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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国文艺批评价值体系的思想文化根基
来源:《中国文艺评论》 |  李震  2022年05月06日09:48

价值观问题始终是文艺发展的关键所在,特别是在中国文艺肩负着助力民族复兴的历史使命的今天。但随着时代的发展,市场、资本和媒介技术的“三套车”,在拉动社会总体文明进步的同时,也将文艺拉进了价值迷津,致使文艺界乱象丛生,价值观问题愈发凸显。文艺批评肩负着“引导创作、推出精品、提高审美、引领风尚”的职责与使命,因而是把握文艺价值观的方向盘。而文艺批评自身的价值乱象更不容忽视,类似“套用西方理论来剪裁中国人的审美”“用简单的商业标准取代艺术标准”“红包厚度等于评论高度”等问题屡见不鲜。要把好中国文艺价值观的方向盘,文艺批评自身必须建构起具有中国特色的文艺批评价值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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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色文艺批评价值体系多元建构的思想根基与框架结构

随着时代和社会文明的高速发展,当代文艺所聚合的人类经验愈来愈复杂。任何一种建立在单一思想文化基础上的价值观,都已无法引领日益多元发展的文艺现实。文艺批评价值体系的建构必须依循多元建构逻辑。因此,如何建构一个既具有主导性又具有开放性,既具有中国特色又可以兼容多元价值需求的文艺批评价值体系,便成了一个难题,虽经几代批评家努力实践,但始终在中西传统之间、马克思主义与中国传统文化之间存在认识上的分歧与实践层面上的相互割裂,难以形成一个统一而有效的价值体系。近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文艺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为这一体系的建构提供了思想理论基础。

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指出:“要以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为指导,继承创新中国古代文艺批评理论优秀遗产,批判借鉴现代西方文艺理论,打磨好批评这把‘利器’,把好文艺批评的方向盘,运用历史的、人民的、艺术的、美学的观点评判和鉴赏作品。”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提出“以习近平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文联十一大、中国作协十大开幕式上的重要讲话中再一次指出:“一百年来,党领导文艺战线不断探索、实践,走出了一条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符合中国国情和文化传统、高扬人民性的文艺发展道路,为我国文艺繁荣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

这些论述中的关于把马克思主义与中国传统文化相结合的思想,既发展和深化了毛泽东于1940年提出的“必须将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完全地恰当地统一起来”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思想,又延续了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的基本观点,同时,也为中国特色文艺批评价值体系的多元建构提供了基本框架和思想根基。这一框架呈现出了中国特色文艺批评价值体系建构的两个层面和三大板块,并以此融合了多元化的价值需求。两个层面是指思想层面和艺术层面;三大板块即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文艺理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中国古代文艺批评理论优秀遗产、现代西方文艺理论。

其中在思想层面提出的价值导向和在艺术层面提出的价值标准,即“历史的、人民的、艺术的、美学的观点”,是对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在新的历史阶段的继承和发展。马克思、恩格斯在对莎士比亚、歌德、巴尔扎克等作家及其作品的批评实践中,形成了“美学的和历史的观点”的批评标准。“美学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美学在文艺批评中的体现,并在批评实践中具体化为“莎士比亚化”“典型环境中的典型人物”等美学原则。“历史的”观点是按照历史唯物论,要求批评主体从历史的视角出发,将作品置于具体的社会历史环境中,审视其是否反映了历史的客观真实和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美学的和历史的观点”既是批评价值标准也是批评方法论,决定了马克思主义文艺批评既是美学批评,也是社会历史批评。

