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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嘉莹:漫谈中国古典诗歌中的感发作用
来源:《长城》 | 叶嘉莹  2021年05月17日08:44

(刊于《长城》2001年第2期)

中国古典诗歌真正的特殊品质是什么?我在以前所写的些文稿中,已经多次说及这个问题。我以为,诗歌之所以为诗歌,在本质方面自有其永恒不变的某种质素。这种质素,就是诗歌中兴发感动的作用,兴发感动之作用,是为诗歌之基本生命力。

《毛诗·大序》中说:“情动于中而形于言。”就是说,你内心先有了真诚的感动,然后通过语言把这种感动表达出来,就形成了诗。那么,是什么使你“情动于中呢”?《礼记·乐记》中说:“人心之初,物使之然也。”他说是外物使人内心的情意活动起来了。可是我们又要问:是什么外物使你感动,使你内心的情意活动起来的呢?在这里,我还要以钟嵘《诗品·序》中的一段话来说:“若乃春风春鸟,秋月秋蝉,夏云暑雨,冬月祈寒,斯四候之感诸诗者也。”可见,使人感动的,一个就是宇宙间四时、万物的推迁变化。正是由于四季冷暖不同,才使得大自然中的各种景象、草木鸟兽的生命形态发生了转变,于是人的内心也就随着外物的变化而产生相应的感动。正如陆机在《文赋》中所说的,“瞻万物而思纷”——这种内心情思纷纭的感动是因看到万物的各种形象引起的。所以,你就“悲落时于劲秋,喜柔条于芳春。”秋季,看到树叶的黄落,草木的凋零,就引起内心的悲感;春天,看到柳条变软发绿,草木欣欣向荣,则会引起心中的喜悦。所以,“春风春鸟,秋月秋蝉,夏云暑雨,冬月祈寒”,这四时的节候都能使你感动,而你在诗歌中就可以把这种感动表现出来了。

如果一个人对于那些无知的草木,对于“不可与同群”(《论语·微子》)的鸟兽都会产生感动,那么他对于人间的事情,不就会有更多更深的感动吗?可见,能引起诗人感发的,除了自然界的“物象”外,还有更大的一类,就是人事界的“事象”。所以,钟嵘在其《诗品·序》中,说完四时节候乃物能使人产生感动之后,又说:“嘉会寄诗以亲,离群脱诗以怨。”——当你有一个美好的聚会时,就可以写一首诗来抒发自己内心的快乐,而当你跟你所归属的那个群体分离时,也可以借诗来表现自己的哀怨。

在人世间,美好的聚会永远是一件令人快乐的事情,比如当年杜甫与李白相遇了,杜甫深深为这一位天才的友人所吸引震撼,曾写诗来记载他们这次美好的遇合。他说:“乞归优诏许,遇我夙心亲。”(《寄李十二白二十韵》)当时李白已名满天下,被玄宗直接请入朝廷去做翰林。但玄宗并不重用他,而是倡优畜之,以之作为宫廷中的装饰点缀而已。李白素禀不羁之天才,怀用世之志意,自然不会久甘于此,后来就向玄宗提出辞职,结果得到批准,并赐金放还了。这就是“乞归优诏许”,短短几个字,就包含了这位天才诗人得意与失意、荣耀与挫折的整体过程。杜甫是在李白离开朝廷之后与他相会的,所以接下来一句“遇我夙心亲”,就记载了当时诗人自己的感受。他说我们两人虽然是初次相逢,但好像很久以前就相识了,我们的内心仿佛早就是亲近的。正如《红楼梦》中宝玉初见黛玉时所说:“这个妹妹我曾见过的。”所以,当李、杜两人相遇时,杜甫就把这次美好的遇合用诗歌表现出来了,这就是“嘉会寄诗以亲”。

至于“离群脱诗以怨”,例子就更多了。比如王维有一首诗,记载了他客居异乡时对家人的思念:“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遥知兄弟登高处,遍插茱萸少一人。”(《九月九日忆山东兄弟》)。除此之外,像柳示元被贬柳州时,曾写过一首《与浩初上人同看山寄京华亲故》,以寄托对故乡的思念:“海畔尖山似剑芒,秋来处处割愁肠。若为化得身千亿,散向峰头望故乡。” 这些都是“离群脱诗以怨”的例子。

可见,无论是自然界景物节气的变化,还是人事界悲欢顺逆的遭际,都会引起人内心的兴发感动。诗歌的创作,首先需要内心有所感发而觉得有所欲言,但引起感发是否就形成了诗呢?答案是否定的。因为你必须把你的感发通过文字表现出来才是诗。作为一个诗人,既要“能感之”,还要“能写之”。这就涉及写作方法的问题了。

本来,文字与艺术的创作,并没有死板的教条和固定的模式,但是一些基本的原则、基本的方式还是不可不知的。至于诗歌的创作,在中国传统中一向有所谓“赋”“比”“兴”三种做法。这三种做法,也正是形象和情意结合起来的三种最基本的表现方式。

