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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溯:《抵达》创作谈
来源:十月杂志(微信公众号) | 傅羽  2026年01月08日09:28

追溯一个小说的源头,都可追溯到作者起心动念,或者灵感乍现的刹那。坦白说,我写《抵达》,起初只是为了解决我写作的疑难,或许还有精神的疑难。这看似有些不可思议,在我却是不折不扣的实情。

说来我和文学结缘是很多年以前的事了,后来断断续续写过一些躺在抽屉里的习作,到了2017年,我开始写小说,写得还算顺畅,可写到十五六万字以后,就因为一些现实的状况中断了,这一停就是五年。等到终于有心回来继续写那个长篇,却是尝试了多次都找不到状态,也就很是纳闷,我这人到底是怎么回事啊,干的净是南辕北辙的事情,明明想写作,却总是写不了,算是开始吧,却怎么都写不下去,于是禁不住感叹,我这辈子跟写作是彻底没缘分了。

感叹归感叹,实际的情况是,我跟文学的缘分还在,这缘分还颇有些悠长。我“一半是海水,一半是火焰”地写着《抵达》,刚开始也就想写个中短篇,我做着快节奏、碎片化的工作,时间上也不允许我往长里写,却是越写越长,写到了近三十万字,而且开篇谈到写作,又是以对写作的某种释怀作结,我还让叙述者“我”和他的堂兄原游为写作做了些争辩。因此,虽说写一部长篇只为解决个人疑难,未免太过奢侈,但诚实起见,也还是得说实话,我还得实话实说,因为为的是克服自身的难题,小说里的“我”和蓝羽——亦即男女主人公,还有他们的情感旅程,等等,反倒像是因我的这一迫切需求而召唤出来似的。

这自然是小说式的说辞。实际上,叙述者“我”身上,无疑有我个人的印记。“我”是跑文艺条线的记者,我曾经也是;“我”是从浙中乡村里走出来的新上海人,我当然也是;“我”的某些观察和思考,也可以说是我的现身说法。但“我”与我也有着很多不同,比如,“我”是85年生人,我虽然没有刻意设计他的年龄,但后来想到,1976-1985年出生的一代,曾被认为是“过渡一代”,“我”生于1985年,也就有了赶上过渡末梢,但依然在过渡中的意思。而我是78年生人,是原游的同龄人,蓝羽则是88年生人。所以从代际上看,这个小说可以看成是献给80后——实际上还包含70后,乃至更广泛代际——的心灵之歌。既然叙述者“我”身上有我的印记,小说难免有点自叙传色彩,这没什么可觉得奇怪的,如果从作者发表的第一部小说里都看不到个人的影子,反倒是有些超现实了。

那小说里的蓝羽呢?我得坦白,这可是个百分之百虚构的人物。我居然能彻头彻尾虚构出一个形象,还能让朋友们读了觉得真实可信,我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但仔细想来,小说人物纵使全然虚构,说到底也还是时代的产物。在写作过程中,我并没有在意,但写完以后回望却也想到,我大概把我爱人身上的一些可贵品质赋予了这个人物。我和我爱人相识于汶川地震灾区,我们结婚了。那时没房没车,除了支付房租和日常生活开销,也没多少结余。何况那时我们彼此的工作也不是那么有保障,我们在一起以后,也和大多数夫妻一样,会为一些琐事发生分歧,让我颇感难为情的是,我的生活习惯带着小时候艰苦的印记,对她的要求近乎苛刻,她认为我太重物质细节,忽略了情感生活的温度。她觉得,生活本没那么糟,不能为鸡毛蒜皮的物质生存所缚,更不能因此乱了方寸,丢了尊严,失了良心,而爱足以抵挡一切风雨。她看见路边的流浪者,照样和从前一样慷慨相助,从我初识她到现在,依然没变。而我大约更倾向于鲁迅说的“人必须活着,爱才有所附丽”。但现在看来,我觉得她的理念和坚守是对的。我们经过一起努力,可算是从风雨里走过来了,到现在也都生活得好好的。

既然这样,我何不以我爱人为原型塑造一个女性人物?这当然没有问题,我也相信,即使在普遍功利的当下,在现实生活当中,我们也还是能找到女性出于缘分,或为了爱情,甘愿和男人一起奋斗的例子。但我想,像这样的情况并不多见。到了近些年,只怕是更为少见。毕竟我和我爱人在一起后的最初几年,大家普遍相信未来的日子只会越来越好,而生活成本,尤其是房价也还不是那么高不可攀。到了后来,生活就变得更不容易了。作为写作者,我不能不正视这个现实,而我也更倾向于写出当下绝大多数人都无可回避的,更为真实,也更具普遍性的生存困境。