作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实践者的毛泽东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文艺批评价值观,提出:“文艺批评有两个标准,一个是政治标准,一个是艺术标准。”并从当时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具体历史环境与阶级分析方法出发,解释了政治标准的具体内涵及其与艺术标准的辩证统一关系:“政治并不等于艺术,一般的宇宙观也并不等于艺术创作和艺术批评的方法。我们不但否认抽象的绝对不变的政治标准,也否认抽象的绝对不变的艺术标准,各个阶级社会中的各个阶级都有不同的政治标准和不同的艺术标准。但是任何阶级社会中的任何阶级,总是以政治标准放在第一位,以艺术标准放在第二位的。”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历史的、人民的、艺术的、美学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文艺批评价值观在新时代的继承与发展,在“美学的和历史的观点”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人民的”和“艺术的”观点。“人民的”既充分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文艺宗旨,又凸显了人民是历史创造者的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从而与“历史的”观点相统一。而“艺术的”则是美学的观点的具体化。由于“人是按照美的规律来创造的”,所以“美学的”观点所涵盖的不仅仅是艺术。加上“艺术的”观点既将“美学的”观点具体到了文艺批评标准中,又延续了毛泽东提出的“艺术标准”。至此,作为文艺批评的思想价值导向和艺术价值标准就更加明确、更加全面,更能体现新时代的价值观了。

三大板块是中国特色文艺批评价值体系建构的思想文化根基,既体现了鲜明的思想导向和中国特色,又囊括了多元化的思想文化资源,形成了一个兼具主导性与开放性的建构框架。首先,马克思主义是具有普遍意义的思想理论和方法论,是中国从意识形态、社会制度,到包括文艺在内的各项事业的重要指针,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更是文艺批评价值体系的灵魂。其次,儒释道合一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作为东方文明的中心,汇聚了长达三千多年丰富灿烂的思想文化,留下了博大精深的中国古代文艺理论优秀遗产,不仅为当代文艺批评提供了取之不尽的思想资源和话语资源,而且也是当代文艺的精神源头和熔铸当代文艺批评价值观的主要依据,更是中国语境和中国特色的主要构成因素。再次,现代西方文艺理论尽管是源自不同文明和不同意识形态的思想文化资源,在学术传统、话语方式、文化价值观和方法论等方面,与中国传统文艺理论迥异,但也代表了西方现代文艺各个发展阶段的思想成果和批评方法。按照不同文明交流互鉴、共同进步的新时代主流文明观,现代西方文艺理论完全可以作为与中国传统文艺批评理论交流互鉴的价值参照。同时,现代西方文艺理论的很多流派和学说都是以马克思主义为起点的,因而被称为“西马”或“新马”。如法兰克福学派的一些批评家都是从马克思的社会批判理论出发的;后现代批评的代表人杰姆逊(Fredric R. Jameson)也是立足于晚期资本主义社会文化批判的新马克思主义批评家。因此,现代西方文艺理论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仍有承继关系和相通之处。

更重要的是,无论中国古代文艺批评理论,还是现代西方文艺理论,本身都是多元的。中国古代文艺批评理论本来就是儒释道三种文化思想和价值观的聚合。西方现代文艺理论更是西方各国各种哲学思想在文艺领域的延伸。因此三大板块的融合,本身就是多种文艺思想的汇流,中国特色文艺批评价值体系的建构框架本来就是按照多元建构逻辑组合的结果。多元建构逻辑并不意味着各种文艺思想及价值观不分彼此、不加取舍,而是根据三大板块不同的职能,将不同思想文化源头的文艺价值观结构在同一个文艺批评价值体系内,从而形成适合中国语境、中国国情和中国当代文艺现实的文艺批评价值体系的框架结构。

其中,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文艺理论是指导思想、是灵魂,在这一框架结构中是作为选择和判断中西文艺批评理论的价值依据,具有导向职能。无论是中国古代的还是西方现代的文艺思想和批评价值观,都应该在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下去借鉴或扬弃。而中国传统文化和古代文艺批评理论是中国当代文艺批评直接的思想源头;现代西方文艺理论是中国当代文艺批评的参照和借鉴。历史上洋务派对待西学东渐的“中体西用”原则,仍然适用于当代中国特色文艺批评价值体系的建构逻辑。立足于中国语境、中国国情、中国文艺现实和中华民族复兴需求的当代中国文艺批评,当然要以中国本土的文艺批评传统为根本和主体,将来自西方的现代文艺理论置于参照、辅助和应用层面。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无论中学还是西学,都在不同历史时空的文化语境中发展变化着。中国古代文艺批评理论存在着当代化,存在着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的问题;现代西方文艺理论存在着中国化、本土化的问题。这些问题都是当代中国文艺批评价值体系建构中的核心问题。

