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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与创造:人工智能时代的行为美学研究
来源:《文艺争鸣》 | 陶锋  2025年09月30日09:23

导言:人工智能时代“艺术”何为

人工智能可以自动生成“艺术品”,这已是不争的事实。在人工智能时代,传统的艺术定义和艺术问题需要重新审视。艺术一定是人的活动吗?人工智能在艺术生成中扮演着一种什么样的角色?人类艺术行为和人工智能艺术生成的区别何在?人工智能可以成为“艺术家”吗?人工智能时代,人类艺术有何独特的价值,还有存在的必要吗?

70多年前,计算机和人工智能之父图灵曾经提出“图灵测试”,他认为通过一种语言测试的方法可以判断机器是否有智能。批评者认为图灵测试只是一般的常识测试,对于专业的问题如艺术则无效,因此,有学者提出了诸如“费根鲍姆测试”之类的加强版专业测试。如今,一些智能体在绘画、诗歌等艺术方面的表现,已经能够通过这些专业测试,产生以假乱真的作品,如最近的大语言模型ChatGPT、DeepSeek已经可以生成具有艺术性的文本了。也即是,从作品来看,人工智能已经能够生成“艺术品”了。既然如此,人类还有必要自己去创作吗?如果从唯结果论的角度来看,艺术会陷入一种悖论,一方面,艺术(art)的定义已经包含了“人工”“人为”的内涵,艺术品属于人工物。另一方面,人工智能可以自动生成作品,意味着这种艺术品可以不是人类直接的产物,因为人不直接介入艺术生成中,也很难控制过程和预测结果。既然如此,那么我们在人工智能时代,如何理解艺术?从什么层面去理解艺术呢?

一、行为美学

(一)艺术行为VS艺术、艺术品、艺术家

不同的思想家对艺术本质有不同的理解,一般而言,我们可以从艺术、艺术品、艺术家、艺术行为四个角度来理解艺术本质,而前三者最终都需要落实到艺术行为。

亚里士多德认为艺术(Tekhne,即技艺),是人类的制作行为,这种行为具有“偶然性”和“必然性”。而且这种行为的目的因不在于自身,而在于其产生的事物。(4)亚里士多德重视的是艺术这种行为。但是,在古代,艺术行为是无法直接保存下来的,后人能见到的只有艺术品。因此,艺术品这种凝结了艺术行为的人工物,成了艺术中最为重要的成分。

在相当长的时间里,以艺术为职业的艺术家身份一般较低,这一点从柏拉图试图将“诗人驱逐出城邦”的想法即可见之。因此,虽然许多古代艺术品流传下来,大部分艺术家却不见其名。到了文艺复兴时期,艺术逐渐从宗教中解放出来,有了世俗目的和商业资助,艺术家才逐渐被重视。贡布里希认为:“不存在艺术这种事,只存在艺术家。”贡布里希对艺术家的重视,实际上是希望将一种抽象的大写的艺术祛魅,“艺术这个词在不同的时间和地点可能意味着截然不同的东西,只要我们意识到大写的‘艺术’并不存在,那么将所有这些活动称为艺术也没什么不好。因为大写的‘艺术’已经成为一种妖魔化和拜物教”。而艺术家身份的确立,在贡布里希看来,主要是通过其艺术行为。

克罗齐认为,艺术(诗)就是“情感的欣赏”“抒情的直觉”或者“纯直觉”。克罗齐将康德审美认识论简化为一种直觉论,并指出,从艺术本质是“认识的原始形式”来说,人人都是艺术家,因为人人都具有这种纯直觉认识,专业艺术家只不过能将艺术直觉更好地表现出来而已。无论是欣赏还是直觉,实际上都是人的诗意的行为。

海德格尔在《艺术作品的本源》一文中认为,“艺术”(存在)是“艺术家”(存在者)和“艺术品”(存在者)的本源,而艺术的本质就是“存在者的真理之自行置入作品”。如果从人的角度出发,艺术的核心在于做艺术,即“作诗”(Dichten),作诗是“建造”——为存在者建造一个存在之家,是“思考”——思考存在的本质、思考真理。

