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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视自然,就是凝视自己——评傅菲《客居深山》
来源:《长江丛刊》 | 丁莉娅  2024年11月08日10:11

“深山”是傅菲近年文字中的一块梦土,作者自言这是“一个乌托邦式的梦境”。2020年春《深山已晚》出版,该书是他2013年夏客居闽北荣华山下一年多结集的作品。2021年夏,傅菲去往德兴市大茅山北麓笔架山客居两年多,又完成了一本有关深山的书。书中,他写山窗明月、春酒冬菜、新麦方塘、鸟群游鱼……更有一个个面目清晰、敦厚淳朴的山民。傅菲近年的创作重心从早年的乡土书写转向自然书写,对此他有颇为清楚的自觉,“我在深山之中发现万物生命的价值,构建自己的美学。我力图将一座普通的山写出万千气象”,其间也分明辨出他个人创作一贯的对于自然乡土的可循之迹。傅菲力图在作品中构建一种个人的山地美学,如同怀特的塞耳彭、梭罗的康科德、约翰·巴勒斯的卡茨基尔山,他在其作品中也营筑了自己的文学梦土,早先的饶北河畔枫林村,如今的闽赣深山,因而也使得他笔下的自然万物有强烈的地方感,那是独属于他的风景、他的深山。

一、人地之间的情感性联结

关注到作家傅菲,是因为“鸟之王国的约翰”。前几年迷上观鸟,接连读了约翰·巴勒斯的《醒来的森林》《飞禽记》,他以充满情感及诗意的语言来描写林中鸟群。后又看到傅菲在《世界文学》上刊发的那篇《林中遇见巴勒斯》(这篇文章实则是他散文集《深山已晚》的后记),看出他也是巴勒斯的书迷,大概猜得到这位作者是自然文学的同好。此后更留意他刊发的文章,此时他创作重心已移至自然写作,并以其诗人的敏锐文字与对自然的细腻观察创作了一系列的自然散文。

诗人加里·斯奈德曾言,“我们是谁,与我们生存所依托的处所是紧密相连的”,作家就更是如此,所居之地的风物人情以及地方经验不自觉地会影响并沁润作家的文字,而此地亦因作家笔下绵密细致的文学书写而愈加生动可感,这其间人地之间流动的关系便是人文地理学家所说的“地方感”。加拿大人文地理学家爱德华·雷尔夫如是解释“地方感”:一个地方的意义形成,是来自个人生命历程与环境间所累积的互动。

傅菲的散文创作一直具有鲜明的地方感,之前创作乡土散文时期笔下的故乡枫林村,到如今的自然散文创作时期,他又寻到了另一块文学之地——闽赣深山。他将自己心中丰沛的情感与这片深山相连,与这里的万物、山民相依,而让这片山地上的人与物都成为他笔下丰盈生动的精神风景。正如傅菲所喜爱的美国自然文学作家约翰·巴勒斯所言:“属于某人自己的风景,终究会成为某种他本人的外在部分;他已经把自己像种子一样地播撒开来,而它将反映出他自己的心境和感情;他与这整片的土地息息相关。”经由作家注入心中情感所写出的风景,便不再是原本的未加拣择的自然风景,显然已成为独属于他个人的“那一片”风景。傅菲自己在上一本自然散文《深山已晚》的后记中,也曾如此描述他所栖居的荣华山:“于我而言,它不仅是一座适合我长期观察自然的山,更是我与自己对话的一个客体。”而这本《客居深山》,他时常去山中寻访,目睹四季更迭、物候变化,也同样是寻找一种对话方式。如同蕾切尔·卡逊的海洋、约翰·缪尔的荒野、约翰·巴勒斯的田园,傅菲寻找到了他的深山。那是他亲近并观察自然,与自然对话的最佳场所,远山荒径、冷秋桂子、山中落果、旷野孤树、晴日山色,无不成为他笔下细加描摹的对象。

