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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岗:“故乡”的百年变迁 ——读鲁迅、丰子恺、薛忆沩同名作《故乡》
来源:《小说评论》 | 林岗  2021年07月24日07:42

每个人都有故乡,可故乡对中国人别有一层情感,于是故乡也成了中国文学的基本母题之一。从《诗经采薇》开始,历代骚人墨客就写之不倦,代有佳句名篇。游子倦客登临望月,每每涌起无限乡愁,人生羁旅的困境与温馨的故乡恰好反差对照。故乡是美好、静谧、安宁的想象化身,此刻再好也比不过故乡。有意思的是现代小说、散文与诗不同,提供了另一幅关于故乡的想象图景。题材虽然写故乡,但却跳脱出我们在诗词里常见的乡愁抒情的模式,转而提供了更为广阔的人生经验,也折射出中国社会这超过百年的变迁。笔者想讨论百年来三篇同名作,鲁迅的《故乡》,丰子恺不长的散文《故乡》,还有薛忆沩新鲜出炉的小说《故乡》(载《作家》杂志2021年第6期)。故乡从古代诗词的意象扩展为小说散文的题材,这有古今延续的地方,但随着从意象到题材的扩展,它又可以容纳作者更深入的观察和思考,不单纯局限在乡愁,或者说乡愁不是他们写的重点,从而另开一写作的境界。鲁迅的《故乡》写于1921年,丰子恺的《故乡》写于1935年,薛忆沩的《故乡》写于2021年。这三个时间点都非常有意思,蕴含了不同的时代内容,从一个侧面折射了中国社会变迁中人的心灵感受的变化。

1921年新文学刚站稳脚跟成为文坛的新趋势,但这多半仰赖鲁迅一人之力。茅盾回忆说,“民国十年(1921)一月,《小说月报》也革新了,特设‘创作’一栏,‘以俟佳篇’;然而那时候作者不过十数人,《小说月报》每期所登的创作,连散文在内,亦不过六七篇,少则仅得三四篇。而且那时候有作品发表的作家亦不过冰心、叶绍钧、落华生、王统照等五六人。”(见茅盾《现代小说导论》)可以说,新文学新张不久,不仅提供给读者的作品有限。若说到作品站得住脚,笔法成熟,还是仅凭鲁迅一人支撑。这时候鲁迅发表《故乡》,不仅题材别开生面,尤其是眼界,更有独识,开创乡土题材的先河。鲁迅讲的故事一洗古代诗词乡愁的旧套,正视眼前故乡被贫穷、混乱和破坏折磨得奄奄一息的真实境况。“我”回到相隔二千里,别了二十年的故乡,“从蓬隙向外一望,苍黄的天底下,远近横着几个萧索的荒村,没有一些活气。我的心禁不住悲凉起来了。”待到看见来访的儿时玩伴闰土,竟然“头上是一顶破毡帽,身上只一件极薄的棉衣,浑身瑟索着;手里提着一个纸包盒一只长烟管”,终于迟疑叫了一声“老爷”而令“我”打起“寒噤”来。一个儿时天真活泼的玩伴被岁月折磨成了不折不扣的老汉。现实的故乡是没有什么留恋价值的。当然故乡也有美好,这美好不在眼前,不在现实,故乡的美好只存于回忆之中。鲁迅用动情的笔墨回忆起“我”儿时脑中那幅“神异的图画”:“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这幅“神异图画”的重点自然不是二十年前故乡的生机勃勃,而是人间的温情、生命的勃发和勇敢,但令人震惊的却是时光在消蚀着这一切美好。古代诗人所不满意的是身处他乡的眼前处境,他们总能发现美好的故乡寄托着未来的希望。对古代诗人来说,故乡不但是美好的,这美好更是实实在在的。乡愁思绪正是在故乡美好和他乡坎坷际遇的对比中升华起来的。鲁迅摆脱了这一千年套路,他的笔下依然有美好,这美好却早已迁移到不复实在的“神异的图画”中了,眼前的却是破落衰败的故乡。于是对鲁迅来说,就发生了人生最终归宿何处的问题。这是鲁迅第一次问出了现代性的问题。他在小说结尾写下了那段著名的话,隐喻着现代人生:——“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正是由于这种意识,鲁迅的《故乡》是由回故乡始,离故乡终的。

