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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新时代“文以载道”的文教传统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 | 马银琴  2024年04月16日08:30

2018年5月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与北京大学师生座谈时强调:“要把立德树人的成效作为检验学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真正做到以文化人、以德育人。”从学科特点出发,人文学科最大的功能和作用正应当表现在“立德”与“树人”上。对于个体成长而言,“人文”的意义主要呈现在个体的社会性塑造上。让一个人能够以最具“人性”的方式融入社会,以健全的人格、高尚的品质、温雅的行为、得体的言语成为社会的一分子,应该是人文学科最基本也最重要的使命与责任。

“文以载道”传统的确立

立德树人一直是中华文明发展史上的一个重大命题,这建立在对人性的认识之上。古代对于人性的论断,最引人注目的莫过于荀子的“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这个观点基于荀子对人性之“恶”的深刻剖析:“今人之性,生而有好利焉,顺是,故争夺生而辞让亡焉;生而有疾恶焉,顺是,故残贼生而忠信亡焉;生而有耳目之欲、有好声色焉,顺是,故淫乱生而礼义文理亡焉。”(《荀子·性恶》)实际上,早在荀子之前,人们就已经充分认识到了人性在物欲面前的脆弱。《礼记·乐记》中说:“夫物之感人无穷,而人之好恶无节,则是物至而人化物也。人化物也者,灭天理而穷人欲者也。强者胁弱,众者暴寡,知者诈愚,勇者苦怯,老幼孤独不得其道所,此大乱之道也。”物欲是导致乱象丛生的根源。因此,就有了节情制欲的礼乐,有了惩恶扬善的政刑:“礼节民心,乐和民声,政以行之,刑以防之,礼、乐、刑、政,四达而不悖,则王道备矣。”就起源来说,礼、乐、刑、政都是在人类社会发展的过程中为了维系社会基本秩序、节制由私欲而来的“人性之恶”而产生的,这就是荀子所说的“其善者”之“伪”,即“人文”。

《易·贲·彖》曰:“文明以止,人文也。”王弼注说:“止物不以威武而以文明,人之文也。”人文就是指伴随着人类文明的发展而形成的让人类行为能够不依靠武力而得到节制,并因此把人类从禽兽群体中区别出来的行为规范。《文心雕龙》中有“观天文以极变,察人文以成化”,申明了在人类社会文明发展过程中产生的“文”承担的责任。“诗”作为中国古代最具典型意义的“文”,具有重要的教化功能。《毛诗序》说:“正得失,动天地,感鬼神,莫近于诗。先王以是经夫妇,成孝敬,厚人伦,美教化,移风俗”;《管子·内业》也说:“止怒莫若诗,去忧莫若乐。”在中国文化史上,以《诗经》为基础形成了源远流长的诗教传统。

与“诗”的辉煌并行不悖的是“文”作为“道”之载体的意义与价值得到明确肯定。东汉初年,王充开始把“抒其义旨、损益其文句而以上书奏记,或兴论立说、结连篇章者”称为“文人、鸿儒”。同时,他还区分了只追求形式之美的“华叶之言”与“笔墨之文”之间的差异:“笔墨之文,将而送之,岂徒雕文饰辞,苟为华叶之言哉?精诚由中,故其文语感动人深。”(《论衡·超奇》)基于对文“载人之行,传人之名”的认可,王充明确肯定了“文人之笔,劝善惩恶”(《佚文》)的作用。可以说,以王充为代表的东汉人对“文”的重视,为曹丕《典论·论文》提出“盖文章者,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奠定了基础。之后,经历魏晋六朝的曲折变迁,韩愈再一次以君子“思修其辞以明其道”为宣言,强调了“文”之于“道”的意义。至周敦颐做《通书》,于《文辞》篇明确提出了“文以载道”的观点:“文所以载道也,轮辕饰而人弗庸,徒饰也,况虚车乎?文辞艺也,道德实也。笃其实而艺者书之,美则爱,爱则传焉。贤者得以学而至之,是为教。故曰:言之无文,行之不远。”至此,“文以载道”的传统在实践与观念两个层面都得以正式确立。

