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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惊肉跳读莫言
来源:《创作与评论》 | 瑞娴  2018年05月07日20:16

一、

读莫言,你就跟着他的那些主人公们一起受吧,那可不是人遭的罪!

对待苦难、死亡、暴力、血腥,莫言有一种不动声色的平静,平静得近乎冷酷。他细细剖析玩味着那些常人无法忍受的折磨,就像一个举着刀子的刽子手,嘴上叼着烟,在深秋的斜阳里,一丝不苟地切割着你的皮肉,咯吱咯吱,咯吱咯吱,连一片被劈开的指甲也不放过,连一根戳进了眼珠子的睫毛也不放过,连一根藏在红肉囊里跳动的毛细管也不放过……直至你的忍受力到了极限,直至你浑身战栗,头皮乍起,鸡皮疙瘩粒粒凸出,直至急促的心跳敲打着你的肋骨,疼痛恐惧快要使你疯狂!

你想喊,可是喊不出声;你想哭,可是哭不出泪;你想求救,却发现四野苍茫,渺无人迹,黑老鸹不祥的怪叫声招来了黑夜。看——

“有脱离了马身蹦跳着的马腿,有头上插着刀子的马驹,有赤身裸体、两腿间垂着巨大的阳物的男人,有遍地滚动、像生蛋母鸡一样咯咯叫着的人头,还有几条生着纤细的小腿在她面前的胡麻秆上跳来跳去的小鱼儿。最让她吃惊的是:她认为早已死去的司令竟慢慢地爬起来,用膝盖行走着,找到那块从他肩膀上削下来的皮肉,抻展开,贴到伤口上。但那皮肉很快地从伤口上跳下来,往草丛里钻。他逮住它,往地上摔了几下,把它摔死,然后,从身上撕下一块破布,紧紧地裹住了它……”(《丰乳肥臀》)

这样的描写,不大像人类的语言,仿佛被鬼神附了体,夸张到了神话般怪异的地步!

在莫言作品中,血淋淋的杀人场面纤毫毕现(《红高粱》《檀香刑》),不仅要活剥人皮,到了《酒国》中,甚至要吃人了,最令人发指的是不但吃人,还非要吃出花样来:在酒宴上红烧婴儿,并且教授你怎样杀婴儿做菜,谁看了不唇齿皆冷,毛骨悚然? 莫言,你太狠了,狠得不动声色,狠得吹聋作哑,甚至狠得津津有味!瞧——

“那家伙八成是一只蜻蜓转世,去掉了后半截还能飞舞。就看到他用双臂撑着地,硬是把半截身体立了起来,在台子上乱蹦哒。那些血,那些肠子,把俺们的脚浸湿了,缠住了。那人的脸金箔一样,黄得耀眼。那个大嘴如一条在浪上打滚的小舢板,吼着,听不明白在吼啥,血沫子噗噗地喷出来。最奇的是那条辫子,竟然如蝎子的尾巴一样,钩钩钩钩地就翘起来了……”(《檀香刑》)

——你看,人家都快受死了,他还顾得在那里活龙活现地“钩钩钩钩”呢!越刺人神经的时刻,他越是一板一眼,一丝不苟!

所以,要将莫言的某些作品读完,需要相当的勇气,不是谁都能受得了那个刺激,耳边一片鬼哭狼嚎之声,怎不令人毛骨悚然,肝胆俱裂?读不完,你就别想受完!可是有什么法子呢,你欲罢不能,就像个裹着脚的小媳妇,战战兢兢、心惊肉跳地被他牵着鼻子走,你在煎熬中汗毛竖起,甚至大汗淋漓。

《檀香刑》中,那些对刑法的描写,最是惨不忍睹,细微处,他便愈发描摹得纤毫无遗,一丝不苟,不把人吓炸了胆不罢休!读到后来,我简直条件反射起来,凡是有关刑罚的部分就赶紧闭着眼睛心惊肉跳地翻过去——我知道他什么都能写得出来,我也明白自己绝对受不了这个刺激。这时莫言就是刽子手,而读者就是死刑犯,恨不得双膝一跪,朝他大喊一声:大爷,饶了俺,把刀磨快些,快点儿送俺上路吧!

“《檀香刑》描绘的受刑场面,没有任何史料记载……别人以为我是查了什么档案,实际上全是我闭门造车造出来的”莫言说。瞧啊,人家的凭空想象,就能将我们吓得生不如死,不知道他绘声绘色写的时候,自己害不害怕?

