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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益民《喧嚣荒原》:诗意喧嚣 悲悯荒原
来源:中国作家网 | 李红  2022年06月23日14:29

党益民的成名作《喧嚣荒原》(《中国作家》2002年第2期,作家出版社2002年4月出版),曾获中国作家“大红鹰”文学奖、巴金文学院优秀作品奖。《喧嚣荒原》之后,党益民又推出了十余部文学作品,并相继斩获第四届鲁迅文学奖、北京文学奖、第二届柳青文学奖、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等多项大奖。另有多部作品被改编成影视剧。

《喧嚣荒原》出版20年,一版再版。《喧嚣荒原》的人物是多维多面的,既斑驳,也斑斓,光与影、明与暗的交织交缠,犹如姿态迥异神情繁复的艺术群雕,让你惊叹震撼。《喧嚣荒原》的书写浓重又明艳,给人强烈的艺术撞击感和沉痛的撕裂感,又总让你保持“仿佛若有光”豁然洞然的欣然。

《喧嚣荒原》饱满,弹性,诗意,充满魅力,极具张力。《喧嚣荒原》是耐读的,读一遍有一遍的新感悟新发现。那撕裂人性的锐响还在耳边,那被擎举闪着光的善照耀着我们的眼睛,宽厚宽广的佛性关照让我们感到温暖。《喧嚣荒原》的语言轻松,诙谐,幽默,但这轻松、诙谐、幽默的语言,带给我们的却是久久的沉痛的人性的思考。

《喧嚣荒原》是毁灭的火,也是救赎的光,在这火与光的洗礼中,人渐渐从贪欲与争斗中警醒,并在警醒中寻找重生。

一.诗意诙谐的文学表达

《喧嚣荒原》是一部以战争加械斗为主要内容的小说,但《喧嚣荒原》的文字却非常诗意诙谐,读起来轻松又很有质感,幽默且特别美艳。

比如那飘飞在金黄色麦浪里的红衫子;比如那出现在黑夜里闪电般雪亮的白马;比如那蓬松在头顶如水般流淌下来的新鲜阳光,比如那静谧安详浮着一只古老的船的月光;比如太婆的声音像是从坟墓里飘散出来的,阴冷而空洞;满仓的枪突然不知所措,像被冻住了一样僵在空中;比如天奇一个人走在巷道就像走在鼓面上;比如夜深人静“呀”的一声像睡梦中的一声叹息;比如那轻得几乎听不见仿佛敏捷的猫从墙头掠过的脚步声;还有队伍开过去,消失得无影无踪,像被大地吸纳了去;夜色扶摇直上,像疯长着的野草……

如果《喧嚣荒原》是一部情爱小说,这样的描述不足为奇;如果《喧嚣荒原》是一部传奇小说或者网络小说,这样的书写也没什么可惊叹的。但《喧嚣荒原》不是,它是一部弥漫着硝烟和血腥的战争加械斗的现实主义小说。

战争加械斗,给人的感觉肯定是惨烈的,惨痛的,提起战争,提起械斗,硝烟血腥一定会蜂涌而至,弥漫心头,所以,渲染残酷惨烈就成了战争械斗题材书写的常态和冲动。而且也似乎已经成了诅咒战争、歌颂英雄行之有效的方法。

但《喧嚣荒原》并不正襟肃坐,它完全以一种轻松诙谐的姿态,不慌不忙,疾徐有致地勾勒着它的优美、柔美和宽和。第三十二章第347页有一段这样的叙写:巡查员们只用了一个上午的时间就巡察完了所有部队,“然后开始巡察老孙家羊肉泡馍、贾三家灌汤包子、葫芦头、饺子宴、水晶饼、岐山面,从城西吃到城东,从城南吃到城北,就差没有吃钟楼上的铃铛了”。看到这里,我不禁哑然失笑。在这里,作者只用了一个“铃铛”和一个“一个上午”,就把巡查员们的心态和状态全写出来了。一个多,多到已无可吃之吃;一个少,少到只有一个上午。满纸轻松,爆发出的却是巨大的讽刺。与这简洁对比相反,对这次巡察的准备工作作者却是极尽铺陈夸张。作者写到:为了这次巡察,特务连的人整整忙了半个多月,他们全体动员,全面作假,整理内务,张贴标语,悬挂彩旗;各种本子上墙,各种文件归档,各种记录临时补写……他们还“用白漆给室内的东西包括文件、书籍、报纸、茶杯等都贴上了标签,好像屋子的主人一夜间丧失了记忆,不认识这些东西了似的”。好一个不认识了似的!不用去说有多少标签,只这白茫茫的一片就让人忍俊不禁哭笑不得。结合后来的“一上午”,这笑是酸的,把形式主义的虚假与人性的卑劣无奈描画得淋漓尽致入木三分。

《喧嚣荒原》还不惜大量笔墨,大量引用民谣童谣,如此风趣风韵,往复盘旋,不仅将战争的沉重和血腥销蚀大半,更让文本叙述玉音叠脆萦萦绕绕,成为一曲镶嵌着民情民俗珠翠的咏叹和吟唱。打开《喧嚣荒原》,思绪辽远;放下《喧嚣荒原》,情韵难断。

雪亮的白马,安详的月光,不是驾轻就熟的语言惯性;冻住的枪和猫一样的脚步,更不是漫不经心的随心所欲,它是穿透重的内核抓住重的命脉,居高临下举重若轻的高阔和从容。战争之大,无以比拟;战争之重,难以言说。但战争的内核是什么,是人,是人性!站在人性的高度,“战争的最终目的是消灭战争”就不再是一句空话,而是一种宽厚温软的人文关怀和关照。因为这样的关怀和关照,针锋相对以恶惩恶不再是阻止战争消灭战争的最好方式,唤醒人性,激活人对美对和平对温情的渴望,才是消灭战争的根本所在。

渴望美好,渴望温情是生命的本能。因为这本能,生命永远美好;因为这本能,生命才生生不息。这是一种柔软的力量,一种重生重构的力量,它没有以恶治恶以牙还牙的强硬,却充满着以柔克刚以温情化坚冰的坚韧和自信。如同什么也阻挡不了春天的到来,人对美好和温情渴望的本能与生俱来,势不可挡,即使血风腥雨,即使炮声隆隆,它依然会顽强闪烁,光耀绽放,永不消亡。

孙犁是颠覆传统战争题材写法的第一人。他的《荷花淀》把冀中人民在抗日战争中的一次伏击战,写得那样清丽,那么诗意,他以几个妇女“别夫、探夫、助夫”来表现冀中人民在抗日战争中的革命英雄主义和爱国主义;他用寻常人的朴素、强韧和乐观,挖掘出生活之美,生命之美,时代精神之美;他把紧张的战斗和日常生活细节揉合起来,他用最淡雅的语言描画出最美的河山和山河不容侵犯的凛然,他的书写极大触动了人内心最美好最柔软的情感。孙犁,一个饱经磨难,亲历战争的作家,站在人性的高度,给了战争一个别样的书写。《荷花淀》成了“荷花淀派”的旗帜,成了短篇小说书写战争独树一帜难以逾越的经典与绝唱。

我们没有必要把《喧嚣荒原》和《荷花淀》做太多比较,毕竟长篇小说和短篇小说有太多不同。但我不能不说,《喧嚣荒原》对于战争的解读和书写,同样具有穿透人性的高度,同样放射着人文关怀关照的光耀和光芒。

在《喧嚣荒原》中,毛女是一个被戏谑的角色,粗俗,粗糙,粗野,死缠烂打,撒泼骂街,还和许多男人有染,以致使刘亚民因为不堪“旭娃”之辱而出走。但在毛女为给来福求情,被刘亚民打了一个耳光后,吊死在自家的房梁上,作者让毛女第一次显示了人的尊严。毛女死了,村里人请来天胜救毛女,天胜因为记恨来福,就拿毛女羞辱来福,说只有童子尿才能让毛女起死回生。作者一脸平静地写到:“娃娃找来了,对着毛女的嘴就尿,早晨的第一泡尿又十分漫长,从毛女嘴里流出来,流了她一脸一脖子,连胸部也打湿了。可毛女硬是没吭一声,连眉头也没皱一下。这是她平生头一回显得有涵养,有气度。”

这黑色的幽默,直接把注意力引向人性的思考。天胜是《喧嚣荒原》中唯一一个几乎找不到优点的人,他记恨来福,因为来福挡了他当保长的路,他想“这世上要是没有来福就好了”。他一直等着拾掇来福的机会,不放过任何一个报复来福的机会,连来福死了的婆娘也不放过。当他自以为抓到替代来福当保长的机会时,他立刻跑去县城向刘亚民告密小琴,并为此激动得浑身战栗。他的告密阴险又隐秘;他记恨莫老爷,因为莫老爷有权有势有威望,想干啥就干啥,干了满村人还都说好话。但他知道“莫老爷他没法攀比”,“今生今世”他也别想超过莫老爷,所以他“听说莫老爷请他看病,激动得脸都红了,一副受宠若惊的样子,背起牛皮药箱就往外走,比管家还着急”。他用大烟给莫老爷治咳嗽,咳嗽治好了,莫老爷却离不开大烟了。莫老爷禁止村里人抽大烟,自己却染上了大烟,莫老爷很恼火,威胁说“你敢往外说,我可不会再饶你”,天胜点头哈腰唯唯诺诺,“不敢不敢,我绝对不往外说”,可出了门立刻挺直腰板,想:“你莫鹏举不是厉害么,惩治别人吸大烟哩,我看你这回咋惩治自己。”天胜羡慕莫老爷,想成为莫老爷,可事情一旦有逆,天胜便立刻马上凶相毕露翻脸不认人;贵生因为做棺材挣了些钱被村里人嫉妒,但最嫉妒贵生的却是天胜。天胜和贵生关系一直不错,可还是嫉妒,嫉妒的理由只有一个:他凭什么就比我有钱?他甚至在心里诅咒贵生,“狗日的贵生到老来才恓惶呢,死到屋里也没人抬埋。他挣的是缺德钱,就该断子绝孙”。天胜不是一个胡作非为的恶棍,但人性的阴暗、丑陋、丑恶在天胜身上可以说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

看皮影戏一节,作者写到:“天奇坐在太婆的身边,感觉戏上就是世上。心里想,那些皮影热热闹闹在上边演着,可演什么它们却身不由己,全由幕后的皮影艺人用竹签挑动,艺人怎么挑,它们就怎么动,怪可怜的。其实人和皮影一样,活在世上做一些事情也是身不由己,不同的是在幕后挑动他们的不是别人,而是他们身体里固有的一些看不见的东西,这种东西就是各种各样的欲望。”

天胜是莫村唯一的医生,身份、地位、收入在莫村都可以算得上是一等一的好。天胜还有一个爱他恋他的好老婆,连莫老爷家的管家兴兴都羡慕地说:“狗日的天胜就是有福,摊上这么一个好女人。”但天胜不知珍惜,不知满足,他和他的小姨子米子鬼混,害得米子最后沦为老鸨;他希望拥有更多的钱财,更大的权势,他把欲望变成了仇恨,为了这永不满足的贪念,丧失了做人的最基本的善良。《喧嚣荒原》里有一句话繁复使用,“人不概之,天概之”,天胜被割头之后,他媳妇兰子去收他的头,发现他的眉心有一道长长的白色的乌鸦屎。乌鸦是中国人最厌恶的鸟,眉心一道白是中国戏曲中小丑的脸谱标志,作者给天胜这样的安排,既是对天胜的惩处和嘲讽,也是从人性的角度给予人的警戒。

欲望并不可怕,但欲望一旦成长为贪欲、执念就非常可怕了。贪念和执念会让人为所欲为,丧失良知,会把人带入难受又难以自拔的怪圈,那是人无尽的灾难。《喧嚣荒原》的灾难主要来自对皇帝御赐的那块金匾的争斗,但最后作者却说多少年后,人们在杏林里找到了一个匾,匾的确用两层棺材装着,的确有字,但就是没有金。作者将此匾写得亦真亦幻扑朔迷离,“唯独没有金”把问题的实质点出来了,把作者的意图表露出来了:其实权、钱都是身外之物,人对权利对金钱的执念,也不过是人自己造出来的虚无和虚幻。拨开这迷雾,人自在,一切自在,一切平和,一切平安;深陷迷雾,人就深陷灾难,永无宁日。人的悲剧都是人自己造成的。人的执念把人毁了,这是人类的悲哀。要创造真正的和平与美好,人必须从这执念中醒来。