爱德华·雷尔夫曾谈及人地彼此间的形塑关系:“在自觉的地方经验里,地方成为了人们理解与反思的对象”,而理解和反思的方向,则“受制于观察者自己的意图与经验”。傅菲在其自然文学的创作中,实则一直有着自觉的地方感。他提到怀特《塞耳彭自然史》一书对他的启发,“写作自然文学的人能有一块自己的根据地,是多么珍贵。那是作家的落脚点,也是出发点,最终是归属点”。傅菲这种对于地方的珍惜与自觉,与他所书写的题材是密不可分的,他将写作的目光聚焦于闽赣深山,对栖居于这片山林的万物进行细致观察,触摸自然丰富而生动的流线。他曾说:“近几年我便行走在高山之中。‘只有深入其中,才方知其中妙趣。’这是我秉承的自然写作理念。写一座山,写山中森林,只有深入了解,才可以把叙述对象贴近自己的内心。山有自己的形态和生命流线,森林也是这样。一草一木,一虫一鸟,均在形态和生命流线之内。”借由作品中对地方经验的自我叙述与深刻表达,傅菲以文学性的方式勾勒出了人与地之间紧密依存的关系,知晓了那片特定土地上关于自然的“语言”,并进而触发对生命的认知。他所客居的草木山林赋以他笔下文字质朴舒展的气息,素白繁盛的高大油桐,春末夏初雨雾笼罩杉林,落山风夹带杉松青涩气息,深秋盆地四野结霜,披在山崖之下绵亘数公里的幽碧竹林……以人类的地方体验为基础,经过社会环境与地方文化塑造而形成的人地关系,使得人与地方在情感上得以连接,也即人文地理学家段义孚所指的“恋地情结”。而这种牵系于一地的依恋之情并不意味着囿限,它终将超越“地方”的框定,拓宽成为人类文明发展史中的一个永恒主题,即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从此种意义上看,作品中的地方性非但不会限制作家的创作,反而通达了更为辽远的普遍性。正如生物区域主义理论所指出的:“思考的本土化即是思考的全球化。”

二、融合自然与日常

《客居深山》一书分为四辑《堂前鸣月》《田家澡雪》《时序画像》《林深见鹿》,共36篇散文。傅菲在书中以诗意审美的眼光观察大茅山的自然万物,于四季变换中将这一地区的自然景色和独特风貌呈现出来。经由这些地域及物种特征的细致描绘,传达出对特定地方的深刻感知。同时将这些极具地域特征的自然细节与山民日常融合于一处,而形成傅菲自然书写的一个鲜明特点,即人的在场。他极擅捕捉乡村日常生活中的细节,吊酒师傅慢醅春酒,初夏麦子黄熟田间割麦,雨夜赣剧班社唱腔咿呀……作者不单纯是一个客居者,他不是简单地浮光掠影地打量一番,而是慢慢潜入乡间生活的细部,细察体验农人四时的耕作桑麻与乡闾节俗,也因而使得他笔下的寂静山林以及居于那片深山散发翠竹气息的山民,生长出一种锚定坚实的力量。