首先,以“兴”的做法说起。所谓“兴”,就是见物起兴——先看到一个外物,然后在内心产生一种直接的兴发感动。比如《诗经·周南·关雎》开始就说:“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听到“关关”的鸟鸣,看到一对雎鸠鸟在河水的沙洲上嬉戏和鸣,就想到人也应该有这样美的伴侣,有这样和睦美满的生活。于是接着说“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外表既美丽,而且内心犹蕴藏着美德的淑女,才是君子的好配偶。在这里,作者先是听到鸟叫的声音,见到沙洲上鸟的形象,由此而产生了欲寻佳偶的联想。由形象过渡到情意,这种种表现方法就叫做“兴”;以“心”与“物”的关系来看,“兴”是由“物”及“心”的。

第二种写作方式是“比”。所谓比,就是以此拟彼,用一种事物来比另一种事物,譬如《诗经·魏风·硕鼠》的第一段:“硕鼠硕鼠,无食我黍,三岁贯女,莫我肯顾。是将去女,适彼乐土。乐土乐土,爰得我所。”作者开始就指责大老鼠说,你不要再吃我的粮食了,我已经供养了你这么多年,但你对我却全无顾念。所以我要离开你,到一个快乐的地方去。假如天下真有这样的乐土,那我就找到自己安身立命的所在了。很显然,这首诗表面上虽然写的只是一只大老鼠,但事实上他是以大老鼠来比喻那些身在上位、横征暴敛的剥削者。作者心中先有了一种因被剥削而产生的痛苦和不平,然后借用大老鼠这一形象来做比喻。先有某一种情意,然后借用大老鼠找一个外物来表现出内心的这种情意,这种表现方法就是“比”;以“心”与“物”的关系来看,“比”这种表现方法是由“心”及“物”的。

第三种写作方法就是“赋”。所谓“赋”就是直陈其事,直接把要说的情事叙写出来,不必假借任何外界的形象来起兴或比拟。这一类的诗,他的感发生命不是借物象来引发,而是在叙写的口吻中直接传达出来。例如《诗经·郑风·将仲子》第一段说:“将仲子兮,无逾我里,无折我树杞。岂敢爱之,畏我父母。仲可怀也,父母之言,亦可畏也。”这是一个女子在和他所爱的男子(仲子)讲话,她说:“将仲子兮”——“啊,仲子呀”,在这四个字中,“将”和“兮”都是语助词,这样的呼唤表现亲切,婉转而又温柔多情。但接着两句“无逾我里,无折我树杞”,则是仲子不要跳过她住处的里门来和她幽会,不要折断里门边杞树的树枝。因为这是两个否定句,就比较容易伤感情了,所以这个女子马上挽回来说“岂敢爱之,畏我父母”。她说,我哪里是舍不得那棵树,我是怕我父母知道会责备我。既然如此,拒绝仲子好了。可她又把话拉回来说“仲可怀也”——我对你当然是怀念的。既然怀念,为什么又不让仲子进来?她又把话推出去——“父母之言,亦可畏也。”你看,这女孩子一会儿把话推出去,一会儿又拉回来,在这反反复复的推拉之间,就把她对仲子的多情和对父母的畏惧,这种十分矛盾的心情表达得淋漓尽致。这首诗全部是直接的叙述,但是在叙述的口吻、章法的结构之间直接传达了感发,这就是“赋”的表现手法。从“心”与“物”的关系来看,“赋”这种方法是即“物”即“心”的。也就是说,诗中所叙写的事物直接传达了作者内心的情意之感发。

以上我们所说的是中国传统诗歌中表现感发生命的三种最基本的写作方式——“赋”“比”“兴”。对于作者而言,他可以藉此表达自己内心情意的感动;对于读者而言,也会因为读到这些富于感发生命的诗歌,而引起相应的感动。那么,读者的感动又是怎样的呢?

我以为,读者的感动可以分为两种不同的层次。一种是“一对一”的感动。比如《关雎》说:“窈窕淑女,君子好逑。”男子读了这首诗,就会想,如果真的有这样一个好伴侣,我也会一心一意地去追求她。这是种直接的感动,是一对一的。

另外,这种“一对一”的直接的感动,还不只是说你对同时代人的作品能够有所感动,就是千百年以上的作者,他诗里边所具有的感发力量,也同样能使后来的读者受到感动。比如宋玉《九辩》中说:“悲哉秋之为气也,萧瑟兮荣木摇落而变衰。”千百年之后,杜甫在其《咏怀古迹》中说:“摇落深知宋玉悲,风流儒雅亦吾师”,时隔千载,杜甫却能深深体会到宋玉的悲哀!其实,这种悲秋的传统,从屈原就开始了。屈原在《离骚》中也曾说过:“日月忽其不淹兮,春与秋其代序,惟草木之零落兮,恐美人之迟暮。”每天日升日落,月升月落;日月来往匆匆,永无停息。如此积日成月,积月成年,一年四季就这样匆匆消逝了。人看到摇落变衰的草木,于是产生了生命落空、年华虚掷的悲感。古往今来有多少才智之士,他们有这美好的理想与才能,却得不到一个实现的机会,白白度了短暂的一生。杜甫曾经感叹说:“四十明朝过,飞腾暮景斜。”(《杜位宅守岁》)这是他在四十岁那年除夕的夜晚写的一首诗。四十岁意味着什么?孔子说:“四十、五十而无闻焉,斯亦不足畏也已。”(《论语·子罕》);又说“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论语·为政》),所以男子到了四十岁,就应该有一些学问、事业上的根基才对。杜甫这二句诗是说,四十岁明天就要过去了,就算我曾经有过飞腾而高远的理想和志意,但四十岁一过,一切就如同黄昏的日影,毕竟要走向西斜的轨道上去了。可见,从屈原到宋玉再到杜甫,“秋士易感”已经形成了诗歌中的一个传统,这也是千古的坎廪失职的志士们共同的悲哀。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杜甫与宋玉虽然远隔千载,他却能深知宋玉的悲哀。

