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文化阐释学的空间性及其研究范式 ——读李庆本教授《跨文化艺术美学》
李庆本教授的新著《跨文化艺术美学》创造性地将主要源于比较文学的跨文化阐释学应用于艺术美学研究中,提出“空间性”和“内比法”作为跨文化阐释之不同于西方阐释学的重要标识,以“中道三义”(即“价值中立”“时间中止”“空间中立”)作为跨文化阐释三种主要运作方式,为中国艺术美学自主性知识体系及其研究范式的构建探索具体路径,读来启人深思。
跨文化阐释学(Intercultural Hermeneutics),顾名思义,指的是突破单一文化视域限制,通过平等对话实现文化互鉴的哲学方法论,旨在探讨不同文化之间如何理解、解释和转化彼此的思想、文本和实践。它结合了传统阐释学(Hermeneutics)的理论基础与跨文化研究(Intercultural Studies)的实践视角,强调文化差异在意义生成和传播中的核心作用。跨文化阐释学不仅关注文本的多重解读,还注重文化语境、历史背景和权力关系对理解过程的影响。通俗而言,它既是一种哲学理念,也是一种研究方法,广泛应用于比较文学、哲学和文化研究等领域,以跨文化阐释现象为研究对象,要求阐释者暂时放弃自身文化立场,以己度人地考虑对方的文化处境和理论场域,用对方能够理解的语言或符号来阐述和解释自己的思想、理论与文化,从而达到不同文化之间沟通理解的目的。
跨文化阐释学的生发可以追溯到传统阐释学,尤其是弗里德里希·施莱尔马赫(Friedrich Schleiermacher)和汉斯-格奥尔格·伽达默尔(Hans-Georg Gadamer)的阐释学理论。19世纪初,施莱尔马赫提出,阐释学的任务是“比作者更好地理解作者”,强调通过语言和历史背景重建文本的意义。随后,伽达默尔则在《真理与方法》(Truth and Method, 1960)中进一步发展了这一思想,并提出“视域融合”(fusion of horizons)的概念,认为人类的理解行为是一个动态的过程,接受者的文化背景和历史语境会与文本的原始语境相互作用,从而生成新的意义。需要注意的是,这一时期该理论框架的研究范围主要局限于单一文化内部的文本解读。
到了20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随着后殖民理论和全球化研究的兴起,跨文化阐释学开始关注文化差异和权力关系对理解过程的影响,例如萨义德的《东方学》和霍米·巴巴(Homi K. Bhabha)的《文化的定位》(The Location of Culture, 1994)。巴巴的提出“文化混杂性”(hybridity)概念强调了跨文化接受中的创造性转化和意义重构。这些意味着阐释学理论拓展到了跨文化交流领域,跨文化阐释由此诞生。综上所述,跨文化阐释学是在跨文化交流日益频繁的背景下逐渐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一种理论视角。它强调在跨文化交流中接受者需要暂时放弃自身的文化立场,以对方能够理解的方式进行阐释和沟通,从而实现不同文化之间的有效理解和交流。这一理论的发展脉络体现了跨文化研究领域对文化差异、语言障碍等问题的关注和解决,也反映了不同学科领域在跨文化研究中的相互合作和共同进步。
进入21世纪,跨文化阐释学被广泛应用于文学、哲学、宗教和艺术研究领域。例如,在研究中国古典思想对梭罗的影响时,学者们发现,梭罗通过阅读儒家和道家经典的翻译作品,吸收了简朴生活和自然观的思想,并将其融入自己的作品中;在研究佛教从印度传入中国的过程中,学者们发现,中国僧侣和学者通过对佛经的翻译和注释,将佛教思想与儒家和道家思想相结合,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佛教传统。这些均论证了,跨文化接受是一个动态的、创造性的过程。约斯·德·穆尔(Jos de Mul)提出跨文化阐释的三种路径:视界扩展(Horizon-Expanding)、视界融合(Horizon-Blending)、视界撒播(Horizon-Disseminating),强调文化差异的不可化约性。