按照上述思路,中国特色文艺批评价值体系便是一个立足中国语境、中国国情、中国文艺现实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价值需求,以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文艺理论为指导,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中国古代文艺批评理论的当代化形态为主体,以中国化的现代西方文艺理论为参照的文艺批评价值结构。而在这一价值体系的建构中,需要在思想认识上和批评实践中解决的核心问题,便是马克思主义与中国传统文化、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与中国古代文艺批评理论相结合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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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与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思想文化基础

百年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一直是中国社会文化发展的核心问题,且走出了不同的道路。以“将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完全地恰当地统一起来”的路线,最终战胜了生搬硬套的教条主义路线,引领中国社会走上了国家发展、民族复兴的道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在社会发展的层面取得了历史性的成功。然而从思想文化渊源上,马克思主义来自与中国文化源流相距甚远的欧洲。因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更深层次应该在于文化,只有文化层面的认同与融合才是最根本的中国化。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核心问题,自然也是中国特色文艺批评价值体系建构的思想文化基础。无论从学理上,还是在百年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实践中,马克思主义与中国传统文化都已表现出诸多可以互通的思想文化基础。

▣(一)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与儒、道思想的互通性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理论和方法是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马克思主义的一个重要贡献在于他们坚持唯物主义哲学,将西方思想文化整体上从宗教神学层面拉回到了以人的解放为目标的社会批判层面,进而提出了自己的社会发展理论和社会理想。而以儒、道两种本土思想为核心的中国传统文化,也是建立在唯物论和辩证法基础上的、坚持人本主义的无神论哲学。

在中国历史上一直占正统地位的儒家思想文化是在人与社会的关系基础上建构起来的,其价值主体是人,其建构原则来自人伦道德,来自人的社会属性,来自人而非来自神。道家思想文化是在人与自然的关系基础上建构起来的,其价值主体是道,即自然法则。而始于人类早期,后来成为世界主流文明的其他几种思想文化,则多是以神为价值主体建构起来的。源自古印度的佛教的价值主体是佛;源自古希伯来的《圣经•旧约》的价值主体是上帝;源自古希腊的思想文化,虽然含有人所发现的科学原则,而且也没有形成体系化的宗教,但也建构出一个庞大的神的谱系,因而其价值主体是史诗语境中人神合一的英雄。只有中国的儒、道思想文化的价值主体是现实中的人,因而属于最早、最彻底的唯物论哲学。尽管儒道思想在后世均被人为地神化和宗教化了,但其本义是关于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关系及其发展变化规律的唯物主义哲学思想。奉行这些思想的中国历代社会,除了民间的万物有灵和鬼神观念外,也没有产生自己统一的神或者上帝,更没有产生统一的体系化的宗教。因而,其思想文化的价值主体和建构原则与马克思主义唯物论在哲学根基上是相通的。

被道家思想奉为真理的“道”,是包括人自身在内的万物生成与运转的普遍规律和法则。“道法自然”,即“道”是无始无终地发展变化中的自然规律。道家的确没有去建构自己的社会发展理论,却为后世提供了自己对社会治理的基本态度和策略——“无为”。道家创造出了人类思想史上最早的辩证法,即在矛盾的发展变化中认识事物的方法,提出“有无”“阴阳”“生死”“祸福”“刚柔”“强弱”等一系列矛盾范畴,并深刻认识到这些范畴相互依存、相互转化的辨证关系,如阴阳相生、刚柔相济、祸福相倚等,为人类认识自然和社会规律提供了重要启示,也与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法有相通之处。

▣(二)社会理论是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儒家同一的思想核心

对社会的研究是马克思主义的核心部分。马克思、恩格斯对社会的研究可以分为社会发展理论和社会批判理论。社会发展理论是依据历史唯物主义对社会发展规律、类型、道路的研究,并提出社会的五大发展阶段学说。社会批判理论是对资本主义社会进行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等多个层面上的批判。马克思主义正是在社会发展理论和社会批判理论的基础上,提出共产主义社会理想的。