除了这种一对一的感发外,在中国古典诗歌的传统中,还有一种更为微妙的感发作用,那就是像孔子与弟子论诗时,以实例所显示出来的,一种可以由读诗人自由发挥联想的感发作用。比如《论语·学而》篇中记述了这样一段:

子贡曰:“贫而无谄,富而无骄,何如?”子曰:“可也,未若贫而乐,富好礼者也。”子贡曰:“《诗》云:‘如切如磋,如琢如磨’。其斯之谓与!”子曰:“赐也,始可与言《诗》已矣!告诸往而知来者。”

子贡对孔子说,如果一个人贫穷而不卑屈谄媚,富贵而不骄傲自大,这样的人怎么样呢?孔子回答说,这样做虽然可以了,但不如虽贫穷却能够安于贫穷,虽富有却谦虚而有礼法。在这里,孔子推崇那种虽然物质上缺乏,但心灵上平安快乐的人。所以,他对颜渊“陋巷箪瓢”“不改其乐”曾大为赞赏。“不改其乐”并非乐此贫穷,其乐处乃是在于贫穷之外别有非贫穷所可移易的一种操守在。正是因为这一点,晋代的陶渊明辞官归隐后,虽过着饥寒交迫的生活,却能够从容、甘愿而无怅,并且达到了“俯仰终宇宙,不乐复何如”(《读山海经》之一)的入化境界。

西方人本主义哲学家马斯洛曾提出“自我实现”哲学,他把人的需求分为不同层次。比如人最基层的追求是生存的需求,进而是归属的需求,接着是自尊和爱的需求……直到最高层次的“自我实现”的需求。这种“自我实现”,是人内心本质上的一种完满自足的境界,是人自我道德修养方面的完成,它与外在的财富、学问、事业都没有关系,人一旦达到这种境界,自然就觉得那些低层次追求的微末不足道了。

所以孔子对子贡说人应该“贫而乐、富而好礼”,这是人生追求的一个至高的境界,这种境界比“贫而无谄,富而无骄”又高出了一个层次。这本来讲的是做人,可是听孔子这么一说,子贡马上就引《诗经》中的两句诗“如切如磋,如琢如磨,其斯之谓欤!”他说如同一块粗糙的璞玉,它里面虽然包含有玉的品质,但还要给它进行一番切磋琢磨的加工,才能使之晶莹光华,才能使其美好的品质提升到一个更高的层次。在这里,孔子把做人的境界提高了,而子贡就联想到璞玉琢成美玉的两句诗,而这两句诗的本义并不是说“贫而乐、富而好礼”等做人的修养。子贡引用这两句诗,只是子贡的联想。

《论语·八佾》中另记述了这样一段:

子夏问曰:“巧笑倩兮,美目盼兮,素以为绚兮,何谓也?”子曰:“绘事后素。”曰:“礼后乎?”子曰:“起者商也!始可与言《诗》已矣。”

子夏引用《诗经》中的一段话问孔子说,有一个女子笑起来很美丽,她的眼睛流盼的时候光彩照人,这两句我还可以理解;可为什么接下来却说“素以为绚兮”——素白怎么会是最有色彩的呢?孔子回答说:“绘事后素”,只有在洁白质地上才能涂上绚丽的色彩。子夏听后马上联想到“礼”,于是又问“礼后乎?”中国儒家非常重视“礼”,所谓威仪三千、礼仪三千;非礼勿言、非礼勿视等等。但“礼”只是形式,重要的是你内心是否先有一种谦卑恭敬的感情。所以子夏由“绘事后素”马上联想到“礼后”了。

前面当孔子跟子贡谈到人的修养时,子贡联想到诗句,孔子说,我可以跟你谈诗了。因为我告诉你一件事情,你能够推想到另外的事情;在孔子与子夏的谈话中,子夏由“绘事后素”联想到“礼后”,孔子又说,是卜商(子夏之名)给了我启发,只有这样的学生,才可以跟他谈诗。由此可见,孔门诗教非常注重感发和联想;而诗歌给人的感发,也不只是如前文所说的“一对一”的感发,而是一可以生二,二可以生三,三可以生无穷,有这样一种绵延不断,生生不已的兴发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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