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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遇春像一片春光,停留的时光短暂,却拼命变作一片绿暗红嫣;也像一枚精巧别致的标本,珍存在现代散文的书册中。 短驻春光,胜却无数
来源:中华读书报 | 张玉瑶  2022年07月17日09:15

比起上世纪二三十年代那些随着大时代四处漂泊的现代作家,梁遇春一生的际遇显得十分简单。他1906年生于福建闽侯,1922年入北京大学英文系,师从叶公超、温源宁;1928年毕业后,先是在上海暨南大学当了一年助教,又回到北大图书馆工作;1932年,也就是他二十六岁上,正是做学问识人生的黄金年时,却不幸染“时疫”猩红热死去。尽管在《春醪集》的序中他还高呼“面前还有大半杯未喝进去的春醪”,却也不得不赍志以殁。然而,他留下的两本散文集《春醪集》《泪与笑》,却让我们辨认出了一个伫立在后“五四”时代中的青年的独特眉目,以及他对于人生世界时而单纯时而复杂的思考。

当代英国学者 卜立德在其《古今散文英译集》中说梁遇春是个“世界公民”,关心“人类”而非自己国家的“国民”。翻开《春醪集》,他确乎有些置身于他所处的时代社会之外,和大环境的热闹有意无意保持着距离。譬如“五四”前后诸多名流来华讲演,一时万人空巷,但梁遇春却对“听讲演”这种行为持否定态度,反倒宣称“真真要读书只好在床上,炉旁,烟雾中,酒瓶边,这才能领略出味道来”;他所在的“最高学府”北京大学里,人人热衷谈论封建礼教、白话文学、婚姻爱情等时髦话题,他却高呼“还我头来”,不愿被这些看似新潮实则跟风的话题控制了头脑;他也谈及1923年争得一城风雨的张君劢、丁文江等人的“人生观”论战,但并非是要加入其中,而是要宕开一笔地谈一谈“人死观”的别致和神秘。现实于他像是一个引子,笔触向内,漫笔自己别致的感悟和洞见才是真意。或者说,比起“社会”和“文明”,他似乎更关心的是包括他自己在内的“人”、“人类”的本质生活与精神:生死、醉梦、恋与失恋、甚至起床早晚。在时代的炽热浪潮中,他在一隅罕有地维持着沉静的笔调,探讨着这些恒久的主题。

很多人都谈及梁遇春的文章是从独特的英式文体essay中取法,的确,他散文中的“洋味”很浓,口吻也沾染了英式的轻俏诙谐,妙语连珠的同时充满思辨性,还常常反弹琵琶,运用反向思维打破凝固的共识,譬如“笑”是悲剧,而泪“却是肯定人生的表示”(《泪与笑》);小孩子的天真是靠不住的,“从经验里突围而出的天真才是可贵的”(《天真与经验》)……以上这些都是英式 essay 不可或缺的风格特点。郁达夫称他为“中国的爱利亚”(即梁遇春一生推崇的英国散文大师查尔斯·兰姆的笔名),甚至卜立德从一个英国人的角度,都盛赞梁的文章是“最理想的英国式的随笔”,“俨然是写给英国读者看”——此言极是,梁遇春的文章往往从“谈人生”起笔,像水一样随意流溢开,缓缓铺展自己的感悟和观点,中途却往往像瀑布一样,笔锋一滑,落回了“文本”的深潭,也就是为他所稔熟和孜孜不倦阅读的兰姆、哈兹里特、蒙田、艾迪生等英法文学资源中去,品咂大师们的生平轶事和经典作品,引其为例证,旁征博引,信手拈来,流连忘返,乐此不疲(当然,他对中国古代诗歌的征引也达到了同样水平)。他在和当下中国社会现实拉开距离的同时,又和遥远的异邦、过去的世纪心心相印,构成了其人其文与时代地域些许错位的有趣面向。

梁遇春自己在其编译的《小品文选》序中,也曾描述过他对essay(译作“小品文”)这种文体的理解,他认为,“小品文是用轻松的文笔,随随便便地来谈人生,因为好像只是茶酒后,炉旁床侧的随便谈话”,“这些漫话絮语很能够分明地将作者的性格烘托出来,小品文的妙处也全在我们能够从一个具有美妙性格的作者眼睛里去看一看人生”。也就是说,在他看来,看似信笔絮语中,依然凸显着一个鲜明谈话主体的存在。他自己的散文可以说正是绝好的范例,我们很容易能从字里行间读出这个年轻人生动的形象:爱睡懒觉、爱抽烟喝酒、爱打牌、爱做梦、爱冥想、爱观察旅途中人、怕猫狗、不爱上课、“畏讲台如猛虎”……对于他平淡短暂的生涯而言,日常生活无非如此,但其别具一格的个性、诚实又带有调侃意味的叙述,令他颇得“具有美妙性格的作者”之义。

