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部少数民族文学作品获中国作协重点扶持
日前,中国作家协会2016年度少数民族文学重点作品扶持项目篇目公布,共有95部作品获得扶持,包括用蒙古文、藏文、维吾尔文、朝鲜文、哈萨克文、彝文、柯尔克孜文创作的民族语文作品25部,各民族作家用汉文创作的作品70部。
其中,受扶持的汉文作品中,有满、回、蒙古、锡伯等15个民族的作家创作的小说33部,侗、彝、土家、哈尼等10个民族的作家创作的散文11篇,藏、 傣、布依、裕固等7个民族的作家创作的诗歌10部,蒙古族、彝族作家创作的报告文学3部,满、瑶、回、纳西4个民族的作家创作的儿童文学作品4部,回、 侗、汉、藏4个民族的作家撰写的理论评论作品9部。
据了解,中国作家协会少数民族文学发展工程办公室共收到2016年度少数民族文学重点作品扶持项目推荐选题209项。经过专家论证和书记处审核,最终确定对上述项目给予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