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登录投稿

中国作家协会主管

姜涛:把“新诗”放回它发生的历史之中
来源:《南方文坛》 | 姜涛  2025年09月16日22:37

1935年夏,在完成《中国新文学大系·诗集》的编选工作之后,朱自清写下的一则“选诗杂记”,常为后来的研究者引述:

我们现在编选第一期的诗,大半由于历史的兴趣:我们要看看我们启蒙期诗人努力的痕迹。他们怎样从旧镣铐里解救出来,怎样学习新语言,怎样寻找新世界。

这则感想虽然简短,却道出了研究早期新诗的内在动力,以及基本的视角、框架,即:梳理所谓“第一期”新诗的历史,研究者最主要关注的,应是新诗从旧诗的“镣铐”中挣脱而出的努力,以及如何建立新美学、新形式的过程。如何勾勒从旧诗到新诗、从传统到现代的线性轨迹,由是也成为早期新诗研究的重心。后来相关的新诗史叙述蔚为大观、多种多样,但大多或隐或显以此为主轴,在诗体解放和形式建设层面,探讨新诗的演进之路,如此也有了从“破坏”到“建设”、从“尝试”到“成熟”、从“自由”到“格律”、从“散文化”到“纯诗化”的历史图像。在这样的动力驱动下,“启蒙期”诗人们不同向度的写作尝试、不同层次的诗学思考,也包括层出不穷的群体和流派,都会相应地被安置于这一演进或“进化”的链条中。在《中国新文学大系·诗集》导言的结尾,朱自清曾有一个著名的判断,他认为要“强立名目”的话,早期新诗坛不妨分为自由诗派、格律诗派、象征诗派。据他自己交代,这种分类方式也引起一些争议:“有一位老师不赞成这个分法,他实在不喜欢象征派的诗,说是不好懂。有一位朋友,赞成这个分法,但我的按而不断,他却不以为然,他说这三派一派比一派强,是在进步着的,《导言》里该指出来。”后面这位朋友的不满,或许代表了一种普遍的新诗史期待,对诗歌史现象、流派的认识,最终还是要上升到一种内在规律、“演进”线索的把握,要凸显新诗是如何“进步着的”。

应当说,这种从“旧”到“新”、从“尝试”到“建设”的线性叙述,吻合于新诗发生的历史实际,也赋予了新诗研究的内在整体性,但正如很多学者已意识到的,这样一套新诗史叙述在反复重申、不断沉积的过程中,似乎已逐渐板结、固化,限制了我们对新诗历史更为丰富、更开放的感知。比如,胡适曾言“从语言工具入手”,是他找到的白话诗实验的突破口;在《谈新诗》中,他又将新诗的内涵阐释为“诗体的大解放”以及相应的表意能力的拓展。这种形式主义、工具论的新诗观,看似简单,后来也有不少批评和纠正,但某种意义上,在新诗史研究中却具有相当的支配性。简言之,新诗之“新”,似乎主要体现为语言、形式层面的变革。从文言到白话、从格律到自由的转变,确实是新诗区别于旧诗最明显的标志,但在晚清到“五四”峻急的历史语境中,新诗的生成并未如此简单,甚至也不单纯只是一个文学事件。胡适等人的尝试之所以能从“朋友圈”中的私人讨论破“圈”而出,四方响应,成为新文学运动的急先锋,这不仅得益于“五四”前后新文化思潮激荡的历史“势能”,也是和近现代社会的整体转型、都市和印刷文化的兴起、现代“个人”的发现以及新青年群体的聚集等诸多因素紧密相关。“五四”之后,新诗之所以能吸引众多的读者,具有相当的文化感召力,也不单纯因为表达的活力,更是因为其承载的对现代文化、现代新人、新社会的想象。因而,只是着眼于语言形式的变革,或只着眼于新诗的审美特质,很难说明新诗这一特殊文化实践的历史意涵。再比如,上文已提及,惯常的新诗史叙述往往会着力于新诗演进线索的勾勒,涉及特定的写作个体、群落或特定时刻的写作实践或诗学思考,一般也会考虑如何将这些个案、这些具体的“时刻”放在“演进”的前后关系和逻辑(如从“解放”到“建设”、从“自由”到“格律”)中去把握。当芜杂、纷乱的新诗现场被整理成一种流畅的、条理分明的“叙述”,某种“抹平”的效应可能也会发生,即:这些特定个体、特定时刻溢出“演进”逻辑的文学旨趣或关切,以及与同时代思想和文化情境的关系,有可能被忽略、被简化。事实上,历史意外的分岔和多重褶皱,可能是最有意味的部分,往往蕴含了打破常识、拓展问题空间的认识契机。

