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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党百年:少数民族文学巡礼
来源:文艺报 | 李晓峰  2021年07月05日08:18

中国共产党一直重视少数民族文艺的发展。党早期的领导人李大钊、陈独秀、沈泽民、邓中夏、瞿秋白等对文艺与革命的关系都有论述。1928年,中共六大通过的《宣传工作的目前任务》中,明确将文艺纳入宣传的范畴,充分发挥文艺在宣传工作中的重要作用。1929年《中国共产党红军第四军第九次代表大会决议案》在强调红军宣传工作重要性的同时,特别指出了“革命歌谣”的重要性,从而促进了红色文艺的发展。土地革命战争时期,苏维埃剧团、工农剧社等文艺社团,成为宣传革命思想、发动群众、鼓舞士气的重要阵地。抗日战争时期,在内蒙古、新疆、宁夏、吉林等地,在党的领导下,一大批少数民族作家的红色文艺,成为团结人民、教育人民、打击敌人、消灭敌人的有力武器。1942年延安文艺座谈会之后,革命文艺实践全面展开,少数民族文艺也得到进一步的重视。很多少数民族第一代作家都是在革命队伍中成长起来,在党的培养下走上了文学创作的道路。

新中国成立后,在党的关心、重视和大力扶持下,少数民族文学取得令人瞩目的成就,促进了各民族之间的交往交流交融,提升了中国多民族文学的整体发展水平。

早在1949年《人民文学》在“发刊词”中就特别强调要“开展国内各少数民族的文学运动,使新民主主义的内容与各少数民族的文学形式相结合,各民族间互相交流经验,以促进新中国文学的多方面的发展。”新中国成立后,党把发展少数民族文学事业,作为党的民族政策的重要体现,出台了若干扶持少数民族文学的政策,少数民族文学成为新中国社会主义文学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获得了较快发展。

1953年《中国作家协会章程》明确把发展各少数民族的文学事业,作为中国作家协会的任务之一。1956年中国作协第二次理事会《决议》中,又进一步指出,“发展各兄弟民族的文学事业,以丰富和繁荣我国伟大的社会主义文学”。1958年中共中央宣传部启动了“堪称世界文学史上的壮举”的少数民族文学史编写工程,各民族文学传统和文学历史受到了高度重视。

正因如此,玛拉沁夫、李乔、陆地、杨苏、祖农·哈迪尔、饶阶巴桑、克里木·霍加、纳·赛音朝克图、巴·布林贝赫、包玉堂、毛依罕、琶杰、韦其麟、康朗英、康朗甩等一大批少数民族作家和民间艺人茁壮成长,《茫茫的草原》《欢笑的金沙江》《锻炼》《没有织完的统裙》《百鸟衣》等一大批优秀作品脱颖而出。1960年,少数民族诗歌选集《我握着毛主席的手》,收录了1949年至1959年间来自16个民族的28位作者的177首诗,展现了少数民族诗歌创作的成就。正如该选集的“出版前言”所说:“我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十年来,各兄弟民族的文学由于民族得到了解放,由于党和毛主席的民族政策和文艺方针的照耀,都获得了新的生命,在我国文学史上,第一次出现了多民族文学的共同发展和繁荣的宏伟局面。”

党和国家对少数民族文学取得的成就给予了充分肯定。1953年,周扬在全国第二次文代会上称赞当代少数民族文学出现了“新的少数民族的作者”,“他们以国内各民族兄弟友爱的精神,真实地描写了少数民族人民生活的新光景,创造了少数民族人民中先进分子的形象,他们的作品标志着国内各少数民族文学的新的发展”。1960年,老舍在《关于少数民族文学工作的报告》中总结道:“我国各少数民族中都出现了崭新的社会主义文学”,“在加强民族团结上,在提高人民政治觉悟与共产主义道德品质上,在促进各民族文化的繁荣上,这些新文学也都发挥了不容忽视的作用”。

改革开放的新时期,在构建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的时代语境中,党和国家积极创造条件,加快发展少数民族的经济、文化等各项事业,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和发展,少数民族文学从而获得了新的发展机遇。《民族文学》的创刊,使少数民族文学有了自己的国家级发表和交流平台;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的设立,使少数民族文学有了自己的国家级奖项;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会议的制度化,使少数民族文学和各民族作家有了总结和交流创作经验、明确创作方向的体制和机制;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文学研究所的成立,使少数民族文学研究有了国家级研究机构;各高校少数民族文学专业的设置,开创了少数民族文学学科和人才培养的新格局。

