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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罪之最》背后的悬疑小说家哈兰·科本
来源:澎湃新闻 | 刘捷希  2021年06月03日06:37

《无罪之最》是西班牙导演奥里奥尔·保罗继《看不见的客人》之后的悬疑新作,这部八集的迷你剧一经推出便收获大量好评,成为今年5月榜单上的热剧——优秀的悬疑叙事把人们的目光引向了原著作者:美国知名悬疑小说家哈兰·科本(Harlan Coben)。《无罪之最》正改编自科本2005年的同名小说(The Innocent),同时他也担当了本剧的编剧。

哈兰·科本写有“米隆·波利塔系列小说”和众多独立的悬疑小说,这些作品被翻译成40多种语言,在全球发行量超过6000万册,并数次登上《纽约时报》畅销榜榜首。哈兰·科本是第一位包揽爱伦·坡奖、沙姆斯奖和安东尼奖三项国际推理文学奖的美国作家,也是第一位入选英国年度图书奖的美国人。《无罪之最》不是他的作品第一次被搬上银幕,法国电影《不可告人》、Netflix电视剧《林中迷雾》《陌生人》都由其作品改编而来。这些都让科本在神秘小说和惊悚小说领域享有很高知名度。

美国悬疑小说家哈兰·科本(Harlan Coben)

小说《无罪之最》(又译作《天堂的咒怨》)讲述了主人公马特和妻子被卷进重重谜案之中,一段不为人知的往事也因此而浮出水面:

年轻的马特本来过着顺风顺水的大学生活。在一次酒吧冲突中好意劝架的他,却阴差阳错地误杀了一位同龄人。出狱后的马特一心想要重回正常的日子,他在哥哥的律师事务所找到了一份工作,与心爱的女子奥利维亚结婚,并在最近迎来了妻子怀孕的喜讯。然而麻烦开始不断找上门来:先是突然收到妻子与他人通奸的视频录像,然后又莫名其妙地遭到一个男人的跟踪。为了寻找合理的解释,马特决定寻求私家侦探的帮助,主动出击。另一边,罗兰警官(即剧中的奥尔蒂斯)正着手调查本地天主教学校内发生的修女遇害案,此案与最近两桩命案联系在了一起,而种种线索竟然都指向了马特。背负着早年罪愆的马特为了事件的真相而奋争着,他不知道自己已经成为警察的怀疑对象,更不知道即将面对妻子身上的一段不可告人的秘密。

《无罪之最》的一大写作特点就是多线叙事,小说在马特、罗兰警官、奥利维亚等多个视角之间来回叙述,几乎每一章变换一次,读者对案件全局的了解也随着不同角度的呈现而一点点增加,这无疑极大地加强了阅读快感,让人迫不及待想翻到下一页。当然小说也存在一些缺点。从小说标题来看,作者似乎想尝试探讨“罪”的概念,可是诸如“马特当年杀人真的是意外吗?”“什么样才可被称为无罪?”等问题直到小说结尾也没有得到回答,这就让主人公的心路变化显得意味不明。

马特与妻子奥利维亚(Netflix《无罪之最》剧照)

《无罪之最》算得上是一本典型的惊悚小说,不过这并不是哈兰·科本唯一擅长写作的类型。通常所谓犯罪小说(crime fiction)可以被划分成许多个亚类,但对出版业而言,最基本的两个分类乃是“神秘小说”(mystery)和“惊悚小说”(thriller):神秘类强调解谜,一个侦探或警官经过层层推理,弄清案件的经过,找出凶手,让真相大白于众,也让读者为小说人物精妙的破案手段所折服;惊悚类则不然,小说中的犯罪活动并未结束,而是不断向前推进,人物的处境或行动也随之不断改变,悬疑的和耸人听闻的桥段往往令读者时刻保持紧张,迫切想知道后面的剧情——科本早期的作品以神秘小说为主:体育经纪人米隆·波利塔(Myron Bolitar)总是想出手帮客户和朋友的忙,结果歪打正着地做起了私家侦探的活,一次次参与侦破各种案件。正是这些具有犯罪喜剧、侦探推理元素的系列小说为科本带来了巨大的名声。到了后来,当他开始尝试创作独立作品的时候,才转向了惊悚小说,此时的主人公不再是什么侦探,而是居住在新泽西州郊区的一些普通人,他们之所以去揭露真凶是为了拯救自己的生活,或保护身边的至亲。