在文中,傅菲以质朴洗炼的笔触摹写各种乡间物事,包括山坞、河流、鸟兽、虫鱼、草木、器物、乡俗等。他耐心捕捉自然中微小的细节和变化,同时将自己内心充溢的情感投射到自然景观中,通过个人的情感体验来表达对自然的体悟和理解,自然不再是纯然的背景,而是富于生命力的存在。《鸟打坞》蒙蒙雨雾中的森林之美,“山坞在针叶林后面。针叶林呈梯级,往山巅延伸再延伸。我站在窗前,就可以清晰地看见这片森林。突兀而出的高大杉树,如一股不散的炊烟。春末夏初,森林在大多时候被淡雾所笼罩,或被雨遮蔽,只露出一个山尖”。《山窗》里他注视窗前的一棵山矾,谛听长尾山雀在树上嬉闹,以精微的目光细看叶色逐渐变黄的缓慢过程,人们习焉不察的树木,在他笔下呈现出丰富灵动的生命细节,“厚实的绿叶遮住了树杈,主叶脉却泛起金线似的黄丝。叶脉的金黄之色,慢慢向通向叶缘的支叶脉扩散,如荒火在野地蔓延。叶子半青半黄,叶绿色素日复一日消退,最终杳无影迹,叶子黄如一片金箔”。他每日留心叶色变化,识别树木不同季节散发的独有气味,“树在不同的季节,会有不同的气味和颜色。如山矾,在暮春初夏之时,树皮、树叶都会生发一种淡雅的清香,叶色则是凝重的新绿;暑气来临,清香消失,继而是涩香,叶色则是醇厚的深绿;入秋之后则是芳油香,叶色则是油油的墨青绿”。在他眼中,叶色即是生命与时间之色,而时间之河兀自流淌,也自有其颜色与气味,让人深刻体味到人生变动不居的那种时间感。《蟋蟀入我床下》同样写时间,写月夜动人的鸣唱者,“蟋蟀叫着,兮兮兮。月影上来了,印在窗户上,如一朵洁白的窗花。桂花树在轻轻摇动,沙沙沙。这时,才突然想起,这是农历十月十三了。我推开窗,月如水中白玉。扶着栏杆远眺,山峦如失散的马群,各自奔跑。安静了,除了虫鸣”。篇名取自《诗经·豳风·七月》,但全文基调让人想起另一首《唐风·蟋蟀》“蟋蟀在堂,岁聿其莫。今我不乐,日月其除……蟋蟀在堂,岁聿其逝。今我不乐,日月其迈……”。冬月蟋蟀入室顿感年岁将暮,诗中流逝的时间予人以岁月相催的紧迫感。傅菲在文中回忆旧时光,孩童时用竹罐抓蟋蟀,夏秋之夜在蟋蟀声中听老祖母讲故人往事,无一不是试图打捞那些不经意间流走的时间。苏珊·桑塔格在《反对阐释》一书中提及人类敏锐感受力丧失,物质丰盛、繁杂喧嚣的现代生活钝化了人们的感官,“现在重要的是恢复我们的感觉。我们必须学会更多地看,更多地听,更多地感觉”。傅菲则以他细腻敏感的心灵,在感受自然的细微变化中打开视觉、听觉、嗅觉、味觉、触觉多重感官,从而在其散文中构建了一个富于生命体验的感知世界。

傅菲喜爱且熟悉山间自然风物,但他内心更服膺山民的生活方式。在他对自然诗意的书写中总是将目光投向居于深山之中的山民,关注他们的生活与命运,他曾言:“我热衷于认识山民,熟悉山民的生活,与山民一起挖笋、一起打井、一起割草喂鱼……山民是山的一部分,或者说,山是山民的一部分。”是故在他的文中,总能看到自然风物与山民日常交织,构成了散文文本的深厚意蕴。譬如《鸟打坞》,他写雨中杉林,写山野桃李,写水塘细鱼,但他内里依然是写山民的凡俗人生,文中写独自居住、言语不多的圆水师傅,自己种水稻黄菊,引来环颈雉鸟群啄食,“鸟打坞”其名也由此来,过去叫水打坞。圆水师傅病故后,鸟群缺了吃食,也不再来。他被埋在俯瞰狭长山谷的一棵黄檫树下,无声无息。“人的常态是无常。人至中年,应该去适应去深度认知无常,不要对无常恐惧。树比人活得更长久,甚至有时候还可以代替人活”。年去岁来,檫木于早春在山岭间绽出明亮细碎的黄花,于自然的循环生息中消解了人世的种种无常。《矮驴》写一只通人性的土狗以及它的主人伐竹人万顺。70来岁的万顺不惯城里的生活,乐意待在山中竹林伐竹,一人一天可砍1500来斤。老人春天在竹林中伐竹、做饭、与人闲聊,“矮驴”就在竹林游荡。冬天不逢雨雪天气,即上山挖笋,老人熟悉山的脾性,“他知道哪座山丰产,哪座山小产。他从不空手”。文中最为打动人的,是人与狗之间的朴素情感。万顺当初救了受伤的无家可归的“矮驴”,走到哪里都带着它。老人生病,那狗帮他买回药与肉。老境衰颓,再无人请他伐竹,一人一狗守着小院,唯余柴火间墙上挂着的被老人使过的百余把弯刀日渐积尘。作者淡笔扫过山中深翠逼人的竹林,“大茅山南麓或北麓,多毛竹。毛竹一浪浪,幽碧无际。山峰高耸,竹海滔滔……过了小寒,天就落雪了。雪纷纷。雪落了两天,起了冰冻。雪冻在竹叶上,结出冰块,竹冠被压了下来,竹爆裂了。尤其是一年两年的新竹,竹腰爆裂得像麻花。竹爆声响彻竹林。太阳阴阴,雪慢慢消融”。这是山里人日常生活的自然环境,正因了点滴人情的沾溉,傅菲所寄情书写的自然风物也显得更有余味。在他笔下,风景成为人物生命的依托,人事又得以凸浮于风景之上,二者以一种不易为人察觉的共鸣方式形成了潜在的对话。