儒家思想虽未建构出像马克思主义那样科学、完善的社会发展和社会批判的理论体系,但其以中国农耕社会及其宗族伦理为基础,建构起了以家、国为蓝图的社会结构学说,并且也提出了自己的理想社会图景,即“天下为公”的大同社会:“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是谓大同。”(《礼记•礼运》)尽管这种基于古代农耕社会提出的“天下为公”的大同社会,与马克思主义提出的共产主义社会无法相提并论,但二者所包含的对社会理想和对公平正义的向往却有相通之处。

▣(三)马克思主义“人学”与儒家“仁学”的契合

人的解放和人的全面发展是马克思主义的初衷和旨归。因此,人学便成为马克思主义的根基。特别是在马克思主义美学和文艺理论中,人学不仅存在,而且是基础。由于恩格斯在文艺批评中强调过美学的和历史的观点,有人便望文生义地认为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批评中不存在人学的观点。无需生搬硬套马克思主义原典中的佐证,只需再深究一步便可确知,支撑美学的和历史的观点的正是人学。马克思早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就指出美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而历史正是人的社会实践过程,人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历史的主体。马克思早期接受过黑格尔哲学认为人的本质是来自所谓“绝对精神”和“自我意识”的精神自由学说的影响,认为“自由是全部精神存在的类的本质”。而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进一步认识到,人的自由本质来自“自由自觉的活动”即“自由劳动”,来自人的实践过程,而这一实践过程就是历史。他认为“历史不过是追求着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动而已”。“我们首先应当确定一切人类生存的第一个前提也就是一切历史的第一个前提,这个前提就是: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在马克思看来,美是人的本质决定的,而人的本质是在历史实践中形成的。同时,历史又是人创造的。从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整体来看,这种人学观点便是其社会发展理论的根本动力,正是人的本质追求全面发展和解放的力量推动了整个社会的发展。而在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批评实践中,人学观点则是其评判美和历史真实性的价值依据。

儒家思想的核心也是人学,而儒家的人学则被道德理想化为“仁学”。在儒家看来,人的最高价值标准是“仁”,而“仁者爱人”(孟子)。从“仁”的字源意义也可以看出,仁,即二人,也即人与人之间的爱,因而“仁学”是关于人与人关系的学说。在人与人的关系中,儒家思想按人伦关系将人分为不同“等级”,如君臣、父子、夫妻、兄弟等;马克思主义则按占有社会财富多少将人分为不同“阶级”。所不同的是,儒家思想立足于建构并维护其理想中的等级制(礼),而马克思主义则立足于铲除阶级差别。但二者在人的最终目标和归属上却又趋于一致。马克思主义是要实现人的解放和全面发展,而儒家思想除了对“天下为公”的大同社会中对人能够各得其所的期望外,也对“人的全面发展”设定了系统的路径和目标,如“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礼记•大学》),如“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善天下”,再如“内圣外王”等等,最终要成为的是心怀天下的圣人和君子,并且提出了人作为人的最高道德理想——“仁”。儒家思想中这些古老而朴素的关于人的学说,尽管与马克思主义的关于人的本质、人的解放和人的全面发展理论在社会文化基础、理论逻辑等方面都有着本质的不同,但其最终目标都是围绕人的价值实现而展开的。

可以说,诞生于19世纪欧洲的马克思主义与诞生于公元前6世纪中国的儒家思想虽属于两个不同时空中的思想文化流脉,但其在唯物主义、辩证思想、社会理论,以及将人的精神价值实现作为出发点、落脚点和核心内容等方面,表现出某些相通之处。正是由于这样的深层原因,马克思主义才有了中国化的可能,才能在中国大地上扎根,才能引领中华民族走向复兴,也才有可能成为中国特色文艺批评价值体系建构的思想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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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文论与中国古代文论的契合点

当中国现代文艺刚刚起步,并开始与自己的古典传统告别时,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便进入了中国。百年来,中国现代文艺力图以马克思主义文论为价值遵循。特别是1942年毛泽东《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发表以来的80年中,马克思主义文论已与中国文艺的具体实践融为一体,成为中国主流文艺的价值指针。