各民族作家把提高民族文化水平,发展民族经济,促进民族的团结,维护祖国的统一,作为文学创作的重大主题和神圣职责,爱国主义、民族团结成为少数民族文学的主旋律。

益希卓玛、高深、霍达、乌热尔图、扎西达娃等一大批作家杰出的文学书写,深刻揭示了改革开放以来少数民族生活发生的又一次历史性巨变。各民族美美与共的生活图景和对改革开放大潮的积极参与和回应,成为少数民族文学的主潮。对新时期少数民族文学取得的成就和特征,翟泰丰曾在《迎接少数民族文学大发展大繁荣的新世纪——在全国第三届少数民族文学创作会议上的讲话》中进行了高度总结和概括,“弘扬爱国主义、促进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统一、讴歌时代前进”,“始终是少数民族文学的主旋律”。少数民族文学在新时期的新发展,“增强了我国多民族文学的互补特色,增强了社会主义祖国民族大家庭的整体意识,体现了各民族相敬相爱、相互依存、互相吸收、共同发展的亲密关系”。因此,“各民族文学共同发展,是社会主义文学繁荣兴旺的重要标志”。

进入新世纪,党对少数民族文学又提出了殷切的期望。一方面,党和政府对繁荣少数民族文学高度重视,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和物质保障。各族人民共同团结进步、各地区共同繁荣发展的伟大实践,为少数民族文学创作提供了丰富源泉;另一方面,少数民族作家们紧贴时代脉搏,真实描绘少数民族地区发生的巨大变化,生动地反映了少数民族群众的现实生活和精神风貌,反映了新形势下人民群众的生活观念和思想情感。少数民族作家深入挖掘本民族文化资源,大力弘扬优秀传统,热情讴歌在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中平等团结、共同发展的情谊,创作了一大批思想性艺术性俱佳、具有鲜明民族特色、充满爱国情感、深受各族人民喜爱的优秀作品。

特别是进入新时代以来,少数民族作家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以文学书写积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首先,人口较少民族文学飞速发展,较好地体现了中国多民族文学共同创造、共同发展的特征。《民族文学》多次举办人口较少民族文学笔会,开辟人口较少民族文学专栏。内蒙古连续举办20届“三少民族”文学笔会。“中国少数民族文学发展工程”也向人口较少民族文学倾斜。28个人口较少民族都有了自己的作家。

其次,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会议、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中国少数民族文学发展工程等,从政策、体制、机制三个方面,为少数民族文学的发展和少数民族文学经典传播,提供了全面保障。不同年龄段都涌现出了优秀的作家,这支创作队伍可谓“四世同堂”。

第三,反映各族人民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创造美好生活的精神风貌,表达各族人民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共同心愿,体现中华民族的大团结,展现各民族文学交流互补、共同繁荣的气象,成为新时代少数民族文学的主旋律。

第四,以《格萨(斯)尔》《江格尔》《玛纳斯》为代表的少数民族民间文学搜集、整理和研究取得重大进展。一批少数民族史诗研究的标识性学者和标志性成果产生了世界性影响,为扩大中国学术话语的影响力和传播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作出了突出贡献。

第五,少数民族文学理论与批评顺应时代要求,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中国多民族文学论坛”“中国少数民族文学论坛”等一系列论坛中,少数民族理论批评界围绕中华多民族文学史观、民族政策与民族文学、少数民族母语文学创作、文学创作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学术问题展开讨论。《中华多民族文学史观及相关问题研究》《现代中国与少数民族文学》《文学共和》《多民族国家的文化与文学》等一系列成果,以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历史观、文化观,鲜明的多民族文学共同发展的理念,强调了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为少数民族文学发展创设的制度环境,客观分析和总结了少数民族文学事业与国家发展互相依存的关系,深入讨论了少数民族文学史的国家知识属性以及培养各民族对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认同功能等宏观理论问题。

然而,我们必须认识到,在党领导的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征程中,少数民族文学承担着更加神圣而艰巨的历史使命。正如有论者所指出的,少数民族作家要时刻把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牢记在心”,在时代精神和现代意识映照下光大民族文化传统,准确地表达民族生活和民族经验的新变化,创作出更多具有民族特色和时代气象的优秀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