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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态度】(第四期):今天的长篇小说该写多长 傅小平:让多余的羽毛随风而逝 ——长篇小说长短之辩
来源:中国作家网 | 傅小平  2023年07月05日07:41

主持人语:

于无物中突围

——今天的长篇小说该写多长

讨论“今天的长篇小说该写多长”之前,难以对另一个潜在的话题视而不见,即“到底写多长才算是长篇小说”?对此多为约定俗成。参考目前一些主要文学奖项的评选规则,是将版面字数13万的小说算作长篇,大约相当于Word文档的10万字。而具体到作家笔端的篇幅控制,一直处于动态变化之中。那么讨论“长篇小说究竟该写多长”似乎是一个“有技术难度”的问题,其难在于标准的不确定,也关于创作自由,更进而,附加了时代审美的变迁。

之所以聚焦这一看起来难以讨论的话题,仍然要回到文学现象的凸显。在注意力最为匮乏也最为珍稀的时代,作家在长篇领域的耕耘尤为值得尊敬。这些西西弗斯式的努力,不但标志着作家的成熟,更似对消费主义、媒体社会、网络世界等共同造就的无物之阵的突围。

既然写作长篇小说是一项显而易见的艰苦劳动,我们不禁要问,“不得不写”的动力源自哪里?有作家曾尝试给出自己的答案:“作为小说家,我们的工作就是以小说对抗匮乏,拒绝遗忘,建造持久而且具有意义的世界。在文学类型中,长篇小说最接近一种世界模式。我们唯有利用长篇小说的形式,去抗衡或延缓世界的变质和分解,去阻止价值的消耗和偷换,去确认世界上还存在真实的事物,或事物还具备真实的存在,或世界还具备让事物存在的真实性。”在“新”“快”占上风的阅读语境中,正由于长篇小说在文学形式发展过程中“不合时宜”的一面,写作长篇小说才非常悖论地成为“最具时代性的一种举动”。对此,应不难枚举文学经典和当下篇幅越来越可观的长篇小说,引为印证。

至此,本期话题呼之欲出——“今天的长篇小说该写多长”?作家、评论家张柠在相关话题中谈到自己的见解:“写那么长,100万字,甚至更长,就能写出命运的长诗吗?不一定。写短就不能写出命运感吗?也未必。长度是唬不了人的。《哈吉·穆拉特》和《塔拉斯·布尔巴》都只有12万字,它们都不缺命运感和波澜壮阔的历史画卷。那种细节堆砌,情节啰唆,语言唠叨,下笔不可自休的写法,是到了该深刻反思的时候了……”我们认为,长篇小说篇幅之长短也是时候好好审视了。

本期《有态度》栏目邀请数位作家、评论家参与话题,从写作长篇小说的主体性、内在机制,影响长篇小说写作的外部因素,以及阅读长篇小说的理性判断、感性经验等方面展开讨论。

——栏目主持人:杜 佳 李英俊

让多余的羽毛随风而逝

——长篇小说长短之辩

傅小平

最初界定长篇小说这个概念的人,敢情真是“大意”了。无论短篇小说,还是中篇小说,该写多长,都既有上限,又有下限,独独长篇小说只给了下限,即约定俗成,或者说是大家普遍认同的,不少于10万字。至于不能超过多少篇幅,则没有限定,端看作者的写作意愿,也没有谁能给出标准。当然,没有标准或许就是最好的标准。若是硬性规定,这个小说样式恐怕也就剩下穷途末路了。

我虽然不赞成设立硬性的标准,却也还是认为事物皆有一定之规,即使没有外在的标准,也有内在的尺度。这既是说大多长篇小说都有自身的规定性,并不是作者想写多长就能写多长;也是说读者即使说不出什么明确的道理来,也会根据自己的阅读感受对一部长篇小说做出判断,究竟是短了,长了,还是不长不短刚刚好。就拿我来说吧,我读《了不起的盖茨比》,不觉其短;读《追忆似水年华》,不觉其长。当然这只能代表我个人的阅读趣味,或许举过去年代的经典小说为例,来对应当下语境,也着实是不合时宜。

所以我们似乎有必要谈论,今天的长篇小说该写多长。因为这个时代是那么碎片化,即便我们再集中注意力,都难以全神贯注读一部哪怕不怎么长的长篇小说;这个年代又是那么快节奏,我们再是慢着性子,都难以有耐心花很多时间读完一部长篇巨著。我们止不住感叹,今天真不是长篇小说的年代!事实是这样吗?也未必。虽然非虚构写作有异军突起之势,我们也难说其风头已盖过了小说。而在虚构作品里,最受关注的还是小说,在小说这一门类里,关注度最高、最为读者期待的,也还是长篇小说。何况着实有不少网友追读动辄几百万字的网络小说,难道是这样的超长篇发明了契合今天这个时代的审美规则?细想,不尽然,因为我也听说很多人都是一目十行地读,这反倒是证明,虽然这样的超长篇让人看得下去,但也大可不必写那么长。

而就纯文学领域来讲,如果列一份“死活读不下去的长篇小说”名单,读者也能坦诚相告的话,大约有不少作品上榜,其中也大约会包括几部颇受追捧的作品,谁让作家们洋洋洒洒往长里写呢。但是否真的写短了,读者真就能读下去了?我也不时听到反馈说,对一些短长篇读不下去。相比而言,读一部短长篇觉得不过瘾,认为作者还得往长里写的情况,倒是不怎么听闻。照这么看,很多长篇小说让人看不下去,或许不只是因为“长”。所以,如果不想把原因简单归结于时代和读者,作家们不妨反躬自问,当真是非往长里写不可吗?