在新诗研究界,突破既有的知识格局、重构新诗多元历史图像的努力,当然也一直存在,像王光明老师多年前提出的“回到历史过程”“开放问题空间”,就体现这样一种自觉。20多年来,在传统的流派梳理、文本分析、观念辨析之外,在现当代文学研究范式整体转换的驱动下,越来越多的新的方法、视野被引入新诗研究中来,被打开的“问题空间”也愈来愈开阔,20世纪新诗的历史经验与社会文化、思想潮流、政治运动、历史进程之间的关系,得到了更多的挖掘和展现。从这个角度看,吴思敬老师主持的“百年新诗学案”,其意义便不只在于新诗史叙述体例的转换,用“学案”的方式来重述已有的新诗发展史。通过挖掘更多的史料,来为既有的新诗史补充更多的细节、背景乃至掌故,也不是这项工作的全部。选择以百年新诗发展过程中的“事”为中心来展开考察和描述,其突破和创新之处在于,可以通过不同类型“事”的聚合或一个个旁逸斜出的“点”的深挖,来充分吸纳近年来新诗研究的活力,打破固化的线性叙述,呈现百年新诗丰富的历史面向,其价值“不只是在诗歌美学上的,而且也是在诗歌社会学、诗歌伦理学、诗歌文化学上的”。

具体到“百年新诗学案”的第一卷,这一卷处理的是1917年到1936年的新诗历史。从新诗的发生、展开、调整到形成大致的轨范,这一阶段的新诗史图像,似乎早已清晰、稳固。依据课题的整体构想,本卷设计的30个“学案”,大小不一,类型多样,涉及新诗的发生、阅读、出版、评价、论争、形象塑造、与历史语境的关联等诸多方面。将这些“学案”汇集在一起,并不是要颠覆已有的新诗史叙述,而是试图开放、活化这一叙述:或深入历史地层,勘察支撑新诗生成和展开的内在社会文化结构;或打通周边,把看似卓然独立的新诗,放入其“成长”的具体语境和多重关联中。简单归纳一下的话,这30个“学案”大致指向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正如上文所言,新诗之“新”并不单纯是语言形式的问题,它的生成和展开同步于“五四”新文化运动的整体进程中,20世纪20年代之后不断高涨的社会思潮、革命思潮也构成了强劲的激荡。这些看似外部的文化和政治因素,不仅影响了新诗的精神气质和主题取向,同时也在内部塑造了其感受力和想象力。像周作人的《小河》,曾被胡适称为是“新诗中的第一首杰作,那样细密的观察,那样曲折的理想,决不是那旧式的诗体词调所能达得出的”。胡适的评价不仅给出了《小河》的历史定位,同时也借此传达了他的新诗理解,《小河》之所以堪称杰作是因其散文化体式带来的表达自由。针对这一经典评价,学案《周作人的〈小河〉与“新村主义”》立足原初史料,辨析了“五四”时期周作人与“新村主义”的关系,提出如果将周作人的白话诗写作理解为新诗的一个起点的话,通过这一时期思想及社会活动的梳理,恰好能说明这个起点不简单呈现在文白交替的逻辑中,而是和新村主义、人道主义的社会思潮有非常内在的关联。这些思潮不仅充当着新诗的发生背景,其实也为新诗写作提供了丰沛的感性。如果说胡适的《谈新诗》从形式的角度阐发了新诗成立的“金科玉律”,那么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是,自1920年起,早期新诗理论的一些代表性的文献,如田汉、宗白华、郭沫若的《三叶集》,康白情的《新诗底我见》,宗白华的《新诗略谈》以及后来叶圣陶的《诗的源泉》等,的确不同程度跳脱“形式”的框架,将新诗人的人格、诗人的修养看作是新诗得以确立的关键。《早期新诗人为什么讨论“修养”问题》这一学案,也是回到“五四”之后青年群体特定的言论空间中,认为这种“向内转”的趋向,动力与其说来自新诗写作的内部,毋宁说是发生于当时青年人格、修养讨论的总体氛围之中,并由此延伸至新诗“源泉”“诗与劳动”“平民与贵族”等问题的考察。上述两个学案,都是聚焦于社会改造思潮和早期新诗写作、观念的内在关联,在某种意义上,这也是“五四”时期文化运动和社会运动相互推动、高度同一之关系的显现。“五四”落潮之后,新诗的讨论和实践似乎逐渐从社会文化的场域中游离出来,其展开的动力也更多落回自身的形式和诗美方面。像1926年4月由闻一多、徐志摩等创办的《晨报·诗镌》,就强调形式、音节方面的“创格”实验,由此纠正早期新诗的散漫作风,开启了新诗格律化的阶段,这似乎已是一种文学史的常识。然而,《诗镌》的创办恰恰在“三一八”惨案发生之后不久,创刊号上也集中发表了许多回应惨案的诗文。按照闻一多的说法,“铁狮子胡同大流血”之后《诗镌》的创立,不单是一种“碰巧”,更有诗学上的必然性。从这一特别的论述出发,本卷也专门设计了一个学案,通过梳理闻一多等人在“三一八”前后的政治参与、诗学观念和诗体实验,从另一角度揭示了新诗“创格”的意义:形式的锤炼之外,“创格”也指向了历史钢针触碰时一种特殊主体构造的生成。这也意味着,20世纪20年代中期新诗写作的转换,并不单纯是形式“纠正”的问题,剧烈变动的历史境遇“碰巧”构成了一种内在加速、一种强力塑形。