也曾经无数次暗下决心,不要再读他的文字了,却又心有不甘,期待着下一页的柳暗花明,于是只好低声下气地恳求自己再读一页,就一页……就这么一页页翻过去,终于将一本书读完了。记不得跟着他那些变幻无穷的情节,到底经受了多少轮回,反正读到最后,总觉得值。莫言,尽管他会给你上酷刑,让你跟着他遭受漫长的凌迟,但他绝对能让你“受”得无怨无悔,酣畅淋漓。

当你跟着他跨过一道道刀山火海的坎儿,瘫坐在书桌前心有余悸地喘粗气时,你会感到一种灵魂洗涤后的豁然开朗,你会奄奄一息地喊一声:“痛快!”

二、

走进那片猎猎燃烧的高粱地,就跌进了高密东北乡——不,跌进了中华民族五千年的苦难史。那像海一样无边,又像海一样深不见底的苦难啊,无时不在焚烧炙烤着人的灵魂,让人想撕开衣襟,捶胸顿足地痛哭一场!置身其中,你是谁啊,你不过是波峰浪谷上的一只蚂蚁,一万只蚂蚁联合起来也抓不住一朵浪花!这一秒钟里有你,那一秒钟里可能就没有了你!有你,没你,都不那么重要,只有命运,还在狞笑着继续。那种痛楚,那种折磨,直刺人神经,如同民间所说的世上最难听的声音:“猫叫猫,老驴嚎,戗锅铲子挫锯条!”

读莫言,常常有那种快要虚脱的感觉,就跟小时候伏在姥姥膝下听瞎话的感觉差不多:越听越怕,越怕越听,听到最后,往往紧张得缩成了一只小猫,惊惧地窥视四周,试图寻求保护,却发现每一个人都变得可疑,再偷眼看姥姥,却发现各种鬼怪的面孔,隐约在她脸上浮现出来!这时候,滚热炕头上散发出的人间气息,也无法将人从那个神秘又恐怖的世界拽回来;这时候,多么渴望一个顶天立地的英雄出现,救我于水火。

或许是听到了一个弱小心灵焦灼的呼唤,很快地,这个英雄真的就从姥姥嘴中出现了,驱恶祛暴,呼风唤雨,无所不能,好不快哉!

但莫言与姥姥毕竟是不同的。姥姥的瞎话从不会令人失望,莫言却绝不会白送我们一个至善至美的英雄,他笔下的所有人物都与高大全无缘,他们是人,而不是神。他们甚至算不得好人:他们形象猥琐,言语下流,散漫无德,但当命运将他们逼至一个死角,当灾难将他们所处的世界蹂躏得一塌糊涂,他们就会突然迸发出亮光来,以千万倍的能量异乎寻常地燃烧,不计后果不顾一切,瞬间就将自己和罪恶一同活生生地焚尽,疯狂而又野蛮!那亮光,使他们与周围嗷嗷怪叫着的畜生们区别开来;那亮光,使人对这个卑微而又苦难的民族不至绝望,那亮光挽救了几乎就要失去的昂扬!

莫言的许多主人公,都是在最后一刻呐喊着突兀地站起并完善起来的,有惊人的爆发力和不容置辩的决绝,只一步便完成了质的飞跃,只一步便走完了漫长的一生,只一步便跨进了天堂或者跌进了地狱!

灾难深重的民族,风过,雨过,哭过,笑过,点头哈腰过,悲泣长嚎过,被饿晕在村头过,被挑在刺刀上过,被火烧血洗过……最终,还是火山爆发了,这一发便翻江倒海天崩地裂,这一发,便是群体的闪光势不可挡。在压迫中呐喊的民族,才会有希望!

读莫言,你无法不荡气回肠,热血沸腾。你可能没有被感动,但你不可能不震撼!

三、

莫言的笔下,满是欲望强烈的男人和极尽风骚的女人,那是一幅大红大绿、大喜大悲、、敲锣打鼓、色彩浓烈的扑灰年画。有一些人物来历不明,背景不清,蒙着一层寓言般的神秘色彩。莫言说,他只想将人物放置到一个特定的历史背景中去塑造,这正是他的高明之处。那常常是一个过去的陈旧背景,我们现在知道了莫言对当下的农村其实是陌生的、隔膜的,他从十八岁就背离了土地,将人物放置到一个记忆中、或者幻想中的背景中去,反而更让他如鱼得水。

