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前子:诗歌笔记
(从日记与札记辑出……题记)
必须成为文本历险主义者。
形式与陌异即是诗的哲学。
文本实验,深入的话就会遇到一个洞,考验我们的时候到了。
不要有不犯错的想法,就要犯错,有时业余的、笨拙的写法,更为纯粹、深刻和坦诚。
无法归类的写作产生无法归类的诗人。
什么都能写,但写作之际,一首诗一定要有未知段、未知句、未知词——不可思议的部分:诗的“神秘之核”。好诗都有核。
最近阅读布勒东诗歌,超现实主义写作弊病:一本潜意识的流水账。
需要断流,必须词语介入——构成“形而上”的细节拼贴。
词语是细节,可以在句法中突然拼贴。
一首诗的意义在诗人一生的写作中体现而不是在一首诗中体现。
文本之外,别无他物;书写之前,并不存在。
也就是说阅读是一个创造过程而非接受过程。
我们看到的很可能不是同一个月亮。
读者成见越少,我们就越过那条河流。
那条河流:诗作为障碍的提示物:觉得这是障碍无非因为成见——没有更新的阅读经验。
句子即运动。在运动中,词语轮廓消失,变得融入—贯通。
词与词的关系:立定跳远,撑杆跳,百米冲刺,马拉松……
有时需要像马拉松乏味的过程。
文字作为意象而非意义,是句法中的句法。
运动着的句子是活句,否则就是死句。
在现代诗写作中,句法比语调重要——重要得多,语调甚至可以忽略不计。
语调是从说的角度进入写作中的文本,而非写的角度,一旦完成,与写作者无关。比如在播音员那里,就变成千篇一律的播音员语调。
当代写作——也就是说没有什么事情能够一言以蔽之了。
没有什么事情可以简单说出。
诗是诗人创造的新世界,在这个新世界,我们用词语思考。
写作:尤其写诗:发明生命。生命是需要发明的:因为它可能存在,但不一定在这里。
我很少在诗写作中使用重复句,因为会出现我不选择的歌咏性。今天想到:使用重复句,可以粉碎线型,形成块茎结构。
1960年,哈蒂根搬到了巴尔的摩,在那里教了 50 年书,直到晚年才重新获得认可。与同辈的其他画家不同,她从未采用过标志性风格。“没有规则,”她要求,“我必须自由地画任何我想画的东西。”
“不要温柔地走进那个良夜”,也就是说,能指不要温柔地走进那个所指,于是:
1.能指范畴的新造词、混合词、衍文词……通过它们,摆脱所指约束、控制和压迫。
2.能指在句法的破坏中歧义所指。
句法像是连接能指与所指的意指,意指的滑动、移民、旅行——它设置的岔口,粉碎所指的插口,让能指不能叶落归根,以致老死他乡而不遇故知。
诗拒绝与故知相遇。
诗人之中,恍若有界,各自租赁:思想家的成分;艺术家的成分。而思想家在诗中常常显示思想肤浅的一面,而艺术家在诗中往往揭橥艺术深刻之处。
传统没那么古板,它是诗之锚:动荡中的稳定物。
诗的本质不能用语言表达,只能通过文字的展示显现。
诗人是总体,诗是个体:每一首诗有它与生俱来的个性,这或许就是风格的绰号。
风格是绰号,一个人有几个绰号也很正常。
风格是麻烦的谈判,总要做出一些让步。
诗是我与语言的协商方式。
线性思维会使诗句过于棱角分明。块面思维能让诗句的轮廓模糊、消失,变得混沌而神秘。
要让轮廓溶解在时间之水,成为空间:一个装置。
如何将诗从自身束缚中解放出来,这是诗人在人工智能的环境中——需要解决的焦虑。
我在研究非知识状态的写作(诗歌,绘画,书法)。
有时艺术是对世界探索,有时艺术是对自我探索,因为世界与自我有时雌雄同体(就是说雌雄同体在“艺术家文本”协调世界与自我之专注——反轻浮——蓬勃关系,所以艺术本质上是对艺术探索。
写诗的乐趣,言说成为不可言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