其次,将新诗放在宽广的社会文化视野中去重新审视,除了要关注社会思潮、历史进程内在的介入与塑造,同时也有必要考察新诗的传播、接受、社会影响,以及其和出版文化、文人群落等诸多方面的关系。要展开后一面向,某种文学社会学或文学“场域”的视角,显然是不可或缺的。第一卷中也纳入了相关的几个“学案”,其中有以《女神》的接受为中心展开的对“五四”之后新诗阅读状况、阅读程式的讨论,也有从出版文化与新文化“资本”积累的角度对于“亚东图书馆”和“泰东图书局”两家新诗“专卖店”的对照分析。《作为编辑的徐志摩》这个学案,选择一个特别的视角来审视这位“从头到脚都散发着浪漫气息的诗人”,细致梳理了他不同阶段的编辑实践,包括接编《晨报副刊》、开辟《诗镌》和《剧刊》,后又主持《新月》《诗刊》。编辑事业贯穿了他人生的各个阶段,同时也提供了一种广阔的社会参与、政治参与的途径,在当时“自由派”知识群体的相关文化政治活动中,徐志摩可以说是一个线索性人物,用奚密教授的话来说,他其实可以看作是一个“game changer”,在不同文化“场域”的穿梭中能够改变规则、创造新的可能。由此可以延伸思考的是,在现代文化转型和建构过程中,“新诗人”的位置绝非那么边缘,往往能够关联各方、起到一种凝聚和转换的作用,以新诗为媒介形成的社会连接、带动的“场域”重构,思考新诗作为一种文化实践的面向。比如,20世纪30年代京派文坛十分繁盛,废名、卞之琳、何其芳等“化欧”又“化古”的努力,成绩斐然,代表了新诗发展的一个“高光”阶段。这种成就的取得,离不开当时北平浓郁的学术文化氛围和大小文学群体的错落。《朱光潜的“读诗会”和一场诗歌论争》就以30年代在北平文化圈名闻遐迩的朱光潜家的“读诗会”为对象,在北平知识分子群体“文艺沙龙”的历史脉络中,非常细致考察了朱光潜周边文人群落的构成,其中包括周作人、俞平伯、朱自清、顾颉刚、罗念生、叶公超等已成名的前辈或者学院里的师长,以及卞之琳、孙作云、董同和、张清常等北平高校的学生辈或文坛新秀。“读诗会”除作品诵读、学术演讲、论辩等活动之外,也着手杂志的创办和编辑,30年代北平诗歌界、知识界对于“新诗格律”的关切,有关新诗“难懂”问题的争论,也正生成于这样的群体氛围中。《梁宗岱与〈大公报·文艺·诗特刊〉》刚好与上一学案衔接,讨论了“读诗会”同人的诗学探讨,在报刊上的同样聚焦于“京派诗人”。《汉园聚散皆由诗》则在聚合离散的视野中,探讨了卞之琳、何其芳、李广田三位“汉园诗人”同步又交错的文学路径。以《汉园集》这个“点”,该学案引出了几条延伸出来的“线”,讨论了不同历史脉络如何走向这个“点”,又从这个“点”再出发走向新的方向,呈现了“京派诗人”在历史中动态展开的可能性。