“文”与“道”关系的割裂

20世纪初,新文化运动对传统经学的批判动摇了“文以载道”的传统。当人们确认审美才是文学最崇高也最具本体意义的价值时,从劝善惩恶、教化人心等角度认识和强调文学的意义,轻则被斥为“庸俗的文学社会学”,重则被认为“根本不懂文学”。在历史的尘埃落定之后回顾和反思历史,可以理出种种改变之所以发生的缘由。在一百多年前救亡图存的历史关头,先进知识分子认识到了落后的思想文化带来的问题,由此发起了反帝反封建的新文化运动。新文化运动让文学彻底从经学的束缚中解放出来,却也随着欧化的“文学”概念的传入而引发了审美化、娱情化的转向。这一转向把文学从“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的崇高宝座拉入凡尘,成为“个性”十足的“人类心灵的产物”,具有了“诉于感情的瞬间性的永久性与普遍性”。

此后,在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思想解放大潮中,审美与娱情再次被认为是文学的重要特征。中国哲学追求体用合一,“用”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体”的意义与价值。就文学而言,“载道”与“教化”的功能一旦被消解,文学也就失去了维系社会秩序与道德的精神力量。值此之时,无论如何强调文学修辞的技巧性与语言艺术的审美性,都无法提升文学之于人类存在的意义。

从根源上来说,“文”具有鲜明的工具性质。“道沿圣以垂文,圣因文而明道”,“道”与“文”不可割裂、相互成就的关系至刘勰时才得到明确阐述,但其中的道理却是春秋时人就明了的。《左传·襄公二十五年》记载孔子之言曰:“《志》有之:‘言以足志,文以足言。’不言,谁知其志?言之无文,行而不远。”“文”的意义与价值就是让“言”能更好地表达“志”。因此,当心志思想凝练为形而上之“道”时,作为载道工具的“文”也获得了崇高的地位。文以载道,道因文明。王充说“繁文之人,人之杰也”,曹丕说“文章者,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他们立论的前提就是对文道关系的体认。而文道关系被割裂之后,失去了“道”的加持,仅具辞藻与技巧形式之美的文学,同时也就失去了动天地、感鬼神的精神力量。王充对汉代辞赋创作中“苟为华叶之言”的反思和唐宋时期接续不断的古文运动以及明代前、后七子的复古运动,都是对文学在形式美追求中偏离“载道”传统的纠偏之举。在传承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时代需要面前,对于文学研究者而言,面对“文学究竟应该怎样研究”的难题,我们需要直面“文”“道”关系割裂带来的困境,正视“文以载道”的传统,让文学回归“载道”之河,承担起经纬社会秩序与道德、感化个人思想与感情的责任。

让“文学”重回“载道”之河

唐代史家李延寿在反思南朝文学新巧轻绮的发展历史时说:“梁自大同之后,雅道沦缺,渐乖典则,争驰新巧。简文、湘东启其淫放,徐陵、庾信分路扬镳。其意浅而繁,其文匿而彩,词尚轻险,情多哀思,格以延陵之听,盖亦亡国之音也。”(《北史·文苑传》)所谓“雅道沦缺”“争驰新巧”就是“文”“道”关系被割裂后出现的状态。为了改变齐梁以来的轻绮文风,在文章领域,韩愈、柳宗元发起了古文运动,倡导“文以明道”;在诗歌领域,孔颖达则整合“缘情”与“言志”二说,再一次张扬了诗歌的教化功能:“夫诗者,论功颂德之歌,止僻防邪之训。虽无为而自发,乃有益于生灵……作之者所以畅怀舒愤,闻之者足以塞违从正。”(《毛诗正义序》)“止僻防邪”与“塞违从正”都与立德树人的教化功能直接相关。

需要强调的是,文学立德树人功能的发挥,并不只是文学创作者的责任,更是文学研究者的责任。在历史发展的重要节点上,思想观念上的变革往往比具体的实践行为更加具有扭动乾坤的力量。一百多年前新青年们的振臂高呼,就把占据中国文坛主流上千年的文选派归为“妖孽”,让统领清代文坛两百多年的桐城派成为“谬种”,文选派、桐城派都被他们扫入了历史的故纸堆,新文学与白话文由此迅速占据文坛,翻开了中国文学发展的新篇章。经过一百多年的发展,面对文学创作与研究共同面临的困境,反思新文化运动中存在的“把孩子与洗澡水一起倒掉”问题,我们应该重新认识和评价文学的意义与价值,重新定位文学的社会功能。

当下,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实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现代化,古代文学研究者有责任通过指向性明确的学术研究让“文学”重回“载道”之河,让“文学”重新成为滋养人的情感、思想与智慧的精神力量。文学研究者应当积极主动地担负起历史与时代赋予的重任,在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与方法论的指导下,立足中华文化之根,构建新时代的文教传统。

(作者系清华大学人文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