二.个性鲜明的众生百态

《喧嚣荒原》对人性有着深切的洞悉和和深刻的理解,人物形象个个饱满鲜活,真实可信。

石匠是一个庄稼人,但又不是一个憨憨实实本本分分的庄稼人。他身上有普通农民的憨直和迟笨,也有手艺人的游闲与精明,更有作为石匠这样一个特殊手艺人的豪狠与豪勇。刘亚民把石匠和黑蛋抓到县里,问白三木的下落,但半个月过去了,石匠的腿瘸了,白三木的下落还是没问出来。作为匠人,他有不同于农人的闲暇和自由,养狗撵兔成了他打发这闲暇时光的最大乐趣。但年馑时老石匠把狗杀了,杀得一点也不手软,他豁开狗嘴,挑开四蹄,把整张狗皮剥了下来的动作,让站在城墙上的天奇打了一个寒战,感觉像是自己的皮被人剥下来一样。但老石匠又是有情有义有担当的,危难当头,老石匠首先想到的是老伴;黑蛋跑了,老石匠和老伴对儿媳深感愧疚,一遍一遍去劝儿媳,骂黑蛋,说黑蛋回来要打断他的腿,说黑蛋回来了叫他给媳妇跪下,给媳妇赔罪。

黑蛋是老石匠唯一的儿子,老石匠不想让儿子卷到战争中去,当他发现儿子想跟解放军走的时候,他不动声色,趁着儿子睡熟把儿子锁在房内,一直锁到解放军走远了才放出来。黑蛋没撵上解放军,跟他大闹了一场,但老石匠很骄傲,为他成功阻拦了儿子去打仗而骄傲。不久,他给黑蛋娶了媳妇,想以此彻底拴住黑蛋那颗疯野的心。

但黑蛋还是走了,参加了游击队,这让石匠无奈又担心。关于老石匠的担心,是刻画老石匠这个人物最为精彩的地方。这段书写,语言朴素得就像石匠凿出来的石渣,但那纠结,那难耐,那担心却也像石渣一样又尖又硬扎在读者心上。“只要听到枪声,老石匠就心惊肉跳睡不着觉,他在为儿子黑蛋担心。没有枪声的夜里,他心里更瞀乱,想儿子是不是走运了,是不是被人打死了,更是难以入睡。睡不觉睁着两眼躺在炕上等待天亮比什么都难受,还不如爬起来找点事情做。可是半夜三更的做什么呢?思前想后,老石匠决定挖个暗窖。有了暗窖,儿子哪一天打了败仗逃回来也好有个藏身的地方。”这是怎样的煎熬,这是怎样浓厚的爱与无奈!这只是一段近乎啰唆的平铺直叙,但跃然纸上的却是老石匠为了儿子坐卧不宁的焦躁和忧虑。后来,黑蛋当了游击队队长,老石匠的无奈变成了自豪,享受到了大家对莫老爷那样高看的目光,老石匠想“祖辈多少代都没有出过这么一个人了,这是祖上的光荣啊。他没有办法保护儿子。他唯一能做的就是悄悄挖暗窖,为儿子修建一个安全的窝”。

老石匠被国军抓住推上城墙,把老石匠的形象推向了高潮。老石匠被五花大绑,国军军官用枪顶住老石匠的脑袋威胁城下的黑蛋:“想要让他活命,你们就主动撤离,否则我就让他的脑袋开花。”老石匠抬头望着城外烟雨中的队伍,他想找到儿子黑蛋,可没有找到,但他知道儿子就在他们中间。他冲着湿淋淋的队伍喊:“黑蛋啊,你不要听他们的话,你们打吧,打死狗日的!你妈已经被他们烧死了……你们快打吧,打进城来报仇啊……”说完哈哈大笑,还唱了一段“青天白日(国军)不行了,关中陕北都红了……”的歌谣,然后纵身跳下城墙,当即摔死。这一喊一唱一跳,把老石匠的勇力和豪气淋漓尽致地表现出来了。老石匠死了,但老石匠的形象没法抹去,他就那么站着,他以他的方式站着,鲜活饱满,浑圆刚硬。老石匠不是生来就是英雄,但他的骨头是硬的,他的刚硬让他从躲事避事升华为一个英勇就义的英雄。

我一直在想,来福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来福当然不是英雄,非但不是英雄,甚至还有些窝囊。老婆毛女和别的男人鬼混,来福说“权当自家的驴借别人骑了骑,骑完又还回来了”;人都说旭娃(后来改名刘亚民)不知道是谁的种,来福说:“管他谁的种,生在咱炕上就是咱的娃,就得把咱叫爸。”

但来福又是强硬的,刘亚民不认毛女,来福说:“他不认咱,咱也没法,由他去吧,权当没有这个儿子就是了。”毛女死了,刘亚民愧疚,给了来福一笔钱,说是给他妈置办丧事用。来福把钱扔在刘亚民脸上,叫骂:“谁是你妈?你不是叫刘亚民吗?我们没有你这么个儿子,快滚吧,别玷污了灵堂!”来福赶走刘亚民,令莫村人对自己的保长刮目相看,人们说:“保长到底是保长,这回总算屙了一回硬屎!”莫老爷死了,来福带领莫村人抗疫搬家决不手软,他甚至学着莫老爷的样子,把那些染了瘟疫还没有完全死去的人留在村里。他知道那些人在骂他,但他义无反顾,叹一口气,摇了摇头,带着村里人向乱石滩走去。

来福还是有心计的。来福喂羊喜欢把草捏在手里让羊吃,这样羊就会知道是谁在喂养它们,谁是他们的恩人;来福喜欢帮人,谁家有事他都帮,他说这样人就会念他的好,他喜欢人欠他的人情,他知道人情欠多了总是要还的。果不其然,来福因人缘好当选了保长。这是意料之外又是意料之中的事,来福不想当,不当不行,村里人说“你不当谁当”?来福给红军和国军交易牵线调和,从中没有赚过一分钱,他认为有比金钱更重要的东西。后来事实证明,来福的这种做法十分高明,以后的几十年里,国共双方都没有找过来福的麻烦,保长一直稳稳地当着。再后来来福入了党,当了抗日救国会会长,当了乡长,他为人处事的价值就更加显露出来了。

来福也是有情有义有城府的。毛女给来福带了那么多绿帽子,但除过旭娃和黑蛋闹事那一次,来福从没给毛女发过脾气;当初村里人看不起来福,老六的看不起来得更直接更激烈。老六说要跟莫老爷弄事,但老六不好好说,连吼带骂还一脚把来福踢得趴在羊身上,来福不急不恼仍然诚心诚意劝老六不要闹,说闹事不是这样闹的,搁不下也要搁下。为了事态不至于闹大,来福又专门去跟莫老爷打了招呼,叫他有个准备;莫老爷是来福敬佩的人,莫老爷为难的时候,总会叫来福替他排解,对此来福没有一句怨言,尽心尽力,心甘情愿。但来福绝不会因此居功自傲,他愿意为莫老爷分担,但绝不逾矩。大旱祈雨,来福奋勇向前,但当莫老爷执意亲躬,来福便不再争辩,他知道祈雨需要家族的掌门人出面,他当然不能跟老爷争,他只是替老爷担心。来福和莫村人一样,虔诚地视莫老爷为他们的掌门人,他们对莫老爷只有敬仰服从之意,绝无悖逆非分之想,来福从心里认为“村里没有我来福能行,没你大掌柜的可不行”,所以莫老爷一句“莫村这片天得我俩一起撑”“我把村子就交给你了”让来福“感动得眼睛里闪着光亮”。满仓要杀莫老爷时,来福带头向满仓求情。全村搬离时,莫老爷已经死了,莫家也已经土崩瓦解,但来福没有忘记莫家,专门亲自去通知莫家最后的后人。

来福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他的窝囊和他的刚硬到底怎样交缠,怎样消长?它们的根在哪里?到底是他的窝囊销蚀了他的刚硬,还是这窝囊更加锐利了他的刚硬?为什么他总想叫人念他的好?为什么他总算计着这些好怎样变成一个大人情?别人讥笑来福把羊养成了狗,来福却暗自自豪“你们谁能把羊养成狗?只有我一个”,这自豪到底饱含着怎样的期盼抑或心酸?来福对莫老爷的感激,真的仅仅只是感激吗?这感激与村里人对莫老爷的感激有什么不同?这不同的心理深层是什么?

生命是一个很奇特的现象,生命的消长都在平衡二字上。一个在阴暗中待得太久的生命,一定会以顽强的哪怕扭曲的姿态向上张扬。来福不能生育,这成了来福的黑暗,成了来福心酸心痛心理阴影的全部来源。但作为生命,来福不想就这么活着,他必须找到自己的出口,找到能抑制这心痛和屈辱的高台和良方,他相信,当他能够像一轮太阳站在一个被人仰慕的高度,他的黑暗他的屈辱就一定会像影子一样被踩在脚下,被大家遗忘,被自己遗忘。

在来福有限的生命世界里,莫老爷就是来福追逐的太阳,站在莫老爷的高度,就有可能冲破自卑,成就他人生的平衡。所以来福对莫老爷的敬仰和尊重来得更浓更重更虔诚。他时时以莫老爷为榜样,事事替莫老爷分忧。能得到莫老爷的信任和重用,是莫村人的骄傲,更是来福的骄傲,因为来福早从心里把自己和莫老爷捆在一起了。他不逾矩,那是他把莫老爷看得太高大太神圣;莫老爷对他的信任和重用,不是一般的信任和重用,那是对他的肯定,对他的提携,含着知遇和光耀双重大恩。莫老爷死了,来福自觉自然地担起了莫老爷的担子,语气里也充满了莫老爷的味道。他说:“我不能眼睁睁地看着全村人就这样一个个死光,不能让莫姓人在我手里绝了种。”莫老爷死了,来福还活着,他要像莫老爷当年一样拯救濒临灭亡的莫村!

我真的不知道怎样给来福定义,更不知道该给他贴上怎样的标签。只有一点我是清楚的,那就是,作为一个生命,来福是扭曲的,畸形的,他有太多的酸苦,太多的无奈,太多的艰辛。他有时候丑陋,有时候光耀,有时候萎靡,有时候刚正,他就是他,一个无法复制的人,一个普通又独具风采的人。

和来福相比,莫老爷无疑是一个英雄。作为莫氏家族的大掌柜、掌门人,莫老爷有勇有谋有担当:“白狼”来了,莫老爷说,“我有办法”,“他要杀要剐先从我这里开始”;城墙塌了,莫老爷担心“城墙塌了,人心也就散了”,担心桃花沟趁机对莫村下手,高烧刚退就拖着虚弱的身体找人修复城墙。修复城墙由能干的恪尽职守的管家负责,但莫老爷还是不放心,时不时就要亲自上城墙巡察敦督,夜里还让家丁给刚夯实的墙基坑洼里注水检验城墙修补得是否结实;为了全村人不遭年馑,莫老爷冒着被老六打死的危险,亲自带领村民上山祈雨;为了全村人的性命,莫老爷一视同仁将儿媳惠儿抬去草房,含泪但决不手软。

作为大掌柜的,莫老爷是成功的,刚硬的。为了大掌柜的声望威严,为了不让仇人看自己笑话,莫老爷把自己捆在拴马石上,嘴里咬着牛骨头戒烟。戒掉之后,还故意在一些随时能看得见的地方放一些烟土来引诱自己,锻炼自己的毅力,直到对烟土看也不看,恨之入骨,产生本能的反感,表现出连他自己都敬佩的莫村大掌柜应有的风范;尤其在仇人攻击的时候,他完全有时间和办法逃出去,但他没有那样做,他不愿牵连村里人,他不能叫村里人看不起他,也不能叫仇人看不起他。他最后的举动,令天奇非常满意,天奇第一次对父亲有了好感,觉得他有气魄,有风度,像莫家大掌柜。

作为莫家的大掌柜,莫老爷的信条就是“必须”和“应该”,他的戒律就是“不能叫村里人笑话”和“不能叫仇人笑话”,他时时事事都以“大掌柜”的身份提醒自己,要求自己,希望自己完全配得上“大掌柜”的身份。他做到了,他的自律给他带来了坚实的威望,莫村人都敬莫老爷,说“村里有这样的强人撑着,啥时候都不会有事”;莫村人都怕莫老爷,莫老爷一句“今天谁要是走出这城门洞就永远别想再回来”,所有人就都站住脚步,彻底打消了逃离的念头;莫村人也都拥护莫老爷,在他们眼里,莫老爷是大好人、大善人,是莫村的领导者、领路人,莫村人少不了他,莫村离不了他。莫老爷病了,全村人都提着礼物去看他,但又不会去打扰他。莫老爷养病需要奶水,村里十几个正在奶孩子的女人主动跑到莫家大院,说莫老爷能吃她们的奶水是她们的福分,说只要能治好莫老爷的病,哪怕让孩子断奶也心甘情愿,说要是莫老爷有个三长两短,孩子们长大靠谁去?他们对莫老爷的拥护是发自内心的,他们期盼他们的莫老爷健健壮壮,只要莫老爷在,他们就心安,就踏实。

作为莫村大掌柜的,莫老爷对自己是满意的,甚至有些敬佩。退“白狼”,莫老爷心里也怯,也曾双腿瘫软,手指战颤,但他挺住了,他战胜了自己,赢得了村民的敬仰和爱戴。看着村里人热切敬佩的目光,莫老爷骄傲地想:“除了我莫鹏举,谁能有这么的胆量和魄力?”满仓要杀莫老爷,全村人都跪下向满仓求情,这让莫老爷很感动。这是多大的人情?这是多厚的人心?莫老爷要的就是这人情人心!从这个意义上讲,莫老爷是光耀的成功的,甚至可以称得上英雄。莫老爷最后被烧成黑木炭,老六叫土匪把莫鹏举的尸体劈成两半,可那木炭却裂开一道缝,一股黑血吱地从里面冒出来,喷了土匪一脸。这种描写,带着浓厚的魔幻色彩,但这浓厚的魔幻色彩,又何不延续着作者对莫老爷刚气的肯定呢?

