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女多情:论唐人小说中的洞庭湖女性形象
唐人小说譬如《洞庭灵姻传》《湘中怨解》《郑德璘传》《许汉阳》《柳归舜》《吕卿筠》《湘媪传》《楚江渔者》《江叟传》《高昱传》等等,皆取境于洞庭湖,由此形成了多姿多彩的洞庭湖小说群。洞庭湖或为小说生发地、或为情节之眼、或构建故事场景,使这些小说烙上了鲜明的地域文化印记。这些小说在为读者展示洞庭湖的风景和风情的同时,还塑造了一大批光彩夺目的女性形象,比如雍容华贵的龙女、天真烂漫的汜人、美丽温柔的韦氏、仗义洒脱的湘媪、恬淡自守的逍遥等等,她们是毓秀山川孕育出来的化身,是文人诗性与理想的载体。这些形象不约而同地洇染了洞庭湖的文化底蕴。值得关注的是,与同时代的其他女性形象相比,唐人小说中的洞庭湖女性形象有何特殊之处?这些形象反映出哪些文化心理,对后世产生了哪些影响?本文将对上述问题予以探讨。不当之处,敬请方家指正。
一、唐人小说中的洞庭湖女性形象偏好与特点
纵观唐代小说中的洞庭湖女性形象,我们发现,小说家主要从身份、仪容、内智和品德等方面形塑了洞庭湖女性形象。
(一)身份类别上,以女仙为主
唐人小说中的洞庭湖女性形象呈现出仙、妖、人三种形态,其中又以女仙为主,显示出这一时期人们对女性以及对爱情、婚姻、性等问题的思考和认知。
女仙及女仙群体,主要有《洞庭灵姻传》中的龙女、《湘中怨解》中的汜人、《许汉阳》中的“海龙王诸女及姨姊妹六七人”、《柳归舜》中的鹦鹉仙子、《湘媪传》中的湘媪、《杜兰香》中的杜兰香等。龙女的神仙身份,从她的自我陈述、居住场所、家族与“上帝”的关系可以看出。至于《许汉阳》中的龙女及姨姊妹六七人,文中虽未直接交代她们的身份,但从其族群,以及衣食住行及音乐“皆非人间见者”也可获知。汜人则可以从其自陈“我湘中蛟宫之娣也,谪而从君”窥见。《湘媪传》中的湘媪(实为樊夫人)“彼岸之神性与现实的人性兼而有之”,她凭借自身的仙术,时常对周围百姓施福行善,“常以丹篆文字救疾于闾里”。她拯救洞庭湖的百姓于危难,“噀水飞剑而刺之。白城一声如霹雳,城遂崩”,最后“夫人平坐。冉冉如云气之升。同升天而去”。和前面温柔痴情的女仙不同,此处“凸显出更为庄严而神圣的宗教神性色彩,女仙的宗教意味被强化”。
女妖形象主要见于《高昱传》:“有三大鱼长数丈,小鱼无数周绕,沿流而去。”是为鱼怪。道士斥责她们为“畜生”,可以进一步确定她们的妖类身份。凡女形象主要指《郑德璘传》中的韦氏,虽为凡人,但韦氏在洞庭水神的帮助下为情死而复生,又于洞庭湖底参拜父母,其身份已经有了独特的意义。
(二)性格才艺上,温柔美丽、能诗擅赋
唐人小说中的洞庭湖女性形象都被赋予了超人的容貌和敏捷的才思。她们的容颜、神态、肤质都被小说家精心施以华美的辞藻来修饰。龙女“乃殊色也”,“逸艳丰厚”;汜人为“艳女”;韦氏“美而艳,琼英腻雪,莲蕊莹波,露濯蕣姿,月鲜珠彩”。就连鱼怪也是“俱衣白,光洁如雪,容华艳媚,莹若神仙”。《湘媪传》一文虽着重描写樊夫人收妖求道之事,但在《裴航传》中又成了“乃国色也”“玉莹光寒,花明景丽,云低鬟鬓,月淡修眉,举止真烟霞外人”的貌美妇人形象。不过,“和其他唐传奇的女性形象相比,因自身的仙女身份,更多了几分飘逸灵动之姿”。