1931年,梁实秋谈及新文学所接受的外来影响,曾有一个著名的判断:“新诗实际就是中文写的外国诗。”这个说法或许有些极端,但新诗的生成和展开,确实离不开外来诗歌、文学翻译实践的多方面影响。胡适在《尝试集》“再版自序”中就自我指认,他的新诗成立的“纪元”,就是一首翻译的诗歌《关不住了》,作者是美国女诗人萨拉·蒂斯黛尔。围绕此“事”完成的学案,不仅详细比较了此诗不同的译本,揭示出胡适翻译在“质”与“形”两方面的突破,又回溯晚清以来的学术和文学翻译,从“新诗现代性”和“翻译现代性”的关系角度,整体讨论了诗歌翻译如何为新诗带来新的诗体、语感、新的“国家”意识和“人”的观念。如果开放讨论的视野,外来资源的影响并不限于翻译与创作的互动,其牵连的话题领域十分广阔,既有内部的形式和诗学变革,也有外部的人和事的汇合、变动。本卷之中两个重头“学案”,尤其值得重视。1924年泰戈尔访华是中国文化界的一件大事,轰动一时,当时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影响,《泰戈尔访华与新月社》这一学案,收集了当时报刊上的大量资料,相当细腻地描述了徐志摩等人为了迎接泰戈尔访华,组织人马排演泰氏《齐德拉》的过程。这次公演有其特定的文化象征性,吸引了众多文化名流的积极参与,更有意味的是,我们熟悉的新月社正是因为这次公演,才由较为松散的“聚餐会”向正式的社团过渡。由此,也有了后来《晨报·诗镌》《晨报·剧刊》的创办。除了挖掘泰戈尔访华事件的前后过程和丰富细节,该学案也提醒我们注意,像新月社这样的文人群落实际展开了多种路径的文化实践,新诗的格律化探索与他们发起的国剧运动的内在联系及背后的文化诉求,很值得进一步探问。相比于泰戈尔访华,英国著名文艺理论家和教育家、“新批评”学派的理论巨擘瑞恰慈的多次访华经历,似乎不太为人关注,但20世纪20年代末到30年代后期瑞恰慈在中国的讲学和多位学者的交往,对于三四十年代中国新诗理论批评、中国诗学传统的研究产生了极其深刻的影响,让“新批评”的学说、方法和基本理念融入了新诗理论与现代中国学术的发展中。有关瑞恰慈访华的过程及影响,以往也有相关的评述和研究,但并不十分深入,本卷收入的《瑞恰慈在现代中国的交游、事迹及其著述的译介和反响》采用史料钩沉、整理的方法,极为全面、翔实地梳理瑞恰慈在现代中国的交游、授课、演讲以及《科学与诗》等著述的译介和反响,文章功力深厚,在材料方面也竭泽而渔。与瑞恰慈有所关联的学者人数众多,上一学案涉及有黄子通、李安宅、吴世昌、郭本道、叶公超、朱自清、水天同、陈西滢、费鉴照、张沅长、温源宁、邢光祖、钱锺书、朱光潜、袁可嘉等。像朱自清,就有意识运用瑞恰慈的核心观点与重要术语来重新审视中国诗学传统,且取得了重要的成果。另一学案的主角青年诗人曹葆华,恰好也是瑞恰慈的重要译者,他选修过瑞恰慈在清华开设的课程,翻译了《现代诗论》和《科学与诗》两本重要的诗论集,汇集了瑞恰慈、艾略特、瓦雷里等人的代表性诗论,并且在主编《北平晨报》附刊《诗与批评》期间,译介西方现代诗论,聚合当时北平的学院诗人。正是在与西方现代诗学资源的对话中,一代新的“前线诗人”由此成长起来。上述几个学案,都涉及外国诗人和诗学的影响,但都并非一般的影响研究,而是立足于更开阔的学术文化视野,将校园环境、学术氛围、城市文化空间以及报刊传媒等因素综合纳入考察之中。