莫老爷是英武的自律的,但莫老爷的英武和自律指向非常明确,那就是维护他大掌柜的权势、威势和架势。只要涉及到大掌柜的权势、威势和架势,莫老爷就非常警惕,非常敏锐,非常强硬,寸土不让,寸土必争。

来福告诉莫老爷说老六要找莫老爷弄事,莫老爷声色俱厉,说:“身正不怕影子斜。他驴日的老六敢跟我弄事,怕是活颇烦了!”明明是莫老爷睡了人家老六的媳妇,但莫老爷就是莫老爷,莫老爷的威势、威严不容撼动,不分对错!正所谓州官放火气正,百姓点灯要命。

莫老爷不光强硬,还锱铢于心,睚眦必报。儿子天佑回来,莫老爷交代的第一件事就是叫天佑去收拾桃花沟。此事未果,莫老爷说:“咱跟刘亚民的仇,你得报,咱莫家还从来没有被人这么欺负过,我咽不下这口气!”后来刘亚民跟县长来看天佑,刘亚民自知理亏,一直低着头不敢看莫老爷。可莫老爷看见刘亚民还是两眼冒火,怒目逼瞪,刘亚民举酒敬莫老爷莫老爷也佯装没看见,去敬县长,弄得刘亚民彻底尴尬难堪,脸红一阵白一阵,站也不是,坐也不是。

老六偷了白狼的银子,莫老爷要把老六和银子一起送给白狼。村里有人求情,莫老爷说“你们大家只要说一句,村里的事情以后不再让我管了,我就放了他”,没人求情了,都说“您主事,您说咋办就咋办”,莫老爷方感到满足,对老六说:“你就认命吧,我会厚葬你的。”

莫老爷性格的复杂性,还体现在既无信义,也无节律,借刀杀人,嫁祸于人,无恶不作,无所不为。为了抑制柳门风的发展,桃花沟人希望莫老爷不要插手,可莫老爷非但不以此为契机,促进两个村的关系向好发展,反而暗地给柳门风透风,致使桃花沟攻击无果,反遭惨败;老丈人不想叫小菊在莫家常住,总派人叫小菊回家,莫老爷认为这是坏他的好事,便不惜雇佣山东土匪石娃去教训老丈人,结果石娃图财害命,杀了老丈人,还杀了七八个家眷家丁,弄得老丈人家几近灭门。为了灭口,莫老爷利用石娃对付桃花沟,事败之后,假装给石娃两千两银子和枪援助,却从背后开枪把石娃打死了;还有对付柳门风,也是极尽利用、嫁祸、挑拨、失信之能事,就在柳门风去攻打桃花沟的时候,他却以保护的名义,把乱石滩的女人做了人质。

莫老爷最恣意放纵,为所欲为的就是男女之事。香椿是老六的媳妇,老六是莫鹏举的家门中兄弟,也就是说老六是莫鹏举的堂兄弟,但小说一开篇,就是莫老爷和香椿在杏林野合。香椿怕老六知道,莫老爷却气正话硬:“你不用怕,有我哩,看他敢咋样”;为了验证和促进自己性功能的恢复,莫老爷一个“好吧,就她了”,就把草姑推上了不归路。草姑开始不愿意,说“按辈分,我把你叫叔哩”,但莫老爷不以为然,一句“啥叔不叔的,八竿子打不着的叔”,就把所有障碍清除了;小菊是莫老爷的小姨子,可莫老爷一见面就挑逗勾引,后又不断引诱逼惑,最终家里地里上下翻飞;还有杏花,莫鹏举在认杏花为干女儿的时候已经心怀不轨,后虽因杏花机巧没能得手,但这没得手却让杏花付出了生命。

杏花和莫老爷没有那种关系,但在处理杏花怀孕这件事上,莫老爷却充分表现出作为大掌柜的的狭隘和霸道。杏花是莫老爷认的干女儿,莫老爷在认这个干女儿的时候已经心怀不轨,觉得这是一个少有的美人。杏花的父亲被莫鹏举算计死后,杏花住进了莫家,莫鹏举便一而再再而三地对杏花越矩越规。为了阻止莫鹏举,三太太把杏花安置在天奇房间,想他老东西再不要脸,也不会到儿子屋里抢丫鬟,但莫鹏举依然是贼心不死,逮着机会就对杏花动手动脚。莫老爷最终没能得逞,但在莫老爷的字典里,没有“得不到”的字样,更没有“我得不到,别人却得到了”的字样,所以得知杏花怀孕,莫老爷恼羞成怒,怒不可遏,他叫人扒了杏花的衣服,又把杏花吊在树上拷打!

其实这个事情的处理方法很多:就算莫老爷心里不高兴,或者因为面子,无法忍受自己家的丫鬟做这样丢人现眼的事,他可以私下教训她,甚至叫她堕胎。如果他心存那么一丝善念,真正疼惜自己喜欢过的这个女人,就算他心里憋气,也完全可以让她离开这个家,消失在他的眼前。但莫老爷无法控制,他被踩到了疼处。这疼处不是他对杏花的感情,而是他的权威受到了挑战。

杏花死了,莫老爷有些后悔,说他没有想杀她,他只是想教训她。可为什么要教训?教训什么?教训的目的又是什么?在整个教训过程中,莫老爷说得最多最狠的话就是“把这个野种给我打下来”。杏花说“你个假善人,你占我便宜没占到就这么报复我”,莫老爷立刻叫人把杏花嘴堵上,嘴是堵上了,可莫老爷的淫心邪念丑行恶态难道不会因为这气急败坏的堵,更加欲盖弥彰昭然若揭吗?

莫老爷不甘寂寞,喜欢漂亮女人,可莫老爷却从来不懂女人,也不想懂。莫老爷心里只有权威权势,只有个人意志,所以当香椿稍作犹豫的时候,莫老爷急忙从手上抹下一个金戒子,也不说话,抓住香椿的一只手,就戴在了她的手上;所以莫老爷说我不会亏待你的时候,不是拿出二两银子,就是说“姐夫给你置办最好的嫁妆”,“我养活你一辈子你”;莫老爷永远弄不懂女人为什么喜欢那些莫名其妙的东西;莫老爷骂满仓,“你个瞎怂,为了一个女人你恩将仇报”。

莫老爷真的弄不懂满仓,因为莫老爷压根就没有要为真情付出的意识。

《喧嚣荒原》开篇写到香椿和莫老爷在杏树林野合,我们暂且把香椿看作莫老爷在几个太太之外的第一个女人。在莫老爷和香椿的关系上,香椿是主动的,这主动源于香椿的虚荣心,也源于香椿的婚姻。香椿是因为父亲弄丢了老六的牛而嫁给老六的,老六比香椿大好十几岁,香椿嫁给老六的时候刚满十八岁,但三十好几的老六,满身臭气,满嘴烟味,又蛮又脏脾气还臭,这便给了香椿喜欢莫老爷的全部理由:莫老爷说你喜欢我什么?香椿说:喜欢你身上的胰子味,喜欢你的白绸衫,喜欢你的白袜子。因为喜欢,香椿主动靠近莫老爷,跟踪莫老爷,甚至设计引诱莫老爷,她所有的做法,就是为了让莫老爷离不开自己,心甘情愿地和自己在一起。香椿喜欢莫老爷是发自真心的,为了这份真心,她不让老六近身;为了这份真心,在最后被老六绑在树上的时候,香椿没有说出莫老爷,保全了莫老爷的面子。她为她的喜欢付出了她所能付出的一切。

但这份真心莫老爷并不领情,莫老爷给香椿的定义是“轻浮”。莫老爷喜欢和香椿在一起的感觉,确切说,这不是喜欢,是需要。作为大掌柜的莫老爷,需要这无所顾忌无所不能的感觉来养着。作者说,莫鹏举似乎明白了香椿的意思,这“似乎”用得实在好,作为莫村至高无上的大掌柜的,莫老爷怎么可能明白香椿?为什么要明白?香椿心里的爱,心里的难,莫老爷不会想,也从没想过,地震窑塌,香椿还去拿她那一把烂豆角,莫老爷实在觉得荒唐好笑,难以理解。香椿说怕老六知道了拾掇她,莫鹏举说:“那你说咋办?”香椿说:“要我说,这是最后一次,以后权当没这回事。”莫老爷立马不高兴了,推开香椿:“那你现在就走!”香椿没有想到莫鹏举这样决绝,眼里漫起了一层水雾,很快又凝成泪珠,一颗接一颗落了下来。香椿真心爱莫鹏举,为了这份爱,香椿忍下了所有冷漠和屈辱。她的爱漂浮虚渺,无奈且略带酸楚。

和香椿相比,草姑是倔强的,刚硬的,她直截了当,态度鲜明,义无反顾。既然莫老爷让她有生以来头一回体味到了做女人的好处和妙处,体味到了男人和男人的不同,那她就一定要嫁给莫老爷;既然莫老爷沾了她的身,那他就一定要对她负责。她是认准了就不回头一条道跑到黑的人,她不做模棱两可的选择。

但草姑的道理不是莫老爷的道理。莫老爷不会娶草姑,这是从一开始就明确了的,如同不会娶香椿一样。莫老爷沾惹草姑,为的是检验和促进自己的性功能,当然,莫老爷对草姑是满意的,但莫老爷更高兴的是自己男性功能的恢复。所以草姑问莫老爷能不能娶她,这让莫老爷惊讶,莫老爷压根就没想过这个问题,他甚至没有想到草姑会提这个问题,他甚至觉得这是一个阴谋。莫老爷说:“我是你叔,咋能娶你?”莫老爷的心思草姑全然不知,她只按她的思路走。她说:“昨晚你咋不说这话?我再问你一句,能,还是不能?”草姑的话一针见血,草姑的态度决绝得只在“能”,与“不能”之间。莫老爷的态度也很明确,一如既往地明确:“不能。”草姑走了,走时撂下一句话:“不能你就不要再沾惹我……我恨你,今生今世都恨你!”后来,为了自己不再受喜娃那样人的骚扰,也为了她和莫老爷的私生女小琴日后有个依靠,草姑又去找过莫老爷一次,莫老爷还是不同意,并且把价码加到了十亩地两头牛,还说这可以保证你们母女后半生衣食无忧。草姑不要,她只要四太太的名分。莫老爷脸黑了,训道:“你趁早死了这份心!我把丑话说到前头,往后你再提小琴的事,可别怪我翻脸不认人!”莫老爷的绝情让草姑非常绝望,她说:“我和小琴就是要饭饿死,也不会再找你!”

草姑说到做到,即使站在生死边缘,也毅然决然拒绝了莫老爷的所有施舍。年馑时候,为了保住儿女的命,草姑含恨忍辱以半碗饭半个馍出卖自己的身体,被她女儿骂“畜生不如”,被村里人骂作“烂货”。全村人都去吃莫老爷的舍饭,唯有草姑还是脸抹炭黑,绕过河滩,宁愿多跑十几里地去桃花沟排队乞食,也坚决不吃莫老爷的舍饭。

草姑是莫村唯一一个敢和莫老爷对抗的人,敢和莫老爷对抗到底的人,也是唯一一个让莫老爷束手无策的人。草姑不爱财,不爱财的女人不好对付。莫老爷说草姑不给他机会,可草姑真的没给过他机会吗?莫老爷说的是钱,可草姑要的是真心,是保障,是尊严!莫老爷在香椿面前任何时候都能找到大掌柜的优越和体面,但在草姑面前 却觉出了卑猥。这是人性高贵对人性卑劣的胜利!