乡俗也是傅菲有意着墨之处,他细细叙写乡人吊酒的过程,新酒汩汩流动滴落缸中,那酒香泛着春天黏稠的淳朴气息(《酿春酒》),老师傅制作手工面,晾在面架上的面条,如漾动的蚕丝帘布(《孤独的面条》),辗转于不同村镇的乡村戏班于台上唱着热闹的夜戏(《乡戏》),他着眼于乡俗与人的关系,而从山民日常生活场景中发现了生命本真的力量。

三、自然之美的合作者

对傅菲而言,每次寻访深山或原野,都意味着一次解开自然之谜的行程又开始了,他把内心的好奇和期待,归之于对生命的热爱和尊重。

每个自然文学创作者深入自然的过程,总会在其作品中日渐形成他们的生态伦理观。傅菲对此有清醒自觉,他强调万物遵循自然法则,而人类也需要建立自然道德:“它区别于社会道德,它是人(社会)与自然相处的一种关系,人(社会)的行动、行为服从于自然性,相处的方式必须是和谐的,尊重自然界的一切生命个体,尊重并维护自然界的天然美学,不杀戮、不掠夺、不破坏、不豢养、不污染。自然既是我们的物质资源,也是我们的精神资源。”不是站在远处观望和打量,而是将自己的身心融入自然万物之中,超越人类中心主义,重建人与自然的生态审美关系。可以看到,作家观察自然的角度是平视的,与自然交流对话抱以尊重与关怀,萤火虫、蟋蟀、游鱼、鸟群、明月、河流、山林等都是他凝神关注的对象,他与它们构成了一个丰富生动而又别具意蕴的生命共同体,这恰与奥尔多·利奥波德提出的土地伦理思想相呼应:“只有当人们在一个土壤、水、植物和动物都同为一员的共同体中,承担起一个公民角色的时候,保护主义才会成为可能;在这个共同体中,每个成员都相互依赖,每个成员都有资格占据阳光下的一个位置。”

自然万物在傅菲看来都各具生命姿态与节律,不是简单地为人所欣赏与观察的审美对象,而是独立存在的主体。入冬时节,他独自去高远的深山看无边树林、不尽落叶,“看着树,树也在看着我;听树叶翻飞之声,树叶也听我的呼吸。树与人,会以某种看不见的方式交流,彼此心领神会,无需口舌。凝视一棵树,越生出惊喜之心。溪水、树木、落叶、枯草、死虫、雨、霜,等等,凡自然之物,都值得我们长久地凝视。凝视它们,就是凝视自己,这是一种内观与内省”(《入冬》)。人与自然在那一刻彼此相通、融为一体,也达成了生态意义上链环之中的相对平等。自然万物休戚相关,一切生命形态都有其自身的内在价值,人类不过是构成复杂而统一生态系统上的一环。约翰·巴勒斯如是说,“我不是美的旁观者,而是它的一个合作者”,这或许便是人与自然交融共感的诗意叙述。