1935年丰子恺写了《故乡》,这是一篇议论性的散文。他也许是在鲁迅之后第二个意识到中国乡村的变迁必让人从乡愁的牧歌中走出来的第二位作家。他对故乡的认知和当时的其他作家如写《边城》的沈从文、写《果园城记》的师陀都不一样。后者写出了略带哀伤的乡村牧歌,而丰子恺则直接戳穿牧歌的旧梦。他从古人以在故乡饮酒赏月为人生一大快事开始,认为现代人与此不同了,“即使也不乏喜欢对花邀月饮酒的人,但不一定要在故乡的家里。不但如此,他们在故乡的家里对花邀月饮酒反而不畅快,因为乡村大都破产了。他们必须离家到大都会里去,对人为的花,邀人造的月,饮舶来的洋酒,方得其所哉。”为什么会发生这个古今的变迁呢?丰子恺的回答与唯物史观不谋而合。他认为,“到了现今的工商业时代,人都离去了破产的乡村而到大都会里去找生活,就无暇纪念他们的故乡。他们的子孙生在这个大都会里,长大后又转到别个大都会里去找生活,就在别个大都会里住家。在他们就只有生活的地方,而无所谓故乡。”城市天生就是一个造就不出故乡意义的地方,那里只供人们活着,不供人们对月怀愁。丰子恺推测,故乡即使将来不为人所忘却,含义也要有所改变。故乡失去古代诗词里充满乡愁的意味,“仅存‘乡村破产’的‘乡’字的意义”。丰子恺不祥的预言在今天仿佛已经实现了,证据就是从前填表都有籍贯一栏,如今籍贯不出现了,换作了出生地。籍贯的含义近乎故乡,而出生地就是“仅存的‘乡’字的意义”。丰子恺写作《故乡》的年代,刚好就是全面抗战爆发前所谓“黄金十年”的民国发展期。这十年经济成长快速,人口往城市集中,都市圈不断扩大,而这发展的另一面同时也是“乡村的破产”。丰子恺敏锐地观察到社会变迁一定导致文艺变迁,两者虽然不是同步,但历代作家写之不倦的乡村牧歌,终有偃旗息鼓的一天。

时间又来到2021年,这是鲁迅写《故乡》整整百年之后,丰子恺《故乡》发表后八十六年,小说家薛忆沩为读者奉上一篇同名作《故乡》。如果说鲁迅的《故乡》敲醒了千年的乡愁旧梦,而丰子恺的《故乡》预告了乡愁牧歌的无以为继,那薛忆沩的《故乡》则向读者展示了一幅全球化浪潮冲击下乡愁无处容身的图景。鲁迅和丰子恺都敏锐地观察到了乡村破落与它对人的心灵冲击,但乡村破落只是全球化浪潮里的一个环节一种反应,也许为题材和篇幅所限,那时更多由全球化而来的社会剧变并没有进入他们的文字。实际上,19世纪20年代,作为序幕的“五四”启蒙刚刚落下帷幕,它召唤的挽救垂危国家命运的救亡大剧正好整装待发登上了社会舞台。一百年来中国经历了全球史上广度和深度都是其他国家在相当时段内无法比拟的剧烈变化。这个百年的初三十年它表现为列强入侵、乡村破产以及政治和社会革命此起彼伏,接着的三十年它表现为获得国家和民族独立之后的初步建设和政治动荡前后相继的不稳定状态。经过十一届三中全会调整国家航向,经济建设和科技进步在此后四十年以世人无法预料的速度飞速发展,它带来的变化可以用令人瞠目结舌来形容。中国在这一百年从被全球化卷入的边缘国家大踏步走入了全球化的中心位置,成为另一个推动全球经济增长的引擎。成就和实力是摆在那里的,无人可以否认,但飞速的变迁和发展对人的心灵意味着什么?对故乡意味着什么?有关现代性进展的任何答案都不可能是单一的,文学所提供的生活感受也许值得我们深思。薛忆沩的《故乡》就是这样一个好的文本。

“我”多年浪迹天涯之后接到了以“答谢自己的故乡”为由的邀请。返乡的日程一但定下来,关于“故乡”的认知混乱就浮现出来。因为“粗略地算起来,我在长沙居住过十七年,在北京居住过五年,在深圳居住过十四年,在温哥华居住过十八年……我的故乡在哪里?”我相信这种认知混乱不仅仅是薛忆沩笔下那个“我”的个人经验。对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出生的人来说,他们的父辈刚经历过现代革命的洪流从东北席卷海南岛的人口大迁徙,本身就埋下了自己乡关何处的疑惑,更兼之后上学、工作、留洋等迁徙,故乡的身影越来越模糊,故乡的印象越来越淡薄,说故乡是若有似无的存在都不为过。当别人根据常识把你定义为某地人的时候,第一反应通常是疑惑和混乱的。鲁迅用“别了”一词来定格自己与故乡的感情经验,说明内心还存在归属于某地的认知,而且不否认那就是“二十年来时时记得的故乡”。百年之后薛忆沩却发生自己“根”在何处的疑惑,而这疑惑的发生是有道理的。出生在长沙不远的小镇,旋即被带离小镇,相继在长沙和北京读书,然后谋食于深圳,再后移民温哥华,无论根据出生地、社会关系、居住地的时间长短都很难定义故乡归属哪里。这正是现代中国社会变迁烙下的痕迹。当然常识是有标准的,那就是乡音,最初习得的语言通常就定义了故乡。那就算作长沙人吧,接着作者讲起了回长沙遇到的被出租车司机当成外地人的难堪。