看过很多关于《喧嚣荒原》的评论,很少有人提到草姑。即使偶有提到,也都只以“执拗”定性。草姑实在太普通了,甚至连普通都算不上,但这执拗一旦嵌进尊严,再普通的生命都会爆发出难以消解的力量,放射出难以抵挡的光耀和光芒。草姑的执拗带着不切实际不会变通的幼稚和浪漫,也带着宁为玉碎绝不苟全的纯粹与坚贞。我相信草姑对莫老爷进行最后报复时说的那一番话是痛恨的,也是真心的,她爱眼前这个男人,也恨这个男人。尽管那爱是那么简单,那么浮浅,那么感性,但它是发自内心的。正是这发自内心的真爱,把她内心的自尊、血性点燃了。莫老爷没有爱,只有欲;没有责任,只有搪塞。所以莫老爷不可能娶草姑。莫老爷以为钱可以摆平一切,当钱没法摆平草姑的时候,莫老爷有了一丝的愧疚和感动。

人是一个很复杂的物种,人有肉体,也要灵魂,人有时候为了肉体出卖灵魂,有时候为了灵魂人宁可舍去肉体。我知道有很多人对草姑为了半个馍卖炕怀有愤慨和鄙视,但如果我们仔细翻阅文本就会发现,草姑卖炕的前几天,莫老爷还叫管家给草姑送去三斗麦子两斗玉米,但被草姑拒绝了。“更让莫鹏举吃惊的是,几天后村里传说草姑为了养活儿女,她的炕向村里村外所有男人开放了,只要谁能给她吃的,谁就能上她的炕”。这是怎样的耻辱,但这也明显带着对抗和挑战的意思。为了活命,为了救娃,天大的耻辱草姑都认了忍了,但在莫老爷这里,草姑自始至终要讨回的就是她那可怜的被诱骗去的自尊。但莫老爷的始乱终弃,已经把草姑推到了万劫不复:刘亚民第一次找草姑,草姑说:“我早就不做那号事了……”满屯的兵去找草姑,草姑知道自己的麻烦来了,顺手抓起一根棍子,说:“我早就不做那号事了,你们给我滚出去!”兵没有滚,开始动手动脚,草姑跳起来,挥舞着木棍就打……

为了拖住满仓,用满仓的队伍防御桃花沟和老六的报复,来福想出用女人的办法。村里人第一个想到的是草姑,草姑一听脸就变了,把来福和那一伙男人臭骂一顿,说:“你就是给我搬座金山来,我也不去!”草姑的举动让村里人很是不解:“以前给个馍都干哩,现在一下子就金贵起来,得是想立贞节牌坊?”

这是一种悲哀!这是草姑的悲哀,更是人性的悲哀,人性的浅薄与刻薄,恶臭和恶劣,让草姑受尽屈辱,付出了惨痛代价。

但草姑是带着胜利的笑容死去的。她死的时候,她院子里的月光如水一样洁净。我们没必要过分纠缠草姑最后的报复方式,只要草姑始终站着,始终挺着腰脊的姿态深深撼动过我们,只要草姑的形象无法被我们轻易抹去,就够了。

必须承认:草姑的刚硬、坚直、不屈服、不弯腰不是一种自觉,只是一种本能,一种捍卫生命尊贵的本能。但正是因为本能,才显出草姑的真实,显出作者“不以私怨隐其善,不以私恩溢其美”的胸怀。草姑是卑微的,带有创伤,带有污点,她没法和《荷花淀》里那些女人相提并论,但即使这样一个受尽污辱,被人歧视和辱骂的“烂女人”,作者依然赋予她人性最深刻的洞悉和最浓厚的悲悯,以其因,写其果,谅解她的苦处难处,理解她的心酸、悲愤和无奈,将她写成一个有血有肉,令人心酸又给人震撼,丰满而真实的人物。

三.无隐无溢的人性呈现

《喧嚣荒原》的争斗描写实际分两条线:一条是抗日战争、解放战争,一条是家族争斗。毫无疑问,莫鹏举是家族争斗的代表,他在家族争斗上勇往直前,但在民族大业上却是冷漠无情。马先生给他说不要只把眼睛盯在莫村的事上,要把眼界放开,到时候说不定自己的问题也就解决了。可他心里说,外面的事,与我何干?马先生说老六的气数也差不多了,要不了几年就会有大祸临头,你不杀他,别人也会杀他,只是现在不到时候罢了。他马上想到鹏祥,想到天佑,想到他们将来事干大了,怎么帮他收拾桃花沟,怎样替他出气报仇。他的眼里心里除过仇杀复仇没有别的,他不明白民族存亡和他有什么关系,他不懂得皮之不存、毛将焉附的道理。在这一点上,他的见识远不及桃花沟,桃花沟虽然也纠缠在家族争斗中,但在民族大义上却毫不含糊。民族危难时期,桃花沟的莫石头建立了一支抗日义勇军,天佑知道后去收编,莫鹏昊不仅爽快答应,还送了二十匹马二十条枪,说算是他对抗日尽了一份力。莫石头更是豪爽义气,满口答应,“我们跟你走,你说吧,几时动身”,表现出极大的民族热情和民族大义。他们还让天佑为他们留下墨宝,说以后用来教育后人。天佑也觉得大伯没那么可憎,说大伯是个难得的明智之人,还郑重其事地给莫鹏昊敬了一个军礼。这是两个仇家在对话吗?是,也不是,在民族危难时刻,没有家仇,只有国恨,只有中国人保家卫国血战到底的血性。仗打得非常惨烈,为了掩护部队撤退,天佑把莫石头带来的莫氏子弟全留下了,说“危难之时我不用自己的人用谁”。莫氏子弟个个好样,莫氏兵营已成了声名远扬的“莫营冷娃”,莫石头说,“我们跟你出来就是为了打日本,早把头拴在裤腰带上了。我们是一起来的,要死也要死在一起”。天佑死了,死得非常壮烈。莫石头不远千里把天佑的尸体运回来,后又征集了几十人的义勇军重赴抗日前线。

下葬那天,桃花沟来了许多人,披麻戴孝,一路走一路抛洒纸钱,走在最前面的是莫鹏昊,莫鹏昊一袭白袍,神情悲凄。莫鹏昊说:“我来送送天佑侄儿。”莫鹏昊走到坟前,撩起长袍,跪了下去,桃花沟的人都哗啦跪了下去,跪成一片,跟着大掌柜磕了三个头。莫鹏举没想到莫鹏昊会来,更没想到莫鹏昊会跪,他赶紧扶起自己的仇人,说:“他是小辈,你不能磕头啊。”莫鹏昊满眼泪水,哽咽着说:“他是我侄儿,更是抗日英雄。”莫鹏举大为感动,说:“娃在九泉之下,也会感激你的。”莫鹏昊抹了一把老泪,说:“娃是莫族人的骄傲,我们都应该感谢娃哩。他为我们家族争了光,是我们家族的骄傲啊。”这是两个大掌柜的第一次因为天佑说的体己话,虽都出自真情,但境界格局却大相径庭。

红军在莫村成立“抗日救国会”,莫老爷也曾主动拿一百石粮食送给红军,但莫老爷把红军送他的锦旗像神符一样恭恭敬敬地挂在中堂之上,想的是“有红军赠送的锦旗挂在那儿,他们就不会分他的家财了”,这样的送粮动机,这样的小九九,和桃花沟出钱出力一片赤诚的民族大义民族热血是没法同日而语的。

桃花沟对待天佑的态度让莫鹏举感动,真心感动,但却没有让他对世界的看法有丝毫改变,他依然沉溺在他莫村大掌柜的硬壳里,依然眼睛只盯着莫村那一亩三分地。他虽然因为年迈和接二连三的打击,心力交瘁,厌倦了打打杀杀,但他依然不想与世界相融,依然没有主动退出争斗的意愿,他没有桃花沟人为了大义放下小怨的气魄。

作为莫村大掌柜,莫鹏举的强盛更带着明显的个人情怀。他想让莫村人敬仰他,敬重他,服从他;他视莫村为自己的领地,他每天在莫村走一走他就舒服,就踏实;他祈雨骨折在家,一听桃花沟舍饭,他坐不住了,怕桃花沟把人心拉走,瘸着腿亲自出来舍饭,饭比桃花沟的硬,锅比桃花沟的多,不为别的,就为压倒桃花沟,把人心从桃花沟那儿拉回来;就是没什么要紧的事,他也不能长时间脱离他的村民。哪怕他腿还没好,哪怕拄着拐杖,他也要经常出现在村民面前,让他们时常感到他的存在,感到他的威势,要他们知道他拄着拐杖也是大掌柜的。看着大家对他还是那么尊敬,他心里很安慰,很欣慰,很自豪,他喜欢这样的恭维。

在莫鹏举内心深处,村民根本不是他要保护的对象,而是他利用的对象。他以救世主自居,让他们崇拜他,服从他,但却从来没有真正考虑过村民的生死安危,村民对于和平安宁日子的向往和渴望。桃花沟把金匾偷走了,他没有急着去追,而是利用金匾激化两村矛盾,增加全村人对桃花沟的仇恨。因为他知道,仇恨越积越深,人们就越抱越紧,一旦时机成熟,村民就会变成一头头复仇的狮子,将桃花沟踏平,碾碎。其实莫村人早已厌倦了械斗,他们看着贵生打棺材,看着看着就走了,脊背一阵阵发冷,想这棺材很可能就是装自己的,感叹说不定哪一年初一就让人拿镰刀砍死了。过年过难,每年过年,莫村人都是一边筹备年货,一边磨刀擦枪预备初一可能发生的械斗,提心吊胆,忧心忡忡。除过贵生,人们都害怕过年,过年就意味着可能要有械斗,要死人。谁家的人死了,大掌柜会每年给送一担五斗的粮,但谁愿意去死?谁愿意看着自己的男人,自己的儿子,自己的父亲死?可他们没有办法,他们在他们大掌柜和他们自己复仇的惯性中,一边在惶恐中祈求死亡远去,一边在无奈煎熬中等待死亡来临。

天佑死了,桃花沟的掌柜的来祭奠,来磕头,两家掌柜的第一次说了那么多贴己的话,那一刻,唢呐声脆了,人们从脆了的唢呐声中听出了希望,他们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心里想两个村的世仇也许到了该解冻的时候了。但希望只是希望,两个掌柜的热泪盈眶,频频点头,但械斗还是械斗,死人还是死人。

贵生是《喧嚣荒原》里最渴望械斗渴望死人嗜血成性冷酷无情的人。只要提到死人,贵生就兴奋得难以抑制。为了能死更多的人,贵生恨不能拦住要走的械斗者,把镰刀塞到他们手里,甚至恨不能亲自掐死一个两个,拽进他的棺材里。但贵生并不是一生下来就是嗜血魔王,小时候的贵生聪明又讨人喜欢,但贵生的父亲在一次械斗中死了,母亲跟着人跑了。贵生哭过,后来也懒得哭了,哭也没用,谁也不会管他,谁也管不了他。贵生开始恨这个世道,恨所有人,他的目光凶狠,他盼着天天死人,盼着别人的父亲或者兄弟也倒在血泊里。贵生是可憎的,可恨的,但这可憎可恨的根源,莫老爷从来不会想。莫老爷只想要做他的强人,做拯救莫氏家族的救世主,可这样的拯救对于莫村,到底是一种福音,还是是一种灾难,莫老爷并不曾考虑,甚至也不在乎。

作为莫氏家族的大掌柜的,莫鹏举是成功的,也是失败的。他的成功在于他处处以大掌柜的的身份要求自己,他的失败也在于他完全被大掌柜的偏执和狭隘所拘囿。作为大掌柜的,莫老爷的意志是强盛的,手段是强硬的,就连白天走路,莫老爷的脚步也是坚强有劲,生怕别人不知道他来了似的;对草房子的女人败坏民俗,莫老爷杀鸡给猴看,“让你满仓看看我莫鹏举是咋样使家法的,让你知道莫村现在还是我莫鹏举说了算,我还是莫村的大掌柜的”。但对于无关大掌柜威望的人和事,莫老爷却是既冷漠又放纵,既无情也绝情。

莫老爷的冷漠绝情也让莫老爷吃尽了苦头。老六成了他的死对头,一辈子都在想着要他的命;草姑成了他的死对头,至死也不放过他;小琴被刘亚民绑在树上的那一刻,莫老爷后悔了,后悔自己当初不该得意忘形又一次得罪刘亚民,重新结下这更大的仇;儿子天佑死后,盼望另一个儿子天顺回来,成了莫老爷风烛残年里的主要生活内容。可他哪里知道,天顺不是死在敌人手里,而是死在他的对手老六手里。满仓来了,天奇知道父亲的麻烦来了,父亲总是有麻烦,因为他有源源不断的仇人。太婆说:“这都是报应,你老是惹是生非,老是与人结仇,总有一天要吃大亏的!莫家迟早要倒灶在你娃手里。”

在《喧嚣荒原》中,管家是莫鹏举最大最隐秘的祸患,但这大患的播种者,不是别人,正是莫鹏举自己。管家临走将一切和盘托出:“你夺走了我最爱的人。”莫鹏举毁了管家的一生,管家毁了他的一切。他不能叫他的兄弟死了还带着绿帽子,可他的绿帽子一戴就是几十年。他一生机关算尽,苦苦经营,到头来竟是几十年被人蒙骗,被人捉弄,忙忙碌碌呼呼啦啦为他人做嫁衣。

莫老爷一生追求体面,追求威望,满仓绑他时他觉得自己英武了一世,最后却让自己的长工绑了自己,丢脸窝囊,可他死前肉根糜烂,脓水漫流,苍蝇萦嗡,白蛆蠢动,光溜溜的身子被涂满蜂蜜,甜腻腻地引来白蚁如汹如覆;死后的莫老爷更是骨枯穴空,白蚁们排着长队从这个洞进去,又从那个洞里钻出来,有时还会从耳朵、鼻子或者嘴巴里钻出来,哪里还有什么威严,脸面可言?