上述三个方面,或许更多指向新诗与外部的关联,更多着力于“打通周边”,这并非意味着新诗形式、美学问题遗落在“学案”的视野之外。正如前面谈到的,一些特定时刻、特定个体的写作和诗学实践,有可能因被纳入线性的新诗演进叙述,而被“抹平”其内在的褶皱、差异和独特性。因此,一些看似已有定论的新诗个案,其实很有必要重新审视。本卷第一个“学案”,就重新检讨了胡适“白话诗”主张提出过程中的一次“偶然”、一次由“小船的打翻”引发的胡适与友人之间围绕具体作品修改展开的争论。在胡适的自述中,这次“偶然”被比较流畅地组织到白话诗觉悟形成的过程中,但如果回到争论的前后过程,可以发现胡适最初“诗国革命”的方案中包含了“文与质”“诗与文”“文与白”的多重张力,“救文胜之弊”是他思考的起点,这与新文化“修辞立诚”的初衷紧密相关。后来,胡适的思考收缩到语言形式的层面,原有方案的弹性空间以及伦理意涵,反而有可能隐而不彰。呈现新诗展开多重层次、内在张力的努力,可能也隐含于后面的学案中。比如,20世纪30年代中期废名和林庚围绕新诗与旧诗、自由诗与格律诗的讨论已为人熟知,往往也会被放入当时“格律”和“自由”两派不同的立场中去理解。但如果进入废名、林庚各自的论述脉络中,会发现其实他们都一定程度上突破了胡适确立的工具论新诗观和线性的新诗演进逻辑,更多从诗歌内在的表达机制层面,以古典文学为认识和论述的资源,在共时性的文学视野中去探讨新诗成立的前提和自我改善的路径。像林庚讨论“自由诗”和“格律诗”(“韵律诗”)区别,就不只着眼诗歌的形式层面,而是从“文”和“质”的关系入手,去把握新诗的内在气质和文化风格:自由诗的“紧张惊警”代表了新诗冲破审美惯习的先锋活力,而“格律诗”又被他命名为“自然诗”,其“从容自然”的气质,意味了新诗走出偏执的个体感受,走向某种公共性的可能。这些讨论的意义,显然不能局限于形式上的自由与格律之辩,而是包含了对新诗的整体性反思,对思考新诗的当代前景也具有相当的启发性。在30年代,与北方“前线诗人”遥相呼应的,是上海的“现代派”诗人。其中,戴望舒的《雨巷》是新诗史上的名作,似乎完美体现了古典诗词美感、意境在新诗中的延续,关于这首诗的阐释也十分充分,按道理,不应该成为一个“学案”。《〈雨巷〉与“新感觉派”》却选取了一个“诗”与“小说”联动的视角,将《雨巷》与“新感觉派”的小说(刘呐鸥的《热情之骨》、穆时英的《夜》、施蛰存的《梅雨之夕》)对读,联系几位作者日常密切的交往,讨论了小说对诗的袭用和模仿,揭示了现代性感受和欲望机制在不同文体之间的流动。这个“学案”以小见大,从单一作品的重读入手,更换了从传统到现代的历时性阐释,横向拉出了一个共时的、跨文体的维度。