还乡之旅首先遇到的是长沙已经日新月异到面目全非难以辨认的程度。“我”根据记忆去寻找长沙最有名的米粉店,发现记忆与现实纯然脱节:“那原来只是一条大约三米宽的小街,怎么现在变成了将近二十米宽的大道?我仍然跟随着受辱的记忆左转,沿着那条‘同名异构’的街道走了一段,直到最后肯定自己不可能再如愿以偿。我绝望地在那块巨大的古琦手袋广告牌前停下脚步。”城市建设的旧貌换新颜当然是天大的好事,但也正是这天大的好事磨灭了关于故乡的诗意记忆,而记忆与现实的脱节带来了意想不到的挫折感。“我”最后做了一个决定,“不想再看到这座我自以为最为熟悉却已经变得完全陌生的城市。”其实薛忆沩这里讲述的绝不是单一的孤例,我还可以加一点个人的“私料”,以资佐证。知青年代我曾插队落户在东莞寮步的一个小村。离开之后,东莞随即步入了热火朝天的工业化快车道。世纪之交前后,高楼拔地而起,新开的道路一条接一条。老乡热情,不时邀我“还乡”,可每次自驾都以迷路告终,不得其门而入,正应了坊间的谐语——“离时好好的,回不去了。”前后有二十年之久,我都是停在某地,由昔日的好友开车来引路,才能回到原来熟悉的村庄。从前是青山绿水、稻花飘香,如今全是厂房、大楼、道路、车流不息,热气腾腾,连地形地貌都看不出与记忆的一丝半点联系,这简直叫人怎生是好?这种“返乡”的挫折感伴随我足有二十年之久,直到导航技术成熟了,才能安然“还乡”。“我”找不到原来的米粉店,在这个“换了人间”的年代太正常了。记忆无从对标现实,“我”只好换一家米粉店。可是已经吃不到记忆中的乡味,但得到店家意味深长的告知:“现在的长沙已经不是从前的长沙了。”长沙还是叫原来的名字,但眼前这个长沙所指代的地理空间和记忆中的那个长沙已经不是一回事了。从建设的成就来讲,确实日新月异,造福百姓,但无奈它太快了,快到挑战人的记忆、心理能接受的极限的程度。一旦社会变迁达到这个程度,人与某个地理社会空间的认同感和亲密感就面临瓦解。如同穿越,面前的环境恍惚如此,又恍惚不如此,无从与记忆匹配。生活里的诗意不但烟消云散,代之以的陌生感真正让你如同走进一个繁华的“荒村”。

“我”类似的经验再次被乘坐高铁的体验所印证。高铁是中国近三十年高速发展的“名片”,它现有的规模和运行速度将公认的发达国家远远抛在后面。高铁的成就和平稳舒适的出行体验也屡见于报道,但这些报道显然有所忽略,没有注意到速度体验的另一面。“我”坐上了北京开往长沙的高铁,此起彼伏的手机声让“我”无奈望向车窗外,然而“太快的车速让风景变成了‘风’而不再成其为‘景’,盯着窗外看上五分钟,眼睛就会感觉很不舒服。就这样,我这‘老土’多年以来对高铁的激情在极短的时间内就被现实彻底冷却。”这个错误的选择让“我”闭目歇息,眼前浮现从前乘坐绿皮火车的情景:缓慢的速度、从容的交谈、悠然的景色。“我”从中悟出一个道理:“人们为速度付出了巨大的代价:沿途的风景、沿途的地理、沿途的特产以及沿途与陌生乘客的交谈。这一切都随着速度的飞速提高而一去不复返了。”这其实就是孟子说的“鱼与熊掌”不可兼得的道理。为了提高效率节省时间,生活里的从容就失去了。现代化不可能一面效率飞快,另一面从容不迫。因为两者是相反的,它们是一个悖论,相互不可共存。说到底,人是血肉之躯,逃脱不了生物的限制,人对环境刺激的耐受度不是没有极限的。所谓的“钢铁侠”只是影视肥皂剧的廉价想象。一旦环境刺激达到或超过忍受的强度,生命的不舒适感就会出现。在现代社会里,技术是扮演提升效率的中心角色,凡今天触目可见的手机、平板、电脑、人工智能、机器人都在持续提升我们的工作效率。技术就是那只永不歇息的“红舞鞋”,而我们的社会已经穿上了这只“红舞鞋”。它意味着环境刺激的强度正在持续增强之中,薛忆沩笔下“我”的高铁体验,不过是冰山一角,一个小小的“预警”。社会的高速运转,效率的持续提升,早晚有一天将人的生活带到效率与性命二择一的境地。技术是一条人类进化的不归路,人只能一边走在不归路,一边自求多福。