综上所述,许多西方思想家,都非常重视艺术的行为本质,艺术家之所以是艺术家,是因为他们的艺术工作,而艺术品则是艺术行为的凝结。在中国艺术中,这一点表现的更为明显,“艺术”本身就是修养自身、规范行为的人类活动。和古希腊一样,“艺”最早也是人类的技艺。“艺”字的甲骨文写作“”,有“种植”之意。《周礼》提出的“六艺”主要指的是礼、乐、射、御、书、数各种技艺。在儒家思想中,艺可以教化百姓、促进和谐,如《乐记》提出“乐通伦理”,而先王制礼乐,是为了“教民平好恶而反人道之正也”,也即是引导人民生活和行为符合礼制规范。而在老庄为代表的道家思想中,艺术这种人为活动,应当是帮助人“体道”的阶梯,这种思想成了中国艺术的精神,重要的不是艺术品,也并非艺术家,而是艺术活动本身,是艺术活动能使人进入一种“心斋”“坐忘”“同于大通”的自然境界。

(二)行为美学定义

从思想发展逻辑上来说,行为美学是行为哲学在艺术和美学领域的分支。广义的行为哲学(Philosophy of Doing)是与存在哲学(Philosophy of Being)并列的大类哲学概念,是对存在的“行为”的研究,诸如行动哲学、行为主义哲学、行动者理论、动词哲学都属于这个范畴。而狭义的行为哲学则对传统的“存在”以及与之相关的内在问题(意识、心灵、精神等)进行了悬置,而以可观察的、可表征的、动态行为为基础,建构出整个哲学体系。在艺术和美学领域,人类行为的研究也是非常重要的。

从现实需求来看,人工智能的替代和模拟使人们意识到,人工智能和人的区别主要在于行为、在于人的存在方式,人只有从自身行为来体验、思考存在的方式,才能找到自身的实在性和特质,才能在一个不断被虚拟化、技术替代化的时代把握生存的实在和意义。而艺术行为,则是人类最为重要的本质化行为之一,是不会被人工智能完全替代的。长期以来,我们忽视了行为的哲学和美学研究,而形成了艺术研究的唯结果论和唯意识论。人工智能艺术打破了这两种艺术独断论的迷梦,从艺术品和艺术意向性(甚至精神、意识等)来探寻艺术本质无异于缘木求鱼。“艺术”不是本质,“做艺术”(创造艺术、欣赏艺术等)才是本质。由此,我们得到了如下的“行为美学”的定义。

行为美学(Aesthetics of Doing)是对于艺术、美以及感性活动有关的行为进行研究,该研究重视的是艺术以及审美活动中人类的相关行为,包括艺术创造行为、欣赏行为、感性相关行为以及更广泛的诗意行为等。行为美学要求悬置一些无法观察、难以表征和证明的概念和命题,如精神、心灵、美感等,而将可以观察、表征的、动态的行为概念作为研究基础。

当然,行为的可观察、可表征不等于可计算,人的行为的复杂性导致很难简单地计算和量化,这种表征可以是文字、图像,也可以是数据的,对行为的表征只是因为我们需要去研究行为,但不等于行为本身。行为始终是动态的、过程的,当我们将行为固定化为研究对象并对之进行界定时,就已经失去了对行为的把握。我们只能在行为之中体验到行为本身,这是可以确证的,如艺术家在创造行为中体验到这种行为的独特性和实在性。

二、人工智能艺术的本质

(一)艺术终结论:唯结果论和唯意向论的失效

前已述及,艺术研究中有两种倾向:唯结果论、唯意向论。唯结果论倾向重视艺术品,认为艺术品是艺术的基础和本质,没有艺术品,则没有艺术。而唯意向论则相反,它将艺术家和欣赏者在艺术活动中的意向视作根本,认为艺术一定是艺术家的有目的、有意向的生成活动。然而,在人工智能时代,人工智能的艺术生成消解了这两种独断论,甚至进一步地消解了艺术的传统定义,并可能导致人类艺术的终结。

首先,对于唯结果论而言,从艺术结果已经无法推出艺术的动因。人工智能可以生成艺术品,人们并不能仅从作品本身来分辨其创作者是人类艺术家还是机器代理,一切附加在艺术品上的人类因素都可以被模拟和伪造,如情感、精神、理念等。

