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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文艺学话语范式与学科体系构想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 鲍远福  2022年01月14日08:36

每个时代都有与其“时代精神”、文化风尚协调共振的文学艺术,相应地,每个时代也有独具特色的文艺理论话语体系与之相配套。21世纪以来,依托于互联网、数字信息与人工智能等技术变革而急剧融合的网络媒体,为文艺创作、传播和接受的实践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可能性,当然也对文艺学学科体系与话语范式的建构提出了巨大的挑战。不过,就科学规范的学术共同体建设和理论话语范式的创新而言,当前的网络文艺学特别是我国网络文艺创作、传播、文本和接受的理论与批评研究还很不成熟,主要问题表现在理论视野局限、研究方法单一、话语创新不足、研究范式错位、审美定位偏差、遴选机制不灵活、评论生态不健全以及专业研究队伍建设不到位等方面。网络文艺理论学科体系建设的滞后与当前网络文学创作、传播和接受的火热状况之间构成了某种“失位”或不平衡,这是新时代文艺学学科体系建设亟待解决的问题。

网络文艺学是一个指向宽泛的学术概念。从研究范围看,其关注的应该是网络媒体或者更宽泛意义上的新媒体语境之下的文艺理论和文艺评论问题,涉及网络文艺的创作、传播、文本、阅读及其跨媒介、跨学科、跨专业与跨文化的意义生成语境等研究内容共同构成的“泛问题域”。这种理论研究在本体论层面可以被理解为网络文艺的基本概念辨析、研究范围界定、理论方法创新和批评话语阐释,在现实操作层面则应该是通过网络和新媒体发布、呈现、传播和再生产的文艺理论研究成果。生产机制与功能高度融合、意义传播与转化跨界互动的网络媒体生态,为网络文艺作品的创作、传播、接受与再生产提供了远比传统文艺生产更加丰富多元的阐释前景,当然它也为网络文艺学的学科专业建设和话语范式转型提供了前提条件。有学者指出,以网络文学为代表的新世纪网络文艺实践充分彰显了“媒介赋型、比特叙事、欲望修辞”等审美特征,这为新时代网络文艺学的学科话语体系建设以及理论范式的创新提供了某种有益的参考。具体来说,应该围绕以下五个方面展开。

第一,从网络文艺创作的载体出发,构建“网络媒介文艺理论”研究范式。网络文学、网络游戏、网络影视、网络动漫、网络综艺等是网络文艺的主要形式,它们的文本形式、主题内容和思想价值必须依靠不断融合发展的新媒体才能获得“赋型”“赋义”与传播的可能。特别是“超文本”“互动电影”和网络游戏等网络文艺类型,如果离开了数据化、界面化和超链接的媒介形态将不复存在。因此,“网络媒介文艺学”的理论实践应该重思网络文艺的创作、传播、接受、再生产过程及其媒介融合的内在关系,在“作者—世界—文本—读者”这一经典文艺生产场域中增加“媒介”的维度,同时在“媒介间性”的技术化语境中探寻这些与传统文艺理论相关但也发生了“新变”的文艺传播要素的内在本质,思考这些变化对网络文艺形态、类型与意义创新的审美作用与传播价值。

第二,要尝试从艺术创作角度重新阐释网络文艺作品在叙事方式、意义指涉和文本结构等多元要素的美学意义和思想价值,建立“网络文艺叙事学”研究范式。在存在形态上,几乎所有的网络文艺作品都可以被理解为“跨媒介艺术”,也就是说,它们可以以“比特”和“数据流”的形式在多媒体介质上生成意义,实现内容的生产、移植与转换。通常情况下,“语图文一体”“视听触同步”与“技术手段赋义”是网络文艺作品最明显的存在方式。同传统艺术相比,它们的意义生成本体更多地来自虚拟世界的电子信号和数据比特,而不是语言、音响、文字、图画或舞台表演的物质化具象。因此,“网络文艺叙事学”应该跳出传统叙事学的理论框架,在叙述话语、叙事空间、叙述视角以及叙述者声音等习见的术语之外,思考和审视网络文艺实践中遭遇的“语图符号”“比特文本”“互动叙事”“超链接结构”“NPC(非玩家)角色”“沉浸体验”“叙事副本”“情感计算”和“后人类境况”等新概念对于传统叙事学理论的冲击。