也因此,这部小说包含了一个爱情故事,但它在某种意义上说,是有些反浪漫的。买不起房等现实问题,就像挥之不去的影子一般,在“我”和蓝羽的情感旅程中如影随形,即使他们在经历离别之后复合,也还是没能无视这个问题。也就是说,蓝羽有精神追求,但也有现实纠结,她并不是为爱甘愿付出一切的女性,她有她的复杂性,但她又无疑是善良的。我与其说是按我构造中的样子塑造她,不如说是她自己在小说中慢慢长成了这个模样。但不管怎样,有朋友读完小说后感叹,蓝羽是个饱满、迷人,有多面性,却也不失美好的女性形象,我很感欣慰,我该是欣慰于这个人物身上反映了我的一些犹疑,也包含了我的一些期望吧。

如此这般,从小说叙述上推敲,我最需要解决的问题是,男女主人公如此缺乏物质基础,他们的恋情如何可能?其实也简单,因为他们性情喜好相近,思想精神上有不少共通之处。他们受困于城市生活,身心难以舒展,于是通过漫游让自己从凡俗日常中暂时抽离出来,由此有了一些天南海北的交谈和对话,而漫游过程中移步换景、触景生情,追忆随之而来,也就让小说有了层层深入的空间。

也因此,我在写这个小说的过程中,便隐隐约约觉得,它同时还触及在当今这样一个信息过载而意义匮乏的快捷时代里,人与人之间是否还有深度交流的可能的主题。事实也是这样,当下人与人之间联系更加方便了,但深度交流却似乎变得更加困难了。近些年,这个问题正变得越来越严重。好在这部小说的时间背景设置在2017年到2019年,那时微信、短视频等媒介还没有那么来势汹涌。

就这样说着说着,我大致明白了,我在小说里写“我”的生活经历,“我”和蓝羽的情感旅程,“我”与原游的对话与交往,与其说是要塑造人物,不如说是要书写这个时代。所以小说开头会有这么一句:“我只是想讲一个故事,还是想再讲点别的什么,我现在并不知道,但也许讲着讲着就知道了。”有一次采访贾樟柯导演,他说的一句话,我至今记忆犹新。他说他对表现当代有不吐不快的内驱力。我或许没有那么强大的内驱力,但也着实想写写当代,而这个小说隐含了两个时间维度,故事时间是2017-2019年,“我”的写作时间则开始于三年疫情之后,从时间线上说,也算是比较当下了。我当然知道,写当下是困难的,难就难在时间离得太近,我们来不及看清很多事物,但与此同时,因为离得近,我们对时代的感知也或许是最真切的。我总觉得,对于生存于世的大多数人来说,时代与社会是我们须臾不离的晴雨表和体温计,天气、体感的每一点变化,都会对我们的身心、情绪乃至思想,带来或细微或巨大的影响。考验写作者的是,写出人物生命遭际的同时,如何写出这种很多时候为我们所习焉不察的影响。

从这个意义上讲,如果说我在这个小说里写出了与时代、社会的连通性,大概是因为我多少写出了这种影响。我也关注男女主人公瞬时的情绪转换,因为这不只是关联人物的性情,实际上还连通时代的情绪。而在写故事的同时,我也注重写故事背后的情境与逻辑,像男女主人公在地铁里相遇之类的场景,实在是没什么可以觉得离奇的,甚至算得寻常,大千世界无奇不有,再离奇的相遇,我们都会觉得不过尔尔。眼下层出不穷的微短剧,更是为我们制造出数不胜数的戏剧性桥段,只是我们如果不图一时观看的快感,而是细究背后的情境与逻辑,便会发现其中大多经不起推敲,也不过是从表面上看很时代,很社会,很当下,但从深层看,恰恰与此游离,或说是脱节。我用一些篇幅写了和场景关联的情境与逻辑,只是奔着看故事情节的读者,或许会觉得有些铺排,但我觉得写深写透这一点是重要的,因为只有穿透这些情境与逻辑,我们才能看清时代真实的面影。

当然换个视角看,因为长镜头式的书写,也因为注重细节、气息、氛围、情境,决定了这是一部相对慢节奏的小说,或是如有朋友所说的“辨识度挺高的普鲁斯特式小说”。我也便需要面对另一个难题,以慢速写这个一切都在加速的时代,是可能的吗?要解决这个问题,也便需要回答诸如此类的问题:时代在加速,是不是小说叙述也要随之加速?是不是时代加速到什么份上,小说就得加速到什么份上?是不是当下小说缺失读者,也得归因于叙述没有加速?我们似乎还有必要进一步问问,是不是小说加速了,就能与加速发展的时代同频共振了?