莫言笔下的人物,因为年代久远而充满了传奇而野蛮的色彩:他们往往具有很深的劣根性,甚至动物性,在混沌闭塞的乡村,他们似乎没有自己明确的秩序和轨道。他们硬骨铮铮,敢爱敢恨,但有时也很龌龊;他们卑微无知,却又狂放不羁自以为是;他们道德观念薄弱,没有自我约束意识,爱一个人时却能爱到骨头里,不惜粉身碎骨,身败名裂;他们活得麻木又清醒,狭隘而豁达,嫉恶如仇却又心慈手软……他们单纯又复杂,卑贱时唯唯诺诺,形同猪狗;高贵时目空一切,视死如归;他们坚信“死在炕上的,多半是窝囊废”,面对着死亡,连一个吝啬成性的老太太和一个满手污秽的接生婆都能从容不迫,连一个猥琐古怪的老男人也会突然间焕发了尊严和青春。

他们似乎什么都不懂,却又什么都心知肚明。再悲苦的命运,他们也呈现出一种麻木不仁的乐观,听天由命地活着,死皮赖脸地活着,风吹不断雨打不绝地活着,十二万分的坚韧顽强。快要饿死了,也还有欲望;踏在亲人的尸堆上,照旧大吃大喝,寻欢作乐。只要活着!只要活着!

但其实在莫言笔下,所有生命都是有尊严的,哪怕藏在角落里最不起眼的人物,在不经意中,也有人性的闪光。《丰乳肥臀》中,铁匠的儿媳上官鲁氏,与家里的黑驴同时临盆,全家人竟都跑到西厢房照应黑驴,而将上官鲁氏一个人扔在揭了席、卷了草的土炕上,守着一卷白布,一把剪刀,一簸箕从大街上扫来的浮土,一屋子嗡嗡飞着的苍蝇,孤自迎接第七个孩子的到来(后来生了一对童男女)。

一个即将临盆的产妇,还不如一头即将产仔的黑驴受重视。或者说,一个女人的命,还不如一头驴命值钱!而让人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是,在上官鲁氏眼里,婆家人这样对待她,是一件自然而然的事,不值得大惊小怪。封建制度下的女人,逆来顺受惯了,不但人家拿她不当人,自己也拿自己不当人了。

即使这样,在剧痛中煎熬的上官鲁氏还是受到了婆母的奚落:“现如今的女人越来越娇气,我生她爹那阵子,一边生,一边纳鞋底子。”这个平日光着脊梁抡大锤打铁的老太太,对驴说的话却相当的推心置腹:“驴啊驴,豁出来吧,咱们做女的的,都脱不了这一难!”在这位强悍的老太太那里,儿媳低人一等,倒是驴和她成了同病相怜的同类!儿媳最后生出了个黄毛婴孩(和牧师野合的产物),这对盼了一辈子孙子的她来说,真是个莫大的讽刺,老太太一气之下,就疯掉了——此为后话。

即便如此,在人命关天时,这位白发老太太还是豁上了,眼看儿媳不行了,老太太忍受着割肉般的痛楚,从怀中掏出千层纸万层布包着的一块大洋,低声下气地送给刚给驴接完生的樊三:“这块大洋贴着我的皮肉放了二十年啊,送给你,买我儿媳一条命。”生存的艰辛无奈跃然纸上,让人不由鼻子一酸。可怜的人可悲,可恨的人何尝不可怜啊!而油头滑脑,满嘴脏话,一辈子没个女人的兽医樊三,面对着产妇的酮体时,也突然有了羞耻感,他把大洋扔掉,死活不肯为产妇干这接生的营生。表面上玩世不恭,骨子里却是要命的传统。尽管愚昧,却是真正人性的回归,尊严的焕发。

这时候,生命的存亡与否,甚至都变得不那么重要了!

四、

有人说,莫言的人物基本是动物,色调阴冷,我不那样认为。

记得中学时读过这样一句话:“亮点在黑暗中才能闪光”。莫言笔下的人物,都是脚丫子里塞满泥巴的小人物,活得麻木而愚昧。如《丰乳肥臀》中,高密东北乡的好汉们,竟然天真地以为德国人的腿上没有膝盖,只能直立不能弯曲,而且有洁癖,屎尿一沾身便会呕吐而死,为此,他们纠集起一帮酒鬼、赌徒、二流子组成虎狼队,和德国人在大沙梁上进行了一场令人啼笑皆非的恶战……但他们的麻木愚昧之中,往往蕴藏着即将喷薄的力量。