人们面对人工智能生成的艺术品时,并不能用传统的艺术欣赏方式,如康德所言的“审美”、利奥塔所谓的“崇高”等。康德的审美欣赏是建立在一种普遍的生命情感(共通感)的基础之上的,美的艺术有助于培养人们的社会交往。但是人工智能生成的艺术作品,只有欣赏的这一面,无法通过艺术品来传递创作者和欣赏者之间的情感。诗歌本是“情感的载体”,人工智能生成艺术时,并没有蕴含真的情感。然而,当人们在欣赏这种所谓的艺术品时,会发生情感的虚假投射和交流。这其实是基于艺术品是艺术家的行为和情感的凝结这一预设的基础之上的。艺术品只能通过艺术形式和显现来表征,而人工智能研发者利用“感情计算”等方式,正好利用了这种表征方法,让人工智能生成拥有了虚假情感。与情感相似,所谓的艺术“精神”、艺术“理念”都只能通过艺术品的显象来表征,既然如此,就形成了“X—显象(Y:y1,y2,y3…)”的对应关系,即F(y)∝X。X是某种情感、精神、理念等,Y则是具体的显象,显象可以进一步分解为形式、形象、色彩、语言等艺术要素(y),这些要素是可以被描述甚至数据化的。所以,当人工智能可以把握这种对应关系,就可以用数据进行一种拟合曲线,最终生成类似的显象。现在的大语言模型如ChatGPT、DeepSeek之所以能够生成文艺语言,其底层逻辑就是通过这种数据化拟合来实现功能模拟。因此,从艺术品来判断艺术的方法失效了,一件富含充沛“情感”的作品可能是由一台冷冰冰的机器所生成。

其次,从创作的角度来看,人类艺术活动应该是一种有目的、有意识、有意向的活动,但是过分夸大不可知的内在意识如意向性,会导致一种艺术的唯意向论。胡塞尔认为,意向性是意识的基本结构,而意向性是一种朝向对象的意识结构。杜夫海纳将意向性视作艺术的基础和本质,“审美知觉”意向对象,并揭示了审美世界。在胡塞尔那里,意向本就是一种内在的普遍意识行为,杜夫海纳的现象学美学将审美中的意向行为内在化为一种审美知觉(审美经验),而后来的思想家如塞尔,则将意向性转换为一种纯粹的心理结构。并且认为,意向性是区别人与机器的根本。这种将意向性绝对化、心理化的方法引起了一些学者的批评,如博登认为,意向性无法证实,也说不清楚。而丹尼特则指出,非生命的人工物也可以有“意向立场”(intentional stance)。实际上,图灵早就通过批评唯我论立场来批评了这种意识立场。

当人工智能可以自动生成作品,这种无意志、无意向的生成,使得从艺术家的内在意向性来判断艺术也失效了。实际上,在人工智能艺术之前,一些先锋艺术流派如达达主义、超现实主义艺术在有意识地拓展艺术边界时,提出了“下意识写作”等行为,还有一些艺术游戏也试图排除艺术活动的意识性。所以仅仅从意向性、意识来判定艺术是不够的。那么,什么才能决定艺术的本质呢?怎么才能区分人类艺术和人工智能艺术呢?

(二)合目的的无目的性

曾经的艺术被认为是人类的特殊活动,该活动中包括了两类行为:创造行为(制作行为)和欣赏行为,这两类行为又可以细分为各种具体行为。亚里士多德认为,人类技艺(包括技术与艺术)即制作行为,其动力因在于自身,目的因在于作品。斯蒂格勒进一步认为,技术产品不是自然物,所以本身没有目的因,生产者既是动力因也是目的因。

人工智能艺术可以分成两类:一类是人工智能自动生成艺术,人工智能是生成行为的代理主体,人类较少或者不参与生成活动;另一类则是人机合作生成艺术,人工智能是主要工具,艺术的主要创意和生成活动受到人的控制。前者已经不能被视作人类艺术,或者只能算作人类艺术的衍生品,而后者则还属于人类艺术范畴。在人工智能自动生成艺术中,艺术的生成其实是一种生产过程,艺术品是产品。行为主体(人工智能)在生成过程中,只是在执行一种命令,其生产行为的动力因和目的因都是外在的,这一点与人类的艺术行为是不同的。