然而莫老爷对此不自知也不自省,他总是说自己是不得已。满仓来找他算账,他骂满仓白眼狼,为了一个臭丫鬟恩将仇报;听说草姑为了半个馍向村里男人开放了炕,他一本正经,拿出大掌柜的架势,冷着脸说草姑“咋能干下那号丢人现眼的事”,还说“人不要脸,比猪狗都难认”;他到最后也不知道管家为什么那么对他,还满脸恼愤地说,“我对你不薄,你为啥恩将仇报”。

莫老爷的偏执、狭隘把莫老爷带进了死胡同,他只知道自己是莫村无人能敌无人敢敌一呼百应的人物,他不知道他的为所欲为、刚愎自用早已为自己埋下了祸根。莫老爷为了小琴向刘亚民求情,刘亚民却把事情扯到很远,刘亚民说“我从小就看不惯你在村里霸道的样子”,“以前你想在莫村咋样就咋样”。刘亚民的看不惯肯定不是刘亚民一个人的看法,多少年来,莫村还没有一个人敢和莫老爷唱对台戏,而且满仓要杀莫老爷的时候,全村人还都跪下替莫老爷求过情,但老六和莫老爷弄事的时候,大家觉得今天的戏肯定有看头,有人站好了姿势等待着戏开场,也有人悄悄溜走了,去叫老婆孩子左邻右舍。很快巷道里响起杂乱的脚步声,人渐渐多了起来。很多人没有来得及洗脸就急急忙忙跑了出来。男人边走边钩鞋扣扣子,女人边走边梳头拽衣裳,娃们敞怀亮腔跟在大人后头,一边揉着眼角屎,一边啃着刚从笼里摸出来的冷馍。一会儿工夫,莫家门口就拥满了人。

这是很滑稽的一个场面。一边是他们敬仰敬畏的莫老爷,一边是五大三粗蛮横粗野的老六,可他们好像并不替莫老爷担忧,也不因老六而气愤,而是对“这是一场好戏、大戏”充满了热情和急切。这是怎样的一场好戏?他们希望看到什么样的结果?莫老爷怎样收拾老六,还是老六怎样羞辱莫老爷?这话没有人敢说,可谁能保住人心里不偷偷想呢?老六战胜莫老爷的几率太小了,莫老爷收拾老六也太正常了,这热闹没啥新鲜,也谈不上刺激。可万一莫老爷被老六羞辱了呢?这是《喧嚣荒原》中唯一一处对莫老爷事件用词含糊的描写,可仅仅这一次,已经让我们感受得到某种危机。杜牧《过秦论》中“不敢言而敢怒”是一句非常耐人寻味的话,谁敢说,在某一个合适的时机,这不敢言的星星之火,不会砰然成敢言敢怒的燎原之势?

莫老爷是不会想到这些的,他太好强好斗,他太刚愎自用。即使他疲惫不堪,对于复仇与杀戮已经厌倦,也认识到复仇永远不会有真正的赢家,他也没有气魄真正放下。他说树欲静风不止,他知道播下的仇恨到了收获的时节,他依然强打精神,张着口袋,时刻等着仇人们的到来。

从莫鹏举放弃主动进攻,严防死守来看,是进了一步,但他永远不可能冲破他大掌柜的这个硬壳。天佑主动上桃花沟收编抗日义勇军,赢得了对手的支持和敬重;天奇最后敞开胸怀,迎来的是桃花沟人主动加入,形成了真正的大融合。而莫老爷的偏执与狭隘,只能让自己越陷越深。

莫鹏举的狭隘与偏执,带着历史、时代、社会的印迹,更有着人性的印记。我们没有办法简单地说他是一个好人,或者一个坏人,我们也没有办法对他表示简单的爱或憎。他就是他,莫氏家族的大掌柜,他身上有党氏羌族骁勇好战争强好胜的基因,也有关中渭北大掌柜这样一个模板枷锁。这是一个逻辑闭环,思维闭环,它们将他牢牢地锁着,挡着,使他看不见,也不想看见外面的世界。他以后的所有作为不过是在这个闭环里对这个闭环不断的加固和填充。

作者无意指责或贬斥任何一个生命,也没有刻意要褒扬什么,他只把他或她作为一个生命呈现给我们。这呈现是冷静的,也是敏锐的,既不为高光泼墨,也不漏过一丝的明亮。在作者笔下,黑蛋身为游击队队长,也曾因“没有猫不吃腥”的人性弱点接受了玉凤,后又抛弃了玉凤,致使玉凤自杀;全村有名的四丧眼喜娃,欺辱草姑,恶不容恕,但也有在祈雨事件中让人敬服的壮举……《喧嚣荒原》的人物个个真实饱满,他们就那么站着,走着,充满个性又充满张力。面对他们,我唯一的感觉就是:这就是生命!这就是生命的模样和意义。

四.宽厚深切的佛性关照

站在生命的制高点,以佛一样宽厚的悲悯关照生命,将《喧嚣荒原》人物塑造的意义推向了救赎的高度,使《喧嚣荒原》人性书写呈现出更宽更厚更辽远的气象。

刘亚民作为保安团的团长,干了很多坏事,但在刘亚民的书写上,作者却毫不吝宽厚宽容的人性关照和光照。刘亚民的出走,与“旭娃”给他带来的羞辱有关;刘亚民骑着高头大马毫无顾忌地走进莫家大院,非要莫老爷给他跪下,当然是要报当年“一跪之仇”,但更与莫老爷给他造成的心理创伤有关;后来刘亚民跟随县长去看莫天佑,一直低着头躲避莫老爷的目光,表面看因为他曾去抓莫老爷的儿子让他尴尬,但深层的心理,其实还是那原本以为理顺了又倒逆回去了的他和莫老爷的关系阴影让他纠葛。

作为保安团团长的刘亚民是可恨的,但作为人,刘亚民并不猥琐,甚至还有点人的尊严,人的真诚和真情。刘亚民打了他的母亲,可是当他知道他母亲为此自杀了的时候,他埋进草姑的乳沟里,孩子般地痛哭起来,以至于让草姑对这个外表强悍、内心脆弱的男人起了恻隐之心。刘亚民到莫家大院去抓天佑和天顺,为了打发刘亚民,莫鹏举的管家将装有一千大洋的布袋挂在刘亚民的马鞍上,刘亚民用马鞭将钱袋挑起来扔在莫鹏举面前,蔑视地注视着莫鹏举,然后一挥马鞭,带着兵撤回了县城。但刘亚民却把收缴的莫家三马车大烟悄悄卖给了桃花沟,把白花花的大洋装进了自己的腰包。刘亚民不是不爱钱,但为了要在莫鹏举跟前争一回面子,挺一回脊梁,他宁愿舍钱。

为了抓游击队,刘亚民接受了拐子天胜的告密,但对天胜提出当保长的交换条件却嗤之以鼻。为了引诱黑蛋现身,刘亚民对小琴使尽手段,但小琴死了,黑蛋没有出来,刘亚民又让团丁们扒开囚禁草姑的屋子,将草姑和小琴母女装入两口棺材,埋在一个坟堆里,想母女俩在世的时候说不到一起,死后也许会有说不完的话。

刘亚民就是这样一个善恶交缠的形象。刘亚民算不上一个主要人物,作者对刘亚民用笔也不算多,但就这寥寥几次出场,寥寥几笔描写,却把刘亚民的人性善恶纠缠写得淋漓细致。尤其关于想教训小琴那一节,几次冲动,几次放弃,最终他战胜了自己,人的神性战胜了兽性,让人感动,给人震动,它让我们看到的是人性觉醒的亮光和人性救赎的光亮。

《喧嚣荒原》中的人物,大多死于非命,而作者却给了刘亚民一个台商身份,并且在他后来回到莫村投资的时候,邀请黑蛋一起去给草姑和小琴上坟,一个月后,又出资重修了母女俩的坟墓,据说,那是渭北地区最气派的坟墓。这是作者对刘亚民的宽恕宽容,也是作者对人性善的极大肯定和褒扬。

对于土匪头子老六,作者也是极尽人性的宽厚和宽恕。老六虽然当了土匪,但当了土匪的老六依然自己种菜,看小菊的目光依然温柔;老六虽为土匪,但老六的手下这样议论老六,“大哥一向对女人不胡来,哪一回绑了女票他动过?” “大哥是个实诚人,绑票是绑票,可从来不糟蹋人家女人。小菊就是看上老六“心直性耿,为人实诚,是个好男人”才选择留在山寨。小菊选择的本质就是人性选择,小菊的选择让只认得钱权的莫老爷妒火中烧又茫然无措,最后以含糊的“真他妈浑”了事;老六是个土匪,但老六对小菊的感情是真的。即使后来小菊骂老六学坏了,变得无情无义,变得惨无人道,变成了一条复仇的恶狼,没有跟老六回莫村,老六也没生小菊的气,还派了一小部分兄弟上山去保护小菊。

因为老六当了土匪,《喧嚣荒原》里有很多关于土匪的片段。对于这些土匪,作者的心是暖的,笔是暖的。在作者笔下,白毛土匪是孤独的,孤独到头已经被砍下来了嘴还快速蠕动。白毛的生活就是诉说,诉说他的过往,诉说眼前的孤独,他诉说的目的已经不是为了诉说,而是为了不给孤独空间。契科夫的《苦恼》塑造了一个孤独的姚纳,姚纳的悲苦没有人愿意听,最后只能说给自己相依为命的马。可白毛土匪连这样一个常伴左右的马也没有,作为一个牢头,白毛有的只是不知道什么时候来又什么时候走的犯人,他是孤独的,他害怕孤独,他看见一个人就像看见一根救命稻草,他根本不在乎那人听还是不听,他只管说,不停地说,说到口吐白沫,只要能打发孤独;还有那个给天奇和管家传话的土匪,天奇看他是憨厚的,觉得如果不是在这里,而是在其他地方见了他,谁也不会把他当土匪,他更像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民。他还交代天奇和管家不要乱跑,以免被他站岗的同伴误杀误伤。

老六是因香椿的事和莫鹏举闹翻当了土匪的,也许还有白狼的事,老六对此一直否认,但不管承认还是否认,从客观上讲,老六和莫鹏举的仇远没有满仓和莫鹏举的仇大,不管咋样,满仓和莫鹏举有两个人命的仇,而老六——按老六自己的话说,“他要了我的女人,我为啥不能要她的女人”,而且,为了这不合时宜的话老六还向小菊认了罪,自罚了酒,可见此事已经成为过去,可见此事应该已经不再是老六和莫鹏举不断纠缠的主要事由。但为什么当满仓把莫老爷绑在树上想要莫老爷命的时候,来福还有全村人都跪下为莫老爷求情,而老六把莫老爷绑在树上,没有一个人去向老六求情?

“想杀了莫老爷”的念头,把老六逼上了不归路。老六羞辱莫老爷未遂,便在桃花沟的怂恿下去枪杀莫老爷。莫老爷没有杀成,反而被削掉了一只耳朵。一而再、再而三的复仇未遂成了复仇烈焰的助燃器。越是不得,越想得,天天想着,准备着,天天在复仇的情绪上磨砺,天天在复仇的酒酿中发酵,再小的仇都要升级、变味。六指和老六都是土匪,但作者写六指和写老六,用的是完全不同的笔法,不同的心情。六指是老六手下的一个小卒,但六指却是无恶不作、无所忌惮。老六面对天奇的目光显出的那一丝不安,六指眼里绝对没有;老六对杀天奇闪过的那一丝犹豫,六指心里不曾闪过;老六没有杀天奇,只剁了天奇的一个小指,说是叫莫鹏举看着难受,其实自老六用一双冰冷的眼睛从帽檐下盯视天奇,天奇那平静迎视他的目光,就已经让老六感到了那双眼睛的力量,他说不出那是一种什么力量,但他能感到那目光让他不舒服,能感到那眼睛后面还有一双眼睛。闹社火偷金匾那天,老六遇见天奇,冲天奇笑了一下,那笑很坦然,没有仇恨,不像皮笑肉不笑,还显得很真诚。

作者要写的老六,是一个在挣扎中一步步走向堕落的老六,所以老六和六指的死法也完全不同。虽然老六最后叫国军埋在了红苕窖里,但比起六指最后被雷电击死,还把一个银杯盏嵌在额头要温和得多。这是作者的大悲悯,对于六指,作者极尽恶写恶惩,而对老六,作者始终想要挖掘出他们的善。读这些人物,你真是有一种心痛的感觉,交缠的感觉,你被这心痛和交缠笼罩着,撕扯着,想哭哭不出,想骂没法骂,你一面愤怒,一面痛惜,叹息,惋惜,期盼他们洗心革面,能够重生。他们能够重生啊,有好几次,我都觉得老六应该走出来了,尤其小菊留在老六身边之后,我觉得老六肯定应该走出来了。但是老六没有,老六走上了一条不归路。老六杀到莫家,“复仇的目的达到了,老六突然感觉人生没有了目标,生活没有了意义,不知道自己接着该干些什么。以前为了复仇,他放弃了生活中的许多快乐,现在胜利了,快乐还是没有回到他身上。”