薛忆沩的《故乡》以一个温馨的故事结束,这与鲁迅的《故乡》不同。一百年前中国乡村正以其凋敝、破落的面目显示在世人面前,看不到任何希望,鲁迅也只能将人性的美好远推至儿童时代的记忆。小说的末尾,鲁迅写了一个意味深长的细节:刁钻爱占小便宜的“豆腐西施”告发说,闰土在灰堆里埋了十几个碗碟,——好装粪时顺走主人的东西。告发出自无德之人的口,未必可靠。然而作者来这么一笔,显然暗示成年的闰土失去了淳朴的内心,沾染了市井的习气。总而言之,是凋敝而德衰的景象。待到百年之后薛忆沩来写回故乡的际遇,却留下一个返本报恩的结尾,这或许也可以折射中国百年国家命运的反转吧。“我”压抑不住“寻根”的好奇,来到当年父辈任职管理的大型国企的旧地。面貌照旧是无从辨认的,“当年生产区的围墙现在已经被一眼望不到头的铺面和招牌取代。最醒目的当然是沃尔玛和麦当劳的标志。”在这片都市繁华的地方,由熟人引介,“我”见到了当年父亲帮他解决城市户口的“傻杜”。傻杜朝“我”走来,“我记忆中的傻杜是一个枯瘦如柴的人,一个病态的人,而从篮球场那边走过来的那位老人体形饱满,显得相当富态。”这位昔日要卖血养家的落魄潦倒的普通人如今彻底翻过身来了,“三个儿子都发了财,做水果批发生意的老大还在富人区里买了一套大房子。而傻杜最近又刚‘升了级’,做了老爷爷,得意得不得了。”在我看来,傻杜也就是闰土一样的人吧。一个在百年前,一个在百年后,他们的命运和德行都截然相反。闰土从面色红润脖带银项圈的少年变为头戴破毡帽脸色灰黄手拿长烟管的老头,命运分明是走向凄惨。薛忆沩笔下傻杜的命运则从潦倒变为衣食无忧,人也过着富足的生活。更有意思的是鲁迅写的闰土,随着岁月的折磨,淳朴不见了,沾染了德行的污垢。而薛忆沩笔下的傻杜是一个知恩图报的人。四十年过去,他并未忘记当年帮助过他的人,饮水思源的传统美德在他身上有充分的表现。温馨的一幕出现在小说的结尾,“我”要告别故乡南下的一大早,傻杜在大儿子的陪同下赶到酒店,拿了一麻袋的柚子过来要送给“我”的父亲。他念叨的是四十年前的“救命之恩”。反复推让无奈之下,“我”接过从车窗塞进来的两个柚子。古人讲礼轻情意重,一袋柚子在富裕的年代不算什么,但寄托的却是他念念不忘的深情。经济发展的浪潮冲刷了城市的旧面貌,将环境改换得无从辨认了,但是看来还有一些东西并没有冲刷掉,就像傻杜身上返本报恩的品德还是一如既往的传承下来。这是传统强大的韧性使之然呢?还是古人讲的衣食足而知荣辱的道理呢?薛忆沩没有告诉我们,不过高尚的品行是怎么来的,这并不重要,有和没有才是真正重要的。

这里涉猎的鲁迅、丰子恺和薛忆沩题为《故乡》的同名文本当然不能穷尽现代作家的百年书写,但也能看出还乡记题材写作的大致面貌。故乡的地理空间的含义越来越模糊了,由于社会变迁的急剧冲刷,故乡的面目对于客游在外的人已经不具有由凝固的地理空间积淀起来的诗意,乡愁式的感受由此瓦解。一部百年中国社会的变迁史也是乡愁瓦解的历史。当然这是因人而异的,并不排除有的作家像辛弃疾说的那样“为赋新词强说愁”,只不过强说出来的愁缺乏情感深度而已。故乡题材不再用来抒愁思念了,难道就此退出了写作的题材了吗?事情又不尽然。我们看到作家转向了深沉的发掘。故乡的可爱不在于记忆中的面目,而在于由已经消逝的昔日生活凝结起来的人情故旧。薛忆沩小说里有一句“人情似故乡”说出这个变化。故乡,尽管看不到昔日的小桥流水,但还是一如往昔能发现人情的美好。鲁迅还乡发现儿时的美好,薛忆沩还乡看到近在眼前的深情。在我们生活的世界里,变与不变一直交织,正好印证了苏东坡《前赤壁赋》说的“逝者如斯,而未尝往也”的道理。故乡仿佛断为两截,环境面貌意义上的故乡已经“逝者如斯”,而人情、故旧意义上的故乡则“未尝往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