海德格尔认为,人类艺术行为是诗意行为,本质上是一种解蔽,是将存在者带到无蔽的在场状态中来。而技术(特别是现代技术)行为,与诗意行为不同,已经不仅仅是人类的行为了,而是一种非技术性“座架”(Ge-stell)促逼下的行为。人工智能非常深刻地体现了海德格尔的“座架”思想,这种自动化的生产行为是对人类的技术行为的模拟,可以代替人将事物作为“持存者”(Bestand)解蔽出来。这意味着一种双重“摆置”(stellen),即将人类行为作为一种摆置行为,进一步来摆置一切事物。在这种情况下,所有的生产行为已经成了一种非人的行为。因此,现代意义上、特别是人工智能时代的自动生产行为,正是一种双重摆置的非人行为。结合上述的人工智能艺术的外在目的说,可以认为人工智能艺术生成是一种“合目的的无目的性”:合一种外在目的,即生产某种事物,但是实际生产活动是无目的的,与自然、生命的合目的性无关。

三、人类诗意行为VS人工智能生产行为

进一步地,我们需要比较人类的诗意行为和人工智能生产行为的不同。总结中西思想中关于人类诗意行为的描述,笔者认为,人类诗意行为有以下特性。

第一,诗意行为有辩证性。

亚里士多德在叙述“技艺”(Tekhne)与“科学”的区别时指出,技艺既有偶然性也有必然性,这是因为制作的产物并非自然物,其目的因不在于自身,但是在制作过程中,必须遵循一定的规则,所有又有必然性。这可以被视作艺术行为辩证法的最早说法。随着技艺分化为技术与艺术,艺术行为的辩证性逐渐体现为更多方面,确定性与不确定性、个性与普遍性、具体性与抽象性、想象与实在、否定与肯定等。技术则逐渐试图消除自身的辩证性,特别是那些不确定的地方,以便于生产行为的可控性。我们生活在一个普遍控制的时代,而艺术行为的辩证性则是对控制和压抑的反叛契机。人工智能艺术是自动生产行为,这种行为是从功能和结果上对人类诗意创造行为的模拟,两者本质上是根本不同的。相反,生产行为要求绝对的可控——“健壮性”(robust)和行为过程的透明化,要试图消除任何不确定性和辩证性,人工智能艺术生成并不需要蕴含否定性、批判性以及对控制的反抗。而人类诗意行为则是辩证的、不是完全可控的。

第二,诗意行为有真理性。

海德格尔非常重视对人类行为的探讨,这一点在其对诗意行为的论述中表露无遗。他认为,作诗行为的核心功能是为本真存在(真理)提供在场之处。“作诗(Dichten)是一种让栖居(Wohnenlassen)的实际行为。但是我们怎样才能到达住所呢?通过建造(Bauen)。作诗就像让栖居一样,是一种建造。”作诗为此在(存在)提供了本真的生存方式,也即是为真理提供了存在方式。而生产行为则是对事物和人的摆置,作品成了商品,真理被遮蔽了。阿多诺在论述文化工业时,也指出工业化生产的文化产品,其内在核心是可复制性和可交换性,不具有真艺术的真理内涵。人工智能艺术生成的本质是生产活动,而不是一种诗意行为。在这种生产行为中,从生成阶段看,几乎没有人类参与,所以不可能给人类带来任何精神和文化的提升。而在欣赏阶段,虽然人类可以欣赏,但是由于其作品只是一种商品,只是艺术形式的拼接,不具有任何真理内涵,所以这种欣赏的价值也极其有限。

第三,诗意行为的自由性。

诗意行为一定是和自由联系在一起的,这种自由,不仅是精神性的,也是在行为本身中体现出来的。人类的艺术行为之所以备受重视,正是因为其自由,这种自由在创作阶段和欣赏阶段皆有体现。康德认为,审美判断是想象力与认识官能的自由游戏。席勒进一步突破了康德的自由的内在限制,认为艺术的本质就在于自由游戏冲动。海德格尔指出,“诗人越富有诗意,他的言说就越自由”,正是在这种自由的言说中,存在的真理自行展现出来,事物的本质被解蔽。中国文艺思想中,如刘勰在《文心雕龙》中指出,文艺创作的核心在于“神思”,“文之思也,其神远矣。故寂然凝虑,思接千载;悄焉动容,视通万里……故思理为妙,神与物游”。也即是在艺术创作中需要有一种思想的自由。中国思想中,自由的基础是天人合一、身心合一。受道家思想影响,一种身心合一的“逍遥游”成了中国艺术的最高追求,如观看山水画卷时,观者应该卧游山林之中,在这种自由体验中,人实现天人合一的最高状态。然而在人工智能艺术生产中,人的创作阶段的自由性被剥夺,在欣赏阶段,自由性最多也只是一种康德意义上的人的审美内心的自由机制,这种机制类似于人类在欣赏自然美时的审美态度,缺乏文化和交往价值。