概而言之,跨文化阐释学的理论逻辑是将跨文化交际所有现象、机制、模式、流程等都空间化,即用空间性(spatiality)的思维来考察涉及的所有要素。李庆本在书中指出,“空间性”作为本体论突破了传统时间性阐释的局限,有利于将有时空差的不同事物放置在一个平等的空间中,进行结构化、立体化的推理论证。因而,所有涉及的研究对象均可被视为空间并置的平等存在。例如,当我们进行中西文化比较时,要把比较的对象放置在一个平等的逻辑空间,而非惯常的“中即古、西即今”的线性历史观。由此,我们的关注点便转移到了研究对象内部价值的比较上。该理论框架的核心观点包括:一、文化差异处于核心地位,不同文化之间的差异是理解与接受的基础,接受者会根据自身的文化背景对异文化文本进行选择性吸收和重新诠释;二、强调跨文化交流交际的动态性与创造性,即跨文化接受不是被动的移植,而是一个动态的、创造性的过程,接受者会通过“视域融合”生成新的意义;三、明确指出跨文化交际交流过程受权力与意识形态的影响,即跨文化接受往往受到权力关系和意识形态的影响,接受者可能会对异文化文本进行有意或无意的误读或改造。在方法论上,跨文化阐释学强调文本分析与语境分析的结合。研究者不仅需要关注文本本身的意义,还需要考察文本在不同文化语境中的传播、接受和转化过程。
20世纪初,王国维在《〈红楼梦〉评论》(1904)中开创“取外来观念与固有材料互相参证”的跨文化阐释实践雏形。中国学界跨文化接受和研究西方阐释学始于20世纪30年代。1976年,台湾学者古添洪、陈慧桦于提出“阐发法”,主张以西方理论阐释中国文学,但因其单向性被批评为“文化殖民”。20世纪80年代后,随着对外贸易与交往的扩大与深化,跨文化阐释学在中国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和兴盛,中国学者开始更加积极地将西方阐释学理论与中国传统人文学问相结合,探索创建具有中国特色的阐释学。许多中国大陆学者更是在20世纪90年代以来推动理论转型,强调跨文化阐释需实现“双向互释”,标志着中国跨文化阐释学进入自主建构阶段。例如,张江提出“中国阐释学”需融合经学传统与西方理论,通过术语链转化(如“道”译为Tao而非Way)构建本土话语。李庆本在其著作《中华文化的跨文化阐释与对外传播研究》中,就从不同层面对中华文化的对外传播进行了研究,并发现该理论框架更加注重和强调阐释的空间性。随后在《跨文化阐释学的空间性及“内比法”》一文中,李庆本系统批判伽达默尔的时间性框架,在学理上进一步阐明了跨文化阐释对于比较文学学科的重要价值及应用范式,并指出跨文化研究需突破“中西二元论”的线性思维模式,将跨文化阐释学的空间性及“内比法(imparative method)”时间维度空间化,构建“多元的普遍主义”框架。这一理论发展解决了比较文学中国学派跨文化研究迫切需要的方法论问题,为实践跨文化阐释提供了研究范式,也为本文解析梭罗对中国传统生态美学的接受提供了方法论支撑。
空间性与“内比法”的跨文化阐释学,以文化间的拓扑关系替代线性历史叙事,强调价值中立(剥离文化中心主义)、时间中止(悬置历史进化论)、空间中介(构建文化对话的第三空间)。例如在内比法的关照之下,梭罗对儒家“俭德”的接受需置于19世纪美国超验主义与中国礼教传统的空间性关联中分析。总而言之,该研究范式至少有三个方面的意义:第一、揭示“中国性”“西方性”等概念的建构性,解构文化本质主义。例如,宇文所安(Stephen Owen)对王维诗的禅宗解读实为跨文化想象的产物,而非历史原貌。第二、促进生态文明的全球对话。梭罗案例证明,儒道思想可通过术语链转化参与西方生态批评,而中国学界亦能以梭罗为镜反观传统的现代性潜能。第三、有助于国际政治的权力纠偏,即在一定意义上跨文化阐释学可以通过“视界撒播”打破西方中心主义,为边缘群体争取话语权,推动国际关系中的文化正义。例如将“中—印—美”三角关系纳入研究,比较梭罗对《薄伽梵歌》与《四书》的差异化挪用,如此可以为过去长期处于遮蔽状态的中印传统文化价值的重估提供平台和模式。
总之,李庆本教授的新著《跨文化艺术美学》秉持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遵循文明交流互鉴原则,从美学、比较文学、艺术学等多学科视角出发,以跨文化阐释学方法论为理论工具,对跨越不同文化界限的文艺创作、批评、传播等行为及机制展开探讨,为中国艺术美学学术范式的构建探索出切实可行的有效路径。
(作者为广西民族大学外国语学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