但不管是写神秘还是惊悚,科本都希望自己的书能成为他口中的“沉浸小说”(novels of immersion),读者一拿起就放不下,时刻想翻到下一页。他说:“我的书是那种你带着去度假,但一打开就窝在酒店房间里,寸步难离。我的书是那种你晚上十一点开始看,结果一直熬夜读到了凌晨四、五点钟而不知。”出色的销量或许能说明科本小说的诱惑力,而这应当归功于作家熟稔于心的写作题材和技巧。

对于发行册数动辄超百万的作家来说,必须让广大读者记住自己的一个标志性特征:汤姆·克兰西(Tom CLancy)凭借对军事技术的熟稔而受到读者的热捧;詹姆斯·帕特森(James Patterson)则将古典神秘小说传统、连环杀手反派和对警方程序的描写熔于一炉;斯科特·杜罗(Scott Turow)在法庭推理小说中刻画了前所未见的庭审细节;詹姆斯·李·伯克(James Lee Burke)则因对受种族主义和贫富差距之困的南方社会的描绘,赢得了“犯罪小说中的福克纳”这一美誉——每一位畅销书作家都意味着一块响当当的招牌,出版社会帮助他们推销,帮助他们建立独属于自己的商标。

在哈兰·科本那里,这块商标就是城郊犯罪与家庭惊悚。“哈兰常写遇险的家庭,”企鹅出版集团的CEO菲利斯·格兰说,“没多少作家能写得像他这样好。这就是为什么杜登出版社(Dutton)能够成功打响他的品牌。”纵观科本转型后的作品,它们无外乎都在讲述夫妻、亲子之间的故事,讲述家庭成员如何隐瞒了一个巨大的秘密,而被压抑的过去实则塑造了今天的自己,无处逃遁(就题材而言,科本的作品与另一位美国悬疑小说家,玛丽·希金斯·克拉克较为相近)。小说主人公也以男性居多,他们是丈夫,是父亲,突如其来的危险使得生活不再如表面般平静,中产阶级的美国梦乍然破裂,人物被迫去追踪一桩桩疑案,以便挽救自己不幸的生活。

科本喜欢想象普通人在极端情况下的表现:“我试图去写那些像你我一样的人,他们已经尽力做到最好了,但麻烦却还是会找到他们头上。”他笔下的大部分角色很难用善恶去简单描述,也没有非常纯粹的反派(villain),因为在科本看来,反派其实就是一般人在特定境遇下会变成的模样。他小说的人物都是一些“灰色人物”(gray character),身临险境,因而在恶的边界不断试探:“我认为,善与恶的分界线,就跟棒球比赛的罚球线差不多。它很细,是用石灰那种劣质材料画出来的,一旦你踩过去,犯规与否的区别就开始变得模糊了。”对科本来说,好的悬疑作品应该去塑造尽可能真实的人物,而不是讨喜的人物。

反转(plot twist)是科本的另一个标志性元素。如《无罪之最》就充满了各种反转(电视剧亦然):马特在酒店里遇到了谁?联邦调查局的里兹主任(即剧中特别犯罪科的泰奥)为何对该案格外上心?死去的修女为什么会给马特的嫂子打电话?真正的幕后凶手是谁?每到揭露真相的关键点,小说都会出现反转,读者都不免发出“原来是他/她”的感慨。

科本把反转当成是自己小说的一个基本模式。反转一定要能在整个故事里站得住脚。在写作的过程中,他会不断回顾写好的材料,然后琢磨、构思,尝试把毫无关联的几个人物、事件放到一起,看看它们能否交织出一些有意思的点子。反转固然给人以惊喜之感,但在科本看来,这是因为读者总是忽略掉眼皮底下的东西:“我觉得反转就像一个不断聚焦的镜头。刚开始的时候还很模糊:你看到一个身材较高、有着黑色长发的人,然后你说,哦这是辛迪·克劳馥(注:美国女模特)。接着镜头的聚焦变得再清晰一点了,你发现鼻子有点不太像,你就说,哦其实是雪儿(注:美国女歌手)。等到最后,一切都聚焦完成时,你才发现这个人原来是霍华德·斯特恩(注:美国男艺人)——而你本该从一开始就认出斯特恩来!”科本坚信,好的犯罪小说家应该“戏弄”读者的认知,不断更新他们对事件的理解;但“戏弄”绝不是胡编乱造,而是告诉读者,其实真相一直就摆在眼前。

