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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态的盗版侵权正严重危害网络文学健康发展
来源:文艺报 | 孙佳山  2022年08月17日08:52

根据《2021年中国网络文学保护与发展报告》公布的数据显示,2021年我国网络文学盗版侵权损失规模达62亿元,盗版侵权损失规模已占网络文学总体市场规模的21%,近5年盗版侵权损失更是高达311.4亿元,85.4%的作家遭遇过侵权盗版事件,频繁遭受侵权盗版的比例高达42%。

无疑,盗版侵权正极大地扰乱我国网络文学的市场秩序,严重影响了网络文学行业的发展质量、发展效益。当前,已经形成了一个由搜索引擎、应用商店和广告联盟为主体的,利用网络文学流量变现的免费阅读商业模式的监管漏洞而形成的,潜在的新形态的盗版侵权利益共同体。例如,一些搜索引擎对盗版网络文学网站、应用的“推广”就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通过搜索引擎搜出来热门网络文学作品,排在前列的很多都来源于盗版网络文学网站、应用。一些互联网“大厂”浏览器中的搜索引擎为了吸引流量,在自身不直接存储盗版小说看似无责的情况下,通过人工智能算法判断出访问者阅读的内容是网络文学作品,然后用人工智能技术手段将盗版内容进行阅读“优化”,使得其用户拥有更好的盗版阅读体验,从而以侵权的方式为自身积累“忠实”用户。而相关应用商店和广告联盟,基于其自身的经济利益,并不会主动辨析相关网络文学内容是否存在盗版侵权问题,而是仅仅以是否能给其带来足够的流量这一经济指标来判断,这就造成了相关渠道和平台事实上纵容了网络文学盗版侵权,不仅屡禁不止还日渐猖獗。

正是基于这样的结构性原因,网络文学盗版侵权已经形成了庞大的、完整的产业链条,从网站、应用的设计和运营、盗版内容导入到广告联盟的互利,再到搜索引擎的流量分发,整个网络文学盗版市场已经形成产业化和规模化的态势。除此之外,移动端网络文学的盗版侵权已由移动端向自媒体平台、短视频、H5页面以及小程序等新的媒介形态转移,正呈现出整体性的隐蔽化、地下化、分散化加速扩散态势。尤其是近年来,以免费阅读为代表的网络文学领域的流量变现商业模式日渐兴起,在该模式下运营者为了获取大量免费读者实现流量变现,出现了为吸引眼球而故意制造低俗内容的问题,只要可以导入流量甚至默认与盗版侵权等违法行为合谋。很多对网络文学行业声誉造成极大影响的非法网站、应用和自媒体平台,就是采用了以低俗内容、盗版侵权内容等引诱读者骗取流量的盈利模式。更有甚者,一些盗版侵权网络文学网站、应用和自媒体平台为了骗取流量,在正版内容的基础上还会额外添加一些色情或其他违法违规内容,这种做法不仅给正版作品和原创平台造成经济损失,还会对作者和平台的名誉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极大地破坏了网络文学市场的阅读环境,损害了网络文学行业的整体形象。

新世纪以来,我国网络文学发展较为迅速,但与之相关的法律法规相对较为滞后,相关的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似乎很多,但实际上我国网络文学相关法律法规立法层级较低,处于“规多法少”的尴尬境地,不能对盗版侵权等违法经营活动起到很好的震慑作用。而且,在内容上也不够明确与细化,使得在对盗版侵权等违法经营活动监督执法过程中容易产生争议,监管措施的落实存在诸多困难。 因此,一方面,应进一步压实搜索引擎、应用商店和广告联盟等利益相关平台的主体责任,加强打击力度,从源头斩断盗版侵权的利益链。另一方面,只有进一步出台一系列具体的法律条款和实施细则,对以盗版侵权为代表的网络文学各个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加以有效约束和制裁,才能更好地规范网络文学行业秩序,推动网络文学繁荣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