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后视隐秘的平衡——浅析王昆小说《卓玛戴着红珊瑚》
高原和营盘是王昆小说中最常出现的主题,这两个主题的黏合让他的小说表现出双重的经验内核,这个内核通常经由军旅生活中的日常生活表现出其独特性或典型性。《卓玛戴着红珊瑚》这篇小说中王昆以高原上的军营作为叙述的空间背景,讲述了一位青年义务兵在驻地情窦初开时的浪漫故事,以男性作家的视角用敏锐的笔触探索了这位义务兵的内心世界,虽然故事情节并不曲折,但结尾处的陡转成为整篇小说的点睛之笔——“我”青春的懵懂爱恋在一个时间点突然从自我的想象成为他人的现实,也只有在回忆的倒带播放中才能捋顺这段一厢情愿的爱恋,使得小说就整体而言表现为一种后视抵达的平衡。
小说从“我”的回忆开始讲述,回忆的起点是“爱上一个姑娘的神圣感,就像大战在即的那个傍晚的感觉”。小说的叙述并没有接续这位姑娘是谁,“我”如何爱上“她”,转而讲述“我”离开家参军到地方,被作风硬朗的排长所吸引,“排长看我是个高原娃,就把我调到他的上铺”,这无意中增加了“我”和排长的亲密度,“我”也因此成了排长的婚前顾问,谁是排长的未婚妻是“我”关心但一直没有明确答案的问题,同时这个问题也成为小说设置的第一个悬念。“我”和排长更为亲密的接触从我们一起去洗澡,“我”给他搓背开始,这是一种仪式性的体验,不仅满足“我”作为新兵的虚荣感,也给我和浴池女老板见面聊天的机会。这位十七八岁的浴池女老板,我从第一次见她就“害怕目光犯了错”,每次去浴池“我”和“她”共同的话题都是被称为“黑蛋”的排长,直到“我”在军民共建信号传输光缆施工过程中表现出色,手上布满血泡被“她”来看到时,才知道她叫央吉。“我”也因此感受到了央吉对我的关爱,甚至“一天不见到她,我又心里发痒”。有趣的是,每次见到央吉,排长都瞪着眼睛,从不和她多说一句话,“我夹在中间,挺高兴的。”到这里,我们不难发现“我”爱上的姑娘应该就是这位“反复咒骂排长”的央吉。
王昆的叙述中,排长和央吉若即若离甚至相互嫌弃的行为,成功蒙蔽了“我”,“我”并不想明确对央吉是否真的产生了感情,而是天真地享受自我的独恋,尤其在手指因抓牦牛受伤后“手掌缠着央吉的头巾,但露在外面的手指头被央吉攥得暖烘烘的。我喜欢这样的感觉,湿润而柔软”。这个沉醉的基调从不被动摇,甚至是一再地加固,仿佛我和央吉之间的暧昧是一种自命的真理,“我觉得,她是爱上我了,她表达的那些热情,让我很是激动”。如果说暗恋一个人是自我的战争,那么“我”一直在自我营造的这场战争中独自快乐、激动、幸福,而且说服自己“战斗在即,暂且放下儿女情长”。这种虚妄之感被唤醒的端倪,是排长休假去结婚了,“我”和我们都不知道他未婚妻的信息,而“我”已经许久未见心心念念的央吉,“我”准备去找她。当“我”看见“她的脖子上的那一串红珊瑚珠子”时,暗恋的自我战争在这一瞬间就结束了,因为,早在为排长搓背时,“我”看到“他脖子上挂着一串红珊瑚珠子,平时塞到衬衣里,谁也没看见过”。之前的疑问也因此迎刃而解,排长的未婚妻就是“央吉”,“我”暗恋的爱慕对象是排长的心上人。惶惑之际,留下慌乱的“我”只一句:“小牦牛呢?”小说就此结束。
小说题目中的卓玛在小说的行进过程中从未出现,像戈多一样是一个悬置的主题,卓玛在叙述中的缺位意味着这篇小说呈现出来的和说出来的部分远没有明确表达和间接叙述的那么重要,这应该是王昆作为写作者有意的贮含,我们有必要审视这个有意制造的深度。《卓玛戴着红珊瑚》是一个写青年情感生活及内心成长的建构小说,完成了自我对理想情感的解构,启动小说创作的本初经验是“我”作为青年战士懵懂的恋爱之心,但是“我”直接的情感诉求是缺席的,所以作者以排长的爱情故事作为牵引,爱情对于个体而言是一种精神追求,其特殊性在于爱情是抵抗平庸的日常现实的最重要手段。然而,“我”和排长都身处军营的严肃氛围中,无法实现轰轰烈烈且尽人皆知的爱情追求,因此在小说的叙述过程中,爱情作为叙事的动力仅作为若隐若现的表述策略。最终呈现在我们面前的是一个青涩青年介于外放和内敛之间错位的单恋故事,这种错位就“我”而言,将触角伸向荒诞与反讽;对排长和央吉而言,是人内心沉默着的幽暗与微妙。小说的深层结构也在此展现,“我”给排长搓背时我们赤裸相见,可是越赤裸越神秘,越熟悉越陌生,那么“我”的自我指认是什么?小说在叙述中有充沛的情绪,一个视角是“我”直接单独认识自己找到自我,另一个视角是借助央吉,间接认识我。“我”不断地受伤,这是一种肉体的断裂和损伤,央吉的关心弥补了这种肉体伤害带来的精神苦楚,或者说央吉的关心是一种有效的支撑,“我”虚构并幻想着可能发生的爱情。悖论在于,“我”最深的精神痛苦恰恰是由央吉带给我的,开门看见红珊瑚的瞬间“我”成了自己的“局外人”,她成为“我”青春中最为灼烫的片段。所以,就结果而言,“我”是被戏谑的,“我”主动的行为表达和天真的精神表达均是一种荒诞不经的表现。
在此意义上,将《卓玛戴着红珊瑚》作为一个成长小说来阅读是成立的,青年人的主要特征是走进社会,经历情感波折,社会活动半径慢慢扩大,也是人际关系复杂化的反映,“我”因为懂土语跟当地老乡交流,这种情况的心理构成是对外界的好奇和对自我的确认,逞强和爱出风头也成为这种精神状态的主要特征,这个世界里自我是被充分肯定和理解的。因此,“我”通过多劳动多干活获得自信与认可,也以这种方式建立与他人的联系,“我”在这个世界中将自己对象化,在自我的内部建立起对话关系,在这种关系中体验情窦初开和激情燃烧。这意味着“我”相信的和希望的必然会磨损,意味着“我”必然会受伤。所以,小说结尾处处理了两个特别的意象:木门与门闩,门闩是一个开与关的形象,它的意义外延是留守与出走,门闩对“我”而言是人生意义的开始,门闩必然意味着真相大白,只是这个真相的披露是有层次的。阳光照射的主题依然美好,或许美好是由一个孤零零的人完成的,“我”并非对日常生活习焉不察,牦牛是作为一个强化的意象,再一次被书写和映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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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