同样是《丰乳肥臀》中,上官鲁氏为了别人的两个幼小儿女,竟然卖掉了自己的亲生女儿;在面对侵略者时,他们有一种本能的、自觉的反抗意识,司马库、沙月亮以及东北乡最早的开拓者们和德国人的血战,完全是一种自发行为,并非受谁指使。可惜这一切常常是昙花一现的绚烂,它在瞬间爆发,又在瞬间燃烧,毁灭。

也有一些人物,最初面对着血腥的屠杀,甚至面对着家破人亡时是麻木的,听天由命,得过且过,叫人有着恨铁不成钢的沮丧,但到最后,却像被蝎子蜇了一下似的,突然有了疼痛。麻木地活着,还是幸福的,如果恢复了感知,就离死亡很近了,这让人在欣慰的同时不由得悲从中来!

复杂的人性,不可抗拒的宿命,血淋淋的场景……读莫言,能让你痛到麻木,更能让你血脉贲张。莫言的人物,总是在最低处起步,却在瞬间飞跃为星辰,让你不得不抬头仰视,惊心不已。他们的生命力是何其坚韧,何其强盛!一茬茬的炮火硝烟,天灾人祸,他们就是不死。当灾难到来的时候,他们越发的昂扬高亢,恣肆汪洋,敢作敢当。那情那景,令我想到黄土高坡上恣意飞扬的尘土中,那些系着羊肚子手巾捶打着腰鼓且歌且舞的人群。外敌侵入时,他们就像石雕一样突然醒来了,抖擞掉身上的尘土,随手抓起锨镢锄头就冲了上去!连那些平时可怜可悲可恨可恶甚至带着痞气的人物,也往往在死到临头的一刻,在浓重的黑暗中蓦地迸发出壮烈来!

那一瞬间,他们解脱了;那一瞬间,他们真正成了自己的主人!这是莫言对那些愚蠢又可爱的农民兄弟,最高的赞美,最热血澎湃的提升。做不了自己的主人,如何做命运的主人?人最大的敌人是自己,最大的障碍是自己,最不了解的是自己,最难跨越的是自己。谁能够驾驭自己,谁能够做得了自己的主,就有了和命运抗争的最结实的本钱。这是真正的觉醒,单凭这点,就令中国现当代文学史上那些所谓的觉醒黯然失色——因为那常常是政治,而不是人性的真实。

读懂了莫言,你才会真正爱上他作品中的那些人物;读懂了莫言,你才会理解他 “种的退化!”那种痛心疾首的慨叹!

五、

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莫言的《透明的红罗卜》横空出世,这部作品及里面那个耳朵会动、精灵古怪的小黑孩儿,都给人一种模糊而不快的印象,但是不管莫言的支持者还是反对者都会预感到:莫言这个小鼻子小眼睛的大鲛鱼,迟早会将文坛搅得翻江倒海。

莫言应该是当代中国作家中想象力最丰富的一位了吧?“莫言会把一个极小的细节写透,写得让读者的想象力远远落后于作家的创造力”(邹汉明),他在作品中,调动起了所有感官,我甚至怀疑他的后脑勺、脚后跟上都长着眼睛或者耳朵。他很少重复自己,每部作品都力求给人一种新鲜感。他的作品,常读常新。他稀奇古怪、天马行空的想象力让人惊叹。对比之下,有些作家的作品很好,只是好得太正常了。

除了《红高粱》,我最喜欢的就是《丰乳肥臀》和《三十年前的一次长跑比赛》了。《丰乳肥臀》结构严谨,事件接连不断地发生、变化,环环紧扣,视角也不停地转换:马洛亚牧师的、上官吕氏的、上官鲁氏的、上官来弟的、甚至黑驴的,到最后才是那个“我”——刚降生的黄毛婴孩的。这个中国农妇生的小杂种,一降生就全知全能地目睹并叙述了一切,用像他父亲马洛亚牧师那样不伦不类、不土不洋的高密土话。视角跟随着叙事人和叙事方式转换,不仅让人立体地看到了事件经过的全景,也逐个体验了每个人物内心深处的波澜起伏。

《丰乳肥臀》我到最后还没有“受”够,就戛然而止了。莫言,是个叙述的高手,一个决绝的吊人胃口的家伙,让你欲罢不能,他却绝不再下回分解。《生死疲劳》更是让各种各样的畜生成了主角,驴、牛、猪、狗、猴全都开口讲话。作者变着花样来叙述,不停地给你一种新鲜感,你刚要松懈一点,他就用语言的锥子来扎你一下,使你的神经永远处于紧张状态。对着他的作品,你想昏昏入睡是不可能的。

