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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信档案资源建设与开发路径探析
来源:《北京档案》 | 姚明  2024年06月12日09:02

书信是人们沟通感情的桥梁、相互之间信息交流的媒介,是文字产生以后直至信息时代以前数千年间人们进行信息交流的主要形式。书信所涉及的内容极为广泛,蕴含着丰富的文献价值,受到多个学科关注。[1]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国家积极鼓励个人“私藏捐公”,一时间云集响应,“化私藏为公藏”蔚然成风,[2]大量书信、信函、信札“化私为公”成为公藏机构藏品。当下,大数据技术引发了传统文献的生产方式创革、结构形态转变和获取方式拓展,[3]馆藏书信作为重要资源迎来数字化深挖掘的机遇。

一、书信档案研究的主要类型

书信具有直接的史料价值,对了解相关人物的人生经历、生活环境等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有时甚至可以改变历史的叙述,产生“颠覆性”的结果,整理书信是学术研究的基础性工作。[4]从书信整理相关工作与研究成果的特征视角出发,现有研究主要包含文本呈现、内容解析以及史料挖掘三种类型。

(一)文本呈现

文本呈现类侧重于对书信的发现、揭示、披露,其中属于重要人物、涉及重要事件的书信的首次揭示披露最受重视。相较于传统的传世文献,信札文献的史料价值更具唯一性、真实性。名人书信是重要的历史档案,能够被发现并且呈现出来,本身就是重要的史料研究工作。

从现有的研究来看,这类研究成果的特征较为明显,题目往往包含“未刊”“新见”“集外”等,既有新发现的名人之间的书信往来,如鲁迅致曹靖华[5],也有关于特定人物批量书信发掘与研究,如俞平伯未刊书信[6]等。

(二)内容解析

在漫长的手写时代,书信充当着人与人之间交流的桥梁,“时间、地点、人物、起因、经过、结果”构成了书信的核心要素。书信中常出现落款有日期无年份、手写字体难以辨认等问题,这都需要研究者深入“故纸堆”进行全面细致的寻证。内容解析类侧重于对书信内容的释读,是在对书信文字进行识别辨认的基础上,对书信内容的意义阐释与深度解读,研究成果主题多包含“释读”“解读”“考释”“考论”“管窥”“发微”等。

内容解析类的研究对象大多不是首发、首现,而是见于公开文献尤其是从已经汇编、选编、全集、选集等形式出版的文献资料中选取资料,对资料中涉及的“其人、其事”进行分析,实现由文入史、勾连往事、解析历史、表达观点、构建理论。[7]既有关于特定人物书信的系统阐释,如钱学森书信档案研究[8]、周祖训书信档案研究[9];也有特定群体书信的内容解析,如晋商票号的书信档案研究[10]、抗日航空烈士遗物及相关书信研究[11]。

(三)史料挖掘

史料挖掘类侧重于从新视角对现有研究成果进行深度阐释。史料挖掘类往往不关注书信是否为首次呈现,不侧重于对书信的内容进行阐释,而是重点关注书信所涉及人物、事件对于所在学科产生的影响,意图将书信作为史料证据,将其中所涉及的事件嵌入学科发展史之中。

书信档案的入藏程序严格,确保了书信的真实性。其由最先接触书信档案的公藏机构的保管与研究人员首次刊发,“抛砖引玉”后引起相应研究领域的关注,从而深度挖掘书信的背景知识,丰富所在学科的学理资源。例如,关于路遥与秦兆阳的两封通信,先由一位文博单位工作人员从书信字面内容出发,讲述了作为编辑的秦兆阳对作为作者的路遥的培养,书信刊发后很快受到文学研究领域的关注;另一位研究者则以书信内容的揭示为基础,将书信作为一个“连接点”,从文学史的视角将书信档案内容与路遥中篇小说处女作《惊心动魄的一幕》的创作、修改与发表过程相结合,深入探讨了秦兆阳“手把手地教导和帮助”路遥“走入文学队列”的来龙去脉,进一步挖掘了书信档案的史料价值。

二、书信档案整理方式

书信档案编研对于学术研究的支撑作用十分明显,书信档案整理方式对于利用者来讲就显得十分重要了。本文在实践基础上提出了以下三种书信档案整理方式,以中国现代文学馆馆藏作家书信进行案例阐释,以期为更大范围的书信档案整理提供借鉴,更好地为学术研究提供史料、为公共文化服务提供素材。

(一)建立“馆藏书信索引集”,呈现书信内容

建立“馆藏书信索引集”是以馆藏书信为对象,进行编目与数字化处理,实现馆藏书信的定位查询与内容呈现。目前,中国现代文学馆已经完成了书信的编目查询和数字化扫描与文字识别,在编目过程中,以“寄信人、收信人、落款时间”为主要著录项目,并且十分注重对笔名、别名的区分,以及对落款时间不详的书信的考证。

“馆藏书信索引集”的建立是书信档案资源开发利用的基础。在此阶段,书信档案实现了可检索、可识别、可阅读,被赋予“馆藏书信集”标识,以满足用户的日常查询、提用阅览需求。对于新入藏书信,应做到“入藏一封、编目一封、数字化呈现一封”。