梁遇春人生阅历单纯,一直在学院圈子内读书、教学、工作,像他自己文章中所体现出的那样,也像师友们所回忆的那样,他对于人生的态度多是从书本经验而非现实经验里来的,“非常羡慕行万里路,但他只能更多地读万卷书”(冯至语)。这是一种象牙塔内的写作状态,也部分地限定了他朝外观看世界的角度。但我们读来,其散文的气象格局却并不呆板和褊狭,也不“平和冲淡”,这一方面自然得益于梁遇春阅读面广、积累充沛,且这些“新知”对中国读者有新鲜感,另一方面,也绝离不开他那拥有“美妙性格”的主体。那些“文思如星珠串天,处处闪眼”(废名语)的篇章中,时时可见对“我”之性格色彩的强烈敷笔、对“我”之立场的鲜明突出,频露锋芒的青春意气和时有流溢的浪漫主义感伤情调糅杂在一处,混融成独特的质地。他虽也说理,很多时候颇像个娓娓道来的智者,但也有很多时候反倒像个顽皮的孩子,充满奇思异想,譬如论“‘春朝’一刻值千金”这样的“懒惰汉歪理”,也能说得头头是道,将睡懒觉上升到艺术的高度。即便是他写偏于学术性质的文章,如为兰姆所作的评传,也着力突出兰姆性格中热爱真实生活的光明特质,发自内心地感动于兰姆“带一副止血的灵药,在荆棘上跳跃奔驰,享受着人生道上一切风光”的精神,并不避讳将他自己真切的感性体验投射进正在进行的理性写作,以此传达出对于人世和己身的爱怨。

许多人都钟爱的《春醪集》序言,正是一篇流溢着浪漫主义色彩的快意文字:“我觉得我们年轻人都是偷饮了春醪,所以在醉中做出许多好梦……世界既然是如是安排好了,我们还是陶醉在人生里,幻出些红霞般的好梦罢,何苦睁着眼睛,垂头叹气地过日子呢? 所以在这急景流年的人生里,我愿意高举盛到杯缘的春醪畅饮。”该集中的许多珠玉文字,尽像是梁遇春饮了春醪后浸于梦中所作,又像是他为读者精心酿出的一坛春醪。可惜,春醪未得畅饮,急景流年却是真——第二个集子《泪与笑》仅与《春醪集》出版相隔四年,却已经是他殁后,由废名等朋友张罗出版的了。朋友们分别为他写了三个序,好友石民敏锐感知到,“似乎开始染上了一种阴沉的情调,很少以前那样发扬的爽朗的青春气象了”,“难道他的灵魂已经预感到死的阴影了?”的确,比起前集中对文艺与生活的闲话,《泪与笑》中则更多是对“生”与“死”的内悟,“醉中梦话”代之以梦醒后的现实感,漫上一层悲凉与犹豫。这和二十年代末时代社会的低气压有关,也和梁遇春彼时生活际遇的转变有关,他从高卧“北大西斋”(即当时北大学生宿舍,梁常注于《春醪集》篇末)的学生,到投入职业生涯、成家挈子,成为一名“社会人”——然而不幸也不是真的“社会”,依然是辗转在象牙塔中,有些无可奈何地在他所不适应和讽弄的“智识贩卖所”中措身当一名“伙计”,时异事殊,连同他的文字也无法再像之前那样自如地辗转挪移。

梁遇春常常写到火,火在他笔下有着明显的象征意味,蕴含着热情如沸的真切世间经验和生命意识。徐志摩死后,他写下纪念名篇《Kissing the fire(吻火)》,赞美徐志摩是“吻着这团生龙活虎般的烈火,火光一照,化腐臭为神奇,遍地开满了春花”;《救火夫》一篇中,他目睹救火队奋勇灭火壮举的经历,神往“随着火舌狂跳的壮士”,然而回望自己,却只得从象牙塔向外张目远眺,“在高楼 上 玩物丧 志 地读 着 无 谓的书”。向往像他所钦羡的兰姆一样,以“大勇主义”的姿态投入生活,最终却依然寂寂在一旁“观火”,维持“微温”的状态,这是梁遇春身上存在的、他自己也深有觉察的某种龃龉。冯至说他“当一个救火夫的宏愿没有实现,到死还是一个对人类抱有怜悯之情的旁观者”,刘国平在序中说他“对人生最有趣味而不敢自己直接冒昧来尝试”,皆有此意。他像是站在火光和阴影交界之处,注视着“the flame of life”,火焰愈明亮,投在他身 上的黑影也愈浓重。这种背反内蕴着他人生和思想的扭结,映射在他的写作中,变作了矛盾的张力,字字句句如橄榄般滋味深长,耐得含咀。

废名回忆梁遇春其人,“燕语呢喃,翩翩风度,而却一口气要把世上的话说尽的样子”。他像一片春光,停留的时光短暂,却拼命变作一片绿暗红嫣;也像一枚精巧别致的标本,珍存在现代散文的书册中,在他的时代独异,却因了那种超越时间的恒久性,在我们的时代读来也绝不过时,依然闪着妙语哲思的灵光。或许他短暂的一生未及多亲吻人世的火焰,但《春醪集》和《泪与笑》,不啻是他留给世间的两枚深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