除了美若天仙,这些女主人公还温柔善良,果敢执着。《郑德璘传》中的韦氏展现出温柔可人的特点。《湘中怨解》中的汜人不仅温柔,还贤惠持家,在郑生贫困之时,“尝解箧,出轻缯一端”,救他于水火。更为典型的是《洞庭灵姻传》中的龙女,不仅性情温柔,还忠于自己的选择,在情感选择上不看重物质、名利和地位这些外在因素,更青睐对方的人品,因此她发誓将心许之,非柳毅不嫁。最终几经周折,终于如愿以偿,与柳毅结合。
此外,作者还充分展露她们的才华,主要表现为擅长诗赋。譬如《柳归舜》《许汉阳》《郑德璘传》中的女性与男主人公互作诗歌唱和,甚至连《高昱传》中的鱼怪亦深谙儒释道知识,彼此之间“各谈本教道义,理极精微”。其中,又以《湘中怨解》中的汜人才情出众,她不仅“能诵楚人《九歌》、《招魂》、《九辩》之书,亦尝拟其调,赋为怨句。其词丽绝,世莫有属者”,还会拟骚体诗,“《光风词》曰:‘隆佳秀兮昭盛时,播薰绿兮淑华归。顾室荑与处萼兮,潜重房以饰姿。见稚态之韶羞兮,蒙长霭以为帏。醉融光兮渺弥,迷千里兮涵洇湄。晨陶陶兮暮熙熙,舞婑娜之秾条兮,骋盈盈以披迟。酡游颜兮倡蔓卉,縠流倩电兮石发隨旎’”。作者在展示洞庭湖女性深厚的文学造诣的同时,还“通过穿插《湘中怨》《光风词》之类极富感伤色彩的楚歌来酝酿凄美迷离的情调,着意渲染一种隽永绵长、哀感顽艳的情绪”,进一步强化了地域色彩。
(三)角色主次上,处于从属的地位
从角色主次及作用上来看,唐人小说中的洞庭湖女性充当的是男主人公奇幻生活经历和情感经历的见证者,处于从属的地位。
无论是龙女还是汜人,在故事中所发挥的作用仅仅是为男性服务,表现为对男性角色的眷恋以及帮助他们解决物质问题、获得长生。至于女妖们也只是充当男主角怪异恐怖经历的次要角色。这一特点还表现在《郑德璘传》中的韦氏形象中。相较于龙女及其他鲜明的女性形象,韦氏呈现出模糊不清的特点。她美丽、温柔,却不表现出任何的自我个性,只是郑德璘与洞庭府君友情的见证者、郑德璘爱的承受者。即便如《湘媪传》中的樊夫人,拥有非凡仙术,还施福于人间,也依然没有改变她对男性的依附。在小说中不能拥有自己的名字,只能“不云姓字,但称湘媪”。虽然《女仙传》出现了姓氏,“樊夫人者。刘纲妻也”。但也是依靠丈夫而确立身份。更遑论,在之后的《裴航》中,樊夫人的形象还被塑造成被调戏的美貌妇女。由此观之,“唐代女性身份始终是建立在人伦基础和社会关系之上的,在实际语境中,她们或为人‘女’,或为人‘妻’,或为人‘母’,缺乏独立存在的女性个人与群体,都生活在一定的社会等级和人伦关系之下,按照既定的道德理念和社会规则一言一行地生活”。
(四)文化意蕴上,和道教关系紧密
无论是女仙、女妖、还是凡人形象,她们都与道教关系密切。比如《湘媪传》中的樊夫人,直接以道士的身份出现。《柳归舜》中的凤花台,自言师从杜兰香、东方朔、王褒、司马相如等人,暗示她与道教关系匪浅。而在其他故事中,女性形象还会被道士收服。如《高昱传》中的鱼怪被祁阳山道士所收服,且其中一怪还深谙道教知识。此外,汜人、龙女、杜兰香等形象的身份实际上也与道教的神仙文化有关。特别是在《洞庭灵姻传》中,诸多细节体现了龙女这一族群与道教的紧密关系。如灵虚殿、玄珠阁等住所名字和道教取名方式相似,且洞庭君还常与太阳道士谈经论道,文末更是直言:“洎开元中,上方属意于神仙之事,精索道术。毅不得安,遂相与归洞庭。”
二、唐人小说中的洞庭湖女性形象成因管窥
W.J.T米歇尔(W.J.T.Mitchell)曾指出:“形象产生于欲望,(也可以说是)欲望的症候。”因此,探究其形象特点形成的原因,挖掘其形象对后世的影响,亦是题中应有之义。我们认为唐人小说中的洞庭湖女性形象之所以具备上述特征,原因可归纳为三点。
