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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军创作谈:形式的发现
来源:《天涯》 | 潘军  2024年01月05日11:53

1999年我写下了中篇小说《重瞳——霸王自叙》,翌年便在《花城》以头条位置发表,随即被《小说选刊》《小说月报》以及海外的报刊相继转载,引起了广泛的关注,直到今天还在被不断谈论着。几年后我又根据小说改编成话剧——剧名已经改作《霸王歌行》,由中国国家话剧院首演,王晓鹰导演,在国内外演了很多地方,还获得了第31届世界戏剧节优秀剧目奖。这个戏是国家话剧院的保留剧目,几乎每年都要演上几场。那会儿就想了,什么时候写一个“春秋战国秦汉三部曲”,从这三个历史时期中选取三个家喻户晓的故事,同样来一次颠覆性的解读。我已经写了“楚汉相争”,剩下来的就是“赵氏孤儿”和“荆轲刺秦”了。但这一想,就是二十年。

熟悉我的人都知道,我不是一个专心致志的写作者,我的写作总是显得三心二意,往往是想写就写,想停就停;或者写写停停、停停写写。这几十年来我除了写小说和剧本,还作导演执导过不少电视剧,近些年又把精力放到了绘画上。但我喜欢这种自得其乐的生活方式。我也从不参加任何专业协会,没有理由,只是觉得所做的这些纯粹是私人的事情,从心所欲就好。我更喜欢一意孤行——这个成语,仿佛是为我这种人量身订制,我有本随笔集就叫《一意孤行》。我写小说,从来都是按照自己的理解,寻找自以为合适的表达。庄子有言,举世誉之而不加劝,举世非之而不加沮。这话很对我的胃口。

“赵氏孤儿”这个题材最初进入到我的写作计划中,是在2008年。当时陈凯歌打算拍这个电影,约我去他的工作室聊,问我可有兴趣?我说兴趣是有的,但我的理解恐怕跟你不一样,跟这个故事就更不一样。于是就很随意的说了一嘴,我不会去表现一个父亲拿亲生骨肉去换取所谓忠臣之后,这是反人类,很残忍,如果世上真有这样的父亲,那就是最坏的父亲。我怎么能歌颂这样的父亲呢?这话一出,好像就没有什么可以往下谈的了。但我认为,如果这个立足点不解决,还是炒剩饭,意思不大,自然这次合作还没有开始就无疾而终。

丁酉年是我的本命年,我作出了一个决定,离开居住二十年的京城,回到了故乡安庆。民国时期的安庆曾是安徽省的省会,如今落寞了,算是一个四线的城市,但正合我意,这种不被打扰的安逸我已向往很久。以前说过,六十岁对于我是一条分界线,之前舞文,之后弄墨。舞文弄墨是我的人生设计,简单明了。原计划今后心思都放到了作画上。我已经十年不写小说。再次展开写作是从随笔开始的。也是因为作画,过程中有点随想便顺手记下来。以前是写作间隙作画,如今是作画空闲写作,重心完全变了。这中间又零散的写了几个中短篇以及一部话剧,还做了一个一部四十集的电视剧,剧名就叫《分界线》,我是编剧和总导演。《天涯》新年第一期简介中,说我在文坛“近乎绝迹”,实在是恰如其分的表达。过六十六岁生日那天,我填了一首七律自况,其中颔联是“六十六年路中路,三十三载坛外坛”——此生游于各种坛之外,岂不快哉乐哉?

我和《天涯》主编林森至今未曾谋面,但这份刊物在我心目中有着很高的位置。当初韩少功主持改版,其时我刚刚离开海口。但这些年过去,却没有想起来为她写稿。多年以后和主编林森的联系源自《山花》的李晁。2018年在李晁的追逼下,我为《山花》写了一个叫做《断桥》的短篇。后来据此改编成话剧,但发表于《中国作家》。林森大概还喜欢我的文字,就向李晁要了我的微信。林森平时也喜欢画画,时常在“朋友圈”看见他随手画下仿照叶浅予笔下的“王先生”,所以他后来发起举办“天涯·2022年中国作家书画云展“我一点也不意外,好像第一期就发了我的画,三十多幅,颇受读者欢迎。去年《天涯》的封二都是我的人物画,从鲁迅到张爱玲,尽管牛皮纸印刷画作的效果不够理想,但影响却还不错。有一天,林森突然向我约小说,说得很恳切,我这才发现他这是在用“润物细无声”的方式约稿。我回答说,我记着这件事。