我想这是难以做到的,我们也没必要这样做。因为小说这种文体,或者说是文学,它本身就包含了缓慢的特点。小说,尤其是长篇小说,从根本上说就是慢的。毕竟,作家写作从来就不是简单地抓取素材、记录事实,写长篇小说,尤其需要时间的沉淀,也需要和切近的当下拉开一些距离,这样写作者才能看得更加明白,才能在反刍中深化自己的感受,也才能让那些素材和事实在慢慢发酵中产生更多的化学反应,这样写出来的作品才得以水到渠成、浑然一体。而读者如果不只是把阅读纯粹当成消遣,而是多一些要求,也未必那么想读可以一次性消费的小说,毕竟我们看报道看视频看直播就能快速了解信息,何必费心费力读小说?退一步讲,就算能与时代同步,那小说的气息也定然是紊乱,并且带着喘气的,而且叙述很有可能会被速度吞噬,就好比从手电筒里射出的光被日光吞噬。

也算是推己及人吧,我止不住想,面对这样一个加速的时代,我们大多数人的身体和心灵已然有些不适,我们何苦读美其名曰与时代同频的小说来再遭一次罪。这大概也是如今我们依然要读《追忆似水年华》的原因所在。普鲁斯特以他的凝视,把我们忽视的,或者视而不见的细节和过程细致无遗地呈现了出来。而过于追求速度,不免少了凝视,过于追求结果,也就忽略了过程。

还真是,如果能用个新概念,我倒是觉得这个小说,可以称之为过程小说,因为男女主人公比较多行走在路上,目的反而显得有些缥缈了。而这个小说,我是曾经想命名为《飘摇》的,这多少受了周迅演唱的歌曲《飘摇》的影响,也因为我觉得,这个词能贯通小说透出的一些气息和情绪,也能体现我自己那些年里身处上海不时冒出来的,或者说是男女主人公在情感旅程中不时体会到的,仿若“无根的野草”般的心绪、情愫,这其中或许还反映出了时代的某种情绪,诸如我们多数人都可能面临的由生活巨大的不确定性引发的不由自主的无力感,身居都市扎不下根遥望故乡又发现回不去了的撕扯感,以及身心总是难以自洽引发的不适感,等等。而这个词本身,还隐含了一种以无能的力量艰难跋涉,从而让板结的沉重现实,得以有一点点松动的美学意味,这近乎一种理想主义情怀。

但话说回来,这个命名或这个词更多指向一种情绪状态,一种任何时代、任何个体都会有的情绪状态,它对我们这个时代缺少概括力。何况再是飘摇在路上,也终究会抵达某个地方,男女主人公也好,现实中的我们,也不会甘于一直在路上。所以命名为《飘摇》,虽然确切,但总还是觉得缺点什么。看我为命名困惑,有一天,我爱人忍不住问,这个小说写了些什么呢?我说,实在是不好概括,两三句话讲不清楚,但有部分内容写到男女主人公在路上。她问,他们在路上,总该是去一个地方吧。他们抵达了吗?我说,最后是停留在了山顶上,没有抵达。她说,哦,那我觉得适合叫《抵达》,你看呢?就像《等待戈多》,而“戈多”永远不来,这是理想和现实的冲突,正是现代人的困境。她这一说,我觉得太好了。男女主人公虽然在地理标识上最后没有抵达,但在心灵和精神层面却无疑指向了抵达。没有抵达,所以更要抵达么,如此也就叫了《抵达》。

而我确乎可以用本名发表小说,毕竟我在文学媒体工作二十年,在文学圈里有了点儿脸熟,但后来想想还是取一个笔名为好,这至少对自己是个提醒,在写作这条路上,我还是个新人,没有人会因为我取得过一点和文学有关的成绩对我另眼相看。何况,我如今依然做着和文学有关的工作,似乎也有需要给自己划一个相对清晰的界限。但得取个什么样的笔名呢,我一直没想好。却是我爱人想到了傅羽这个笔名。她说,有一对羽翼的人,就不会像沙子一般,遇见风被裹挟着跑,他就有定力了,他知道从哪里出发,回到哪里,他有掌控自己身体和思想的能力。我考虑了一下,觉得挺好,也就定它了。

我想,或许小说里“我”和蓝羽花很多时间在路上,也无非是想明白了从哪里出发,回到哪里,才有了情投契合的抵达。而无论是对小说中的“我”,还是对现实中的我来说,写完这个小说,是一次抵达,同时也是重新出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