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真是一种说不出道不明的感觉。这感觉渗透在人的正面反面,渗透在人的前脚后脚,他们既独立又融合,既表象又深层,你无法拆解,也无法一眼看穿。你看一遍心痛一遍,越看越无奈,你了解他们的苦,但你永远无法为他们做主。他们就是他们,他们深陷在贪欲的恶泽里,挣扎纠缠,而你只能站在他们的对面,一遍一遍感受纠结与煎熬。

《喧嚣荒原》里有太多这样的无奈与纠缠。莫鹏昊,在民族危难之时表现出难得的民族大义,并为这大义放下家仇放下身段敞开胸怀,但面对掌门人的名分,却始终走不出来。因为灾难,桃花沟和莫村已经有过几次合作,但灾难一过,一切又重覆旧辙,九十几岁的莫鹏昊最终把自己葬送在了那本陈腐黄旧浸透毒液的秘籍上。

石娃的凶狠狡诈远近闻名,莫老爷因此雇佣石娃为自己出气报仇;但石娃的凶狠狡诈又是莫老爷最忌惮的,所以在石娃穷途末路还想东山再起时,莫老爷彻底解决了石娃。

管家自以为聪明,几十年深藏莫家为老六通风报信,最后却被老六一枪打死,理由正是“这家伙能几十年深藏不露,实在太可怕了……留着他也是祸害”。

人都想当聪明人,但人都不喜欢太过聪明的人;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可人还是只顾捕蝉,很少去想后面的黄雀。就算人始终牢记黄雀在后,但人仍然只想自己做在后的黄雀。复仇是一个单行道,一个充满魔性充满惯性的单行道,复仇的烈焰一旦燃起,就很难熄灭。莫村人已经厌恶械斗,但一旦械斗来临,复仇的血管立刻贲张,复仇的血液顿时沸腾,这里没有理智,只有“该发生了”的心理暗示。强劲的心理暗示把人的思维推进杀人和被杀的死胡同,胡同很窄,只要进去,就很少有人能够回头。即使你卯足劲想要停下你的战车,后边卯足劲的车也会逼着你往前冲。如果你真的想要停下来,等待你的有可能就是莫氏先祖的命运:尸骨遍野,四散逃匿。

《喧嚣荒原》的笔触是软的,充满了人性的温润与温暖,它鞭挞恶,更擎举善,目光宽厚,情怀清明,在作者笔下,即使为了钱不顾性命,盼打仗就像盼过年一样的贵生,也做过一次赔钱的买卖,慷慨得让莫村人不敢相信;即使贪欲很重,无情无义的三太太,在看到痴心等天顺的柳儿时,也不免想起那双被她烧了的鞋垫,心里掠过一丝惊悸,感觉自己挺对不起这个无辜的女人;因为这宽厚,这期待,唱“乱弹”的老汉死了,村里人后悔不该为了生计,那样刻薄了唱乱弹的老汉,那样对待这个可怜的人;因为这宽厚,这期待,管家兴兴,阴险叵测,有仇必报,但当他看到三太太不动了,也吓得要死,一边跑过去扶她,一边唠叨:“你可别装死!你可别吓我……”三太太真的死了,管家双膝跪在地上,紧紧地搂着三太太,语无伦次:“你咋这么容易就死了……我没想杀你,是你自找的……”最后将三太太的尸体抱进屋去,平放在炕上……

战争和械斗的残酷就像弥漫血腥的黑夜,但《喧嚣荒原》中众多女性却像黑夜里的星星,璀璨明亮,将那浓浓的夜空划破。为了摆脱贵生的性侵,丢丢选择跟了比自己大二十几岁的来福,并无怨无悔义无反顾地跟着来福为解放军做事;因为不想苟且,菊花宁肯选择老六。当老六和小菊意见不和,继续作恶,小菊按自己的意愿加入了游击队,但心里仍然惦着老六,想要救老六出来;杏儿爱满仓,事情暴露了,杏儿咬紧牙关,以死保全满仓;就是喜欢莫老爷,主动勾引莫老爷既轻浮又贪财的香椿,到了紧要关头也能宁死不屈,没有把莫老爷供出来。

面对刘亚民的残暴和诱逼,小琴表现出了游击队员舍小义取大义的英勇和坚贞。在小琴生命的最后,作者这样写到:“鲜红的血像花一样开放在她洁白的胸脯上。小琴嘴里冒着血泡,嘟囔道:‘好样的……黑蛋’头一歪,没了气息。”

小琴的死像一幅纯美艳丽的油画,浸满现实的残酷,也荡漾壮美的浪漫,既给人以凝重肃穆的祭悼感,也给人明丽高阔的信仰震撼。

兰子是天胜的女人,她以她的方式爱着天胜。天胜因为告密被人割了头,兰子知道自己的男人做了亏心事,不敢声张,抱着男人的头颅哭了一天,之后将头颅缝在天胜脖子上埋了;埋天胜的时候,莫村没有一个人出来帮忙,惹得兰子又大哭一场;天胜死后,兰子忘不了天胜,她把药品药箱当成天胜,想天胜想得难受的时候,就一遍一遍地整理那些药物,向那些不会说话的药物絮絮叨叨说个不停。士兵们要搜房子,兰子急忙跑过去护在门口,士兵们推开兰子,闯进去把药拿走了。那是她的男人啊,兰子又哭又骂又咬,最后被军官一枪打死,倒在血泊中。兰子对天胜的爱是酸楚的,也是真切浓厚的。兰子对天胜的爱也许叫人难以理解,难以接受,但兰子真的没有错。作者这样写兰子对天胜的爱,既怀着对人性愚昧的同情,也怀着对人性善良的感动。

大太太是《喧嚣荒原》中最柔弱,最悲惨的一个。她是莫鹏举明媒正娶的妻子,可作为大家闺秀的她,没有像香椿、杏花这样小户人家、江湖女子的率性和泼辣,她的性格中缺乏她们那样的野性和韧性。所以在她遭遇莫鹏举的粗暴之后,她对性事失去了兴趣,对莫鹏举这个人也失去了兴趣,加上儿子莫天合的牺牲,她的生活一下子陷入暗淡,没有了乐趣和希望。有了女儿,看似转机,实则是一场更深重的灾难。莫鹏举对女儿的冷漠,对她的冷漠,对所有人的冷漠,使她心灰意冷;女儿“死而复生”的经历,成了她心中的秘密,也成了她永远的隐痛,她从此一心只管女儿,无所求,亦无所问,家里的权力全部拱手让给三太太。大太太是善良的,也是懦弱的,她除过求莫鹏举不要把女儿绑在桌子腿上,就只在发现是莫鹏举用药杀死了女儿之后喊出一句“是你害死了梅香!你还我女儿,你这个狠心的瞎怂”。这怒斥是无力的苍白的,面对女儿的死,她无能为力;面对莫鹏举的冷漠无情,她也无能为力。她唯一能选择的就是和女儿一起死,一起把秘密带到另一个世界。

这是一个悲惨的女人,可悲惨的女人何止大太太一个?比起大太太,三太太算得上呼风唤雨春风得意有心计有权欲的强势之人:她诅咒双生子;她把自己的情人荐到莫家做管家;她一面把持着莫家的大权,一面和自己的情人偷欢;她数着那些数不清的黄金哈哈大笑;她和情人频繁出入麦地,追逐嬉笑。她不爱莫鹏举,但她爱莫家的财产和权利。可这财产和权利,成了毁掉她一生的最后利器,为了这身外之物,她隐忍含恨,眼看着莫鹏举和自己的亲妹妹红浪频翻却只作装聋卖哑,她到最后也不明白管家是怎样对她失去爱和忠诚的。从这个意义上讲,三太太也许比大太太还要悲惨。

二太太在《喧嚣荒原》中只存在了几年,我们可以把她看作一个虚幻的人物,即使这样一个虚幻的人物,也有着她不虚幻的意义。莫老爷说二太太是一个叫他销魂和怜爱的女人,可二太太的死,也许正是与莫老爷纵欲贪欲有关,而莫老爷对二太太的怜爱,似乎也仅限于这让他销魂的纵欲。

还有那个水仙。对于这个人物,作者是极尽描摹,从穿着到姿态,就是要把她塑造成一个既贪婪又浪荡的女人。她出场的那顶红轿子,作者把它比作上下忽闪,欢快蹿动的红狐;她今天粉红,明天米黄,她蛇样的身子鱼一样地扭动;她笑得咯咯,前仰后合,莫村人看见了她的舌苔和欢快颤动的鲜嫩的喉咙。水仙最后被莫鹏举打死了,他说:“我不能让她带走我兄弟一生的积蓄,更不能让我的兄弟躺在棺材里还一直戴着绿帽子。”

水仙与丈夫莫鹏祥的副官有染,副官说莫鹏祥是被共军的炮弹炸飞的,此话到底属真属假先不去论,但作为妻子只拿了丈夫的人头来换自鸣钟,实在不能不让人唏嘘和猜想。先不说莫鹏祥刚入土水仙就要走,还说“我已经陪他走南闯北十几年了,如今他死了,啥也不知道,再陪他还有啥意思”,就是在莫鹏祥的葬礼上,水仙拿唾沫当眼泪,守灵时对着棺材的油黑亮光整理头发,这哪里还有一点夫妻的情分?可是这仅仅因为水仙是一个水性杨花贪婪无度的女人吗?作者这样写这个人,当然是要贬斥人性的丑恶,但你若细心,就会注意到水仙第一次跟着莫鹏祥走进莫家的一个细节:“一一见过后,水仙瞪了鹏祥一眼,低声说:‘好你个葫芦,只顾自个儿往前扑,也不等我,你想甩了我啊?’鹏祥佯装没有听见,并不理识水仙,只管和别人说话。”不可否认,水仙的嗔怪多少带些娇情,但一个“佯装”和“不理识”也真的把莫鹏祥的主观故意、水仙和莫鹏祥的关系以及水仙在家里的地位写得淋漓尽致。我们没有办法把责任都推到莫鹏祥身上,但作为丈夫,莫鹏祥的态度难道和水仙的出轨与无情无关吗?

从莫鹏祥不多的出场中可以看出,莫鹏祥不是一个知恩图报有情有义的人,杀害共产党人王秉轩的时候,连这个对自己师长死了都要写藏头诗叫好的副官也难以相信,副官说:“王秉轩?是不是那年我们被红枪会包围,带着队伍救我们出来的那个王秉轩?”确认后副官又说:“师长,你真要对王秉轩下手?”可莫鹏祥就是动手了,动手前还对王秉轩说“我给你备了一桌好酒好菜,为你接了风洗了尘,算是尽了兄弟情分了”。这样一个恩将仇报的人,也难怪他身边的人,包括他的妻子会背叛他,对他心灰意冷,离他而去。

对于这个世界,女人功不可没;可对于这个社会,女人却永远是配角。女人们用自己的美养育着这个世界,留给自己的却只有残缺。大太太的软弱,三太太的贪婪,二太太的纵欢,水仙的放荡;丢丢选择来福当然没错,可谁都知道这选择背后隐着怎样的屈辱和酸楚。天胜媳妇当然应该爱天胜,但如珍如宝地守着一个丧尽天良的男人确实叫人难以释怀;香椿心里爱着莫老爷,事实却只能委身于不爱的老六。村里的女人没有一个能对自己的男人有办法,男人们跑去草房子,她们去找来福,来福说“你们没有管好自己的男人,怪人家啥事”,女人们很生气,说来福不懂得女人的难,说“我们每天要扫地、洗衣、做饭、管娃、喂猪,哪有那么多闲工夫去看自己的男人?”女人难,中国的女人尤其难,几千年的“三从四德”“三纲五常”早已积淀成了中国女人生长的土壤。即使放眼世界,女人也很少真正成为自己,大部分时候,女人就是男人的附属品,男人的世界因女人而光炫耀目、异彩纷呈,女人的世界却只有男人的羁绊和阴影。女人是为男人活着的,不管男人们怎样歧视她们、欺凌她们,她们还是把命运之绳绑在男人的腰上。女人是最需要救赎的一族。

《喧嚣荒原》的主战场是战争和械斗,但《喧嚣荒原》的书写早已超脱战争与械斗,直抵人性。《喧嚣荒原》写了很多男人,也写了很多女人。不管男人女人,都是玉尘杂俱,斑驳斑斓。《喧嚣荒原》里的人物没有一个完美无缺,也没有一个十恶不赦,唯一有的就是他们的曲折,以及曲折中的光与暗,浓与淡。他们是多棱多面的,从这多棱多面的折射中,我们看到的不仅是人性的繁复交缠,更有善恶交斗的脉络。这脉络的走向繁复纷乱,但正因如此,才揭示出人性的复杂与人生的不可预测,才触动了读者最隐秘又最敏锐的情感,让读者欲罢不能,思维的触角只能穿透强烈的情感震颤向更深层——救赎进发:救赎别人,救赎自己。