莫言的语言,极尽奢侈、铺陈,又十分口语化。我想这并非仅仅是人物叙述的需要,而是莫言叙述语言的一种探索。他的那些能通灵的文字,怪异得仿佛仙传鬼授,生动夸张,活龙活现,如:“我家的那匹大种马,十足的纯种洋马,一个马蹄,大过你家驴头!” “砍下的人头……比高密县一年出产的西瓜还要多”“忘却多年的瑞典语像蝴蝶一样从他嘴里成群飞出来”在他的作品中,还充斥着粗俗不堪、泥沙俱下的粗口、方言、俗语,如同臭豆腐,臭不可闻但是出味儿。这就是莫言,这就是莫言的特色。

有人评论莫言写作风格大胆,总是充满进攻型的语言。对自己的“冷酷”,莫言自有解释:“我被安上了残酷描写的恶名,主要是在《檀香刑》里面体现的。其实这也是小说所要求的……这部分描写,是评论界批评我最多的地方。有评论家认为我不应该搞这么多的自然主义,不应该搞这么多血腥场面。写此类场面,我首先声称,我不是受虐狂,也与性格无关,只与情节有关。”

“我觉得没有这样一些残忍的情节描写,这个小说就是不成立的。鲁迅在他的小说里揭示了‘看客’这一中国最有特色的东西,他也描写了被杀的人的心理,但是他没有写到刽子手的心理。我就是把这个刽子手的心理描写了出来,我觉得刽子手、被杀的人和看客这三者的关系和心理,是中国漫长封建社会的一个缩影。”

你看,人家都说到这里了,你还有什么好说的?莫言只所以如此一板一眼、不厌其烦地描写那些受刑施刑的场面,正是为了对国人的心理,做入骨三分的刻画,好让人在爱恨之余,痛定思痛。写大冷酷的人,未必不是深怀着一种大悲悯。

私下里,我甚至怀疑余华、苏童都或多或少地受了莫言的影响,并且将其发扬广大——和莫言一样,他们都是敢写的主儿,他们的冷静冷酷都到了残忍的地步。对此,本人无力评价,也许刺激一下现代人麻木的神经,让现代人在舒适的安乐窝中感受一下疼痛,是必须的。毕竟历史的进程是血淋淋的,不是莫言残忍,不是余华苏童残忍,而是历史残忍!

六、

莫言,这位原名管谟业,早期被归类为“寻根派”的作家,是一个让记忆说话的人。他的记忆多是在乡村,在那片令他既恨且爱的广袤乡土。作为一位记忆异常深刻,想象异常丰富的人,童年、少年的记忆,已足够他啃一辈子老本了,后来的都市生活,似乎只是提供了一个环境,好让他将过去的记忆,以另外一种形式重现。

“理解了母亲的病中呓语就等于理解了整个宇宙,记录下母亲的病中呓语就等于记录下了高密东北乡的全部历史”(《丰乳肥臀》)我们无缘听到这位母亲病中的疯言疯语,我们不知道从前的高密东北乡到底是什么样子,其实莫言也不知道,他写的是他自己心中的世界。

他说:“文学是主观的,一个作家应该完整地表达自己的所有观点和宣泄自己的所有感受……故乡说起来很具体,实际在我头脑中故乡是很描象的产物,但故乡的概念,还是有很浓的感情成分。”

他说:“故乡实际上是在路上。生活在大都市,繁华的都市、人与人的隔膜,不禁回想起乡土社会家家鸡犬之声相闻,人人互相帮助的纯朴……事实上我记忆中的故乡根本就没存在过,就像那个桥洞根本就没这么高大,乡村里的人物原来也没这么了不起,不是像爷爷奶奶那样敢说敢做,也是唯唯诺诺。人与人的关系事实上从来就没想象中那么美好。故乡是在童年记忆基础上想象的产物,事实上是发明一个故乡。”

发明一个故乡!这便是作家的伟大。

不管莫言笔下的故乡是“发明”的,还是曾经真实存在过,许许多多无知而又无畏的乡亲,已经消失在“高密东北乡”广袤的原野上了,他们浊重的鼻息和烟袋锅冒出的烟草味儿,还没有完全在田间地头散尽;他们的命运,留下了巨大的猜测空间和欲罢不能的遗憾,让我们在思索回味中,成长、成熟、老去。因为莫言,我们所处的这个时代,将更加的意味深长,回味无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