和许多远近闻名的畅销书作家不同,哈兰·科本没有接受过任何文学方面的教育。年轻的科本就读于马萨诸塞大学的阿姆斯特学院(Amherst),主修政治科学(有趣的是,他在大学时期就结识了不少未来的作家:大一那年,他和大卫·福斯特·华莱士同住一栋宿舍;而在学校兄弟会里,他遇见了《达·芬奇密码》的作者丹·布朗)。科本从未打算成为一名职业作家,毕业后的计划是去家里开的旅游公司打工。然而,一次在西班牙做导游的经历让他萌生了写小说的想法,他动笔写下了第一部习作,自此一发不可收拾。科本就这样摸索着写,一直都第四部作品《地狱的阶梯》(Play Dead),他才第一次找到出版商,并顺利签下了下一本书的合同。所以科本总是强调自己并非一战成名的那种人,他今天的成功都是一点点积累而成的。

对科本来说,学习写作的最佳途径就是去阅读,“没有人教你如何写一本犯罪小说,你必须不断体会前人的作品”。科本喜欢看那些自己一旦捧起就放不下的小说,因此这也是他想要去写的东西。他早期的那些神秘小说都是对雷蒙·钱德勒和罗伯特·B·帕克(注:著有“侦探斯宾塞”系列)两位前辈的模仿。他最喜欢的作家是菲利普·罗斯。正是这些人构成了他所受的文学影响。

要维持自己的名气并非易事,这意味着产量必须足够稳定。至今,科本仍然保持一年写一本小说,今年3月才出版了“米隆·波利塔系列”的新作Win,以波利塔的伙伴Windsor为主角。他的生活就是在写书和签售这两件事之间往复。这么做是因为科本自己对图书销量的执着:科本如今享有令人艳羡的版税,不过比起钱本身,他更关心每本新书的销售数字是否高于前作,更关心自己是不是登上了《纽约时报》畅销榜第一,这些数值极大地构成了他写作的驱动力。不妨说,科本对待文学的态度颇像一位精明的商人,把写小说当成一门产业。写书频率太高,可能会导致小说内容趋同化,不过从市场价值的角度讲,同质化可能最有利于维持一名作家的商业吸引力,因为出版社瞄准的就是那些品味较为稳定的读者群。

不少作家会抱怨出版社施加了太多条条框框,限制了作者的表达,或者出版社规定的写稿期限太短,没有足够的时间打磨作品。科本似乎没有这种顾虑:“又不是说我是个艺术家,如果这本书销量表现不好,我就可以跑去跟出版商说,‘我需要更多的创作自由!’那样的话他们就会答复我说,‘好吧,要是这样的话,我们就需要收回一部分钱的自由’。”每写一本新书,灵感总会降临到科本的头上,毕竟合约在身,别无选择。同时他也不认为一年写一本小说有任何问题,“我的第一本书是从10月1号开始写的,出于一些神奇的巧合,我是在第二年9月30号写完它的。”在科本眼中,更长的期限不是打磨作品的理由,反倒可能是拖稿的借口。

纵然获得了巨大的商业成功,在谈及文学界对他的冷漠态度时,科本仍然难掩失望:《纽约时报书评》《巴黎评论》从未刊登过评论他的文章,严肃的文学批评家和研究者也不把他放在眼里——这其实也是通俗犯罪小说的一般现状。为此,科本喜欢强调自己秉持的那种“反精英主义”的工作伦理:“我认识的每一个成功的作家,无一例外都把写书当成是一项任务(job)。这就是我为什么特别喜欢那句格言:外行才会等着缪斯从天而降;我们其他人只是坐下来干自己的活。这句话说的可太对了。我总是不停提醒自己,我是一个工作者(working man),不是一名艺术家。一个水管工可不会有一天醒来说:‘噢,我今天可修不了水管。’”写小说是工作不是创作,这个信条将科本哈兰·科本一点点引到今天的位置,让他成为他能够成为的那种作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