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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多民族作家叙事话语体系建设
来源:文艺报 |   2021年04月09日09:40

编 者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积极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推出一批高质量精品力作,推动新时代中国多民族文学研究繁荣发展,日前中国社科院《民族文学研究》编辑部联合作家文学研究室召开了“中国多民族作家叙事话语体系建设”学术座谈会。与会者围绕中国各民族文学关系、少数民族文学学科建设、 民族交流与融合以及中国多民族文学经典与双语创作、少数民族生态文学、女性文学等问题展开讨论,本报选登两篇笔谈以飨读者。

中国少数民族文学研究的三点认识

□邹 红

中国少数民族文学有着悠久的历史和丰厚的意蕴,而少数民族文学自身的特殊性又决定了研究的特殊路径和方式,因此,除了可以作为中国古代文学和现当代文学研究的重要内容之外,更应该获得与汉语言文学研究并列的地位。以下仅就此问题谈三点认识。

完整的、名副其实的中国文学研究必须涵盖少数民族文学研究

就我所知,严格意义上的少数民族文学研究起步较晚,大体上是新中国成立以后的事,而且可以说经历了一个从民间文学到民族文学的发展历程。

据百度百科辞条介绍,“少数民族文学”这一概念被正式提出是1958年,到了1960年代才有一些民族文学史出版。而少数民族文学研究工作起步更晚,1978年召开《中国少数民族文学作品选》教材编写及学术讨论会,会后出版了《中国少数民族文学作品选》。1979年6月,中国少数民族文学学会成立。1980年建立了中国社会科学院少数民族文学研究所,出版研究季刊《民族文学研究》。此后少数民族文学研究有了很大的发展,具体表现为研究队伍不断扩大,研究课题不断深入,以及产生一批理论研究成果。

而在此之前,从五四新文化运动以后直到1958年提出“少数民族文学”概念之前,无论高校还是学界,基本上是将“少数民族文学”与“民间文学”混为一谈。以我所供职的北京师范大学为例,北师大的民间文学研究在学界享有很高的声誉,钟敬文先生被誉为中国民间文学研究之父,但并未发展成少数民族文学研究。换句话说,少数民族文学在北师大只是民间文学的一部分,而不同于中央民族大学及地方民族大学(学院)的少数民族文学研究。这实际上表明,大多数综合大学的中文系其实只是汉语言文学系,并未将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的教学与研究纳入其中。

正是基于这样一种认识,我很欣赏刘大先提出的“文学的共和”与“千灯互照”的说法,作为一种借喻,它们的确很好地描述了少数民族文学研究与中国文学研究的关系,完整的中国文学研究应该将各个民族的文学都包含在内。

真正的少数民族文学研究不能只是少数民族作家的汉语写作

正因为有这样一个从民间文学研究到少数民族文学研究的发展历程,长期以来,我们少数民族文学研究的主要对象是汉语记录或翻译的少数民族文学,少有人关注其母语写作。当然这与研究者的语言能力有关,也与现当代少数民族作家多用汉语写作的现实有关。比如说我们都知道在中国现代文学领域有老舍、沈从文、端木蕻良等著名少数民族作家,当代作家群中如李乔、张承志、阿来、扎西达娃、白先勇等,都出身少数民族,但他们都是用汉语写作。不过,进入新世纪以来,少数民族母语创作有了长足的发展,据刘大先《千灯互照——新世纪少数民族文学创作生态与批评话语》一书介绍,得益于中央文化方针和民族政策的扶持和地方族群精英的文化自觉,促成了《民族文学》杂志多种文字版的诞生,各种地方民族语文学杂志、书籍大量出版,中国文学得以展开了它在汉语之外丰富复杂的面貌,维吾尔文、哈萨克文、蒙古文、藏文、彝文、朝鲜文、壮文、傣文等都产生了大量的作品。另一方面,留存下来的少数民族文学作品和文化典籍,如《江格尔》《格萨尔》等史诗,《福乐智慧》《蒙古秘史》等典籍,也都为少数民族文学的母语写作研究提供了丰富的对象。

可想而知,开展少数民族文学的母语写作研究,不仅可以进一步丰富完善少数民族文学研究,丰富完善中国文学研究,同时更有助于我们进一步认识少数民族文学的文化特质和审美风貌,以及那些仅为少数民族文学所独有的文学性、艺术性特征。比如藏戏的结构和表现形式,比如壮族民歌的体式,只有深入到母语层面,深入到文化层面,我们对问题的认识才有可能触及其实质。此外,由于母语写作研究要求研究者自己也通晓所研究的少数民族语言,这必然会使得研究者具备双语或多语立场,从而有可能改变先前少数民族文学研究的单一视角,互为主客,真正实现学术研究意义上的“千灯互照”。