首先,唐人小说中的洞庭湖女性形象身份类别与洞庭湖文化意蕴有关。如前所述,早在先秦时期,洞庭湖就与女神结下了不解之缘,《山海经》就记述了“帝之二女”娥皇和女英从之不及,溺于湘江,神游洞庭之渊,出于潇湘之浦的神奇故事,此后这一故事经屈原的《湘君》《湘夫人》、刘向的《列仙传》“江妃二女”演绎,形象更加饱满生动。比及东晋王嘉《拾遗记》,他一方面将洞庭湖上的君山描绘成了女仙们的住所,“洞庭山浮于水上,其下有金堂数百间,玉女居之”。另一方面对女仙群体的外貌进行了刻画:“霓裳冰颜,艳质与世人殊别”。使洞庭湖“充满月明风轻的诗情画意和遇仙的长生梦幻”。柳归舜、许汉阳等男性在洞庭湖偶遇女仙显然是承袭这一故事原型,并在其中融入了自己的创作特色。
汜人等痴情与神仙意蕴兼具的女性,则是湘妃原型的另类书写。在《楚辞》中,湘君、湘夫人故事的悲剧色彩在一定程度上已经与女神形象发生融合。此后的汉魏六朝诗歌及小说中,对湘妃形象和悲情意蕴的描写更是层出不穷,由此形象更加具体、悲剧内涵更加丰富。湘妃形象成为一种文化符号,对唐传奇相关的女性形象、故事类型影响深远。具体来说,无论是汜人还是韦氏,她们的形象不仅融汇了湘妃母题的悲剧意蕴,同时也是对汉魏六朝小说中的世俗化仙女形象的承续。
除了描写洞庭湖神仙意蕴和抒情特性外,相关的文学作品也关注洞庭湖的诡谲气候,加之现实环境多风雨的特点,促使洞庭湖产生了美貌诱人的鱼妖形象。事实上,早在《山海经》中就有洞庭之山多妖怪的记载:“是多怪神,状如人而载蛇,左右手操蛇。多怪鸟。”屈原《湘夫人》谈到水中有蛟龙:“麋何食兮庭中?蛟何为兮水裔?”刘歆《遂初赋》也认为洞庭湖有蛟龙:“蛟龙兮导引,文鱼兮上濑。”以上文献进一步证实洞庭湖是一个多湖怪之地。《高昱传》中三鱼怪原型或源于此。至于洞庭湖恶劣气候,《山海经》及《史记·秦始皇本纪》已有记载,《谢赵王赉干鱼启》“波澜成雨”及《遂初赋》“云旗兮电骛,倏忽兮容裔”则进一步强化了它的诡谲特征。此外,洞庭湖的地势也是崎岖可怖,“表里山川,实为险固,荆蛮之所恃也”。
由是观之,洞庭湖多水妖的传说是唐人小说中洞庭湖女性形象的直接原因,恶劣的气候、频繁的洪水和崎岖不平的地形则促使洞庭湖成为诡谲氛围的代名词,间接导致了女妖形象的产生。
其次,和唐代男性文人的创作心态有关。唐代小说家的创作呈现出一些共性,即“搜奇记逸”与“传要妙之情”。这与唐人小说中的洞庭湖女性形象息息相关,汜人、龙女等女性形象饱含抒情意蕴,而三鱼怪、鹦鹉仙子则呈现出奇异的特征。但如果对相关作品创作时间、女性形象内涵的进一步比对,我们还可以发现,这些形象反映了不同时期文人的心理状态。
《洞庭灵姻传》与《湘中怨解》都是单篇传奇,创作于中唐时期。伴随着柳宗元“滋味说”的提出,沈既济“著文章之美,传要妙之情”的阐发,该时期的作家开始注重传奇的审美特性,由此创作了许多抒情意味浓厚的形象与小说。凄美哀怨的汜人形象正是这一特征的反映。而从时代背景来看,中唐藩镇割据,宦官专政这一社会困境“给中唐文士带来了社会身份认同的焦虑不安”,但在传统儒家文化的影响下,中唐文人又极度渴望着秩序的回归、皇权中心的稳固,由此来实现济世救民、安邦定国的目标。但进士及第的艰难往往使他们仕途受挫,理想和现实的断裂促使这些文人只能在诗文中寄托自己的情怀,而小说的幻想性与叙事娱心等特征恰好为他们宣泄内心的苦闷提供了天地。促使这些文人在小说中构筑理想的女性形象,幻想出能为其提供富足生活、长生不老与显赫地位,如龙女、汜人,并通过婚姻、恋爱等方式与他们缔结契约,在文学世界中实现短暂的超越。