第四,诗意行为具有超越性。

超越性的重要内涵是人类超越自身有限性去追寻无限性,这种超越性主要在艺术行为和哲思行为之中。海德格尔说,诗人“歌唱并追索那些逃离的诸神的踪迹”。他认为:“测量是栖居的诗意因素。作诗是一种度量。”度量则是用神性来度量人自身,也即是用神的无限性来观照人的有限性。不过,这种诗意超越性并非幻想,而是要朝向大地。“如果这种度量发生,那么人类就根据诗意的本质而作诗。如果诗意发生,那么人就以自己的方式栖居于大地上。”超越性与自由性和真理性密不可分,正是这种超越性,使得人们在其本质上获得了自由,也即获得了真理。

第五,诗意行为具有交感性。

诗意行为是一种交感行为,这是一种建立在交互性基础上的、以感性经验交流为主的体验活动。美学(Aesthetics)一词原意即“感性学”,人只有与外在世界、外在事物发生关系,才能产生审美感受。中国思想特别重视这种交感体验,天、地、人与万物都是通过“感”而发生联系的,如《易传》中说:“天地感而万物化生,圣人感人心而天下和平。观其所感,而天地万物之情可见矣。”“天人相感”即是“天人合一”的具体实现途径之一。在文艺思想中,“物感”是人性、艺术发生的起源,“乐者,音之所由生也,其本在人心之感于物也”。

人类行为的交感性在人工智能时代非常重要,这是因为,人工智能算法是根据程序和数据来运转的,所以是内在的。数据虽是从外在世界中获得的,但是人工智能与外在世界发生的关系,并不是一种感性行为,而是一种纯粹的计算行为,即把一切事物、事件都变成数据,然后对数据进行计算处理,这种彻底的数据化可能会造成事物的分裂和僵化,使得人文和价值也被计算化。机器生产过程即是应用了这种计算化方法。“人的人性方面和事物的物质方面在现行的生产中融入了计算的市场价值,这个市场不仅作为世界市场遍布地球,而且作为存在本质中的意志进行营销,从而将存在的一切都带入计算的行动中,这种计算在不需要数字的地方最为顽强地统治着。”更为严重的是,随着技术的普遍中介、世界的虚拟化发展,人类与外在世界会发生断裂,这种断裂并不仅仅是康德所说的认识的“阻隔”(block),而是被技术所阻隔,人类可能会生活在一种虚拟的、内在的人工世界之中。那么,人与世界的交感会被彻底隔绝。由此,我们应该重视诗意行为的交感性,以保证人类和世界的直接关联,以及人类的实在性。

综上所述,我们看到,如果说人类的诗意行为的本质包含了辩证性、真理性、自由性、超越性、交感性的话,那么机器的生产行为实际上是去除了人类的这些诗意特质。因为生产需要实现可控化、可量化、统一性的生产,辩证性、自由性、超越性与可控性相矛盾,交感性则是动态的、难以量化的。因此,如果任由人工智能代替人进行艺术生产,那么人类艺术的核心部分——艺术行为就会消失。从创造端来看,人们不再进行诗意创作行为;从欣赏端来看,则是在欣赏虚情假意的作品。不仅仅是艺术,任何与诗意、感性、情感相关的行为,一旦被人工智能所替代,后果都是严重的,因为这些行为恰恰是人之为人的核心行为。艺术并不仅仅是艺术品,其本质应该是人的艺术行为。

