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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檎:局部最优解
来源:《长城》 | 林檎  2024年04月28日12:09

曾经捡过两只小猫。不说“救”,因为没养活。发现的时候,它俩趴在路中间,大概刚出生不久,没睁眼,身上还是湿的。我在网上看到过,说这时候不要碰,说不定猫妈妈在什么地方躲着,你一碰,粘上人味儿,母猫就不认它们了。吃完午饭,回屋耍手机,刷小视频,感觉像被装了监控,主页推荐全是猫。到底忍不住下楼,母猫还是没来,不知道出了什么问题。两个小东西快不行了,眼睛上面爬满苍蝇。几乎可以确定,在母猫出现之前,它们将先被汽车轧死或者让大太阳晒死。很长一段时间里,这个推论是我为自己开罪的唯一证据——至少让它俩多活了几天。

有天早上下暴雨,人行道积水没过脚踝。穿拖鞋趟水,挺好玩儿,不过对草丛里那些小型动物来说,无异于洪水滔天。经过一处缓坡,发现水里有只黑鸟,品种不详,像只煤球,两只爪子抠着地砖缝,勉强没被冲走。我把它捞起来的时候,身上热乎乎的,不停发抖。还在想找个什么地方安置它,突然听到头顶上一片鸟叫,那情形简直可以用壮观形容,行道树上竟能藏那么多鸟,总有上百只,骂骂咧咧,像是警告我不准偷走它们的同伴。我心里不高兴了,这鸟我不去捞,早晚让水冲走。可这事儿没法跟它们解释,我赶紧就近把鸟放到花坛边沿儿上,走了。此后几天路过,发现那鸟还在,毛晾干了,但不再飞。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我碰过,它被鸟群抛弃,整天孤零零地在人行道上走来走去。

前阵子看新闻,说跨江大桥上来了只猴子,就坐在桥栏杆上,不少人慕名打卡。那桥我去过,跑步的好地方,连接本市两个主城区,桥面离江好几十米高,这种地方哪来的猴子?可是视频里铁证如山,网友们带着香蕉牛奶看望它,东西塞在怀里,都快抱不下了。打开评论区,讨论集中在两个方向。除了猴子来源,就是如何处理。有人主张动物园收养,可抓捕是个问题。桥面桁架结构复杂,猴子东躲西藏,不好逮,万一受惊,再蹿上机动车道,引发交通事故谁来负责?网友建议麻醉,想想也不行,猴子因此坠江,也挺无辜的。那就不管它吧,过往行人有意见了,哪天被挠了还得打疫苗……截至我写完这段文字,猴子在桥上已经住了有个把月,不知道现在怎么样了。

城市里一只意想不到的小动物,往往能把你的生活搅得天翻地覆。回到《米奇妙妙屋》,故事源自我在裁判文书网看到的判例:流浪猫咬人,投喂人担责。乍看之下觉得不可思议,了解过后才发现,解决流浪猫的问题相比前面三个例子,几乎是小学运用题比之于世界未解之谜。你该如何定义一只流浪猫?养猫人眼中的“毛孩子”,法律条文里的无主物,小区物业的清理对象,孩子家长避之不及的安全隐患,它们是萌宠也是寄生虫携带者,它们消灭鼠患同时也捕杀鸟类……

某种意义上讲,动物进入城市,便具有了城市性,就像一个人的多重社会身份。伴随对流浪猫的态度,我们也随之被定义:“铲屎官”、生态学家、鸟类爱好者、城市管理方。人和猫之间产生奇妙的互文,争论因流浪猫而起,但矛盾的根源似乎又与猫无关。问题在哪?记得小时候跟公鸡、大鹅打架,泥地里大战三百回合,事后禽鸟归林,我进屋洗澡,相安无事。多年以后,当擂台来到城市,情况似乎变得复杂起来,很难讲,是它们闯入城市,还是城市囚禁了它们。

运筹学里有个概念,叫“局部最优解”,说的是在种种制约条件下,当下能够做出的最好选择。理论指出,局部最优解并不指向“全局最优”,意思是说即便你在每个十字路口都做出正确选择,也不一定能够收获完美人生。理论和公式总是简单的,直面生活,往往连最优解都很难做到,遑论全局。如果再一次遇到路上的小猫,雨水中的黑鸟,大桥上的猴子,我的选择肯定依然不尽如人意。就像小说里的乔麦,在故事最后,我使用作者特权,按住了她想要触摸流浪猫的手,我自私地让小猫逃进这个城市的夜色,这当然是一种逃避,但也是我对这个故事所能做出的局部最优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