《柳归舜》《许汉阳》等晚唐时期创作的作品,其中的女性角色都是主人公进入洞庭湖幻境时的随机邂逅,具有偶然性,在故事最后她们往往突然消失,“不复见也”。关于她们的身份,略有提及但并不清晰。《许汉阳》中的龙女形象更是以人血为酒,并溺杀四人,残忍的性格拉大了女仙与人类的心理距离。晚唐政治危机的加深,使文人常常不能自己把握命运。这种无奈、惆怅的心态,使得鹦鹉仙子等女性形象具有模糊性、不可把握性。《柳归舜》最后“泊舟寻访”却“不复见也”的结局,正是这种怅惘情绪的流露。而在《许汉阳》中,小说家也不再强调凡男女仙的爱情、婚姻,旨在打造一场幻境,里面充斥着奇花异草与具有知己、排解特质的女仙,当幻境被打破,一切也不复存在。这与晚唐文人在社会困境下自我放逐心态有关,“唐末乾符以来,随着政治危机的加深,关注的内容渐渐发生了变化,不再以考取进士、求娶五姓女、专修国史为理想”。两个时期文人心态的微妙差异,正是导致中唐与晚唐小说洞庭湖女性形象相异的原因。
另外,发生在洞庭湖畔的唐人小说,凡是与男主人公发生情感纠葛的女性,几乎皆是以美丽多情、善解人意、温柔有加的形象出现。她们既能在生活中帮助男性,又能柔情似水,让男性体验到情感的温馨,极大满足了男性文人的情感寄托和精神诉求。这实际上隐含着唐代男性文人的性别审视与审美趣味。“女性在男权中心的封建社会中没有话语权,男性话语始终作为主流话语统治着文学、历史领域内的语言世界,以男性的视角看,女性最值得关注的就是美貌和善心了。”因此,唐人小说中关于洞庭湖女性多以貌美形象出现,就不难理解了,本质上是“将女性视为审美欣赏对象的文化积淀和心理承袭”。
塑造这些理想女性形象后,唐代小说家还赋予她们崇高的地位并对她们进行征服从而实现心理上的隐秘超越。从心理学角度看,女性的地位越高贵,能够征服她们的男性形象自然也就拥有了更高的价值。对于美貌、温柔女仙形象的塑造实际上正是男性文人以退为进、以守为攻显示男性权威的心理产物。由此表现在唐人小说中,凡男形象似乎比女仙形象地位更高。女仙们不仅会主动和男主人公产生缠绵的爱恋,甚至在这一过程中还表现出顺从、卑微的特点。洞庭龙女即是最好的证明。有的女仙还会主动将他们延请入幻境,与他们调笑言和,并对他们的才华进行肯定。这类男性往往还是现实处境中最特殊的一位,譬如许汉阳是溺死四人中唯一的幸存者,柳归舜与女仙的相遇也具有极大的偶然性。以上这些正体现出男性主人公的优越性、特殊性,女仙形象的主动性、屈服性。作者有意借助这些情节,通过神女的主动俯就、自身的特殊来凸显男性自身的价值,并以女性主动求爱、卑微顺从的情节来满足内心的欲望,在幻想中弥补现实处境的寂寞和压抑。
除了女仙形象外,小说家们还塑造了一些美貌但残酷的女妖形象。例如《高昱传》中的女妖,“容华艳媚,莹若神仙”,但心理却极其残忍,接连以人为食。女妖形象作为女仙形象的反面,实际上是与女仙同为男性凝视下的产物,“她们存在的主要价值是给予观者凝视的快感,以及从正面或者反面衬托男性主人公的英雄气概”。她们既传递了男性对女性的欲望,又暗藏了人类对不可控的自然的恐惧。