双语创作问题是少数民族文学研究的一项重要内容

我们的少数民族文学研究实际上经历了这样一个发展过程,即少数民族作家的汉语写作、少数民族作家的母语写作、少数民族作家的双语创作。在第三个阶段,实际上还可以包括两种情况:一是某些少数民族作家除汉语之外,还同时掌握两种以上少数民族语言;二是某些汉族作家也具备用某种少数民族语言进行创作的能力。这些都应该是我们必须关注的研究对象,都有助于我们更好地认识民族融合、语言互渗及不同民族文学间的相互影响。

在通常意义上说,所谓双语创作,主要是指跨国别的双语创作,亦即某一作家同时用两种语言从事创作,尤其是在中英、中日、中韩领域最为明显。少数民族作家双语创作的情况大体与此相似,只是语言限定在一国之内,但研究目的、方法并无本质的不同。从我个人的专业来看,这种研究其实还可以拓展一些,可以关注某些用汉语写作的少数民族作家创作中母语或民族文化因素,比如老舍的小说。进而言之,学界关注较多的如京味话剧、京味儿与满族文化、满语之间是否存在某种关联,似乎也是可以讨论的问题。有学者考证,北京的“胡同”一词即来源于蒙语“忽洞格儿(井)”,而像“帽儿胡同”“取灯胡同”“扁担胡同”等北京地名也都源自蒙语。除此之外,老北京的礼仪、称谓等也多与满族文化相关。这虽然超出了严格意义上的少数民族作家双语创作的范围,但确实是一个与之相关的研究领域。

我们欣喜地看到,与半个世纪前相比,今日的少数民族文学研究理念更趋成熟,方法更趋多样,队伍更趋壮大,成果也更趋丰硕。这样一种发展态势,对于促进民族融合、繁荣社会主义文学创作无疑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元代民族融合与文学关系的思考

□查洪德

“民族融合与文学关系”这个题目,可以做两种理解:一种理解是民族融合对文学的影响。从这方面说,民族融合、民族文化的交融,决定了中国文学的风貌。也就是说,中国文学的面貌,正是在民族融合中形成的。各民族文化的不断融入,形成并推动着文风的发展变化,使中国文学在不同时期、不同地域、不同背景下展示着不同风貌。没有民族文化的融合,就没有今天我们看到的中国文学的面貌。另一种理解是,在多民族融合、多民族文化融合的过程中,多民族文学之间的关系。从这方面说,民族文学的交流,是以民族融合为背景的;文学的交流与交融,又对民族融合发挥着重要的推动作用。从这方面看,文学关系与民族融合,两者是双向互动的。不管从哪方面理解,把这个题目放到元代,都是重要话题,都可深入探讨。比如元代的上京文学,就是中国文学发展史上的一个独特标本。在远离中原与江南的草原地区,形成这样一个文学中心,并且影响着全国。上京文学是独特的,但又是元代文学的重要部分。它融汇了草原因素、中原因素、江南因素,而又不仅仅是草原的、中原的、江南的。扩而大之,元代文学的独特风貌,是以中原文化为主体,融汇了草原文化、西域文化,甚至安南文化与海洋文化,造就了元代文学的多样化与整体风貌。

就元代民族融合与文学关系的研究,我简单谈几点个人的看法。

第一,元代是中华精神共同体形成时期,而文学在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元代,多民族及其文化发展的方向是多源汇流,这是历史的客观。这一基本方向,在研究中永远不应该淡忘,要有正确而客观的认识与表述,并用具体的文学研究加以揭示与展示。

第二,元代多元文化的交融,基础是两个认同,即政权认同与文化认同。从整体上看,元代多族士人是认同并拥护元政权的;元代多族士人也是认同并向往中原文化的。政权认同,使得大元朝成为稳固的政治共同体;文化认同,形成了大元王朝治下的精神共同体,如此才有整个天下的一体性。在这两个方面,我们的研究都出现过偏失。这些偏失,可以概括为两个“强调”:一是强调汉族士人特别是南方士人与元政权的对立,将一些士人的个体行为普遍化并加以夸大。二是强调蒙古色目作家作品的独特性,还努力寻找其独立性,淡化整体上与基本面的一体性。这两种偏失,都不符合元代文学史的客观、多主观解读。