(二)建立“馆藏集外书信集”,定位书信价值

在“馆藏书信索引集”的基础上,通过信息检索、文献获取、比对识别,建立“馆藏集外书信集”,赋予书信档案新的价值定位。

当书信被编入文集、全集之后,便从私人空间转向了公共空间。书信的“化私为公”是文本凝定的过程,构成了一种毛细管式的道德文化力量,[12]从1920年出版的田汉、宗白华、郭沫若三人的通信集《三叶集》开始,大量作家书信集的出版为现代文学书信的研究提供了新史料和新文本。

在中国现代文学史研究领域,陈子善认为如果一位作家已经出版了全集,但仍有散失在全集之外的书信被发现,这些书信可被称为“佚简”;如果这位作家并未出版全集,只出版了文集和若干作品集,也未将书信编辑成集,那么新发现的他的文集或作品集未收入的书信,被称为“集外书简”[13]。本文在此标准基础上进一步将“佚简”与“集外书简”融合,建立“馆藏集外书信集”,将馆藏书信置于公开数据源中进行检索与搜集,按照书信作者是否出版有“书信集”为依据,划分为已经出版书信集的作家(以下简称“已集作家”)与未出版书信集的作家(以下简称“未集作家”),在“馆藏集外书信集”中的“寄信人、收信人、落款时间”著录标引项目后增加“已集”或者“未集”标识,进一步定位书信价值。

可以将馆藏书信与“已集作家”书信集中的书信进行比对,将作家书信集中没有收录的馆藏书信标识为“馆藏集外书信”,纳入“馆藏集外书信集”管理。例如,中国现代文学馆馆藏茅盾致萧三书信12封,而《茅盾全集》中也编有书信集,其中包含茅盾致萧三书信8封,经过对比发现这8封信重合对应,另外4封茅盾致萧三书信则可以被认定与标识为“馆藏集外书信”,纳入“馆藏集外书信集”管理。这样就可以向茅盾研究会、茅盾全集编纂机构等提供信息线索,推动对于此书信的研究,促进未来再版全集时将其纳入补遗卷。

(三)建立“馆藏互致书信集”,拓展书信范围

在“馆藏书信索引集”与“馆藏集外书信集”基础上,可以建立“馆藏互致书信集”,以拓展书信范围。通过“寄信人-收信人”的对应关系,将书信“互致”纳入整理范围,对于收信人有相应的回信的情况纳入“馆藏互致书信集”管理。例如,中国现代文学馆馆藏有巴金书信,巴金是“已集作家”,在其全集第24集书信集中收录了一封1977年11月14日巴金致草明的书信;草明在出版的六卷《草明文集》中尚未编辑出版书信集,为“未集作家”,在“馆藏书信索引集”中收录了一封1977年10月27日草明致巴金的书信——此信首先被认定为“馆藏集外书信”并被纳入“馆藏集外书信集”。之后,通过对书信时间与内容的比对可以知道,1977年11月14日巴金致草明的书信为1977年10月27日草明致巴金的书信的回信,由此两封信形成“互致关系”,则被认定并标识为“馆藏作家互致书信”,纳入“馆藏作家互致书信集”管理。这样不仅呈现了集外书信,还实现了书信范围的拓展,将单向书信变为双向书信,清晰展现了事件间的关联,为相关研究节约了查找的时间,提高了研究效率,并且拓展了研究者的视角,启发了新观点。

三、书信档案资源开发路径

书信档案是重要的档案资源,是展现历史文化、先进文化、革命文化的重要载体。书信档案的整理和利用,高度依赖公藏单位的公布与揭示。将馆藏信札文献的编目信息纳入馆藏目录中来,让研究者能够便捷地查询、利用,发挥信札文献的自身价值,是公藏机构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重要方式。结合书信档案的显著特征与独特价值,公藏机构要立足于悠久灿烂的中华文明和深厚丰饶的文化沃土,从多个层面入手探索书信档案资源的开发路径,实现书信档案的高效开发与利用。

(一)从“三权”辨析入手,实现书信档案分级管理

书信通过相应程序由私人信件完成向公藏档案的转变后,首先要解决的就是法律层面的问题,目前主要聚焦于著作权、所有权、隐私权。解决好“三权”问题,是书信档案合法开发与利用的重要前提。

从著作权角度看,书信是名人发自内心思想感情的表达、是其学术观点的倾诉,属于独创性的智力成果,常以纸质为载体,易于复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所称作品特征。[14]书信的著作权属于本人,并不因书信实体所有权的转移而转移,公藏机构在公开发布时需要按照法律规定征得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授权。从所有权角度看,“当档案所有权主体与著作权主体不一致时,档案所有权主体并不相应享有该档案所涉及的著作权,档案利用增添了一道必需的法律手续,同时要兼顾作品著作权人的权益”,也就是说如果书信捐赠方或者收信方的所有权具有“限制性”,公藏机构在公开发布时需要按照法律规定征得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授权,而不是捐赠方或者收信方的授权。从隐私权角度看,“公众人物的隐私权因其从事公众事业而受到某种程度限制”[15],书信档案涉及隐私权保护,也涉及社会公众的知情权,[16]公藏机构在公开发布时需要充分考虑平衡隐私权与知情权的关系。