最后,还和唐代道教文化盛行的背景有关。唐代是道教文化蓬勃发展时期,唐朝统治者大力倡导道教,自称是老子李耳的后代,上有所好下必甚焉。孙昌武就已指出,随着道教文化的兴盛以及朝廷大力崇道等各种条件的促成之下,“唐代文人也相当普遍地亲近道教,受到它的影响。”如前所述,唐代的洞庭湖早已被视为是道教胜地,修仙的绝佳场所,因此,唐代文人关注洞庭湖亦在情理之中。
同时,道教文化还有深厚的女性崇拜思想,《道德经》:“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负阴”本质上就是对女性的一种推崇。这一点在思想开放的唐代体现得更明显。如陈寅恪所说:“仅为‘会真’之名究是何义一端而已。庄子称关尹老聃为博大真人, (天下篇语。)后来因有真诰真经诸名。故真字即与仙字同义,而‘会真’即遇仙或游仙之谓也。又六朝人又侈谈仙女杜兰香萼绿华之世缘,流传至于唐代,仙(女性)之一名,遂多用作妖艳妇人,或风流放诞之女道士之代称,竟有以之目倡伎者。”他认为《莺莺传》的别名“会真记”可以看出唐人常将道教神仙与女性形象相联系。为了宣扬道教,使女仙形象深入人心,道教徒“都不遗余力地描绘、渲染女仙的美丽、长寿和无所不能的神通,而且还有善良的品行、高尚的情操,俨然是理想的人物化身”。而这一文化特质极大地影响着唐代文人对于女性形象的刻画。他们一方面吸收洞庭湖水神的神格特质、道教意蕴,另一方面又与唐代的文化背景、审美心理相融合,在洞庭湖畔创造了一系列女性形象。长生崇拜使龙女、汜人等女仙永葆青春美貌,对神异法术的崇尚让樊夫人、杜兰香等无所不能。
三、唐人小说中的洞庭湖女性形象的影响
分析了唐人小说“洞庭湖”女性形象产生的原因,接下来我们将梳理以汜人、龙女、杜兰香为代表的洞庭湖女性形象在后世的影响。她们不断地被书写、重塑,不仅为后世的文学创作提供了养分,还进一步扩大了洞庭湖的影响,促使后世小说中洞庭湖女性形象更加多元化。
(一)后世文学对唐人小说中的洞庭湖女性形象进行书写、重塑
以汜人、龙女为代表的洞庭湖女性形象在历代文人的反复书写中逐渐形成了相应的文化符号,为后世文学作品输送养分。
汜人形象与古代文人独特的审美心理相契合,即热衷于诗性叙事、留白意蕴,因而后人的诗词中不断对其描摹,比如周密《国香慢·赋子固〈凌波图〉》:“经年汜人重见,瘦影娉婷。”瘦影、娉婷等词是对汜人身形、仪态的刻画。吴文英《齐天乐·会江湖诸友泛湖》“叹霞薄轻绡,汜人重见”则是以他物来烘托汜人的美丽。与此同时,汜人形象所蕴含痴情、凄怨等特点也影响着后世文人对她的体认。白朴《水龙吟·登岳阳楼,感郑生龙女事,谱大曲〈薄媚〉》:“有娥眉起舞,含嚬凝睇,分明是,旧仙媛。风起鱼龙浪卷,望行云、飘然不见。人生几许,悲欢离聚,情钟难遣。闻道当时,汜人能诵,《招魂》、《九辩》。又何如乞我,轻绡数尺,写《湘中怨》。”该词对汜人凄美、痴情的特征的描绘,极具美感。清王士禛《彭西园》:“无复湘中见汜人,西园兰石怆如新。”则是对汜人形象所蕴含的离愁、凄美之意的艺术发散。陈维崧《调笑令·咏古》:“湘中蛟娣号汜人,楚天冉冉红罗巾。一钩晓月洛桥下,风光冶丽偏相亲。别来愁绪纷难理,鄂渚微波嬉上巳。烟裙雾鬓惊淼茫,画舻回首人千里。”汜人的痴情、凄怨和环境融为一体,传递出宛转委曲的意味。此外,汜人郑生的故事还在戏剧舞台上上演,《武林旧事》载宋官本杂剧段数中有《郑生遇龙女通媚》演本篇之事。
