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AI”,版权风险亟须应对
人工智能技术的高速发展为文学创作和生产领域带来了一场革命性的变革。在文学创作领域,利用AI或者人机协作方式进行文学创作(散文、诗歌、小说、评论等),并将生成的作品在文学杂志、期刊、网络新媒体平台公开发表,日益成为一种新的创作模式。无论是专业作家还是文学“素人”,在享受甚至依赖人工智能带来的便捷、高效和全能的同时,不能忽视AI创作带来的伦理及法律风险问题。在“文学+AI”的业态中,创作主体、发表及传播平台等各环节、全链条都需要格外重视版权风险问题,未来,对AI创作法律风险的预判和防控将越来越重要。
AI创作的法律挑战
无论是AI生成还是人机协同生成的作品,其遭遇的法律挑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创作主体的界定。从世界范围看,传统著作权法明确保护自然人的创作成果,权利归属清晰。但如果作品完全由AI生成,因为AI似乎无法被赋予人格化的创作身份,所以AI能否视为独立的创作主体引起了世界法学界的大讨论。目前大多数法律体系认为,AI不具备法律主体资格,因此AI生成的作品可能无法享有著作权。美国版权局认为人类作者身份是版权保护的先决条件。
署名权的界定。AI生成作品和人机共创作品的署名的界定十分复杂和困难。我国著作权法的署名权仅限自然人或法人,AI 作为工具不具备法律人格。但 AI 生成作品在创作过程中又具有一定的自主性,导致难以简单地依据现有法律确定其署名主体。若将 AI 视为署名主体,与现行法律中对主体资格的规定冲突;若不承认,又难以体现 AI 在创作中的作用。
其次,AI 生成作品的过程涉及对大量数据的挖掘、整合与输出,可能涉嫌对相关文本数据的不当获取、复制及利用。对 AI 署名一旦涉及侵权问题,责任界定和承担既复杂又会给作品的传播和使用带来诸多法律风险。
在人机共创过程中,人类和 AI 的创作环节相互融合,难以清晰划分。而随着 AI 技术的不断发展,新的创作模式和技术应用不断涌现,多种创作形式互相融合,使得人机共创作品的形式和内容更加复杂,署名界定也需要不断适应新的技术变化。
侵权责任的界定。AI创作基于大量现有作品,导致生成内容与已有作品高度相似,识别和证明抄袭行为变得非常困难。具体表现在:AI 与人类创作界限难以划清;AI 创作过程涉及软件开发者、数据提供者、平台运营者、用户等多方主体,难以明确侵权方以及各方应承担的责任比例;侵权行为和技术具有极大的隐蔽性,并在生成内容时以一种看似不同的形式呈现出来,权利人很难及时发现;AI 能够快速生成海量内容,要对庞大的平台上的 AI 生成的每一个作品进行版权审查几乎不可能。
这一切都使得侵权内容极容易混入其中,在传播过程中难以被及时拦截和制止;对作品相似性判断也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主观性过强,争议过大。同时,由于表达形式的多样性,如只借鉴了其独特的风格或创意,也难以判断是否构成实质性相似。而创意与表达的界限过于模糊,在判断 AI 创作是否侵权时,很难准确区分创意和表达;最后,合理使用的法律界定模糊,目前的版权法中关于合理使用的规定,是在 AI 技术出现之前制定的,对于 AI 创作的适用性存在争议,难以直接套用。
树立法律保护意识,积极防范化解风险
在这场AI技术与法律的博弈中,可以从不同主体层面采取应对风险的防范措施。从立法层面而言,不断推进法律、部门规章不断完善。现有的部门规章和著作权法等,尚不能完全解决人工智能时代面临的版权困局中的根本性问题。司法实践中越来越多的版权纠纷,人民法院根据各案的具体情况行使自由裁量权,进行了一些有效的探索,但远远不够,无法适应人工智能技术迅猛发展的需要。纵观全球,对人工智能带来的版权纠纷尚未形成高度统一的共识。因此,对AI生成的版权困局的应对任重道远。这一过程必然会伴随着阵痛,但谁能率先适应这种阵痛,谁就能在下个时代占据先机。而“适应”的一大标志,就是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
从文学创作者和发表平台等主体而言,首先能做的就是提升法律意识。创作者应牢牢树立法律保护意识,熟悉并掌握《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和国家对生成式人工智能知识产权保护等的相关规定。著作权法只保护表达,不保护思想。因此,在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的过程中,一定要有别于他人的“表达”,才能有效避免或降低侵权风险。相关文学创作主体也要留好“创新”“探索”等的证据,方便维权。
其次,少体现“利用”AI创作,多体现“探索”AI创作的可能性。独创性非常重要,人对AI的直接“利用”难以体现创新性,因此,文学创作者应该多关注人对AI使用方式的“探索”,这才是AI创作的创新之所在。更多的探索才能体现创新,才可能规避更多的风险。为明确著作权归属,创作者还可以通过合同来细化对AI创作著作权的约定。
再次,文学创作者尽可能办理作品版权登记等证明工作。版权登记的意义在于可作为拥有著作权的初步证明,使用《作品登记证书》作为权利证明,以利于作品、软件的传播和经济价值的实现,以及交易的顺利完成。
最后,在人工智能时代,网络平台、纸质媒体等都面临着更为复杂的版权环境,需要采取多方面的措施来防范版权纠纷。比如完善内部版权管理制度。建立严格的版权审核流程,在内容发布前,对所使用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各种素材的版权归属进行全面审查。要求内容提供者提供版权证明文件,如原创作品的创作底稿、授权书等。建立版权档案,对已使用的素材的版权信息进行详细记录,包括版权所有者、授权范围、授权期限等。获取合法有效的授权、加强员工版权培训、利用技术手段保护版权,及时监测和处理侵权行为等。还应参与版权合作与联盟,共同推动版权保护工作。通过版权集体管理组织,可以更方便地获取作品的授权,支付版权费用,同时也可以借助其力量维护自身的版权权益。未来,也应进一步关注法律法规变化等。
(作者系科幻版权产业联盟发起人,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