最后,还有一个可以注意的面向,那就是相对于新文学其他文体,新诗大概是最擅长“戏台里叫好”的,新诗的展开也一直伴随着自身形象的塑造、生产。这种形象生产会通过多种方式和途径达成,如诗集的编撰、由序言和批评完成的“包装”、诗歌选本的编定、经典作品的选择以及新诗自身历史的讲述等。本卷也有几个“学案”,尝试从这个方面展开讨论。像《早期新诗“选本”中的“分类法”和“读者眼光”》,系统考察了1920—1922年间出现的四种新诗选本,在分析不同编选策略和作品来源的基础上,探讨了作品分类方式转换中新诗观念的生成,又以不同编者撰写的评语、导读为线索,透视出早期新诗“阅读程式”的建立。对于后世影响最大的新诗选本,自然非朱自清编选的《中国新文学大系·诗集》莫属。《朱自清的新诗“中衰”说》选择了一个独特的切入角度,注意到了朱自清在《中国新文学大系·诗集》导言中的一个说法:1924年小诗运动偃旗息鼓到1926年《晨报·诗镌》发行的这段时间,被他称为中国新诗的“中衰期”。从这个特别的说法入手,该学案延伸开去,梳理了20世纪30年代出现的多种新诗史“分期说”,并回到1924—1925年的新诗创作、阅读语境,澄清了“中衰期”的具体含义,并以此作为思考20年代新诗内在危机和转机的特殊视角。确实,30年代有关早期新诗“分期”的讨论非常多见,许多批评家都试图采用“三阶段”“前后两期”等方式整体鸟瞰新诗的历史。这与30年代新诗站稳脚跟之后的自我叙述冲动相关,还有一个不容忽略的原因是,新诗在30年代开始进入大学课堂,成为系统研究、讲述的对象。早期新诗的线索复杂、备受争议,只有梳理出一条内在的发展线索,这段历史才能从不确定的、实验的氛围中落实下来,成为一种可以把握的“知识”,“分期”讨论恰好起到了这种作用。本卷最后一个学案,就以30年代朱自清、沈从文、苏雪林、废名等人的新诗史讲义为对象,分析了这些讲义背后不同的逻辑和动机。考虑到包括“分期”讨论在内的30年代新诗史讲述,很大程度上奠定了后来以线性演进为中心的新诗史观。怎么突破线性的、知识化的新诗史叙述,在特定问题意识和现实关联中开放新诗研究的空间,正是“学案”的意图所在。在这个意义上,以该学案作为整卷的收束,似乎有了某种“卒章显志”的意味。

以上五个方面,不能完全概括第一卷“学案”的全部,但大致能标识用心之所在。当然,这30个“学案”还只是一些特别的“点”,并不能涵盖早期新诗的全部问题。比如,大革命前后兴起的左翼革命诗歌,在“五四”之后从“自由”到“格律”的脉络之外,其实构成了另一种新诗的传统,不仅强化了新诗与20世纪历史的关联,同时也突破了印刷媒介的限制和知识分子读者的圈层,让新诗可以朝向行动、朝向更大规模的社会组织和动员敞开。涉及此这一脉络的“学案”目前只有三个,原来计划中的一些构想,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未及完成,这应该是一个比较大的遗憾。另外,已有的“学案”也可能存在散漫、布局不均衡、风格不太统一、“论”多于“事”等问题。这些遗憾只能留待以后的研究来弥补了。换个角度看,这或许也说明了“百年学案”工作的开启性、可能性:从“历史的兴趣”出发,关注新诗与现代中国社会文化的多重联系,其意义不仅在于打破固化的线性叙述,展示更多的丰富性,同时也是在为将来全新的、更具综合性和整体感的新诗史写作,提供材料、方法的积累和准备。

注释从略,详见《南方文坛》2025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