而《洞庭灵姻传》中龙女形象则表现为在戏剧中对原有故事的不断继承、对原有形象的不断更新、改塑等特点。相关作品有《柳毅传书》诸宫调,宋官本杂剧《柳毅大圣乐》,宋元戏文《柳毅洞庭龙女》,元杂剧尚仲贤《洞庭湖柳毅传书》,明传奇戏许自昌《橘浦记》,清传奇戏李渔《蜃中楼》等等。关于龙女在戏剧中的形象演变,已有学者指出,在元杂剧中,“龙女的‘特殊身份’在这里被忽略,展现在我们面前的是一个渴望爱情的柔情女子形象,更多的体现出市民阶层女性直率、泼辣的性格特征”。由于杂剧、传奇的舞台性、娱乐性、面向普通市民阶层等特点,龙女形象一直处于动态的变化中。可见,女性形象在向后世文学作品输送养分的同时,也会随着时代和创作主体的变化而变化。
(二)唐以后小说中的洞庭湖女性形象体系不断丰富
如前所述,汉魏六朝小说中的洞庭湖女性形象的书写主要集中在湘妃原型的重塑,如刘向《列仙传》中的“江妃二女”、王嘉《拾遗记》“洞庭山”中的女仙。类型较为单一,数量也少。但是唐代小说家对洞庭湖女性形象重塑之后,后世小说继承了其中女性形象的内涵、特征,进一步巩固了湘女多情这一特点,丰富了洞庭湖女性形象体系,从而呈现出多元化的面貌。
后世小说中的洞庭湖女性形象不乏继承了汜人、韦氏的痴情特点。如《青琐高议·远烟记》中为情而死、执着相守的王氏,正是洞庭湖痴情女子形象的典型代表。《聊斋志异·田子成》中田子成过洞庭,“舟覆而没”,其妻闻讣,悲痛异常,“仰药而死”。也可看作是对唐人小说中的洞庭湖女性形象悲剧美学的继承。
有些女性形象则是对《洞庭灵姻传》龙女原型及其报恩主题的重塑。正如李剑国所言:“龙王、龙女入于小说则始自于唐……朝威《灵姻》以艳采振其绪。”最典型的莫过于《聊斋志异·织成》,蒲松龄不仅在文中援引了龙女事迹:“相传唐柳毅遇龙女,洞庭君以为婿。”织成的形象本身也是基于龙女原型的另类创作。她不仅身份特殊,且殊丽异常,文中描写她“媚曼风流,更无伦比”,更类似于龙女的是她化作了凡人再与柳氏相遇成婚,并赐予他大量的“金珠珍物”作为回报,可视为是《洞庭灵姻传》故事的发散。再如《西湖主》述洞庭湖君的公主为报答陈生的救母之恩,以身相许并赐予他长生诀及巨万财富的报恩型爱情故事。其中值得注意的是,随着时代的发展,龙女形象逐渐失去了原有的内涵而成为一种文化符号,龙女及龙作为一种身份类型频繁出现在洞庭湖。例如白秋练的母亲为洞庭湖龙王之妃。由于“龙女”影响的扩大,其出现的范围也不再局限于洞庭湖,而是出没于各水系中。晚唐的《灵应传》中,水神九夫人的居所虽然不在洞庭湖,但她与洞庭龙女颇有渊源。文中她自述家世云:“顷者泾阳君与洞庭外祖,世为姻戚。后以琴瑟不调,弃掷少妇,遭钱塘之一怒,伤生害稼,怀山襄陵,泾水穷鳞,寻毙外祖之牙齿。”对柳毅故事的援引可以看出,九娘子形象的塑造是建立在《洞庭灵姻传》故事的基础之上的。《北梦琐言》中的西山慈母池龙等皆是如此。此外,袁枚《子不语》“鬼抢馒头”条中的女饿鬼则继承了唐人小说中的洞庭湖女性形象身上神秘诡谲的气质。
综上所述,唐人小说中的洞庭湖女性形象,承载着时人对爱情、婚姻、生命乃至整个社会的独特感悟,反映了唐人对理想爱情的憧憬、美好婚姻的渴望,以及对洞庭湖自然和人文地理的感知。这些人神交往、人仙之恋等超现实主义的书写,传递了时人对洞庭湖女性聪慧果敢、精诚执着的期许和欣赏。一方面这些小说丰富了唐代小说女性的多元面貌,有其积极意义;另一方面,小说仍未摆脱基于男性本位的话语体系,塑造的女性形象始终是男性的附庸和注脚,处于被定义被凝视的客体位置。
作者单位:湘潭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