四、技艺学:身体技艺的意义与价值

(一)技艺:技术与艺术的融合

如果说“诗意行为”这一概念偏重于诗意感受这一特质,那么“技艺行为”则更侧重行为的身体维度,重视技艺合一、身心合一。如前所述,古希腊和中国思想语境中,技艺(Tekhne)是现在所谓技术和艺术的前身。“τέχνη(techne)也指美的艺术的ποiησις(poesis)。”海德格尔进一步认为,原初的技艺是与知识、真理(解蔽)相关的。技艺后来逐渐分化成了实用性的技术和非实用性的艺术。出于生产的实用性和可控性的目的,技术逐渐消除自身的偶然性和辩证性,追寻一种必然性,技术和科学由于共同的必然性目的而联系起来,成了科学—技术。然而艺术则始终保持了偶然性、个性和辩证性,辩证性意味着艺术具有超越性,而超越性是人类进步的动力因素之一。

许多思想家对现代技术都持有批判态度,如海德格尔认为现代技术改变了传统的人与自然的关系,斯蒂格勒则进一步认为,技术科学改变了自然因果律,“技术科学不再描绘是什么(生命的‘法则’):它创造新的现实”。阿多诺指出工业化技术是同一性哲学和控制思想的手段,技术发展出了技术理性。这些思想家不约而同地提出,艺术是解决技术异化和控制的最好方式,艺术和技术应该结合起来。马尔库塞认为,技术与艺术可以互相转化,“由于审美价值是最优秀的非侵略性价值,艺术作为技术和工艺将意味着自由社会建设中新理性的出现,即技术进步本身新模式和目标的出现”。海德格尔则说:“由于技术的本质不是技术性的,对技术的本质反思和决定性争论必须发生在一个既与技术本质有关又与之根本不同的领域。其中一个领域是艺术。”海德格尔和斯蒂格勒都认为,艺术应该回到一种原初的“技艺”概念:“艺术必须再次成为一种技艺(ars),也就是古希腊人所说的tekhnè,而只有当这一艺/技术也同时直接地是在司法领域(也就是说政治领域)、哲学领域、科学领域和经济领域的发明时,这才可能。”在人工智能时代,一种新的技艺融合是迫切而必要的,不过与上述思想家的侧重点不同,笔者认为,技艺融合的重点是人的行为,即一种身心统一意义上的技艺融合。技术不仅是一种生产行为,更应该是人类自身的生存行为和体验,而艺术作为一种诗意行为,可以为技术提供诗意特质。这种诗意特质保证了人类在智能技术社会中,不会被机器完全代替,也不会被技术和机器所完全中介,更不会完全被虚拟化。

(二)身心关系

人工智能时代,对人的实在性、身体性的重视,其实就是对人的生存和本质的重视。而在西方哲学的长期发展中,忽视身体就如同对行为的忽视一样。直到现代思潮中,身体哲学、身体美学的兴起才试图改变这一情况。“对身体的重新发现已经成了最近激进思想的最有价值的成就了。”对身体的重视,必须奠基于对行为的重视,否则,身体只能是另一种僵死的存在,与虚无缥缈的心灵一样没有意义。梅洛庞蒂已经意识到这一点,他指出,“我将自己的身体体验为具有采取某些行为形式和某个世界的力量,而我被赋予的仅仅是对世界的某种把握”。然而梅洛庞蒂并没有将行为作为存在的出发点,他认为一种更内在的知觉才是基础:“知觉是一切行为得以展开的基础,是行为的前提。”身体美学也将一种“肉体性”作为基础。相比传统的身体美学,舒斯特曼更加重视身体训练的重要性,他认为,可以通过身体感性训练,来实现身体与心灵的统一。现代西方艺术中还出现了“行为艺术”这一将人的行为表演作为创作和欣赏对象的艺术形态。