第三,对元代少数民族作家的研究,我想说两方面。

一方面是我们的研究必须建立在可靠文献的基础上。这个问题还需要说吗?需要说,因为以往的研究引用的文献,有的就不可靠。可靠文献,首先要依据当时文献作出客观的解读,一切认识都从当时人的记载中来;也要读当时人的议论,理解当时人的观念。不能脱离当时文献凭某种观念去推理,又回过头来用这些想象、推理出来的认识去解读作品。20世纪一些相当流行的观点是这样推出来的。后代文献也可以用,但必须甄别。以往研究中引的一些材料,现在看来是荒唐的,但有些材料至今还有人用。比如明代张燧有一部书叫《千百年眼》,里边涉及元代的东西很多都是瞎说,可是我们的研究者却愿意相信。我们以其中一条《中华名士耻为元虏用》为例,看看这部书有些内容多么不可靠:

胜国初,欲尽歼华人,得耶律楚材谏而止。又欲除张、王、赵、刘、李五大姓,楚材又谏止之。然每每尊其种类而抑华人,故修洁士多耻之,流落无聊,类以其才泄之歌曲,妙绝古今,如所传《天机余锦》《阳春白雪》等集,及《琵琶》《西厢》等记,小传如《范张鸡黍》《王粲登楼》《倩女离魂》《赵礼让肥》《马丹阳度任风子》《三气张飞》等曲,俱称绝唱。有决意不仕者,断其右指,杂屠沽中,人不能识。又有高飞远举、托之缁流者,国初稍稍显见,金碧峰、复见心诸人,俱以瑰奇深自藏匿,姚广孝幼亦避乱,隐齐河一招提为行童。古称胡虏无百年之运,天厌之矣!

最近我读有关元好问的东西,竟然看到这样一则材料:

元遗山仕金,官至行尚书省左司员外郎,金亡不仕,隐有归宋之志,故辞元世祖员外之命。世祖以其抗诏,怒之,命拘管聊城,自伤志不得遂,而见之于诗。《西园》云:“典刑犹见靖康年。”《镇州与文举百一饮》云:“只知终老归唐土,忽漫相看作楚囚。”珂于此百思而不得其解。以不臣二姓之义言之,金亡可不必归宋。以种族之见言之,金元皆同种不同族耳。

这则材料出自清人徐珂的《松阴暇笔》。奇怪的是,像这样的材料,如此荒唐,为什么有人相信呢?这段时间整理元代笔记,有一部叫《焚余录》,撰者署名李模,说是清初发现的,近代才刊刻。从内容看,大致可以断定为伪书。但有几位著名文献学家题跋,没有人怀疑这部书的真实性。为什么呢?因为这些学者愿意相信其中的内容,也就不去怀疑。建立在这样的文献基础之上的研究,自然无法得出客观的结论。

第二方面是研究民族作家的成长过程,特别关注师承、姻亲关系,其次还有朋友关系。他们的老师往往是大儒,他们的母亲,大多是名人之后,具有很高的中原文化修养,不少人长期在外祖母家居住,他们中的很多人,从小所受的教育与成长的文化环境,与中原或江南文人没有大的不同。他们是涵养于中原文化之中,接受了良好的教育,也在很大程度上接受了中原文化观念。考察他们如何在师缘、亲缘、朋友情缘中,成为诗人作家,并且在多族士人的交往中,实现了多族士人之间心灵的深度契合,如此才能在深层次上把握民族交融对作家创作的影响。

第四,客观把握多族士人体现的文化色彩,综合考察其家族文化承传与所居之地的地域文化浸染。色目士人,其原本的民族与家族文化特点与发展程度不同,接受中原文化的基础不同。进入汉地后,所居之地不同,所受地域文化的影响不同,此外还有时代的影响,生活于元中期与元末乱世当然不同,人生际遇不同,心态也就不同。这多方面的影响,造就了这些诗人作家各自独特的风格,使他们成为独特的“这一个”。每一位民族作家,他们的价值就在于不同于他人的“这一个”,即其为人与为文风格的独特性。每一位独特的“这一个”,都是多族文化交流融合、家族文化承传、地域文化浸染的样本。比如廼贤与萨都剌不同,马祖常与丁鹤年不同。他们各自特色的形成,都是这多种因素影响的结果。研究作家特色,往往从时与地两个方面着眼,所谓“地为之,时为之”。元代多民族作家的研究,当然也应该着眼于这两个方面,只不过这两个方面,情况都较一般诗人作家复杂些,需要下更大功夫深入了解。

总之,所有这些研究,都要建立在可靠、客观的文献基础之上,力求得出较为客观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