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文学的动力引擎
我们正被拖入一个媒介迭代、关注流量、AI写作无孔不入的纷杂语境之中,用文学的“千年变局”来形容,并非夸张。最明显的症候,便是原创受到形形色色的挑战和冲击。任何一位认真的作家都难以置身事外。作家的存在价值,从来就是通过文学载体,为人类提供真诚的灵魂档案和在场的生存记录,创造独特的意义世界。文学的“基因密码”来自原创,源于作家各自不同的精神胎记和生命体验。当文学失去原创性,其核心价值将从精神共鸣和艺术共情,降维为失去生命体征的文字符码。
从文学发生学的角度看,每个时代都会有不同于以往的精神困境和审美需求,需要新的文学创造、新的文学形式予以承载和呈现,这也决定了文学写作具有不可重复性。一旦离开原创,作家将丧失自己的主体性和创新性,文学也不再是深刻的岁月记忆与历史见证。原创之于文学,是其存在的根基、意义的源头、价值的支撑,是文学的动力引擎。这就可以理解:捍卫原创精神,何以成为每一位经典作家的毕生追求。
回顾中国古代文论史,有很多诗人、文学理论家提出关于原创、创新的文学观念。陆机在《文赋》中说:“收百世之阙文,采千载之遗韵。谢朝华于已披,启夕秀于未振。”陆机用“朝华”与“夕秀”作比,明确表达了反对蹈袭前人、开创生新之境的原创理念。刘勰在《文心雕龙·辨骚》中说:“观其骨鲠所树,肌肤所附,虽取熔经意,亦自铸伟辞。”所谓“自铸伟辞”,就是强调要有一种突破传统、自创典范的革新精神。一些诗论家甚至将原创视为诗歌发展的动力。叶燮在《原诗》中写道:“其间屡变而为鲍照之俊逸、谢灵运之警秀、陶潜之澹远,又如颜延之之藻缋、谢朓之高华、江淹之韶妩、庾信之清新。此数子者,各不相师,咸矫然自成一家,不肯沿袭前人以为依傍,盖自六朝而已然矣。”叶燮认为,鲍照、陶渊明、谢朓等杰出诗人之所以能各具面目,关键在于他们“各不相师”。他以此论证,文学的兴盛在于不断有人创造,而非单纯地因袭,这是对文学原创精神的高度肯定。
这样的原创观念在西方世界亦得到充分的重视。1973年,哈罗德·布鲁姆在其《影响的焦虑》一书中曾提出“误读”概念,意在说明,文学史其实就是一部原创的奋斗史、拓荒史。他认为,强劲的诗歌(文学)常常催生一种“影响的焦虑”,使得后世作家面对前人的辉煌成就时心情复杂。在你之前,伟大主题和完美形式几乎已被一网打尽,作为迟来者,未来的路径在哪里?个人写作价值又该怎样证明?面对这种“焦虑”,有一些人会变成“强力误读”者。他们不会匍匐在地,躺平认输,而是以挑战姿态站在巨人肩膀,奋力构筑自我更新的引擎,催生源源不绝的原创作品出炉。与之相对,有一些人则甘做亦步亦趋的模仿者、碌碌无为的复制者。哈罗德·布鲁姆后来在《西方正典》中选择了26位世界级作家进行深入论述。选择这些作家的理由很简单,他们提供了“‘陌生性’,这是一种无法同化的原创性,或是一种我们完全认同而不再视为异端的原创性”。他的结论是,“影响的焦虑使庸才沮丧,却使经典天才振奋”。很显然,正因为经典天才创造了波澜激荡的文学发展史,才使得迟来的强者通过自我审视、自我拷问和自我鞭策,最终完成自我确认,并永葆原创精神薪火相传、原创魅力生生不息。
离开了原创,文学系统将难以维持良性运转。一方面,文学会顺应惯性陷入“意义饱和”——所有的主题由于扎堆书写、竞相追捧,而被同质化、模板化,如一个不断膨胀的气球,看似鼓胀,却塞满了空气泡泡,随时有化为乌有的隐患。另一方面,文学会顺从表达的顺滑与惯性,失去主体性与独立性,而被商业逻辑定义,被消费规律养殖,沦为市场的纸面游戏和提线木偶。