行为美学则要求,将可观察、可表征的行为视作研究的基础和出发点,无论是身体和心灵,都需要表征为具体的行为。身体和心灵统一在行为之上,而这种行为是可以去反思、探寻和试图控制的。技艺就是对人的自体行为的控制训练。中国有着重视行为的培养和规范的传统,例如儒家思想非常重视行为规范在社会层面的应用,所谓“修身”,是连接社会层面的齐家治国平天下和个体层面的格物致知的核心。这里的“身”当然并非仅指身体,而是社会里的社会个体。道家思想则要求人的行为符合自然之道,能实现天人合一、身心合一和物我合一。老子所说的“有为—无为”,从微观层面上理解,可以视作对自身行为的控制;而从宏观层面上理解,所有的事物(包括人)的最高行为准则即无为,这种守柔处弱、致虚守静的行为原则,是通行于世界、社会与个体等层面的。庄子进一步阐发了个体行为层面的无为,如他提出的“心斋”“坐忘”“逍遥游”,力图去掉人为、刻意的行为,提倡一种去意识化的诗意行为——“无机心”的行为。老庄的这种行为思想深刻地影响到了后世文人艺术和美学,如魏晋时期,名士的行为成了一种审美对象,形成了“人物品藻”这一门类。“支道林、许掾诸人共在会稽王斋头。支为法师,许为都讲。支通一义,四坐莫不厌心。许送一难,众人莫不抃舞。但共嗟咏二家之美,不辩其理之所在。”(《世说新语·文学》)

技艺是技术与艺术的重新融合,这种融合既不是技术对艺术的整合,也不是技术的艺术化想象。这种融合首先要建基于个体的身体之上,即我们要重视身体的训练,重视对人类传统身体技艺的保护。人们在这种身体技艺训练中实现自身的实在性和价值。

(三)异化与诗意

随着技术的发展,技术和器具对人的认知和行为产生了很大的影响。本雅明认为,机器化大生产使得艺术生产节奏和人类生活节奏都成了一种生产复制的节奏。人类行为难免会被机器行为所异化。

对于这种异化,有三种不同的应对态度:第一种是完全抗拒和反抗这种机器异化,人与机器截然有别。人应该回到一种原初的状态,人的行为保持一种朴素的、未被技术化的状态。然而这种观念显然过于天真,在一个技术框架化的社会中,完全原始的、朴素的人类行为是不可能的。第二种态度比较激进,认为我们要积极拥抱人机结合,这种结合不仅仅是在行为上结合,甚至身体也可以结合成“赛博格”。控制论科学认为,人的行为和机器行为的控制从本质上是一样的。“无论行为的复杂性如何,统一的行为分析都适用于机器和生物体。”后人类思想进一步指出,“身体是我们所有人都学会操纵的原始假肢”,人类身体与机器并没有本质不同,因此,一种人机结合的身体是可以接受,甚至是一种趋势。第三种态度则是认为我们要积极调整自己的行为,以应对可能出现的各种改变和威胁。舒斯特曼指出,人们对身体的感知敏感性的训练,是对新技术压力威胁的重要方式。

笔者认为,人与机器之间,可以保持一种良性的互动,机器需要适应人的行为,造福人的生活。同样,在一种机器普遍中介的智能社会中,人也需要让渡出一些行为和控制的权限。既然人们希望机器能代替人们进行体力劳动、危险的工作,那么人也必须遵守机器生产所产生的行为规范,我们如果要享受汽车带来的极速便捷,就不能在马路上感受纵马驰骋的诗意生活。但是,这种替代和让渡应该是有限的,机器可以替代人的劳动,却不应该替代人的创造活动,人应该保留自己的诗意行为,甚至要积极扩展这种诗意行为。因此,将艺术行为积极推广到其他的行为之中,为其他行为寻找诗意的本质,是行为美学之于智能时代的意义。

引论

在彻底虚拟化的世界中,人们可以不再有任何行为,仅仅只要有外在的刺激即可感受、认识外在世界,如“缸中之脑”那样。人们的身体甚至可以被机器装置所替代,成为赛博格人。在这种情况下,人何以确定自己的实在性?如果说“存在”可以被信息化、虚拟化,人的身体可以被置换,那么人的行为同样会被虚拟化。因此,“行为”并不是解决实在性的万能解药。然而,行为是人类以及一切事物的实存方式,存在并不仅仅是指的静态的、抽象的事物,而是事物实实在在地在那里的方式,“Being”本身就是“Doing”。因此,无论这个世界是否虚假,人是否只是“缸中之脑”,人都需要通过自身的行为来确证自己的生存价值和意义。

行为美学重视人的诗意化生存,因为这是人类与其他生物、机器在行为上的最重要区别之一,人之所以不能被人工智能完全替代,并不意味着人工智能不能像人一样生成产品、实现各种行为功能,而在于人工智能无法像人一样诗意地去创造、诗意地去欣赏。如果说人类一定要让机器替代人的一些行为,那就让机器去生产,人去诗意地生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