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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在欢:绝对的动物,相对的人
来源:《小说月报》 | 郑在欢  2023年08月17日09:57

如今的我是一个猫奴,这简直难以置信。在我长大的农村,动物的地位是很低的,狗常年被拴着,猫必须要捉老鼠。遛狗与撸猫这种词汇是不存在的,与之对应的行为也很少发生。我们习惯了动物是为了服务人而存在,完全没有“宠物”的概念,至多是玩物。小时候我们都爱掏个鸟玩,也兴致勃勃地去逮虫子喂,但耐心极为有限,一旦鸟不好好吃,或者干脆就是玩厌了,就弃之不理,或直接将其虐杀。小孩子欺凌动物,没有任何缘故,好像只是为了服从弱肉强食的法则。这里面,甚至还有来自成年人的一部分鼓励,比如弹弓这么一件玩具,多由心灵手巧的家长做给孩子玩,孩子一拿到手里,就迫不及待地跑到林子里打鸟。打下来的鸟既不能吃也不能玩,这一行为似乎只是为了训练狩猎本能。那时的我对动物残忍,冷酷,毫无怜悯之情,对自己拥有的生而为人的智识与权力则充满自信,沾沾自喜。支配的感觉是如此之好,即使身在更大的支配之中依然乐此不彼。欺凌弱小,追逐强大,要是能一直保持这种简单粗暴的认识倒也不坏。可人总是要长大的,长大的过程就是逐步丧失自信的过程,认识到自身的脆弱的时候,怀疑起自身的存在的时候,才开始注意到另外的存在,他人是另外的存在,动物当然也是,并且是更为直观的一种。

中学时,看溥仪的《我的前半生》,其中有一处写到他去了东北之后是怎么与动物相处的。在他被幽禁的大房子里,不允许有一只蚊蝇存在,但也不允许打死它们。他指挥家眷满屋子逮它们,逮到再将其放生,谁要是在捕捉时不小心伤了蚊蝇的性命,就有可能换来一顿毒打。当时看到这儿可把我气坏了,这个变态的帝王,保护不了国民,甚至保护不了自己,居然假惺惺地保护起了最低等的虫蚁,这不是假仁义是什么呢。直到很久以后的后来,我住进城里的房子,家里偶尔也会出现一只苍蝇。抓不住它的时候就只能被迫观察它,它嗡嗡嗡地飞来飞去,毫不自知有多讨厌,飞得怡然自得,飞得理直气壮。好不容易用一张纸巾捏住了它,我却打开窗户,放走了它。我当然可以捏死它,这对我没有一点负担,我对它也没有任何一点怜悯或别的什么感情,放走它,只是想让它多飞一会儿而已。让它飞有对我有什么意义可言呢,其实也没有,那只是一种存在而已。或许只有自己的存在不尽如意时,才愿意去注意别的存在,甚至是羡慕。

后来我养了猫。在养猫之前,我一度觉得伺候动物是滑稽的,甚至是矫情,毕竟连自己的生存都是个问题,或许正因如此,养猫才像是一种救助,因为不满意自己的存在,才能从猫的存在之中汲取力量。它的存在是如此确定、稳定,以及肯定。它不会质疑环境的糟糕,主人的能力,自身的际遇。它甚至有没有主人这个概念都存疑,它只是尽可能地适应环境并最大程度的不改变自己,一只猫的性格基本是定性的,活泼的会一直活泼,胆小的会一直胆小,爱打人的不会因为人的爱或恐吓就不打人,爱粘人的不会因为人的坏或威胁就不粘人。相比于人的摇摆不定,猫是如此确定,包括几乎所有动物都是这样。狗相对差点,毕竟和人走得太近了,但就是热衷看人眼色的狗,也坚定地只认一个主人。善变当然是一种能力,但坚定,同样是一股力量。而据我观察,善变多半是被迫的,坚定才是奢侈的,不过相比坚定,我更喜欢另一个词,笃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