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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与实践的双重表达 ——浅议马克思主义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文艺路径
来源:文艺报 | 汪 政  2022年06月20日08:26

对于现代中国来说,马克思主义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既是一个历史命题,也是一个现实命题,更是一个永远处在实践中的面向未来的建设性命题。中国一百年的历史就是马克思主义与中国的具体实际、与中华民族的文化传统不断结合的历史,并且由此走出了从革命到建设到改革的成功之路。

这一历程也真实地反映在中国文艺的发展中。不仅中国共产党人在中国革命的早期就高瞻远瞩地提出了建设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新民主主义文化的目标,而且,以《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为标志,典范地完成了马克思主义美学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理论融合,一直到现在,它依然是指导中国文艺发展的经典文献。党的早期文化工作先行者如陈独秀、李大钊、瞿秋白,包括周扬、冯雪峰、胡风等左翼文艺工作者,在推动马克思主义文艺思想在中国的传播,将马克思主义美学与中国传统文艺观相结合上都做出了实绩,并且在实践上取得了杰出的成就。以左翼文艺、特别是延安文艺为发端,中国的无产阶级文艺结出了丰硕的成果,并且为社会主义文艺事业的发展留下了宝贵的经验。进入社会主义建设与改革开放时代,中国的社会主义文艺在马克思主义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结合上不断深入,取得了丰富的经验,这在党的几代领导人有关文艺的论述中得到了鲜明的体现。

中国现代文艺的发展道路告诉我们,如何将马克思主义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在文艺领域依然要在理论与实践两条道路上进行。马克思主义美学是马克思主义思想的有机组成部分,它以历史唯物主义与辩证唯物主义为基石,以人类艺术实践为思想材料,合理地吸收了美学史与文艺理论史上的重要学说,不但成为马克思主义解释文艺的理论与方法,而且也是马克思主义观察社会现实与人类精神生活的理论与方法。关于艺术与社会生活关系的论述,关于艺术史的阐释,关于物质生产与精神生产不平衡的理论,关于美的规律的理论,关于文艺评论的标准,以及现实主义、悲剧与喜剧、典型等方面的学说,共同构成了马克思主义的美学体系,是无产阶级与社会主义文艺的指导思想。中国文艺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组成部分。在长期的艺术实践中,中国古代艺术家与文艺理论家们对中华美学作出了杰出的贡献,他们的理论根植于中国文化,体现了中国传统文化对人、社会与自然的认识,是中国古代文学艺术的理论阐释与经验总结,在中国漫长的艺术史上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五四以后,中国的文学艺术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在与西方文学艺术的交流与对话中不断革命与革新,经过百年的努力,现在已经成为世界文学艺术的一部分。在这个过程中,如何使中国古代美学与文艺理论现代化,使其能够与现代美学进行有效的对话,对现代文艺的创作与发展发挥应有的作用;如何保持中华美学的特色,构建富于民族特点的美学与文艺理论体系……一直是几代中国美学与文艺理论工作者思索的命题,并为此付出了艰辛的劳动,结出了丰硕的成果。其中,如何以马克思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马克思主义美学与文艺理论为参照,全面认识中华美学的历史发展,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古为今用更是这些工作的重中之重,在包括海外汉学工作者的参与下,中华美学与文艺理论不断得到世界的认可。但是,这项工作还远没有完成,我们的马克思主义美学研究,我们的中华传统美学研究都面临着西方各种美学与文艺理论流派的压力,特别是上世纪80年代以来,大批新的西方美学与文艺理论涌入我国,成为文艺理论研究与评论的主要资源与方法,这种一边倒的现象已经引起了文艺工作者和学界的关注。我们首先要巩固马克思主义美学在文艺领域中的指导地位,进一步发挥中国古代美学与文艺理论的现实有效性,尤其是后者,不能只是学术工作的对象,而是应该成为文艺创作与文艺评论的重要资源。其次就是进一步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对中国古代美学与文艺理论进行系统化的整理,包括概念、体系的现代化与表达上的语文重组,使之融入到以马克思主义美学为核心的中国现代美学与文艺理论体系之中。

当然,对文艺领域而言,艺术实践始终是将马克思主义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主渠道。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进程中,文艺事业是党和人民的重要事业,文艺战线是党和人民的重要战线。当我们的文艺创作有了这样的文化自觉与使命担当,就一定会在表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创作中体现出马克思主义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结合。不管是从唯物主义认识论还是从唯物主义实践论上说,马克思主义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结合都首先是一个社会实践的问题。在解决这个问题上,中国共产党人一直有着高度的自觉,也形成了光荣的传统和宝贵的经验。随着新时代的到来,这种结合的必要性与紧迫性显得更为重要。只有在实践上解决好这两者的结合问题,我们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才会越走越宽广,越走越坚定。所以,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力量,我们的文艺要真实地反映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进程,当我们真实地反映了这一伟大进程时,也就必然会体现出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在实践中回答马克思主义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智慧与创造,在文艺创作中鲜明地体现这一宏大主题。所以,广大文艺工作者首先要有这样的创作自觉,不断提高自己马克思主义的水平,提高自己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修养。如果我们的文艺家缺乏应有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缺乏中华文化传统的修养,就不可能很好地去表现这两者的结合。如果一个文艺家的世界观、人生观与价值观未能统一到马克思主义的立场与观点上来,不认同中国传统文化,或者偏离正确的政治方向,或者采取历史虚无主义态度,或者显示出庸俗、低俗、媚俗的审美趣味,那就更不可能在“相结合”上进行文艺创作。其次,要以马克思主义美学观指导自己的创作,不能颠倒了生活与创作的关系,要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以艺术真实表达生活真实。只要我们聚焦人民的伟大创造,紧随社会与时代前进的步伐,就一定会反映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马克思主义与中华传统文化相结合的历史画面、精彩故事与典型形象。再次,要遵循艺术规律,探索中华美学传统在现代文艺中的新创造、新表现。文艺通过形象反映社会生活,体现社会发展的规律,抒发丰富的思想情感,因此,马克思主义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结合在文艺作品中的反映也必须通过生动的形象等艺术方式,而不能使文艺沦为理论的传声筒。恩格斯对文艺的要求是“较大的思想深度和意识到的历史内容,同莎士比亚剧作的情节的生动性和丰富性的完美融合”。这一标准依然是我们应该遵循的文艺的审美标准。从时间上说,中国文艺有着几千年的文脉,从空间上说,中国文艺形成了具有地方特色与多民族的鲜明个性,我们文艺家们在从事艺术创作时一定要充分发掘这些宝贵的艺术资源,利用好这些传统与个性。要有这样的艺术担当,自觉地在艺术实践中将中国文艺传统发扬光大,以适应现代社会的发展,面向未来,使其在新时代获得创造性的发展,从而推动中国文艺传统的可持续性,不断创造中国文艺的新的传统,为马克思主义文艺、为世界文艺作出我们的贡献。

(作者系江苏省文艺评论家协会主席;本文为作者在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中国文联文艺评论中心主办的“马克思主义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文艺路径”主席论坛上的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