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登录投稿

中国作家协会主管

程光炜:当代文学阶段的划分问题
来源:《文艺争鸣》 | 程光炜  2021年05月17日08:49

在今天上午的会议上,吴俊教授讲的一个观点我比较认同。他说如果当代文学史没有下限,这个学科就无法成立。(1) 几年前,黄发有教授也表达过类似看法:“当代文学是一门没有时间下限的学科,而且,随着历史的推进,对于当代文学的历史起点也陆续响起了质疑之声。”(2)文学史家们对学科本身的忧虑,并非个人看法,而是反映了当代文学在运行了七十年之后,需要告一段落的自身要求。对之,我表示极大的赞成。

提出当代文学下限这个问题的一个重要前提,是周扬在第一次文代会的报告,以及第四次文代会的“祝词”,它们对当代文学性质和任务的界定所决定的。按照这个界定,当代文学实际早已完成了自身的阶段性任务,至于以后的文学应该怎样命名,那是在此之后的下一个问题,可以在另一问题层面上来讨论。

如果从当代文学已完成自身任务的角度来看问题,我认为有几个截止点可以考虑:一是1984 年,原因是1985 年寻根、先锋文学思潮,改变了当代文学的方向;二是1993 年,文学从文学与社会,转向文学与市场、大众媒体的关系上来,《废都》风波是其中一个标志;三是2001年,即中国申奥成功和加入WTO,这个节点的缺点是,没有有力的文学作品予以支持。这几个截止点过后的文学,是否还可以叫作当代文学,是存在很大的疑问的。但经过通盘考虑,我个人认为将截止点设定在2009 年比较合适。从时间上说,正好是“当代文学六十年”。

下面就说说我的理由:

我个人认为,文学史阶段的划分有两个标准,一个是文学与社会史的角度;另一个是重要作家作品的角度。我主要说第一个角度。

众所周知,当代文学阶段的划分,一般是根据传统史学的习惯做法来进行的,例如十七年文学、新时期文学等。有些是依据历史事件,有的也可以依据一些历史地标。2001 年,中国申奥成功,正式加入WTO。2008 年中国成功举办了举世瞩目的夏季奥运会。这一连串的地标,是否把文学史划分的可能性提出来了呢?大家看到,2001 年至2008 年之间,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成功申奥和加入WTO,再到奥运会举办,表明中国确立了一种面向世界的开放性姿态。人们发现,现在互联网上世界发生的任何一件大事,都能牵动中国人的神经。当代文学,实际很难只是一种内部生产和消化的文学,而需要面向世界文学,参与全球性的文学生产和消费,当然,它也要坚持自己的民族形式和民族特色。而生活在这种历史情境的中国当代作家,已无法置身事外,莫言获得2012 年的诺贝尔文学奖就是证明。基于以上理由,我比较倾向把2009 年作为当代文学发展阶段中的一个地标性的年头。

因为有诸多问题还没有厘清,对相关问题也许还存在着不同的看法,所以,现在只能比较笼统地说。如果2009 年作为当代文学前后阶段的一个地标,我们可以大致观察到前后阶段当代文学的某些特征。例如,前一阶段当代文学具有社会动员的功能,因为需要动员民众参与国家的变革,因此文学呈现出一种内部生产和消费的特征。处在这个阶段的作家,比较注意描绘重大历史事件,及其这些事件对于人们精神生活的影响。后一阶段的当代文学,顺应市场经济的潮流,开始改变内部生产和消费的状况,注意与市场结合,与世界接轨,比如很多作家开始重视自己作品的外译。莫言之所以能获得诺贝尔文学奖,没有这种外译,是不可能的。另外一个需要注意的变化,是作家开始由对外部事件的兴趣,转向自我经验、日常生活方面。他们对作品稿酬和版税,也表现出极大的兴趣。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还让当代文学在内部生产和消费,也是不大可能的。

如果描述上述状态,可能需要写很多文章,即使写很多文章,也不一定能够说得清楚。我比较关心的是,前一阶段的文学叫当代文学是可以的;后一阶段的文学,我们应该叫它什么呢?能不能找到一个容易被大家记住,且会被学术界逐渐接受的文学名称呢?我们知道,现代文学“三十年”,是在现代文学结束(1949)之后将近30 年(1987),由钱理群等一些年轻学者在文学史教材中提出来的。在此前后,也即1980 年代初,就已有学者对这三十年做了一些切分,比如,提出“第一个十年”“第二个十年”和“第三个十年”的概念。但当时不是这种说法,而是“五四十年”“三十年代”等等。而我们当代文学,还在发展的过程中,是否可以预先提出什么概念,或做一些讨论,有没有这样的可能性?今天有现代文学的学者在场,他们可以告诉我们一些成功的经验。

从文学与社会史的角度谈下限问题,比较容易说清楚。但如果顾及到另一个角度,即重要作家作品的标准,可能会有一点麻烦。我们知道,一般文学阶段的划分,是以一代大作家创作的起落为边界的。而且在我心目中,能够代表当代文学史第二个阶段的大作家,(3) 应该是50 后作家(4)。划分文学史段落,应该以他们创作的起落为标准。然而现在麻烦的是,他们目前的创作热情仍然很高,新作不断,其文学创作期,远远超过了二十世纪中国文学前一个阶段,即现代文学几代作家的创作寿命,而且现在也没有停止的意思。对这个问题应该怎么处理?可以拿出来,在另外一个场合来讨论。我认为,比较稳妥的办法是将他们的创作分前后期,前期创作的作品,可以放到当代文学史中来,后期创作的作品,就不一定了。当然,这种看法肯定会引起质疑的声音,甚至有人持反对态度,这都很正常。因为,大家还都不习惯当代文学史下限的划分,不习惯宣布当代文学史已经告一段落,不习惯吴俊、黄发有两位教授的见解,当代文学史应该可以作为一个完整的学科来研究了。

 

注释

[1]吴俊是在 2020 年10 月10 日《文艺争鸣》召开的的“当代文学史:发展和变化座谈会”上,发表这一看法的。

[2]黄发有:《重新理解当代文学史》,《当代作家评论》2017 年第2 期。

[3]如果按照蔡翔、罗岗和倪文尖当代文学有“两个三十年”的说法,第一个阶段是十七年文学、“文革”文学;第二个阶段就是新时期文学了。

[4]年龄不是绝对因素,比如40 后的张承志,60 年代初的余华、苏童和格非,也属于这一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