原创会带来“陌生化”的美学之境。实际上,两者往往互为增值、相得益彰。在俄国形式主义批评家什克洛夫斯基看来,艺术的存在价值,就是为了唤醒新的美学感应。人们对熟悉的事物,习惯于自动感知。要改变旧形式导致的审美停滞,需要注入“陌生化”予以激活。还有作家把文学比喻作“镜子”,而且是“碎裂的镜子”,每一碎片都映照出不同的现实,这些“碎片”蕴含着把陈旧事物重新照亮的神奇功能。
原创的天敌就是“似曾相识”。此乃常识,简单古朴,却颠扑不破。真正的作家会本能地规避雷同,警惕模仿,厌弃重复,有意制造叙事和语言上的新奇。杜甫强调“为人性僻耽佳句,语不惊人死不休”。他将多样的艺术手法引入诗歌创作,同时以平常字造惊人句。韩愈强调“惟陈言之务去”“词必己出”,在创作实践中以文为诗,追求雄奇怪异,表现出对创新的执着追求。特别是他的散文创作,一篇一个体式。无论是论、序、书、说、传,还是碑志、祭文、杂著,他都能打破前人固定范式,随内容自立新格。优秀作家在享受原创快感的同时,也表现出惊世骇俗、“不按常理出牌”的任性。纳博科夫说过,“伟大的作家总归是大魔法师”,而魔法师的秘诀在于,永远不要重复使用同一个咒语。在我看来,此言也是对乔伊斯、普鲁斯特、拉斯洛等一些痴迷于天马行空“极限叙事”的作家的精妙描述。
那些注重原创的作家,对自己作品的要求极为严格。他们都有追求完美的秉性。贾岛自白,“两句三年得,一吟双泪流”。曹雪芹为创作《红楼梦》,“批阅十载,增删五次”,鲁迅高度评价这部伟大经典作品的独创性和拓荒价值,认为“自有《红楼梦》出来以后,传统的思想和写法都打破了”。福克纳曾对《巴黎评论》的采访者说:“如果我能把我的所有作品再写上一遍,我坚信我会做得更好一些。”托尔斯泰则没有仅仅止于遗憾,而是直接行动。他对自己青年时期出版的《抒情诗集》感到不满,索性去书店将库存的书购回,并将其化为灰烬。这实际上都体现了作家对自己笔下文字的严要求与高标准。实际上,优秀作家不仅警惕自己的作品与他人作品“似曾相识”,对任何的自我重复也是零容忍,因为这被看作是对文学原创性的冒犯和亵渎。一些大师不肯在巨大声誉中坐享其成,对自己的新作要求更高,其严苛程度,甚至可用“自虐”来形容。比如,果戈理对已经完成的《死魂灵》第二部失望至极,毅然将手稿投入壁炉,目睹火苗吞噬掉自己十年的劳作成果,内心痛苦,却又释然……
原创是文学的呼吸与脉动,它表征的是作家用最真诚的方式记录活过、爱过、哭过、笑过的生命历程。写作者应始终坚守文学初心,用心用情打造属于自己的文学表达。作家以真诚的笔触构建叙事、锤炼语言,方能彰显文学的原创魅力。对原创的坚守,既是对文学传统的敬畏,也是对文学读者的尊重。只有坚持艺术理想,坚持“为文”与“为人”的统一,才能更好地维护作家“人类灵魂工程师”的崇高形象。
倡导尊重原创、鼓励创新的良好风气,不仅能推动文学创作健康发展,也能引导全社会共同珍视创作伦理,让文学在真诚与创新中焕发持久生命力。在充满各种变数的当下,这对作家的创作是新的考验,挑战与机遇并存。但无论如何,作家的创作最终还是要回到对诚实的坚守,对原创的敬畏,对文学伦理的自律与尊重。这关乎技艺,关乎境界,更关乎品格与修为。这也是文学发展的永恒动力源泉。
(作者系天津市作协原副主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