于是又一次想到了“赵氏孤儿”。以前曾有过动笔的念头,但是一想到年代那么久远,要查阅很多资料,就知难而退了。这说明我的锐气在消减。当然,这还在其次,主要的问题还在于“形式的发现”——我有一个习惯,但凡写小说,会自觉地先去考虑“怎么写”。我比较在意这个,总觉得不同的题材,应该有不同的写法,得先找到一个最合适也最舒服的叙事方式。对我而言,这算是技术活,我也一向认为小说就是通过文字造型的艺术。当然,最强烈的意愿,还是想写出那个未了的“三部曲”,我需要重新解读,如当初的《重瞳——霸王自叙》,但肯定又是不同的叙事。《重瞳——霸王自叙》采用了第一人称,开篇就是“我叫项羽”,这是项羽亡灵的视角。那么,这部小说是否可以用第二人称来作为主打?你怎么样?于是你说,那时你想……程婴先生,别来无恙乎?这个瞬间就跳出了小说的名字——《与程婴书》。

于是就试着写了一段,读起来觉得文字还有点味道,好像也就找到了小说的支点,这个支点一旦形成,后来的事慢慢就理顺了。回头再翻《史记》和《左传》,断断续续的想着这个故事的构成,很快也就找到了另一种解读的方式,我要做的,就是对这个故事做一次彻底的颠覆,但不能凭空捏造,譬如赵庄姬和赵朔的叔叔赵婴齐的私情,《左传》中是有所提及的。借用文本里的一段话——

在笔者看来,所谓捕风捉影,即是在扑朔迷离的历史缝隙中去寻求另一种解读的可能,或者依靠想象来重构这个支离破碎的故事。我只希望推理层面能够达到逻辑自洽,叙事层面也可以自圆其说。至于真实,那只能存在于我的内心。

查看日记,我用了十天的时间写出了小说的初稿,竟有四万多字!这让我意外。我没有料到像我这样三心二意的写作,在这样的年纪还能拥有一份文字的激情和愉悦,真是得之不易。

我曾经说过,某种意义上,现代小说的写作就是对形式的发现和确定。如果说小说家的任务是讲一个故事,那么,好的小说家的使命就是讲好一个故事。这个立场至今没有改变。以前我有过多次的尝试,譬如《风》,是把现实、回忆、想象用三种字体交织在一起;《独白与手势》让大量的图画成为叙事的另一个层面,与文字的叙事并行互补;《关系》以对话为主体,看起来像是一部话剧;《死刑报告》里又并列写了一个“辛普森案件”,让人产生中西方刑罚观念的比较。于是这回我有意把所谓的电影剧本融进了这个小说文本,又仿佛我是导演,在与剧中人程婴先生讨论剧情并不时对他进行着“导演阐述”。这份执着,源头还是当年先锋小说时期对所谓“元叙事”的迷恋。我甚至认为,叙事是判断一部小说真伪优劣的唯一尺度,一个小说家的叙事能力和叙事方式,决定着一部作品的品质。

《与程婴书》初稿传给林森,他很快就看完了,说很喜欢,并问我是不是写得有点嗨?我说还真是这么回事。这种写作中诞生的激动对我而言实在是久违了,仿佛对自己有了一个郑重的交代。之后的几天里,我几乎是每天都会改上一稿,以至于最后都不好意思再改了。我充分享受了一个写作者在写作中的那种快乐。当我看到《天涯》新年第一期的封面时,我突然觉得,它和《与程婴书》在气质上有着惊人的一致。

有一点让我始料不及。在《与程婴书》写完之后,另一块骨牌竟然也随即倒下了,这就是发表于《作家》今年第一期的《刺秦考》,显然是由《与程婴书》带来的不可思议的内驱力所推动。至此,盘桓在我头脑里前后达二十年之久的“春秋战国秦汉三部曲”宣告竣工,回头看看,还是难以相信。一部作品问世,就是一个客观存在,我希望读者的阅读也一样酣畅淋漓,至于其他,丝毫不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