第三,从文本形态的角度出发,网络文艺学的创新应该构建贴合新时代文艺创作实践的“跨媒介文本理论”研究范式。在新技术和跨媒介的文艺生产场中,网络文艺学既可以依托于传统出版领域集中展示自己的理论风貌,也可以借助虚拟现实界面实现所谓的“数字化生存”。在此背景下,网络文艺学理论成果的存在形式就应该是多元化和多渠道的,比如通过“线下”的学术著作和期刊论文形式在学术界传播,在赛博空间、网络社区、数字出版物、线上讲堂、自媒体以及短视频等数字界面上,以即时对话、弹幕、跟帖、微评、转发和线上讨论等新形式发布出来。网络文学、网络游戏、IP改编与“影游互动”等新文艺形式借助于跨媒介、超文本、超链接和VR/AR技术构建了意义指向多元的“星丛式”文本系统。因此,网络文艺学的文本理论话语构建则应该紧密贴近网络文艺文本交互沉浸、“影游融合”的生产、传播与接受特征,在更新传统文艺学文本理论范式的同时,针对网络文艺实践的媒介属性和技术特色,创新理论话语自身的表现形式,最终让那些在声画影音同步的数字媒体上发布的文艺理论成果和网络文艺作品同时呈现于接受者的视野中,即跨媒介、跨文化与跨学科的“文本—理论共现”。

第四,新时代网络文艺学的理论转型和研究方法创新还应该在视觉文化、听觉文化以及其他青年亚文化全面介入当代网络文艺表意传播实践的语境下,建构一种崭新的“网络文艺符号学”研究范式。一方面,文艺理论界应大力补充新鲜血液,积极尝试从语言学、符号学、人类学、神话学、阐释学、视觉文化、听觉文化以及数字人文等多种学科理论视域来审视网络文艺的表意机制、传播机理和消费模式,建立理论剖析、研究方法和评价鉴赏的符号学模型,推动网络文艺学的跨学科、跨专业研究。目前,上述领域的理论研究已经初见成效。另一方面,对于网络文艺的不同类型,特别是网络文学的诸种类型与不同主题,如仙侠、都市、异能、玄幻、魔幻、穿越、架空、重生、科幻、历史、军事与现实等题材的网络文学作品的分类研究、文本阐发、审美特征和价值评判,网络文艺学的学科建设则应该充分融合“中国语境”和“全球视野”,在双重文化视域碰撞、交流和对话的学术语境以及全人类文明内在相通性的阐释维度中,揭示网络文艺文体创新和类型转换的内在诗学逻辑,从文类现象的特殊性与普遍性的辩证关系着手,探索“网络文艺类型学”学理阐释评价的可能性。

第五,网络文艺学学科建设应该树立“学术共同体”思维。加强网络文艺理论的科学建设与治理,应该把网络文艺创作实践与理论批评、社会组织与行业自律、平台监管与舆论监督、专业教育与全媒体培育等长效机制的建设有机统一起来,积极推动网络文艺产业良性发展,从而构建规范合理的“网络文艺管理学”研究范式。新时代网络文艺实践的发展创新呼唤新的文艺理论阐释与管理体系,也亟须在顶层设计上健全网络文艺作品遴选机制,落实网络文艺创作传播的教育与监管政策,大力培养熟稔网络文艺规律的理论家和评论者队伍,加强网络文艺理论研究阵地的建设。《关于加强新时代文艺评论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强网络文艺领域根本性、前沿性、趋势性问题的研究,注重对优秀新人新作的发掘和引导,针对热点网络文艺现象要及时组织专业权威的文艺评论与批评,把好网络文艺理论与批评的“方向盘”。只有如此,我们才能建立健康有序、导向鲜明且面向新时代的网络文艺理论生态,推动网络文艺学学科专业范式的发展和完善。

总之,网络文艺学应该通过思辨性的理论表述和专业性的批评话语来关注当下尖端、前沿的科技、传媒以及理论动向在人类社会生活当中所引发的变革,发掘新媒体传播语境中文学艺术实践的新趋势、新问题,特别是新一轮的科技革命与媒介融合在“后人类”生活领域和网络文创产业中引发的理论反思和审美自省。因此,网络文艺学更应该关注最新科技成果在文学艺术创作、传播与接受中所起的作用及其引发的结果。只有如此,文艺理论的专业拓展和批评方法创新才能有效贴近“新文科”建设的战略目标,在充实、完善传统文艺学关于跨媒介表意、新技术思维和“后人类理论”的知识学短板的过程中稳步前进,不断拓展和深化新时代文艺学话语范式的阐释空间,明确文艺理论与批评对于新时代网络文艺实践的指涉性、指向性与指导性,为建构繁荣有序、活泼生动、导向鲜明的新时代文艺理论的学术生态服务。

(作者单位:贵州民族大学传媒学院)