然后理真”,更深入地揭示了情与理互相交融的审美心理特点。在中国传统美学中,情理交融说、情志一体说、以理导情说,寓理于情说、情理交至说等,不仅深刻揭示了审美和艺术中情感与认识和理性相统一的特点和规律,而且充分体现了中国美学唯物辩证的思维特点,克服了西方美学中的主观性和片面性,特别值得我们加以继承和发扬。
(本文注释内容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