以我的阅读,我觉得一些作家在写作的认知和实践上是有一些误区的。譬如,细节对于小说至关重要,但在实际的写作,尤其是长篇小说的写作中,有些作家却总是有意无意把细节混同为情节,而在情节设计上,往往是通俗小说更能出奇制胜,如此,动辄几百万字的网络小说更受欢迎,就不足为怪了。所以有必要强调细节,虽说细节是情节的仆人,细节的重要性,却可以说是超过情节。缺少精准的细节,人物难以立足,故事无从展开,情节缺少支撑。也因此,巴尔扎克说:“当一切的结局都已准备就绪,一切情节都已经加工过,这时,再前进一步,唯有细节组成作品的价值。”巴尔扎克小说里的很多细节,让人过目难忘。《追忆似水年华》同样如此。尤其是对于写作者来说,这部长篇巨著实在是死活都得读读。老实说,我迄今也没读完,但我负责任地说,翻开小说的每一页,我都能津津有味地读下去,我是在享受感官的盛宴啊,里面有太多丰富生动的细节。如果说一个或几个细节足以为一部小说增光添彩,无数个大大小小的细节,则会让整部小说熠熠生辉。何况,拉长小说篇幅的往往是情节,而不是细节。如果作家们更多专注于刻画细节,而不是炮制情节,兴许就能自觉不自觉地把小说往精粹里写了。

由此可见,对于一部长篇小说而言,没有细节万万不行,但只有细节也远远不够。岂不闻细节堆砌也是小说的通病?细节要不是归位于合理的情节,不过是静止的星辰;情节要不是融汇于合理的结构,也只是纷乱的河流;而结构要不是借助于坚实的逻辑,也将是摇晃的建筑。一部长篇小说,叙述逻辑松松垮垮,当然很致命。相反,有了坚实的逻辑,小说也很可能就有了归途,它明白自己要走多远。但一些长篇小说,在叙述逻辑上真是有问题的,作家们遵从的与其说是逻辑,不如说是“罗辑”,亦即网罗一些情节或故事,把它们按某种想当然的思路组合编辑起来。这样,情节与情节之间,或者说故事与故事之间,就缺少必要的联系,叙述“断流”也就势在必然。何况叙述逻辑必然关联内驱力,一部缺乏内驱力的长篇小说,就好比一条缺乏源头活水的河流,流不了多远就干涸了,也难怪我们会读到“半部小说”或“烂尾小说”。所以,作家们在下笔前和写作过程中,都得好好盯紧了逻辑,这其实还是个修枝剪叶的过程。

但小说写作,尤其是长篇小说写作,并不是靠修剪就成了的。世上既有极简的小说,也有繁复的小说,后者很多时候还需要添枝加叶呢。哪怕是以情节取胜的戏剧性的小说,也需要一些看似无关紧要的闲笔,那是可以带动呼吸,变换节奏的。而偏于描述的散文化的小说,恐怕就有更多闲笔了。再则重要如细节、逻辑,以小说整体观之,也最好是如盐入水,化于无形。比如杜拉斯的《情人》,如果非得追究其中隐含了什么逻辑,恐怕也只能说是情感逻辑,饱满的情感真是可以让一部长篇小说生气淋漓、汪洋恣肆啊。今天的一些长篇小说,只怕是情感单薄,更有甚者不是感情泛滥,就是无病呻吟。再比如昆德拉的《不朽》,大约主要遵从的是思想逻辑,这也是有些长篇小说所缺乏的。当然,读者其实从来都不怎么苛求作家有思想,只是当他们费心费力读完一部长篇小说,多半会问问自己为什么要读它,这就必然关联一个作家为什么要写它,以及能否把“为什么”真真切切地传达给读者。而作家们想清楚“为什么”的过程,便是思想提炼和视野聚焦的过程,也是越来越彰显写作的主体性,过滤掉无足轻重部分的过程。这就好比是鸟梳理翅膀,当多余的羽毛随风而逝,身子也就随之轻快了起来。

说来天底下真没多少新鲜事,也没多少新现象,长篇小说该写多长,是很多年前就有过讨论的。正因为总是听到把长篇写短的呼吁,莫言才慨然写下那篇掷地有声的《捍卫长篇小说的尊严》。他说:“长度、密度和难度,是长篇小说的标志,也是这伟大文体的尊严。”我是赞同的。他说:“没有二十万字以上的篇幅,长篇小说就缺少应有的威严。”我也是比较赞同的。而这威严,显然来自于一篇小说有必要写二十万字以上,所以他强调:“把长篇写长,并不是事件和字数的累加,而是一种胸中的大气象,一种艺术的大营造。”他说得真是再好不过,但要说清楚是怎么个“大”法,可不容易。我倒是忍不住建议把密度、难度作为长篇小说该写多长的前提。《追忆似水年华》很长啊,洋洋洒洒300多万字,但因为普鲁斯特的写作有密度,更有难度,读着也就不觉得写长了。

作者简介:

傅小平,1978年生,祖籍浙江磐安,现居上海。著有对话集《四分之三的沉默》《时代的低语》、随笔集《普鲁斯特的凝视》、文论集《角度与风景》。曾获新闻类、文学类奖项若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