由此可见,书信档案的开发与利用主要涉及寄信人的著作权、所有权、隐私权,应充分尊重作家及其家属的意愿。我们可以将书信档案划分为三个层级进行管理:第一层级为完全公开发布,在著作权领域得到本人、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授权后,完全公开查询与阅读;第二层级为有限公开发布,即出于著作权、所有权、隐私权综合考虑,必须经过特定程序与特定许可后在有限范围内进行查询与阅读;第三层级为不宜公开发布,即在著作权、所有权、隐私权等方面存在尚未明确解决的争议的书信,作为不开放档案保存,不宜公开。

(二)积极推介“集外佚简”,推动书信档案深度编研

“馆藏集外书信集”中包含的“佚简”“集外书简”的学术价值十分明显,其包含的史料信息本身就是实证材料,同时也是重要的研究线索。

对于“馆藏集外书信集”的开发与利用,在研究合作方面,要积极向相关学术研究机构、公藏机构精准推介,实现优势资源的整合,推动相应领域的学术研究;在学术编纂方面,要从单一的书信文本呈现式的原貌展示,向书信内容深度解析的学术文献编纂转变,根据书信中涉及的时间、空间、主题线索,从“其人、其事、其文”的维度设计叙事可视化框架,通过写信人之间的关系抽取形成多维度编研知识单元网络,从中发现编研脉络及关联相关资源;在知识传播方面,要实现专题化呈现,应按照特定主题对书信档案加以筛选、对比、综合研究,以集中呈现特定知识序列与知识体系,如设计故事图集、照片墙、记忆专题等展示框架创建记忆地图,注重书信内容与公开文献、历史场景的融合匹配,加强书信档案叙事表达的能力。

(三)立足书信特色,推进数字化展示

书信的特色在于私密性,并且一般可以明确呈现出寄信人与收信人之间的关系,书信内容也相对客观地表达了寄信人的认知与态度。当海量书信聚集在一起的时候,所呈现出的信息错综复杂,需要引入数字化技术,赋能书信档案的史料价值和学术价值的挖掘与展现。

立足书信特色,以“写信人-收信人-时间”为基础,梳理书信作者的个人书信网络、分析特定作者的学术思想交流情况,发现亲缘、地缘、学缘、业缘关系网络,更加直观地展示历史文化名人朋友圈,是书信档案资源开发的重要路径。例如,浙江省桐乡市茅盾纪念馆通过AIGC和大数据等前沿交互技术,基于约1500万字茅盾相关语料,尤其是茅盾书信档案所呈现的茅盾与他人关系的数据进行挖掘整理,打造了全国首棵基于文学大师的“文化数字树”,多维度呈现文学巨匠一生的高光时刻。

四、结语

广布于民间与公藏机构的书信的藏量是一个“天文数字”,灿若群星的历史文化名人的书信在私藏与公藏机构间不断流转,有的被埋藏于故纸堆中难见天日,有的经过发掘展现在世人眼前,亟待进一步的挖掘与开发。书信档案资源的数字化展示将呈现出密集而复杂的书信关联网络,很多隐藏于书信之中的故事、往事、趣事将被挖掘与展现,这将为实现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茅盾形象的媒介建构研究”(项目编号:23BZW125)的研究成果之一。]

注释及参考文献:

[1]马学良.落笔传真情钩沉窥交际:我国信札研究回顾(1998—2022)[J].图书馆论坛,2023,43(9):153-161.

[2]姚明.中国现当代作家“典藏捐公”:驱动因素、实践过程、成果价值[J].图书馆,2022(8):13-20.

[3]刘石,李飞跃.大数据技术与传统文献学的现代转型[J].中国社会科学,2021(2):63-81;205-206.

[4]袁洪权.作为文学研究方法的现代作家书信考释[J].广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20(1):88-93.

[5]吴密.新发现鲁迅致曹靖华书简及《河南卢氏曹先生教泽碑文》手稿[J].文献,2021(2):167-176;2.

[6]邵燕祥.俞平伯书信、诗文一束[J].新文学史料,2019(4):125-132;2;201.

[7]张娓.积极探索手稿中的“新文学”[N].中国社会科学报,2022-01-24(2).

[8]汪长明,张现民,张凯,等.钱学森手稿的学术发现与当代价值: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钱学森手稿整理与研究(1955~2009)》结题报告[J].山西档案,2016(5):35-39.

[9]蔡慧娟.周祖训书信档案的整理[J].档案管理,201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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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程薇薇.抗日航空烈士吴纪权遗物及相关书信[J].档案与建设,2021(6):8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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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宫立.中国现代作家佚文佚简考释[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9:1-3.

[14]牛强.书信作品著作权反思:从“钱钟书书信拍卖纠纷”谈起[J].浙江工商大学学报,2014(2):6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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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蔡振翔.中国现代名人书信的史料价值及有关的法律问题[J].文化学刊,2015(7):5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