文学是救赎的事业,人性觉悟是文学救赎意义的最高境界。《喧嚣荒原》的人物塑造,将人性执迷与觉悟描画得浑厚凝重,更把生命的云泥之别、光华崇高描画得高阔明亮。

五.渐走渐高的魔幻结构

太婆、金丝猴和天奇是《喧嚣荒原》中的异象,他们魔幻神奇,忽隐忽现,他们就像影子,游离人群,又笼罩人群;他们就像叶脉,隐匿在叶子之中,却主导着叶子生长的方向。它们使整个事件、人群形成一种若即若离又骨肉相融的神秘关系。

太婆、金丝猴和天奇,既勾连融会,又独立有别。太婆和金丝猴都很老,都有百岁的年龄和百年的经历,一百年的风风雨雨中,他们相依相知相融,太婆的脸老成了皱包子,嘴也成了干瘪的黑洞,连太婆自己都讨厌自己活得太久,随时准备进坟墓;金丝猴似乎比太婆更老,它什么时候蹲在莫家门口的石狮子旁边的,连近百岁的太婆都说不清楚。

对于生命来说,老肯定意味着衰羸和疲弱,但这衰和疲的过程,却铸进了无数的经验和积累。太婆一生经历过三次地震,七次瘟疫,十一次灾荒,冷子就更加不计其数。她知道怎样应对地震,怎样祛灾避祸,听见金丝猴的鸣叫,太婆眼睛立刻放出惊异的光,断定必有灾难降临。因为太婆知道,久经沙场的百年老猴绝不会仅仅因为一场冷子就如此惊慌。

金丝猴老虽老矣,但还不至于老到疲而无用的程度,就在小说开始,它还咬死了一只狼。关于金丝猴咬狼的过程,作者写得很精彩,亦很有意味:狼围着金丝猴转了两圈,又转了两圈,金丝猴仿佛睡着了似的一动不动;狼两只绿眼发出奇异的光,做出准备进攻的姿态,金丝猴还是一动不动;就在狼竭尽全力猛扑的时候,“金丝猴轻巧地往旁边一闪,狼一头撞在了石狮子上,踉踉跄跄地倒在了金丝猴的面前。金丝猴趁机一口咬住狼的喉咙,前爪用力一抓,就抓瞎了狼的眼睛。没过多久,狼就死了”。

这是多么精彩又意味深长的一段描写。在百年老猴面前,狼实在有些太嫩。作者这样描写,绝不仅仅要造一个噱头,在开篇就吸引住人的眼球。联系小说最后烧得火球似的老猴,背起天奇腾飞的情节,你就知道这一段描写所要承载的意义与力量有多大。在这里,作者用词也是既轻也淡,仅仅一个“轻巧”,就把老猴对时间、位置的准确把控,以及老猴面对强敌的从容和自信写出来了。紧接着,“趁机”、“用力”和直捣狼的“眼睛”,更是把金丝猴依然强劲,依然灵敏,依然堪承重任的能力和底气表现得淋漓尽致。金丝猴的老加上强硕,成了小说一条不可或缺的筋骨,尤其最后驮着天奇飞升,逃离死海,将小说推向了新的高度。

太婆也一样,老而不疲。太婆和金丝猴都是百年成精的化身,他们身上沉积的辉煌和教训,早已被岁月磨砺幻化成轻灵的幽光。所以老猴虽整日打着瞌睡,但依然可以准确地预报事情的发生。太婆看似对家事不闻不问,但她搅动核桃,咬嚼核桃的声音依然让莫家大掌柜心怀忌惮。太婆依然掌控着莫家秘籍,莫老爷把杏花吊在树上打,谁劝都不行,直到太婆出面,事情才算平息。

最奇的是天奇满月的那天,太婆长出了一口新牙。这是一个带有魔幻色彩的情节。这一情节的意义应该在于让太婆这样一个历尽灾难,并且已经开始从这些灾难中悟出必须停止杀戮,想要劝诫人们停止杀戮的莫氏老者更具活力和震慑力,以显示莫氏家族想要走出杀戮怪圈的心力和活力。

天奇是党项羌人真正的传承者。作者给了天奇一个离奇的出生天象和生命异象,天奇的名字也因之而得。天奇不会说,甚至不会哭,不会笑,表情冷漠,让所有人吃惊和不悦。但天奇耳力极好,如息的声音他也能听得像雷声一样明晰洪亮。天奇没有长牙的时候就咬破了三太太的奶子,三太太说他,他冷冷地看着他妈,眼睛一眨也不眨,把三太太吓了一跳。作者就此掐断了天奇和三太太的缘分,并给天奇找到一片宽厚肥沃的土壤。先生说:“太太的奶水靠几服中药恐怕已无济于事了,少爷没有缘分再吃太太的奶水了,还是找个奶妈来喂吧。”管家找了石匠的媳妇喂养天奇,石匠媳妇刚生下个儿子,比天奇小半个月,起名黑蛋。天奇吃奶妈的奶,黑蛋吃山羊的奶。

天奇一直被认为是莫家最没用的人,天奇的离奇和漠然让天奇受尽冷遇与歧视,也使他完全从凡人堆里超脱出来,给人一种天将降大任于斯人的感觉。天奇出生时又是冷子又是地震,爸爸正在跟别的女人野合,爷爷突然死了。这是一个不好的预兆,预示莫家的败落必不可免,这既是天概,也是人概。天奇满月时久旱见雨,太婆长出了十二颗新牙,这是太婆的奇,也是天奇的奇,预示着天奇才是莫家的希望。太婆的新牙和天奇的不同凡响交相呼应,异曲合同,必将迎来莫家平和昌达的真正曙光。太婆说:“你是莫家唯一清醒的人。你一出生,我就看出你的不同凡响,果然没有看错。我已经等了你很久了……”

太婆,金丝猴、天奇是相知相融的。三太太叫天奇,天奇像是没听见他妈的话,径直走到太婆跟前,偎进她的怀里,让太婆给他喂核桃,摩挲他;金丝猴撞开屋门,将头拱在太婆的怀里呜呜鸣叫;天奇每天都要和金丝猴单独待那么一会儿,在这个世界上,天奇唯一可以交流和信赖的就是这只百年老猴;太婆不说话的时候,天奇觉得太婆更亲近,就像他和那只不会说话的金丝猴在一起的感觉一样。

天奇、太婆、金丝猴是莫家的三个异象,但太婆和金丝猴因为老而被人忽视,也被人尊重,而天奇,大家都只把他当傻子。在这个家里,没有人懂天奇,除过太婆,没有人愿意和和天奇多说一句话,就连多年未见过面的叔叔莫鹏祥回来,和他父亲从天奇面前走过,也没有看他一眼。

冷漠是一种距离,距离往往会成就高度。正是所有人的冷漠,天奇才有了自己的孤独与冷静,有了思考和高度。天奇经常坐在城墙上,看着这沧桑荒诞的世界,看着莫氏家族的荣辱兴衰。他看见了老天停止了对人的惩罚,人就开始自己惩罚自己;看见了人包括他自己就像提线木偶一样被自己身体里的各种贪婪欲望提着,挑着,身不由己,可怜又无奈;他看见人——哪怕是最争胜好斗的人——对打打杀杀游戏也有厌倦的时候;他看见人眼里含着仇恨,也含着柔情,抵御外侮,抗击天灾,人一样能放下恩恩怨怨,携手共行。

这是一个超拔的高度,这是一个俯瞰的高度。站在这样的高度,生命便都值得尊重,值得同情:年馑的时候,天奇想将抓住的麻雀放掉,他觉得它是那么柔弱,觉得它的叫声是那么动听,觉得那也是一种生灵,是人的朋友;还是年馑,石匠把他的狗杀了,狗皮剥了,石匠剥狗皮的动作让天奇大为惊恐,感慨人性不如狗,狗不嫌家贫,人却能与狗同富贵不能共患难,为此天奇觉得石匠特别可怕,常做噩梦。

天奇看老六的目光是平静的,像看着村里任何一个熟悉的人,没有惊慌,没有惧怕,以至于让老六收回了目光;他看其他土匪是憨厚的,觉得土匪与其他人没有什么两样,只是手上有枪,脸上多了块黑布而已。当土匪把黑布蒙在天奇眼上的时候,天奇感觉眼睛上有了黑布,自己也变成了土匪;天奇特别能体会白毛土匪的孤独,虽然他的孤独和他不一样,完全是一种深陷泥淖不自知不能自拔的孤独,但他还是深切同情他的孤独;老六剁下天奇的小指逃跑,天奇觉得他们逃走的姿势还是很好看的,像两只在阳光下飞去的黑蝴蝶那样轻盈,那样优美,那样潇洒;当六指拿枪顶着天奇脑袋的时候,天奇不仅不惊慌,还觉得六指拿枪的样子有些笨拙滑稽,替他担心,怕他拿不稳枪走了火伤了他自己;天奇知道他的小指没了,但他却漠然地看着,看着血慢慢渗出来,像露珠一样滴落在泥土里,觉得多根手指和少根手指没什么两样,他还是他,一个永远不被人注意的傻子、哑巴。在天奇看来,身体的残缺远没有老六剁他小指的速度和动作的熟练让人担忧。

天奇不喜欢三太太,恨她诅咒他的两个哥哥,可他还是同情她,同情这个不会笑的女人;天奇也不喜欢他莫老爷,但当他明白老六剁他的小指是为了报复他爸,突然对他爸产生了同情和怜悯,决定不让他爸知道他少了一根手指。他不想因为少了一根手指把注意力吸引到自己身上,打扰他平静和孤独的生活。他不想卷入他们的恩怨和纷争,即使偶尔被人拉进去,他也要想法逃脱,重新回到他那个孤独的世界里去。

天奇的世界是孤独的,因为高而孤独。没有人理解天奇,也没有人能理解天奇。天奇识破六指的小动作,成为最大的赢家,他把所有钱抛向空中,管家夸天奇不是傻子,以为他是不想把土匪惹急的权宜之计,只认得钱财的管家怎么也不会理解“贪欲是祸端,无欲一身轻”才是生命的王道。

太婆也厌恶杀戮,而且竭尽所能劝诫人们停止杀戮,她总是唠唠叨叨,希望自己的孙子好好念书,将来能出个秀才甚或进士,重振“耕读世家”的英名;她常骂老二莫鹏祥是二杆子,说莫鹏举“你少结些怨仇,啥事都没有了”,你“争强好胜,杀来斗去,终究不会有好果子吃”,但太婆对杀戮的厌恶主要来自亲历的血腥,来自最亲近的人和无数人的死亡,这厌恶带有太多的平面性、交缠性,所以太婆的劝诫仅仅只是劝诫,所以太婆不仅没能阻止械斗,连劝阻械斗的太婆自己最终也没从杀戮的怪圈中走出来,临终前还神秘地埋下杀人的圈套。

作者不光用离奇的出生天象和身体异象来凸显天奇的卓立不群,也为他审视这个世界安排了一个切实的独特的高度。天奇有梦游症,而且总爱上城墙梦游。这城墙的高度,注定了天奇视野的开放与宽阔,城里城外,所有角落,无一遗漏;这梦游,夜的帷幕落下,一切都卸下了伪装,一切都显出真相。而且人都说天奇有夜游症,可他知道不是夜游,他认为自己夜里比白天清醒。

和天奇上城墙玩过的人,小菊、麦花、梅香、柳儿,都多多少少有了不一般的眼界,都有了走出莫村不一样的人生,他们中的黑蛋、小琴成了抗日英雄,小菊最后也参加了游击队。柳儿虽然最后还是留在了莫村,但柳儿回到莫村,本身就是要完成一个重大的使命。小菊、杏花、麦花和柳儿可以看作天奇成长的天梯。正是因为这几个女人的陪伴,天奇才一路成长,一路前行,越走越高。

小菊是《喧嚣荒原》中最美的女子,虽然作者也写到柳儿的长相在莫村是头一份,就是在古川地界也是少有的,但小菊的美是不一样的。小菊的美不光在长相,更在神韵:小菊一出场就红袄绿裤,小菊的红衫子在麦地里就像一面旗帜,小菊的白马雪亮,就像黑夜里的一道闪电;小菊刚刚十七岁,却已经饱满得像一朵含苞待放的花骨朵;小菊从莫村巷道走过,女人们夸小菊“像从画上走下来的人儿”,男人们说小菊是莫村所有女人无法比的小美人。小菊被老六绑架了,作者说“花一样美丽芬芳”的小菊不见了;就连小菊和莫鹏举从荞麦地里回来,作者也是以上下翻飞,喝醉了酒,面色红润,额头光亮叙之描之。这还不够,后边还有两只不离不舍前后左右相随的蜜蜂;就连后来小菊选择了老六,提起麻峪沟那个漂亮的女土匪,人们都说“白娘子”怎么样怎么样,很少有人知道她的名字叫小菊。

小菊人是美的艳的芬芳的,又是温和善良率性的,她不厌其烦应答着巷子里和她打招呼的人。她一见太婆就迎上去,主动和太婆打招呼,逗太婆开心;小菊的声音很好听,像云雀;小菊的睫毛很长,向上卷着。天奇很喜欢小菊,不仅因为小菊漂亮,更在于小菊喜欢他,可以说,在莫家,小菊是唯一一个真心疼天奇爱天奇的人。