中国现代文艺尽管已走出了封闭的民族文艺的历史阶段,并受到域外文艺的深度影响,但现代中国人的文艺价值观毕竟是从有着三千多年文艺史的中国文艺传统中生长出来的,马克思主义文论能够成为中国现代文艺的价值指针,根本上还是由于其与中国传统文艺价值观有着诸多契合点。认真反思和深入发掘这些契合点,对建构中国特色文艺批评价值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一)文艺的意识形态属性与“文以载道”观

在马克思主义的社会结构理论中,文艺属于观念形态的上层建筑,与政治、法律、哲学、宗教等同属其中的社会意识形态。恩格斯曾指出:“政治、法律、哲学、宗教、文学、艺术等的发展是以经济发展为基础的。”毛泽东也曾指出:“一定的文化是一定社会的政治和经济在观念形态上的反映。”

尽管将文艺直接视为意识形态在学界有较大争议,但文艺具有社会意识形态属性则是完全符合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和历史事实的。在任何时代、任何社会,文艺都具有意识形态属性,都属于“系统地、自觉地反映社会经济形态和政治制度的思想体系”。因此,意识形态属性是马克思主义文论对文艺属性的基本认识,也是其文艺批评价值观形成的基础。

在中国古代文论中,从先秦开始,“文”就与“道”密不可分。“道”虽不完全等同于现在的意识形态,但却是指中国历代的主流思想,且在经典的“文”中得以传承。荀子说:“圣人也者,道之管也。天下之道管是矣,百王之道一是矣,故《诗》《书》《礼》《乐》之归是矣。”意即圣人是百王之“道”与《诗》《书》《礼》《乐》这些经典之“文”的统一体,“文”被视为“道”的化身。其后,刘勰在《文心雕龙•原道》中又说:“道沿圣以垂文,圣因文而明道”;韩愈、柳宗元更是以“文以明道”“文以贯道”为宗旨发起古文运动;宋代理学家周敦颐最终归结为“文以载道”。直至近现代,尽管“道”的内涵因时而异,“文以载道”却一直是中国文艺思想之正统。

文艺的意识形态属性与文以载道观,尽管来自两种不同的思想体系,且意识形态与道的内涵也不尽相同,但无论是对文艺的功能定位还是价值评判,二者都有着一定程度的相似性。不同时代、不同社会形态会形成不同的意识形态与道的内涵,但文艺对主流思想和主流价值观的教化、引领作用却是一以贯之的。因此,在以马克思主义文论为指导、以中国古代文论为本土传统的中国特色文艺批评价值体系的建构中,文艺的意识形态属性和文以载道观成为可融通的思想资源。

▣(二)反映论与“兴观群怨”说

按照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论,文艺是社会生活的反映。毛泽东充分发挥了这一反映论,提出社会生活“是一切文学艺术的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唯一的源泉”。反映论是马克思主义对文艺的本质、来源及其与社会生活关系的基本认识,因而是文艺价值观形成的基础。

中国古代文论对文艺本质和来源的解释,有“言志说”,有“缘情说”,也有“兴观群怨说”,这些学说虽是对文艺功能的认识,但同时也是对文艺本质和来源的认识。其中的“兴观群怨说”就包含着孔子对文艺与社会关系的认识。他说:“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按郭绍虞的解释,“兴”指“启发、鼓舞、感染的作用”;“观”指“认识社会现实的作用”;“群”指“互相感染和互相提高的作用”;“怨”指“批评、讽刺不良政治的作用”。尽管都是以作用释之,但很显然这四种作用的对象指向的都是社会。而且上至君王,下至家父,广及鸟兽草木,皆属社会生活。这一认识在刘勰的《文心雕龙》中,演化为“文变染乎世情,兴废系乎时序”,白居易表述为“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这些言论虽所用话语与西方和当代话语不同,但对文艺与社会生活关系的认识却是相似的。

无论是社会生活,还是“世情”“时序”,都是来自不同时空的文艺思想对文艺与社会生活关系的认识,都是中国特色文艺批评价值体系建构的重要思想资源,而且完全可以统一于对文艺评价的“历史的”“人民的”观点之中,因为人民的生活、生产实践是社会生活的主要内容,也是“世情”“时序”的创造者。因而,这些思想中自然包含着“历史的”“人民的”文艺批评价值观。