傅菲对自然之美毫不吝惜笔墨,同时深怀对人类出于种种贪欲造成自然环境破坏的忧虑,他从生命伦理道德的角度对人类行为进行反思,重新考量人与自然的关系,鲜明地表达了自己的生态立场。

他为鳑鲏单独立传。这是一种细小的游鱼,作者将其比作水中盛开的朝颜。但就是如此透出生命光泽的生命,二三十年前是山溪里常见的鱼,而今则几近绝迹。究其原因是河流上游排入工业废水毒死河中鱼虾,而鳑鲏需生活在洁净的溪水沙层或石头铺满的河道。“鳑鲏是被乡人忽略、忽视的一种鱼,小得毫不起眼,却被孩童深深喜爱。对于孩童,鳑鲏属于童话中的美人鱼,穿着翠绿的筒裙,纯真又魔幻。对于一条河,鳑鲏则是具有生态标志性的物种”(《鳑鲏》),他在文中以简净笔触呈现了鳑鲏在溪水中如繁星闪烁的美丽画面,深入探寻幽微的生命踪迹,观察并展现它们本真自由的形态,这种微小的生灵,不是作为人类的附庸与陪衬,而是丰富自足的生命个体。他写每年春雨过后随桃花汛而来的圆吻鲴鱼群,“植物、动物比人更敏锐地感知了自然的脉息。圆吻鲴听到了桃花缓缓飘落的声音,听到了早春的落雨声回荡在河面。它们像一群失散经年的人,日夜兼程,逐水而上。只要有河还在浩荡,它们就会重逢”(《失散的鱼会重逢》),从鱼群敏锐感受自然节律的召唤中,他真切意识到人类的渺小与有限,而对生命的多样性予以生态整体性的观照。傅菲深切惋惜乡村再难一见夜色中扑闪的萤火虫,这种萤科发光昆虫栖身于特定的生态环境,“不是无污染的环境,萤火虫就可以生存。它的严苛在于必须有水源(在水中孵卵),草木茂盛(可供栖息),潮湿温暖(易于繁殖),且在低海拔地带。是的,我们还有哪一片村野没有喷洒农药呢?哪一条溪流没有排放生活污水呢”,夏夜偶然于一处荒僻窄小山坳见到萤火虫低飞,“河边树丛、草丛,腾起莹白的萤光,四散而开。它们是坠入凡间的星星。它们以光色、亮度作为语言,彼此交流”,他将之视作神秘的际遇。他对各种自然生命进行平等深入的交流与观照,是故总能发现自然的独特之美。傅菲在文中并未直接痛陈人类中心主义自私自利的行为,但就在这种过去与现在、消失与复得的参差对照的写法中,人们自会惋惜那些生命的绝迹,赞佩自然不依赖于人而存在的原初之美,从而得出个人的生态伦理判断。傅菲不仅有对生态的思索与发现,同时也付诸行动。他发现河蚌与鳑鲏的共生关系,每年冬天都要买上百斤河蚌,期望能恢复河道生态;被人弃在路边,旁人眼中普通无用的树苗,他将其捡回种在山坳,盼着来春发出新芽……

蕾切尔·卡逊曾说:“大自然赋予大地景色以多种多样性,然而人们却热心简化它。”现代文明让人类社会日趋同质,生产出齐一化的风景、审美甚至文化,只顾追求效率和功能,而忽略了自然当中生命形式的丰富多样,我们无疑需要以一种罗尔斯顿称之为“超越性的视境”来理性审视整个生态系统,弥合人与自然的日渐疏离。那一刻,在这张细密交织的生命之网中,万物如其所是。一如傅菲书中所写——“露湿露的,叶飘叶的,影摇影的,月白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