小菊是天奇的小姨,但小菊爱天奇主要还是疼天奇可怜天奇。她主动要求和天奇睡在一起;她被老六绑了票,天奇和管家去麻峪沟赎她,她没有回来,选择了留下,她给管家交代,要好好待天奇,“小菊的泪水滴下来了:‘可怜他不会说话,莫家谁也不把他当少爷看,可他是莫家最善良的一个人。我也最疼爱他,你要照看好他 ’”

小菊走过一段弯路,但小菊心里的善还在,秤还在,她分得出好坏,辨得清对错,她对和莫老爷的关系,一直心怀羞愧,觉得对不住她姐;她宁愿选择老六,也不要莫老爷“我给你备最好的嫁妆”“我养你一辈子”的云雾酸楚。

小菊比天奇大五岁,她和天奇一起丢沙包,踢毽子,跳房子,抓子儿,还恶作剧把吃空的柿子皮吹鼓等着路人上当。她像刚成熟的果子,既芳香饱满,又多少带些果子成熟前的青涩,她像天奇的妈妈,也像天奇的姐姐,她给予天奇的是一种淳朴的纯粹的女性的温柔,母性的温暖和人性的关爱。她脱光衣服睡,她很坦然地把天奇搂在怀里,像哄孩子一样拍着他睡,她从没把天奇当作男人,也从来没有顾虑过天奇的感受,天奇喜欢拉她的手,可她只随便拉一拉就放开了,去摸他的头。天奇不喜欢,把头甩开了,她也没在意,转头和送她的人说话。在小菊眼里,天奇完全是一个小孩,一个需要同情需要护爱的傻子。

作为少年的天奇,多么需要这温暖和呵护啊,要知道,在莫家,莫老爷不关心天奇,三太太也不关心天奇。小菊的到来,给天奇带来了踏实,带来了快乐,天奇的梦游都少了。天奇从心里爱小菊,爱小菊的美,爱小菊的善良,爱小菊云雀一样的笑声,也爱她的质朴野性。小菊走了,天奇感受到比以前更加强烈的孤独,小菊来了,快乐又回到了天奇身边。小菊和莫老爷好了,天奇感到“由脚底直升头顶的悲伤和孤独”,这悲伤是浓重的,是天奇对刚刚触摸到转瞬又逝去的唯一的爱的悲痛,是天奇对爱他他也爱的小姨的眷恋,更是对美好不再的痛惜与哀伤。天奇和管家去麻峪沟找小菊,看见那红红绿绿的窗花,那爱、那眷恋、那痛惜再次被唤醒。后来莫鹏祥一把火烧了老六的寨子,天奇看见那窗花被火舌轻轻一舔就没了,他想,“多好的窗花啊,真是可惜了”。天奇可惜的岂止是窗花?还有和花一样美的小菊。在天奇心里,小菊不光是他姨,更是美的化身,小菊的每一次出走,都让天奇感到美的遁去。天奇唯一一次跟着他爸去麻峪沟,威风凛凛,并且出其不意地把队伍直接领到老六的山寨,正是他对小菊,对他心中的美遁失的抗争和挽救。但是火舌把窗花舔没了,天奇那浸透少年霞光的美彻底幻灭了。

小菊和她姐姐三太太是完全不同类型的人,她善良、粗朴、没有心计,与三太太相比,小菊更像一个村姑,一块璞玉。她贪吃,但她知道节制,看着那些“红彤彤的担柿,小菊直咽口水,可她没有先吃,而是等天奇从树上溜下来了,才和他一起坐在树下品尝”;她和莫老爷曾经不清不白,但她最终选择了老六。老六的劫持为小菊提供了选择的可能和机会,也给了小菊一个选择的推力,她终于从深陷的泥淖里挣扎出来了,第一次做了遵从自己内心的选择。这是一种自觉自知的自尊选择,这选择谈不上完美,但它真实,而且因为这独立的选择,小菊的人生发生了实质性的变化,她从莫鹏举的魔爪中逃离出来,并一步步走上自尊自强的革命道路。

杏花是天奇接触的第二个女人,杏花和天奇同睡一炕,完全出自三太太的安排。作为青春萌动期的杏花,渴望男性的抚摸,但她不喜欢天奇这样的傻子。后来她慢慢理解了天奇,也可怜天奇,但当她遇到满仓,她的爱一下子就被点燃了,她全身心地投进了满仓的怀抱,并为满仓献出了自己的生命。

不管杏花喜欢不喜欢,妙龄男女同居一室同睡一炕并有身体接触,从客观上唤醒了天奇作为男人的欲望,让天奇从一个懵懂少年开始有了一个成熟男人的冲动。麦花是天奇成熟的关键一环。麦花是买来专门伺候天奇的丫鬟,也是一个特别本分特别温顺的女人。麦花对自己的现实坦然接受,即使后来天奇娶了惠儿,惠儿百般刁难,她也毫无怨言,觉得自己本来就是丫鬟,没有必要自寻烦恼。所以,当已经有点男人意识和男人冲动的天奇抚摸她时,她很顺从,觉得事情本来就应该这样。而且,作为青春期的女孩,她也喜欢这样的游戏。麦花的顺从和帮助,让天奇作为一个男人有了突破性的成长,天奇的小鸟破门而入,正是天奇成熟的关键性标志。

关于麦花的性格、出身、长相,甚至名字,作者都是大费苦心颇寓深意的。麦子的花又朴素又小,几乎被人忽视,出身贫苦的麦花,没有杏花的美艳,没有小菊的芬芳,她单眼皮,低眉顺眼,为人细心善良,能忍能让。天奇需要这样的女人,麦花因为惠儿的威逼躲瘟神一样躲天奇,天奇更寂寞,更孤独了,一个人坐在城墙上发呆,吹羌笛;莫氏家族需要这样的人,她的温和善良,能忍能让正是莫氏家族所缺少的。有了麦花,莫氏家族的后代争强好斗的基因会减弱,莫氏家族高高在上为所欲为的气场也会减弱,所以麦花和天奇才是莫氏家族最后的希望。作品写到:“数年后,这个不起眼的丫鬟麦花,替莫家办了一件谁也无法替代的好事,因此被永远载入莫氏家族的史册。”是的,没有人能够替代,天奇娶了惠儿,娶了水秀,但只有麦花给莫家留下了后代,也只有麦花这样温和贤让的女子,才有可能给莫家带来改变,带来兴旺。天奇和麦花的孩子,一定会给莫家带来更广阔的胸怀和更广阔的前景。

身体的发育,也伴随着心智和思想的成长。正在这时,柳儿回来了。柳儿是天顺的媳妇,天奇喜欢天顺哥哥,天顺也曾给天奇托过梦。天顺给天奇托的梦,非常清晰地勾出了天奇的思想脉络:世界到处骚乱,天奇心静如水,天奇是用他的心静如水对抗着骚乱的世界的。作为共产党人的天顺,他和所有的共产党人一样,前赴后继出生入死,就是要寻找着改变世界的方式,寻找着和平之路,他们的寻找是自觉的,有意识的,因而也是有力量有成效的,他们的寻找已经形成了信仰之光,炽热而坚贞。当天顺带着这炙热而坚贞的光穿过天奇那单薄无力的灵魂的时候,天奇的灵魂燃烧起来了,他感到了从未有过的疼痛。

这疼痛是天奇改变的契点。小说没有交代柳儿是不是党员,但作为天顺的媳妇,对天顺的爱那么真,矢志不移,毫无疑问,她对天顺的事业是理解的,支持的,甚至可以看作一体的。柳儿回莫村,当然是等天顺,但又不仅仅是为了等天顺,就天奇的成长而言,柳儿无疑就是一剂催化剂,因为柳儿,天奇的思想更加开阔,也开始有了行动的意识:先是跟着黑蛋的队伍,后来黑蛋的队伍被袭,他侥幸躲过一劫。他用树枝杂草掩盖了窑口,然后朝着太阳的地方走去。这里的掩盖不是简单的掩盖,它包含着天奇对美好深深的崇敬与祭奠;这里的太阳亦不是自然的太阳,而是中国共产党所代表的中国希望之所在,天奇朝着太阳走去,表达的正是天奇对光明和希望的追逐和渴望。虽然后来天奇又被国民党抓去喂马,抬尸,甚至还当了后备军。兵败之后,又被一群狼围攻,但所有的艰难险阻,所有的九死一生,都是为了经历,为了思考,为了启迪。正是这样的经历,才使天奇有了八百年前党项羌人的战场和今天战场重叠的感觉,才使天奇有了人为什么要这样折腾的感叹与质问。这不是一般的疑问,它是现实与历史,家族与民族的大拷问,是人性善恶生命根本的大拷问。

天奇说自己是不是在逃避,也许他是在逃避,逃避家乡的丑陋、灾难,但逃避显然不是办法,现实也是没法逃避的,逃来逃去,反而陷入更大的灾难和危险,所以他又回到了万斛山。他坐在那里,俯视着自己的家园。此时的天奇已不是彼时的天奇,他感觉他一直坐在这里,但事实是—他已经经过了南征北战血肉硝烟的洗礼。于是,在看到柳儿还那么可怜,想到这一切都是老六造成的,他用鸡把国军引到红苕窖,借国军之手灭了老六。从此不再操心。这是一个飞跃,一个思想到行动的飞跃。

天奇回到莫家,轻轻地睡在柳儿身边。在《喧嚣荒原》中,柳儿是一尊雕像,柳儿回来,就是为了等天顺。天奇和麦花逃走的时候想把她背走,她像长在了炕上,怎么也拖不动;天奇回来,柳儿还是像以前那样盘腿坐在窗前,两眼圆睁,目光死死地注视着窗外,她已经死了很久了,尸体早已干枯。天奇“想让她躺好,但无法做到。因为她的身体保持着坐的姿态,怎么拉也拉不开。他只好又把她扶到原处,让她永远坐在那里,望着窗外”。

《喧嚣荒原》中写了很多死,写了很多尸体腐烂,但唯有柳儿的尸体干枯,而且姿态不变,位置不变,这是一种实写,也是一种虚写,佛门大师圆寂,可以死而不朽,那是一种内功,是信仰的力量。柳儿坚持的,其实是一种信仰。

天奇回到莫家,莫家大院已经没有活人了。但天奇能躺在柳儿身边,一定是一种召唤,天奇一直喜欢两个哥哥,平时和柳儿也特别合得来,此时的天奇,在思想上与柳儿已完全融合了。朦胧中,天奇听到了柳儿的声音,说她要走了。天奇是莫氏家族真正的传承者,天奇的成长成熟最后都要对接到莫氏传承这跟线上。这是一条渐走渐高强韧坚挺的线,提挈着《喧嚣荒原》所有的书写,导引着所有关于战争和人性思考的走向。莫鹏祥下葬后太婆就离奇古怪地死了,飞升了,变成了一只白鹤,太婆和柳儿的交替,正是要把成长了的成熟了的代表着莫氏家族希望和兴旺的力量,对接到传承者天奇这条线上。太婆再次长出新牙;太婆飘走了,但冻饺子似的小脚,仍然踩得官路咚咚响,让人感到了莫氏家族的坚韧和活力,也让人感到了太婆对天奇殷切如鼓的厚望。

天奇儿子的出生,是希望,也是激励。这是一个全新的生命,带着党项羌人的健壮基因,带着麦花的宽厚善良,还带着柳儿、天顺给予天奇的坚毅和宽广。新生命需要新的世界。后来莫村莫名其妙地遭遇了火灾。这莫名其妙的火灾,其实又何尝不是人为?作者没有明确指出火灾的原因,但在火灾之前,作者写到无数的萤火虫,这萤火虫其实是无数的磷火。磷火之广,广到村里家里到处都是;磷火之盛,盛到可以不用点灯。从实处写,如此繁盛的磷火,若是落在草垛上,就有可能惹起一场大火。那是一个空村子,没有人发现,于是有了虚写的凤凰涅磐,浴火重生。那磷火有革命烈士的,有受难群众的,也有无数次战争无数次械斗时的亡者。大火烧了三天三夜,将古老的莫村烧成了一堆灰烬。

这是一场灾难,人类的灾难。所有的争斗与杀戮都是因为人的贪欲,包括最后万斛山的滑坡,不正是因为那些年砍光伐光树木做棺材造成的吗?看着光秃秃的万斛山,太婆说:“树是山的皮,他们剥了山的皮,迟早要遭报应的。”

大火烧尽了争斗和杀戮,滑坡惩戒了人类的恶,金丝猴背着天奇飞腾而去。喧嚣的荒原,一片安静。人们看见一个面目全非的男人和一个光秃秃的猴,这是天奇和金丝猴。天奇面目全非,早已脱尽旧时容颜;金丝猴的毛脱光了,也算是脱胎换骨。

小说的结尾写到:莫村的人回来了,桃花沟的人也忍不住站起来,走过来。一切的仇恨终于消融了,消融在宽广的胸怀中,消融在宽厚的包容中,消融在和睦和顺和平的阳光中。这时,人们隐约听见了羊骨羌笛的声音,那是党氏羌族的笛声,融合的笛声,希望的笛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