▣(三)现实主义美学原则与“言有三表”说、“为时”“为事”论

马克思主义文论的另一重要思想便是现实主义美学原则。恩格斯在《致玛•哈格纳斯》中延续了他在《德国民间故事书》中要求民间故事在“适应自己的时代”基础上的“真实性和合理性”的观点,提出对现实主义的理解。他以巴尔扎克的《人间喜剧》为例认为:“作者的见解越隐蔽,对艺术作品来说就越好。我所指出的现实主义甚至可以不顾作者的见解而表露出来。”他说,“巴尔扎克就不得不违反自己的阶级同情和政治偏见而行动;他看到了他心爱的贵族们灭亡的必然性”,并盛赞,“他的伟大作品是对上流社会无可阻挡的崩溃的一曲无尽的挽歌”,“是现实主义的最伟大胜利之一”。基于这样的理解,恩格斯在这封信中提出了对现实主义美学的经典论述:“据我看来,现实主义的意思是,除细节的真实外,还要真实地再现典型环境中的典型人物。”这是对现实主义文艺最具指导意义的美学原则。此外,马克思在《致斐•拉萨尔》中对“莎士比亚化”和“席勒式”的论述,将现实主义美学原则具体化到了文艺创作的人物塑造中。尽管马克思并没有直接解释“莎士比亚化”的具体内涵,但通过他对“席勒式”是“把个人变成时代精神的简单的传声筒”的说法,可以看出他对“莎士比亚化”的理解,那就是文艺必须刻画出人物与其所在时代精神之间的真实而复杂的关系,并像莎士比亚剧作那样生动、丰富而个性化地表现出来。

中国古代文论在自《诗经•国风》以降悠久而丰富的现实主义文艺实践基础上,也形成了自己的现实主义观。尽管中国古代没有“现实主义”这个概念,但也有与马恩关于现实主义美学原则相通的论述。在中国传统的思想资源中,积极入世的儒家思想,似乎本身就具备一种现实主义精神,而自称“信而好古”、主张“温柔敦厚”的孔子的文艺观则更类似西方的古典主义,其对文艺的评价如“思无邪”“郑声淫”之说,也多偏于教化。而真正类似于现实主义精神的,则是主张“兼爱”的墨家思想,墨子说:“故言必有三表。何谓三表?子墨子言曰:有本之者,有原之者,有用之者。于何本之?上本之于古者圣王之事;于何原之?下原察百姓耳目之实;于何用之?废以为刑政,观其中国家百姓人民之利。此所谓言有三表也。”其中所谓“言”之本原既含儒家推崇的圣王之事,也含百姓耳目之实,而且最终还要用于国家百姓人民之利。可见墨家之“三表”明显区别于崇尚圣王之道、立足高台教化的儒家文艺观,更接近于后世所说的现实主义。其民本思想,也类似当今主流价值观所倡导的人民性。其后刘勰《文心雕龙》的《原道》《时序》《物色》《明诗》《乐府》等篇目中,有大量论述既延续了“三表”之说,又接近后世所说的现实主义精神,如“写天地之辉光,晓生民之耳目”“文变染乎世情,兴废系乎时序”等。文学史上那些被教科书指认为受儒家思想影响的现实主义诗人、作家,包括写出“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的杜甫,以及倡导“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的白居易等,在精神上其实更接近墨家,因为他们爱圣贤,但更爱百姓,更关心民生疾苦。正因为如此,他们的“为时”“为事”之论,才被认为是中国古代现实主义精神的经典论述。

虽然产生于中国农耕时代的“言有三表”说和“为时”“为事”论,无法与产生于欧洲资本主义时代的现实主义美学原则同日而语,但二者在“历史的”“人民的”精神上却是相通的。由此孕育出来的现实主义美学原则,是中国特色文艺批评价值体系建构的重要思想资源,因为其既是判断“美学的”和“艺术的”价值标准,也是判断“历史的”和“人民的”价值导向。

中国特色文艺批评价值体系建构是一个漫长的过程,需要进行深入的学理探讨,更需要批评家们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同时,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文艺理论,与中国传统文化和古代文艺理论的深度结合,也是一个需要几代人去实践的过程。本文仅就其中几个核心问题作初步探讨,以期文艺批评界的同仁进一步深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